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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ttorney: Xiaoxiao 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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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我们来八卦一下创投圈的“神秘大片”:对赌协议!在中国,这玩意儿简直就是创投界的“标配”。
但你知道吗?这个洋气的名字Valuation Adjustment Mechanism Agreement(简称VAM Agreement)其实是“土生土长”的中国特色!谷歌搜搜这个洋名字,你会发现,结果都是中国人的文章。在美国,人家根本就不玩这个!我问了一圈美国的大律所合伙人和投行的朋友,他们的反应统一是:“啥?没听过!”对赌协议在美国是个“空中楼阁”!这个概念在风投最发达的美国硅谷其实是个空壳。
那么,对赌协议到底是个啥?为啥在中国这么火,而在美国就是个“无影无踪”的幽灵?
先来说说“对赌协议”的经典案例。比如摩根士丹利投资蒙牛的故事,简直就是对赌协议的奥斯卡影片。蒙牛那时候还是个“小奶牛”,适合大展身手的舞台。记住了,对赌协议的精髓在于它是初创公司的“秀场”。
再比如俏江南和鼎晖资本的对赌,这就像是一场资本界的“南京条约”,最后俏江南的老板张兰变成了直播带货的“酸辣粉女王”。
再来看看杨幂的嘉行传媒,和尚世影业的对赌。这个对赌协议简直是杨幂的“超级加油站”,不仅让她产后疯狂工作,还拉上了迪丽热巴一起帮忙。结果?成功!
总之,对赌协议在中国创投圈里可谓是个“万金油”,不过别忘了,法律这东西,跟数学不一样,有国界的。在美国,这种对赌协议可是行不通的。原因嘛,就在于美国的法律制度和资本市场的规则。
所以,虽然听起来很精彩,但在法制健全的美国,资本市场的“野路子”没那么多。创业还是得踏踏实实,投资也得规规矩矩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