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迷奸案之后:一份判决书,两个世界的伦理难题
女律师来了异见房间熊家客厅

德国迷奸案之后:一份判决书,两个世界的伦理难题

熊家客厅、异见房间、女律师来了共创
共创单集 78分钟 ·
播放数13125
·
评论数107

今年5月,“德国老司机驾校”系列性侵案件在中文舆论圈获得巨大关注。这可能是中国媒体第一次大范围、持续地报道发生在国外的性侵案件。对很多中国媒体人来说这是一次陌生的经验:找人在德国法院旁听庭审、发邮件给德国各地方法院,拿到德语的案件判决书和法律材料,再根据信息写报道。

基于德国法律体系司法公开的原则,媒体人(即使是中国的)也能拿到所有信息(真的是所有),包括:充满细节和创伤的犯罪过程、罪犯和受害者的双方关系,证据链条,完整的时间线......问题出现了——法院愿意公开的信息,媒体就能原样公开吗?

报道案件的大多是年轻的女记者们,女记者们也是第一次面对这样的问题:判决书已经隐去了受害者的姓名,我们可以根据这些写受害者的故事吗?为了证明犯罪的预谋性披露下药方式,药物名称,会不会反过来成为一份可以被模仿的“操作指南”?男性施害者的信息要不要公开?如果不公开,曾在失去意识的情况下遭到侵害的女性,可能永远无法意识到自己也是受害者;如果公开了,会不会违反无罪推定的原则?施害者的成长经历应该怎么写?

案件热度褪去,我们也能更充分地讨论新闻伦理和司法伦理问题。这一期,我们邀请了长期代理性别暴力案件的中国律师周禹含,在德国学习和研究法律的博士陈欢,参与相关报道的媒体人张苹,从中国与德国不同的司法实践出发,重新复盘,一起讨论司法公开、公众知情和个人权利之间的边界。

陈欢:德国明斯特大学法律史博士研究生,微博@陈别扭不别扭

周禹含:刑事律师,长期关注性别暴力议题,微博@软蹬_周禹含

张苹:写作者,「异见房间」主播,小红书@苹什么

熊阿姨:资深媒体人,「熊家客厅」主播

00:08 时隔几个月,为什么还要讨论德国Telegram“老司机”群组迷奸案?

04:30 稿子发出后,为什么要紧急删除两个段落?

09:05 不在德国、不懂德语、不认识律师,国内媒体如何做柏林法庭报道?

13:08 德国司法机构为什么不怕媒体滥用判决书?

16:32 在中国,报道不公开审理案件的细节,是违法的,比如大同强奸案

18:34 判决书的信息都可以写到报道里吗?

19:51 德国司法实践中,有一种过度“心理化”的倾向,同时刑法也“重教育,轻惩罚”

23:07 在性犯罪案件中,怎么报道能既伸张正义,又避免暴露受害者隐私?

26:40 法院判决之前,媒体应不应该公布施害者邵某、周某的真实姓名?

32:24 中国网络上公布名字,怎么反而帮施害者减轻处罚了?

35:14 同样的迷奸案,英国就把邹振豪的名字主动向全球公开了

36:40 德国的月亮不一定那么圆——华人社区有发声、请愿的必要

41:28 德国的法官通常都很中产,很“白”,他们也需要更新性别意识

46:32 “盛大的审判,完全是围绕被告的一场叙事,被害人很难有自己的主张和诉求”

48:08 被害人们的心理创伤并没有得到补偿

50:28 眼下媒体进入法院听庭的门槛,正变得越来越高

54:03 施害者孤独的童年经历,应该写到稿子里吗?

58:10 法院有权力强迫证人出庭吗?德国、中国实践标准不一样

01:03:44 采访性犯罪受害人,媒体不要过多询问侵犯的细节、动作

01:10:31 媒体也要保留证据、要仔细核实关键细节

01:12:14 媒体最好提醒受害者,稿件可能造成的传播后果

01:13:25 受害者是未成年人时,父母有权利替ta 接受采访吗?

