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景德镇一家三口灭门案,为何凶手能判死缓“留下一命”?
强奸嫂子又杀人,已经判死缓,能否改为立即执行?
保姆偷了152瓶茅台,你觉得改判几年?
5万加一个月、自首减40%、退赔减30%,“看不懂”的量刑,是一道严谨的数学题,还是一黑箱?
当庭哭诉管用么?律师和法官冲突会牵连嫌疑人么?
本期,我们和前公安、法官、检察官一起,揭开量刑的秘密。
【本期天团】
@是江南呀,前法官
@白帆律师,前首都公安,现北京市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联席合伙人
@尚程律师,前检察官,现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
@甜妹,法律新人
【如果你想拉进度条】
00:02:09 限速40的路面,时速129的悲剧:景德镇一家三口的灭门惨案
00:03:29 金钱与生命的价值碰撞:公众对80万「买命」的愤怒
00:04:09 动机、间接故意与自首情节成为量刑关键
00:06:49 云南强奸嫂子又杀人案:死缓和死刑立即执行间的复杂抉择
00:11:58 请查收你的法官体验卡:来猜猜刑期
00:12:16 「液体黄金」案:保姆盗窃152瓶茅台销赃44万
00:13:58 法律的「数学题」:十年三个月刑期的精准计算
00:16:07 刑期调节机制:10%-20%的「减刑优惠」如何运作
00:16:58 高仿包偷换案:退赔46万带来的刑期差异
00:19:07 自首加退赔:刑期从11年减至5年的「折扣」逻辑
00:23:20 天价手表案:法官对量刑有时也“无能为力”
00:26:09 天价葡萄案:农民盗窃40万实验葡萄的经典案例
00:27:54 职务侵占800万:主犯一定比从犯量刑重么
00:34:33 家属庭外表现是否会影响法官量刑
00:35:20 舆论施压对法官有什么影响
00:37:08 律师的职业表现会不会影响量刑
【以防你真的想学点法律知识的简明tips】
- 死刑分为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两种。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两年考验期内,没有故意犯罪,就可以减为无期徒刑,即“死缓不死”。
-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也可以判处死刑,并不比故意杀人罪“轻”。前者强调针对不特定人+风险可能蔓延,后者强调针对特定人,两者都是严重恶性犯罪。
- “上诉不加刑”是刑事诉讼的核心原则,强调 “仅被告人上诉时,二审(及发回重审)不得加重刑罚”,检察院抗诉则不受限。二审认为一审判决畸轻的,应当通过再审程序纠正。
- 法官量刑具体的操作手册,一般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各省根据各自情况,在此基础上有对应的实施细则。
-评论区有脏东西,别嫌弃,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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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第五十条 【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第一百一十四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零一条 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对被告人的刑罚作出实质不利的改判,并应当执行下列规定:
(七)原判判处的刑罚不当、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不得直接加重刑罚、适用附加刑。原判判处的刑罚畸轻,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上诉的案件,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