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案例五|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怎么认?王某、张某等案【双人聊】

刑法案例五|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怎么认?王某、张某等案【双人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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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核心:1 个复杂案吃透经济犯罪 10 + 罪名

专治 “单位 / 个人犯罪分不清、择一重 vs 数罪并罚搞混、非法占有目的难判断”!双人拆解贷款、行贿、售假、集资、走私全流程,法考听这集直接拎考点~

🕒 关键时间轴(跳听不迷路)

  • 00:00-00:30 开篇:案例聚焦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核心(贷款诈骗、行贿、生产伪劣产品、非法集资、走私等)
  • 00:31-01:20 争议点 1:A 公司、王某用假证明贷款 200 万(供售假酒),为啥 A 公司不担贷款诈骗罪?王某定啥罪?
  • 01:21-02:10 争议点 2:B 银行张某收 20 万好处费放贷,定几个罪?王某、A 公司行贿要担责吗?
  • 02:11-02:50 争议点 3:A 公司生产含工业酒精的白酒(货值 20 万未销售),定两个罪还是择一重?
  • 02:51-03:40 争议点 4:王某集资 4000 万(2000 万还旧息),为啥部分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部分定集资诈骗罪?
  • 03:41-04:30 争议点 5:王某挪用 A 公司 1000 万集资款走私香烟(蒋某夹带钢珠枪),A 公司为啥不担责?
  • 04:31-05:10 争议点 6:用低档白酒冒充名牌酒销售,定假冒注册商标罪还是诈骗罪?有啥争议观点?
  • 05:11-05:40 总结:经济犯罪认定 3 大核心(单位 vs 个人、非法占有目的、择一重 vs 数罪并罚)

📝 案情速览(关键信息提炼)

关键行为 & 结果核心主体:A 公司、A 公司主管王某、B 银行信贷主任张某、走私同伙蒋某

  1. 贷款:王某用假证明以 A 公司名义贷 200 万(供生产假酒),向张某行贿 20 万;
  2. 售假:A 公司用贷款生产含工业酒精的白酒(货值 20 万,未销售被查封);
  3. 集资:王某编理由以 A 公司名义承诺 40% 年利率集资 4000 万(2000 万还前期利息,最终无法归还);
  4. 走私 & 挪用:王某挪用 A 公司 1000 万集资款,和蒋某走私香烟(夹带 10 支钢珠枪),无证卖烟;
  5. 假冒商标:A 公司、王某用低档白酒冒充名牌酒销售(延伸场景)。

🔍 法考干货考点(直接用在答题里)

1. 贷款相关:王某定贷款诈骗罪,A 公司不担责

  • 核心结论:贷款诈骗罪仅自然人可构成,A 公司不符合主体条件,不构成该罪;王某用假证明贷款,且将资金用于违法活动(生产假酒),能认定 “非法占有目的”,定贷款诈骗罪。司法实践中虽有 “定合同诈骗罪(A 公司担责)” 的少数观点,但主流仍以贷款诈骗罪追究王某责任。
  • 考点提示:“贷款诈骗罪无单位犯罪” 是法考高频易错点,记准主体限制;非法占有目的可通过 “资金用途违法”“逃避还款” 等情节判断。

2. 行贿受贿:张某数罪并罚,王某 & A 公司均涉行贿

  • 核心结论:张某(B 银行信贷主任,非国家工作人员)明知假证明仍放贷 + 收 20 万好处费,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 违法发放贷款罪,两罪数罪并罚;王某为谋不正当利益行贿,定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与贷款诈骗罪数罪并罚);A 公司因王某是 “为单位利益行贿”,也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 考点提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体是 “公司、企业人员”,区别于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单位行贿需满足 “单位意志 + 为单位利益”,缺一不可。

3. 生产假酒:A 公司择一重罪,王某担主管责任

  • 核心结论:A 公司生产含工业酒精的白酒(有毒有害),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同时货值 20 万未销售,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 。两罪属想象竞合,按 “择一重罪” 处罚;王某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需承担相同刑事责任。
  • 考点提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 “行为犯”(实施即构成),伪劣产品罪是 “数额犯”(未遂需货值≥15 万),竞合时选处罚更重的罪名。

4. 非法集资:区分两罪,数罪并罚

  • 核心结论:王某第一次集资 1000 万(用于正常周转,无非法占有目的)+ 第二次集资中 1000 万(用于经营),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二次集资中 2000 万(用于还前期利息,无法归还),具备 “非法占有目的”,定集资诈骗罪。两罪需数罪并罚;A 公司有合法业务,需承担单位犯罪责任,王某担主管责任。
  • 考点提示:两罪核心区别是 “是否有非法占有目的”——“拆东补西还旧息”“资金无法归还” 是关键判断线索。

5. 走私 & 挪用:王某个人犯罪,A 公司不担责

  • 核心结论:王某挪用 A 公司 1000 万集资款,定挪用资金罪;与蒋某走私香烟(普通货物)+ 无证售烟(非法经营),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 非法经营罪,三罪数罪并罚;蒋某因夹带钢珠枪(武器),额外定走私武器罪,与前两罪数罪并罚。A 公司因王某的行为是 “个人意志”(非单位决定),不构成犯罪。
  • 考点提示:单位犯罪需 “单位意志主导”,个人为私利实施的犯罪,单位无责;走私中夹带不同物品,需分别定对应走私罪名(如武器、普通货物)。

6. 假冒商标:存在想象竞合争议

  • 核心结论:用低档白酒冒充名牌酒销售,必然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是否定诈骗罪有两派观点:① 仅定假冒注册商标罪(特殊售假行为,优先适用知识产权罪名);② 构成想象竞合(隐瞒假冒事实让买家高价购买,触诈骗罪),择一重罪(诈骗罪处罚更重)。
  • 考点提示:想象竞合的关键是 “一个行为触多罪”,需结合 “是否隐瞒真相、是否造成买家财产损失” 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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