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里克·安德森 (Eric Anderson)是个有意思的人。他采访了120个英美的男大学生,问有多少人瞒着恋人出轨时,得到的数字是有长期伴侣的103人里出轨的有79人,比例高达78%。
是出轨定义太严苛,还是年轻人玩得越来越high了?
那么,什么出轨?肉体 or 精神?
伴随年龄的增长、社会及情况阅历的丰富,对于出轨是否有更多不一样的思考?
所谓出轨的前提,是一段亲密关系的界限,你们又是如何定义两性之间的亲密关系?
出轨的原因是哪些?是追求刺激?是双方经济地位差距?是情绪价值转移?还是单纯下半身思考?
如果真的越界了,会怎么办?当断则断是否代价太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