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唐-陋室铭

【散文】唐-陋室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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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

刘禹锡因在任监察御史期间,曾参加了王叔文的“永贞革新”,革新失败后,被贬至安徽和州县当一名小小的通判。在此期间刘禹锡写下这篇超凡脱俗、情趣高雅的《陋室铭》。

原文:

陋室铭

唐代-刘禹锡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惟吾德馨。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可以调素琴,阅金经。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孔子云:何陋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