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康乾盛世逆水行舟?“小人物”王猷或许是个样板。
本期《历史缝隙里的人》,我们聊清代知县王猷:他年轻登第,却未能顺利入京;初任有声,又因父丧中断;再起为官,却卷入一桩流浪女溺亡疑案;好不容易捐复知县,最终竟在财务压力下,因勒索盐商身败名裂,家至赤贫。王猷不是大人物,也没有赶上改朝换代的惊涛骇浪。他的沉浮,恰恰发生在所谓盛世的官场规则与个人欲望的纠缠之中。
一个小官的官、财、运,怎样一步步竹篮打水?这一期,我们诚邀郑小悠老师从档案缝隙里,重新捞取一个被盛世吞没的人。
-Timeline-
为何选择王猷?:生平隐没的小人物
出身:年少高中,二十八岁的全国前十(一)
前途小挫:外放知县
附记:李A没读过《儿女英雄传》,但是他没好意思说
雍正帝为啥不喜欢浙江人
聊为弦歌:王猷“有东西”的县令开端
刘二案:人把好事做,锅从小人来
两种叙事之一:王知县、十八岁少女,以及衙门里的尸体
王猷罢官和董知县的重审:故事版本B
案件疑点一:牛二年龄,18还是13岁?
总有刁民想害我:文武秀才捞偏门
小人加小人的奇妙反应 :勒索是个技术活
领导不会有错——所以将错就错
踏破铁鞋也做官:王猷的大心脏和捐官
捐官的门道
王猷的人生循环:县官——没关——县官
这次真是你的错了:王猷心心念念的三千两银子与勒索盐商
王县令的难处:借债捐官?
上司鄂容安的“法不容情”:政治危机下的自救之举
从小康以上到八辈贫农:汲汲进取的王县令的终局
讽刺的雷同:鄂容安家的“勒索盐商”案
“枉法赃”与“不枉法赃”:拿钱不办事儿的法律依据
鄂敏与王猷:殊途同归?同途殊归?
结语:货真价实的小人物
赠书:恭喜白惡庵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