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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被锤的除了黄焖鸡、卫生巾,我们还关注到了南方周末的一篇《缴两万仲裁费,退三百网购款:消费仲裁“霸王协议”》(www.infzm.com)文中提到,想退掉网购的300元商品,需先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支付约2.59万元仲裁费。有人仲裁胜诉近10个月,申请退回的课程费、预付的仲裁费仍没到手。
这些案件在我们的执业生涯中屡见不鲜。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关于消费仲裁的是与非。
- 315晚会曝光的"预付百万仲裁金"荒诞案例
- 跨境消费维权遭遇天价仲裁门槛
- 金融机构通过格式合同转嫁维权成本
- 最高法新规:显著失衡的仲裁条款无效
- 现行《仲裁法》排除消费纠纷的立法缺失
- 中欧对比:欧盟禁止强制消费仲裁条款
- 虚假繁荣:国际商事仲裁选择率下降
- 香港仲裁公信力遭跨国企业质疑
- 制度突围:从程序正义到实体公正
- 国内仲裁周期反超法院诉讼(最长3年+)
- 救济渠道缺失:仲裁失误难纠错
- 律师私下忠告:慎签仲裁协议
- 识别可能的"花瓶仲裁员":挂名机构多;主业非争议解决领域;企业法务背景转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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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嘉宾:Clau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