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简介:
这是一期关于“生育权”的深度讨论。回归生育的生理真相、法律条文与现实夹缝,去追问:这项基本人权,对普通人究竟意味着什么?当法律明确赋予我们“生”与“不生”的自由时,为何选择依然如此沉重?从身体的支配权,到职场的隐形门槛,再到辅助生殖技术的伦理公平,我们试图揭开围绕生育的层层迷雾。希望这期节目,能成为我们思考自身权利的起点。
时间轴:
02:50 重新定义“生育”:它不只是怀孕,更是“怀孕-生产-抚育”的漫长系统
05:20 生育权的本质:一种要求意愿与行为一致的“身体支配权”
05:58 争议解答:男性有生育权吗?权利边界在哪里?(受孕前后是关键分界线)
07:22 法律怎么说?《民法典》与《妇女权益保障法》赋予了我们哪些权利?
08:00 困境与冲突
困境一:个人自主 vs. 社会期待——“催生”背后的社会规训与法律进步(如山西新规)
困境二:生育权 vs. 职场生存权——无法逃脱的“母职惩罚”与招聘歧视
困境三:婚姻与生育的“松绑”——不结婚,就不能合法生育吗?
11:30 焦点议题:辅助生殖技术应为所有人平等享有吗?
12:05 观点一探讨:应否向单身女性、性少数群体开放?伦理与风险的边界
14:38 观点二探讨:如何降低经济门槛?医保覆盖的公平性与路径
本期要点:
生育在生物学上是对母体消耗极大的过程,理性选择需基于充分知情。
法律保障“生”与“不生”的自由,但社会压力、职场歧视构成现实困境。
男性享有生育权,但在女性受孕后,决定权应归于承担全部妊娠风险的一方。
辅助生殖技术(ART)的公平性涉及身份(婚姻状况)与经济(支付能力)双重门槛,需要更精细的伦理与政策讨论。
保障权利的关键:让法律跟上社会观念,让选择免于污名化。
提到的资料与概念: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
书籍:费孝通《生育制度》
概念:生育权、身体自主权、母职惩罚、双系抚育、辅助生殖技术(ART)、卵巢组织冻存
地方法规:《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中“禁止诋毁、侮辱大龄未婚女性”条款
专家:北京妇产医院阮祥燕教授(卵巢组织冻存技术领域)
论文: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范围的法律调整论-于佳佳
互动:
你对“生育权”最大的困惑或感受是什么?你认为辅助生殖技术应该向单身女性开放吗?在职场中,你感受过或见过哪些与生育相关的隐形不公?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故事与观点。
我是慢邮,你可以在小宇宙、苹果播客等平台搜索“Women我们说”订阅收听。
本节目内容旨在提供信息和启发思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专业医疗、法律或个人建议。如有相关需求,请务必咨询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