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中小股东,感到自己被排除在公司核心信息之外,或怀疑自身权益受损时,如何有效地行使“查账”的权利?2023年新修订的《公司法》为中小股东的知情权提供了更坚实的法律武器,但实践中仍有诸多关卡和策略。本期播客,我们邀请到兼具丰富公司法律实务与仲裁员经验的张乐雄律师,探讨: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在行使知情权时的持股要求有何关键区别?新法明确允许查阅“会计凭证”这一突破性规定意味着什么?当公司以“目的不正当”或“账簿丢失”为由拒绝时,股东应如何应对?在设计诉讼请求时,“写清楚”与“写模糊”的策略该如何抉择?打赢了官司却无法执行怎么办?......
嘉宾: 张乐雄 广东理礼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关键词:#股东知情权诉讼 #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时间轴:
知情权诉讼是股东已陷入权益受损后的救济路径,需提前评估时间、经济各项成本
知情权制度的司法落地路径
行权资格: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不同公司类型的持股要求
行权范围突破:2023年《公司法》新增可查阅会计凭证
知情权穿透边界:仅可查阅全资子公司的财务资料,非全资子公司(含合资公司)暂不支持穿透查阅
“不正当目的”的抗辩
给中小股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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