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欧盟委员会宣布,经过初步调查,裁定科技巨头苹果公司的在线应用商店App Store未能遵守欧盟《数字市场法案》(Digital Markets Act)相关规定。若苹果公司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对其在线应用商店细则进行整改,将面临最高达全球总营业额10%的罚款。
欧盟委员会表示,苹果可以在明年3月25日最终裁定结果公布前以书面形式进行辩护,若届时仍未能符合欧盟规定,将面临最高达全球总营业额10%的罚款,如果屡次违规,该比例将上调至20%。苹果2023财年总营收达3833亿美元,按照10%的罚款计算,该公司将接到近400亿美元(约合2900亿元人民币)的罚单。
欧盟委员会在公告中指出,苹果应用商店的条款协议不允许应用程序开发者在应用内提供具体价格信息,也不允许开发者绕过苹果应用商店、通过其他渠道直接对消费者提供价格或优惠信息。目前苹果只允许开发者通过链接跳转将消费者重定向至第三方网页,且该过程受到苹果系统警告弹窗等方式的限制。此外,苹果还针对开发者通过苹果应用商店内链接跳转而获取新客户之后七天内购买的服务进行持续收费,欧盟委员会认定该费用已超出了此类报酬应有的范围。
欧盟当天还宣布将对苹果应用商店的新条款开启新一轮、也是第三轮合规调查。此轮调查的重点是苹果收取的所谓核心技术费用(Core Technology Fee),即针对下载量超过100万次、绕过苹果应用商店的应用开发者,苹果将对其收取每次下载50欧分的费用。需要指明的是,应用更新也被计算进安装次数。该费用的推出,本身就是苹果针对欧盟法规而推出的新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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