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我们聊:发票风险自查:别只看票面,更要看业务是不是真的发生
不是逐条读政策,而是从企业主、财务负责人和财税从业者最容易忽略的业务场景切入。
你会听到:
- 合同主体、开票主体、付款主体和收货主体不一致。
- 发票名称笼统,无法对应具体服务或交付成果。
- 只保留发票,缺少物流、验收、沟通和成果材料。
企业可以马上做的自查:
- 按供应商建立合同、发票、付款、验收和业务成果五件套。
- 对大额、异常、跨区域和新供应商交易做单独复核。
- 把不得抵扣、异常凭证和红字发票处理写成固定流程。
资料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管理与风险提示相关公开资料,以现行有效征管口径为准。www.chinatax.gov.cn
免责声明:
本内容仅用于一般信息分享,不构成具体法律、税务、会计或投资建议。具体事项请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咨询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