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利率换算日利率,按一年360天还是365天?法渊阁笔记

年利率换算日利率,按一年360天还是36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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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年利率换算日利率,按一年360天还是365天?

原创 马金鹏律师 法渊阁笔记

 2026年4月20日 09:00 北京 10人

年利率转化日利率,应当以一年360天计算,还是365天计算?

实践中,无论是金融借贷、民间借贷还是资金占用费,无论是否存在事先约定,债权人往往按照一年360天计算日利率,以期获得更多利息。作为诉讼策略,这样未尝不可。反之,从债务人的视角,应特别留意年利率换算日利率的计算是否有误。

就该问题,笔者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为例,整理如下,供参考。


借贷纠纷中年利率换算日利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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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

  三、存贷款利率换算和计息公式

  (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

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

  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三)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四)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逐笔计算利息。

  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同时,银行可选择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第二版)》

  186.【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同期贷款基准利率”[320]的适用,具体把握如下:

  (一)根据未履行期间的长短确定应当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贷款基准利率:未履行期间不超过六个月的,适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档的贷款基准利率;未履行期间逾六个月、不超过一年的,适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六个月至一年(含一年)档的贷款基准利率;未履行期间逾一年、不超过三年的,适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至三年(含三年)档的贷款基准利率;未履行期间逾三年、不超过五年的,适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三年至五年(含五年)档的贷款基准利率;未履行期间逾五年的,适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以上档的贷款基准利率。[321]

  (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发生变化的,根据该利率的变化分段计算。

(三)未履行期间逾一年的,每整年的利息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年利率计算,剩余期间的利息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日利率计算。日利率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年利率除以三百六十五天计算。


相关案例

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以360天计算日利率

(2020)最高法民终1193号

在《借款合同》中并未对借款利息以365天还是360天作为计算标准作出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鉴于国家开发银行系银行,故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129号)的规定来确定案涉《借款合同》所涉及贷款利息的利率换算公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第三条明确,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日利率=年利率(%)÷360,即以每年360天为标准换算日借款利率。故就案涉《借款合同》而言,亦应以每年360天为标准来换算日借款利率。”

(2021)最高法民终410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的通知》(银发[2005]129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三、存贷款利率换算和计息公式(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转换公式为: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年利率÷12。根据《借款合同》第四条第四款约定,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勇云锋公司账户之日起计算。合同项下的贷款按日计息,日利率=月利率/30=年利率/360。勇云锋公司在庭审后提交律师代理意见,认为本案所有的利息、罚息和复利的日利率应以365天为基础计算,勇云锋的该项主张与《借款合同》约定不符,亦与上述通知规定和银行业存贷款日利率计算惯例不符,本院不予支持。”


二、民间借贷纠纷中以365天计算日利率

(2021)最高法民申4890号

“二审法院依据查明的借款本金、利率的约定,对于利率约定没有超过法定保护年利率24%上限的,尊重当事人的约定;对于超过的部分应予调整,对合同期内和逾期的利率均调整为月利率2%、日利率2%×12÷365。”

(2025)京0105民初73393号

本案中,当事人对年利率和日利率转化计算方式并无约定,双方当事人并不包括金融机构,按照年化利率除以365更符合通常人时间观念的一般性认知,本院对被告该项答辩意见予以采信。”

作为债权人一方的代理律师,在根据年利率计算日利率时,可能习惯性地以一年360天作为计算基数,但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在无法律特别规定或双方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无论是民间借贷利息,还是资金占用费等,在年利率转化日利率时,法院会以一年365天作为基数计算。对于债务人一方,应对债权人计算的金额予以留意,避免因年利率转化错误导致自身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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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马金鹏 律师

北京无畏律师事务所

马金鹏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其主要业务领域为民商事争议解决、企业合规、劳动人事以及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