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ladies and gentleman,欢迎收听《爱里藏刀:恋爱的18堂法律课》,我是欧阳律师。
彩礼,是很多情侣从恋爱走向婚姻绕不开的“坎”——彩礼。“男方该给多少彩礼?”“给了彩礼没结成婚能要回来吗?”“结婚后离婚,彩礼能退吗?”其实,彩礼引发的纠纷,在婚姻家庭类案件里占了很大比例。
依旧是先给大家讲两个案例。第一个案例:男生小林和女生小陈谈婚论嫁,按照当地习俗,小林家给了小陈18万彩礼,还买了价值5万的金首饰,双方谈好了三个月后领证办婚礼。可没过多久,小陈以性格不合为由提出分手,拒绝返还彩礼和首饰。小林起诉到法院,提交了彩礼转账记录、双方谈婚论嫁的聊天记录以及证人证言。法院审理后认为,18万彩礼和金首饰是为了缔结婚姻给付的财物,属于彩礼范畴,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符合彩礼返还条件,判决小陈返还18万彩礼和金首饰。
第二个案例:男生小吴和女生小周结婚前,小吴家给了小周12万彩礼,两人顺利领证并共同生活了一年。后来因为婆媳矛盾,小周提出离婚,小吴要求小周返还12万彩礼,说“这钱是父母一辈子的积蓄”。但小吴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也不存在其他法定返还情形。最终法院判决,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不符合彩礼返还条件,驳回小吴的诉讼请求。
彩礼不是“给出去的泼出去的水”,但也不是“想退就能退”。
首先:先先分清“彩礼”和“一般赠与”。很多人容易把彩礼和恋爱期间的赠与搞混,其实两者有本质区别。彩礼是男方以缔结婚姻为目的,按照当地习俗或双方约定,给付女方或其家人的大额财物,比如现金、房产、车辆、贵重首饰等;而恋爱期间的节日红包、生日礼物、日常消费等,属于维系感情的一般赠与,不属于彩礼。比如小林给小陈的18万现金和金首饰,是为了结婚给付的,属于彩礼;但如果是恋爱时给小陈买的几百块口红,就属于一般赠与。
其次,大家要记住彩礼返还的三种法定情形,这是最关键的知识点,《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只有符合以下三种情形,给付彩礼的一方才能要求返还: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比如领证后一直分居,没有实际一起过日子;三是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需要提供低保证明、贫困证明等证据。除了这三种情形,就算给了高额彩礼,离婚时也不能要求返还。
最后,彩礼返还的数额不一定是全额。就算符合返还条件,也不是说给多少就能退多少,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判定返还比例。比如双方虽然没领证,但已经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或者彩礼已经用于双方的共同消费(比如办订婚宴、买婚房用品),法院会扣除这部分费用后再判决返还;如果是因为给付方过错导致没结成婚,比如男方出轨,法院可能会减少返还数额;如果是女方过错,比如隐瞒已婚事实,法院可能会判决全额返还。
彩礼本是传统习俗,是男方对女方的尊重和诚意的体现,但不能成为“漫天要价”的工具,也不要让它成为分手后的财产纠纷事由。给付彩礼要量力而行,不要让父母背负沉重债务;接受彩礼也要明辨性质,不要把一般赠与当成彩礼,分手后也不要拒绝返还理应归还的彩礼。
你身边有没有因为彩礼闹矛盾的故事?或者你对彩礼有什么疑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我们下期再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