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77 《狐仙崇拜:中国封建王朝晚期的民间信仰与民众心理》 「加」康笑菲 著;姚政志 译高旗读书

vol.77 《狐仙崇拜:中国封建王朝晚期的民间信仰与民众心理》 「加」康笑菲 著;姚政志 译

12分钟 ·
播放数8
·
评论数0

本书旨在追溯狐狸、狐精、狐仙在中国历史上的演变,深入探讨狐仙信仰在中国封建王朝晚期的民间信仰与民众心理。康笑菲教授追溯了狐狸作为象征符号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山海经》中记载的九尾狐,其肉被认为有医疗和辟邪的作用。到了汉代,狐狸甚至成为了吉祥和道德寓意的象征,如“狐死首丘”意指不忘本。随着时间推移,狐狸的文化色彩变得更加多样,具备了附身、变身、制造混乱、变男变女勾引异性或同性的多变特质,这些特征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已大致具备。

书中指出,狐狸的形象亦正亦邪。当人们对其看法正面时,它被称为“狐仙”,能够带来财富或治愈疾病,尽管这些好处有时“见不得人”。相反,如果看法负面,它则被称为“狐精”,会带来麻烦、疾病或家庭失和。这种“模棱两可”的特性是狐狸长期以来的本质。在一些人眼中,狐狸升格为神明,而在另一些人眼中,则降阶为妖怪。作者认为,狐狸“介于人物之间;幽明异路,狐则在幽明之间;仙妖殊途,狐则在仙妖之间”。

本书主要研究16世纪至20世纪初华北地区的狐仙信仰,包括今天的山西、陕西、河南、河北、山东、皖北和江苏等长江以北的广大地区。虽然现代动物学研究显示中国全境几乎都有狐狸存在,但自中古时代以来,华北地区的人们就相信狐狸天生具有灵性,且在长江以南较为罕见。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尽管狐仙信仰已遍布中国其他区域,但仍被视为繁盛于华北和东北(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及内蒙古东部)的信仰现象。

狐仙信仰的特点

  • 亦正亦邪的形象: 狐精会捣蛋,带来麻烦,甚至被视为淫祀,但狐仙能赐予财富或治愈病痛,因此仍被人们暗地供奉。官员面对狐仙也会小心翼翼地供着,因为狐仙能帮助官员办案、抓贼,甚至影响仕途。
  • 与巫觋的关系: 明清时期,狐仙常依附于巫觋/灵媒身上,为人治病或指点迷津,狐是主,巫是从。唐代诗文已记载狐狸与巫术的渊源甚早。
  • 阈限性与边缘性: 狐狸的“模棱两可”特性代表一种“阈限”阶段,既非此也非彼,或两者兼而有之。这种边缘性的存在给社会结构带来危险,但也释放出破坏力。狐仙信仰常被视为“非法”的(illicit),祭坛通常设在私密场所,形式简陋。
  • 与民间信仰的相似与独特之处: 狐精常与江南的五通神、碧霞元君、五瘟使者、五猖、五帝等民间神祇联系在一起,清末民初常与其他四种动物(黄鼠狼、刺猬、蛇、老鼠)同祀,合称“五大家”。然而,狐仙信仰以华北为基地,未像五通神信仰那样被政府大规模镇压。狐精形象更为多样,亦男亦女,亦老亦少。它还经常侵入官署,反映了华北地区的地方民变。
  • 传播途径: 狐仙信仰通过文人笔记、戏剧、通俗小说等文学作品传播。明清时期的笔记小说和近代的方志、传教士报告、民族学研究是主要史料来源。游客、移民、游宦士人、考生和商人也促进了狐仙信仰的传播。
  • “狐仙”一词的复杂性: 中文词汇“仙”、“仙家”和“狐仙”都指狐精。然而,“狐仙”一词在口语和文学中具有多重意义,既可指修炼成仙的灵物,也可指魅惑人的年轻女性,甚至包含了敬重和轻蔑两种情感。特别是北方口语中的“狐仙儿”带有一种亲密或轻蔑的感觉,通常只在灵媒和其供奉的神祇之间使用。

康笑菲教授对狐仙信仰的兴趣起源甚早,部分源于其母亲和外婆讲述的家族故事,包括外婆请狐仙治愈舅父的经历。

本书共分六章:

  • 第一章 探讨宋代以前的狐仙信仰历史,包括其神话源头、政治预言意义、魔力(变身、着魔与性魅力),以及与西王母传说和晚唐社会文化背景的关联,并讨论了政府和宗教人士压制狐仙信仰的尝试。
  • 第二章 集中探讨“狐仙”一词的多重意义,并追溯狐仙信仰在华北及全国范围内的传播。
  • 第三章 讨论家庭场域中的狐仙信仰,以及狐仙如何在生死、男女界限间扮演不同的权力来源。
  • 第四章 探讨灵媒在狐仙信仰中的角色,以及士人对此习俗的矛盾情绪。
  • 第五章 聚焦狐精在华北地方信仰系统里与主要神祇的关系,如天界官僚和女神(碧霞元君、西王母、王奶奶)。
  • 第六章 研究狐精、百姓与官方之间的互动关系,包括衙门中的狐仙坛和狐精被封为“守印大仙”的现象。

最后,本书在比较的视野上讨论中国狐仙信仰的重要性,并将其置于中国宗教研究的更广阔语境中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