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老板玩“金蝉脱壳”,转移财产终获刑

欠薪老板玩“金蝉脱壳”,转移财产终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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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东乳山,一名驾校老板宋某甲在法院判决其支付16名员工80余万元欠薪后,恶意隐匿并转移200多万元公司资金,并通过欺骗手段逃避执行。这一行为最终导致其被法院移送公安机关,并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刑,凸显了法律对恶意欠薪行为的严厉打击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恶意欠薪与狡猾逃避

  • 驾校老板恶意欠薪: 山东乳山一驾校实际控制人宋某甲长期拖欠16名员工共计80余万元工资,涉及多个困难家庭。

  • 判决后的资金转移: 法院判决生效后,宋某甲指示名义法人宋某乙,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及现金交易等方式,将200多万元学费收入转移至个人名下,规避法院冻结。

  • 假意和解与人间蒸发: 宋某甲指使宋某乙与员工达成和解协议后,却分文未付,并刻意隐匿行踪,拒接电话,企图拖延执行。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追究

  • 民事转刑事: 乳山法院将宋某甲拒不履行判决的行为认定为涉嫌触犯《刑法》,果断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 铁窗内的醒悟与履行: 宋某甲被羁押后,在看守所内幡然醒悟,通过家属向员工道歉并全额支付了80余万元欠款。

  • 最终的判决: 宋某甲最终因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刑罚,但鉴于其如实供述并主动履行债务,法院从轻处罚。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双重威慑

  • 另一刑事罪名: 宋某甲的行为除了拒执罪,还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 定罪量刑标准: 根据司法解释,拖欠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且数额达5千-2万元,或十名以上劳动者累计达3万-10万元,经责令仍不支付的,应立案追诉。

  • 国家高强度打击: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文,明确打击拒执犯罪,最高检要求对恶意欠薪案件从快从严批捕起诉。

劳动者维权实用指南

  • 入职时固定证据: 劳动合同应明确工资构成,并保留与公司交涉欠薪的微信聊天、通话录音等凭证。

  • 多元维权渠道: 优先向当地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获取《责令改正通知书》,为后续刑事追责提供依据。

  • 及时申请强制执行: 获得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后,应第一时间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避免老板拖延。

  • 善用诉前财产保全: 如发现公司有资金转移或人去楼空迹象,应立即申请法院进行诉前财产保全,锁定资产。

  • 刑事追责是最后底牌: 在对方恶意拒不履行判决时,可向执行法官请求移送公安机关;若公安不受理,可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