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一:自我决定理论】
英文名称:Self-Determination Theory,简称 SDT。
最初提出者:爱德华·德西 (Edward Deci) 和 理查德·瑞安 (Richard Ryan)。
理论核心内容:
为什么有的人工作像是在“玩”,而有的人干活像是在“服刑”?自我决定理论告诉我们,人天生就有追求成长的动力,但这种动力需要三把“钥匙”来开启:
第一是“自主感”:也就是我的事儿我能做主,而不是被当成提线木偶。
第二是“胜任感”:我感觉到自己有能力完成任务,并能从中获得成长。
第三是“归属感”:我感到自己与他人有连接,被团队关心和支持。
当这三个需求被满足时,人会进入一种“内在动机”驱动的状态,这种力量比任何外部的奖惩都更持久、更强大。
主要应用:
在管理中,该理论是“赋能”的基石。它提醒领导者,与其拼命挥舞大棒和胡萝卜,不如试着给员工一点自主权,提供一点成长的机会,建立一点人情味。当员工觉得是为了自己在干活时,创造力才会真正爆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