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辨 | 从“社会契约论”视角谈婚内出轨者应该被社会性死亡的合理性谈谈哲学家那些事儿

思辨 | 从“社会契约论”视角谈婚内出轨者应该被社会性死亡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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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米尔,绘画艺术,1666(The Art of Painting Jan Vermeer,1666)

“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我们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之下,并且我们在共同体中接纳每一个成员作为全体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期内容参考文献:

联合早报《不只陈川仁三个因桃色风波落马的政治人物》

联合早报《李显龙总理2020年得知陈川仁和钟丽慧婚外情 曾劝阻但藕断丝连》

联合早报《酷玩乐团演唱会“出轨视频”科技公司总裁辞职》

赵敦华《西方哲学简史》

赵林《西方哲学史讲演录》

霍布斯《利维坦》

洛克《政府论》

卢梭《社会契约论》

Chan Joon Yee: Moralists Are On To Grayce Tan/Desperately Seeking Grayce Tan, Chanjoonyee.com

Samuel Enoch Stumpf and James Fieser: History of Western Philosophy

Frank Thilly:History of Western Philoso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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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BY-1102
RUBY-1102
3天前
我觉得婚姻出轨是对上帝的羞辱和背叛,对基督救恩的践踏吧。婚姻是上帝设立的制度,背叛婚姻就是背叛上帝。以我个人的经历来看,做这件事最大的惩罚不是外部世界的,而是离弃了上帝之后,变成了一个麻木的盛装污秽的容器,一切都变得没有意义,身体和情感都没有感觉。
RUBY-1102:在这过程中还会把满足自己欲望的人当做工具,会生出一些残暴的心。
这不得鞭刑伺侯? 不过不太喜欢因为 私德 把其他全盘否定的一种形式,换到内地就是一些演员因为私德被封杀,作品是作品,人是人😓 社会性死亡的合理性 似乎来源是 法律上无法进行的经济处罚,而非完全来自道德契约
Teresa叶彬清
:
在新加坡鞭形是法律层面上的惩罚,社会性死亡更像民众道德谴责产生的结果。新加坡对婚外情本身没有法律层面的刑法,但由此产生的道德谴责有可能会让过错方损失经济,取决于双方辩护律师的口才了。
二马啊
二马啊
3天前
总感觉用社会契约论来解释两性关系,忽略了点什么
Teresa叶彬清
:
忽略了爱情,但婚姻走的长远稳固靠的不是爱情。
二马啊:嗯嗯嗯🤔
从前车马很慢,一生只能爱一个人;现在高铁很快,一生想爱的人似乎也变得多了。但是交通变快这种“实然”,是绝对推导不出婚姻出轨这种“应然”,但是在客观层面确实助长了这种概率。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指出,“专偶制完全肯定地将要失掉的东西,就是它因起源于财产关系而被烙上的全部特征”。现在的婚姻更多基于财产关系,而不是基于爱情,但是这种财产关系又不是类似于古代的财产关系,阶层变迁是非常快的,可以说无论哪个阶层都有被出轨的可能。但是如果说基于爱情的婚姻才是道德的,然而爱情的永恒性只是刹那间的永恒,只基于爱情的婚姻,在其现实性上也是根基不稳的。其实现在的婚姻并没有完全契约化,因为婚姻的温情就在于其中的感情和道德,这是不可以量化的。但是我还是觉得随着经济基础的变革,作为上层建筑的婚姻会迎来解体,而且现在已经有了许多苗头,会演变为多元的伴侣模式,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传统的婚姻已经不复存在了,只是作为伴侣模式的一种罢了。不过其中根本性的问题,其实是孩子的养育和教育问题,婚姻或许是爱情的坟墓,但却是亲子的港湾(当然非常不好的婚姻除外),亲情天然比爱情更有稳定性,但这既是巩固男女关系的基石,也是束缚男女关系的羁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