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二法门vol24-“编剧是谁”——繁花剧组录音门不二法门|侃侃娱乐圈里的法律事

不二法门vol24-“编剧是谁”——繁花剧组录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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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花剧本版权之争

秦文、古二,谁是编剧


1.“创作”,是一个难以厘清的概念


著作权归属于作者,作者是“创作”作品的人。那么,什么是“创作”?


《我的前半生》著作权权属纠纷


文艺创作,是99%的汗水和1%的灵感——法律保护的是汗水,而非灵感。



2.影视作品的创作过程决定了剧本版权归属的“复杂性”


杭州互联网法院,光线传媒电影《哪吒》维权案


陈锦川法官点评:电影作品的著作权保护范围仅限于“有伴音的连续画面内容”,而不包含电影的故事情节——故事情节应当只属于剧本著作权保护范围。


法律理论抽离与产业实践范式的背离


电影故事情节一定按初版剧本摄制吗?导演的分镜剧本如何理解?



3.古二“维权”的争议与困境


王晶锐评:编剧为何要兼职生活助理、参与剧本创作为何不签合同


剧组的现实:实际参与过剧本“创作”的人员,远比署名表多得多


司法裁判:在先“创作”的完整文稿,具有较强的证明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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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二郎_PuZU
小二郎_PuZU
2025.10.31
1:05:06 今天微博又有录音曝光了,听完整个播客,大概明白了,相关法律保护的不是idea,而是落地文字;(那我的问题来了,如果我是古二,我确实为这个剧本搭建了一个框架,也确实有文字沟通记录等(且符合大致剧情走向),只是没有把它们落地成每一集的文字细节)那法律保护我这框架idea吗?
刘十一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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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即使落在纸面,也难以得到保护,但如果是非常详尽的分集剧本大纲,则有可能。总的来说就是越具体,得到保护的可能性越大。
HD326639z
HD326639z
2025.10.24
开头好像深深吸了一口气(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