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代孕行为,目前在我国是明令禁止的。代孕行为往往涉及婚姻家庭关系、伦理道德等社会问题,不同于一般民事行为,不能适用契约自由原则。
如果代孕成了常态化的辅助生殖手段,可以有偿交易,可能会成为富人的专属,高收入女性可能出于担心生育对身体和自己身材的损伤,或者是担心怀孕对女性事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希望可以在保留自己好不容易拼搏而来的事业职位、身材样貌等等的同时,还可以拥有一个孩子。
而恰恰相反,低收入女性群体就会出卖自己的身体当代孕母体,出租自己的子宫,付费让她跟自己生的孩子脱离关系,也是挺反人性的。
代孕解决了一些因为子宫缺陷或者其他病理性缺陷的妻子无法生育的难题,让她们可以如愿当上妈妈。但同时,就像我们前面讲的那些案例一样,它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希望未来我们国家能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更好地通过法律和制度去规范代孕这种辅助生殖技术,避免黑市手术、地下代孕、出生婴儿被“处置”这些人间悲剧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