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一名28岁女子,3年里足足拨打257次报警电话,都是说自己“被强奸”了。但实则是靠着多次在“约吹泡泡”后变脸,以遭强奸、被猥亵为名,多次向警方报案或向媒体报料,而在男方那儿收到钱后,则以各种理由要求警方销案。这招“仙人跳”把作家、老板、警校实习生全忽悠了个遍,被网友笑称为强奸诈骗犯,确实“奸诈”啊。要不是最后一次碰瓷撞到警校生这个“硬茬”,她可能还在这条歪路上做大做强呢!今天咱们就来好好扒一扒这离谱操作背后的门道!


女子三年内报警257次,每次都称被“强奸”,这戏精操作能笑到捶墙!
26分钟 ·
1072·
7
Jsic
9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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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也够奇葩的,同一人这么频繁为同一件事报警,早就该发现问题了,还能由着她一路胡来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