主播 艾英石
民政部官网日前公布的《2021年4季度民政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全年213.9万对夫妻完成离婚登记。这一登记量为2020年(373.3万对)的57.30%,少了159.4万对,下降了约43%,占四成多。
更早前的2019年,404.3万对夫妻完成离婚登记,2018年有380.1万对夫妻完成离婚登记,2017年的这项数据为369.3万对。
纵向对比历史数据可见,2021年,离婚登记量的降幅实属罕见。暴跌成为这一年的普遍现象。
根据《民法典》,离婚分为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只有协议离婚适用离婚冷静期,诉讼离婚不需要冷静期。
相比结婚登记,离婚有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和法院判决、调解离婚两种途径,这里统计的是民政部门登记离婚的数据,是离婚总人数的主体。
离婚人数下降,有多方面原因,在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看来,离婚“冷静期”制度是主因,起着关键作用。
例如,2021年1至11月,合肥市申请离婚的数量有30107对,但最终办理离婚的只有16851对,约44%的离婚申请者经过“冷静”,主动或被动撤回离婚申请,选择给婚姻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
为了贯彻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离婚登记设置了30日的“冷静期”。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离婚冷静期”。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实施离婚冷静期制度有积极意义。“以往离婚案例中有一些是冲动型离婚。有的人遇到一点鸡毛蒜皮小事,生活琐事,无法沟通,一言不合就翻脸,经常吵架,所谓的没有共同语言,其实是双方的态度不正确,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情绪一上来就想冲动离婚。”
“离婚冷静期”给了这个群体一段缓冲的时间,让他们有一定的时间去平复心情、恢复理性思考,减少冲动,避免草率。实践证明,设置好、实施好、使用好离婚冷静期制度,对于这类离婚者给予冷静反思、后悔、和好的机会,有助于减少冲动型离婚案例。也有助于个体的成长成熟,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稳步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