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喽大家!
本期节目,我想从近期接连刷屏的两起学术不端通报说起:蒋方舟被撤销硕士学位、贾浅浅被撤销学位职称与教职,接连的公共事件再一次把「学术不端」四个字推回了全民舆论的中心。从多年前翟天临的「知网是什么」到今天这两起事件,每隔几年都会有类似事件引发热议,可大多数人对学术不端的边界其实依旧模糊,你能准确分清楚引用疏漏和学术不端的区别吗?身为家长或者教育者的我们,又该怎么帮孩子建立从小的学术诚信意识?
本期就让我们从法律视角拆解学术不端的规则边界,聊聊这个和每个家庭都有关的话题。
本期主播:欧律
本期内容
Part 1: 厘清边界:到底什么才是学术不端
近期学术不端事件频发,学位撤销成新常态引全民热议
从小问题到撤销学位,蒋方舟论文事件现惊人反转
资格归零:贾浅浅因抄袭被撤销学位职称与教职
“不知知网”:翟天临事件与超过40%的论文查重率
学术不端分四大类:侵占、造假、身份不符、虚假申报
AI协作易编造数据,学术诚信遭遇全新挑战
揭秘学术界的灰色交易:枪手代写与论文买卖
学术不端追溯无时效,毕业20年也可撤销学位
学术诚信不是毕业考验,是终身的信用底线
贡献度原则:真实思考和劳动占比是学术界金科玉律
Part 2: 困境根源:为什么学术不端会成为普遍问题
古德哈特定律拆解:当指标变为目标,失效便会发生
囚徒困境看内卷:家长为何被迫跟风“教育包装”
学生用AI写作业,认真完成反而被嘲笑太死板
Part 3: 守住底线:普通人在内卷环境下的长期选择
学术成就如高楼,基石崩塌则一切归零
数学家王虹获菲尔兹奖,成首位获此殊荣的中国女性
精华总结:快与慢、真与假,人生这道题你怎么选?
本期涉及的事件及参考资料来源
1. 蒋方舟学术不端事件
(1)首次通报(2026 年 7 月 5 日)
发布主体:中国人民大学
核心结论:认定论文存在部分注释疏漏等学术不规范问题,不构成学术不端,对其导师作出停止招生一年的处理
信息来源:北京日报
报道链接:m.toutiao.com
(2)最终通报(2026 年 7 月 13 日)
发布主体:中国人民大学
核心原文:
经核查,蒋某某硕士学位论文有 9 处与境外某篇期刊论文存在文字重合,且相关内容未标注引用、未列明参考文献。依据《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校学风建设委员会认定蒋某某构成学术不端行为。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并研究决定,撤销蒋某某硕士学位。
官方通报原文发布渠道:中国人民大学官方账号
媒体报道:
央视新闻:m.toutiao.com
澎湃新闻:m.thepaper.cn
2. 贾浅浅学术不端事件
发布主体:西北大学(2026 年 7 月 15 日)、陕西师范大学(学位复核)
核心原文:
经查,贾浅浅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共 16 篇,9 篇与他人已发表作品存在多处段落及语句重复且未注明来源等问题(其中 1 篇存在重复发表情形),6 篇存在个别文字重复、引用标注不规范的情形,1 篇未发现引用不规范等问题,经西北大学学术委员会审议,认定存在抄袭行为,学术不端行为属实。贾浅浅硕士学位论文的主要观点、论据、结论与他人已出版和公开发表的著作存在大量重合,经授予单位陕西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复核,认定构成学术不端。
处理结果:撤销副教授职称及教师岗位任职资格,同意辞职申请、解除聘用关系,按程序撤销教师资格;陕西师范大学撤销其硕士学位
媒体报道:新华网
报道链接:www.sn.news.cn
3. 翟天临学术不端事件
(1)北京电影学院处理通报(2019 年 2 月 19 日)
发布主体:北京电影学院
核心原文:
学校学术委员会学术道德与学术仲裁委员会认定翟天临博士研究生期间发表的论文存在学术不端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投票决定、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撤销 2018 届博士研究生翟天临博士学位,取消陈浥的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媒体报道:人民日报
报道链接:m.toutiao.com
(2)北京大学博士后处理说明(2019 年 2 月 16 日)
发布主体: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核心结论:确认翟天临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同意其退出博士后流动站,停止合作导师博士后招募资格
媒体报道:中国新闻网
报道链接:m.toutiao.com
4.王虹获菲尔兹奖
1. 获奖事件官方报道
获奖时间:2026 年 7 月 23 日,第 21 届国际数学家大会(美国费城)
核心事实:王虹、邓煜两位中国籍数学家同时获奖,实现中国籍学者菲尔兹奖零的突破;王虹为首位中国籍、全球第三位女性菲尔兹奖得主,核心成果为与合作者解决困扰学界百年的三维挂谷猜想
媒体报道:
光明网:m.toutiao.com
澎湃新闻(中国教育报):m.thepaper.cn
2. 节目引用采访观点来源
“获奖挺好的,但是题该做不出来,还是做不出来。”
——《中国科学报》2026 年 7 月获奖专访
“在运气不好的时候多坚持一下,可能时间长了就会有好运气到来。”
—— 新华社 2026 年 7 月获奖后专访
“就算它没有用,我觉得它也是很美的。”
—— 新华社 2026 年 7 月专访,谈及数学研究的价值
本期涉及的法规
1. 《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文号:教育部令第 40 号
施行时间:2016 年 9 月 1 日
核心内容:第二十七条明确界定七类学术不端行为:(一)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二)篡改他人研究成果;(三)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四)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虚构合作者共同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贡献;(五)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和职务评审评定、申请学位等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六)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七)其他根据高等学校或者有关学术组织、相关科研管理机构制定的规则,属于学术不端的行为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
通过机关: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
通过时间:2024 年 4 月 26 日
施行时间:2025 年 1 月 1 日
核心条款(第三十七条):学位申请人、学位获得者在攻读该学位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学位授予单位不授予学位或者撤销学位:(一)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被认定为存在代写、剽窃、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二)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取得入学资格、毕业证书;(三)攻读期间存在依法不应当授予学位的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关键说明:法律未设置追诉时效,官方解读与司法实践均支持对已毕业人员的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追溯处理
3.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发布机关:教育部
文号:教育部令第 49 号
施行时间:2021 年 3 月 1 日
相关内容:第七条明确将 "弄虚作假" 纳入一般惩戒范畴;第十二条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学业评价不公正行为。地方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在正式竞赛、升学选拔中造假的,取消相应资格,相关记录计入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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