资料:

1.《中文舆论进入德国法庭:德国华人迷奸案Zhiting S. 获刑五年》作者-林意荃,编辑-张苹,正面连接,2026年7月10日

2.《德国华人性侵案受害者首度发声:“我真的很想问问他,到底为什么?”》作者-冯兆音,编辑-于蒙,正面连接,2026年6月

3.熊家客厅此前相关播客讨论:13.一个14岁女孩是如何开始霸凌别人的?》

4.BBC 报道手册:downloads.bbc.co.uk

剪辑:方改则

插画:董伯阳

展开Show Notes
听了这期很感动,四位女性分别从不同的专业视角共同探讨司法伦理和新闻伦理,在这样浮躁的舆论环境和碎片化环境中,还愿意花费宝贵的时间和精力,来深度思考与严肃讨论,向你们致敬,尤其是开头听到熊阿姨和一众自身调查记者写邮件要求不合适的稿件撤回。
26:32 保护受害人,模糊具体识别点,使受害人即使在熟人中也不容易被辨认出,这我当然觉得很好很有媒体人的良心,但我同时内心也又气愤又悲哀,她们是受害人呀!她们到底有什么罪?!要怀着这种被识别出来的巨大恐惧,甚至大于被侵害的恐惧。不管这个社会如何日新月异,只要我们的受害人还怀有这种恐惧,这就绝不是我们期望的那个理想世界。
非常珍贵的复盘,理性与感性交织,针对两国的法律制度差异的探讨也很有启发性。中间听到女性媒体人因为得知报道反而让罪犯获得减刑而感到内疚,觉得难受又温暖,一种女性间的共情混杂着无能为力的愤怒感…虽然热度已经过去了好几个月,但是这样的案件就是需要反复提及啊,互联网的遗忘是很迅速的,而这些罪犯的行径需要永远被记住并警惕。
听了这期才知道法国和德国司法理念还是很不同的,在法国被告人的姓名通常是可以公告的,至少的名字和姓的首字母。法国吉赛尔·佩利科特案之所以变成了全球瞩目的案件其实是因为吉赛尔女士自己要求公开案件公开审理,因为她如果自己不要求,这个案件是不公开庭审的。她那句名言:羞耻必须要改变方向。就是说不是被迷奸的女性感到羞耻的是加害人应该感到羞耻。所以这个案件也让公布被害人和加害人的信息变得更加容易,让更多潜在受害者在没有羞耻风险情况下挺身而出。而最后这个案件的结果还是很公允的,社会舆论也感到满意
北京人在巴黎:还是和社会风气的塑造强相关,加害人要收到与之行为对等的法律制裁,但也要给他改造的空间,如果他一辈子都被唾弃抬不起头那可能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而受害人更不应该被社会凝视。这是一个特别长的社会制度的建构和社会风气塑造的过程
三个播客全部关注!
姜予予
:
感恩❤️
烤薯
烤薯
3天前
主播们选择从伦理的角度来讨论这个事件真的好真诚👏今天的医科大学舆论反转事情也是,明明一开始传出老师不批假这样说辞的是口口相传的网友,经过自媒体、营销号矩阵发酵,最后是老牌机构媒体去做了信源核实还原事件,结果一刷评论网友起承转合还是要骂媒体骂新闻学“吃人血馒头”。蛮荒谬的,总有一些毒瘤的行为会遮蔽掉那些负责有操守,尊重行业的人。
烤薯:确实有一种“老派新闻节目”的即视感
我的蓝牙耳机被做局了:我是真第一次意识到网友的辨别能力是怎样形同虚设
4条回复
olwaik
olwaik
3天前
好珍贵的视角!!作为一个普通人,每次看到类似女性受害的案件,都会在强烈情感驱动的朴素正义感和模糊的伦理意识带来反身纠偏的矛盾里,这期对于像我一样的大部分非相关从业者的普通人来说非常有意义!!
这期也真棒👏🏻 有种很久前看《新闻调查》的感觉,信息密度大,专业程度高,表达精确清晰。柱子哥那期,又像《东方时空》里的《百姓故事》。
-巽-
-巽-
3天前
很伟大的一期
苹苹什么
:
好高的评价!
-巽-:你们值得的!❤️
吴言_
吴言_
3天前
德国的法律对于施害者再社会化的考虑忽略了公众要求维护正义的需求,后者也是司法的重要功能之一。权衡还是挺难的
夏曜石
夏曜石
3天前
50:30 如果不能保护受害人,那我觉得惩罚失去了一半作用
这期真的特别好,之前看了很多这个案件的报道,没有从这个新闻报道的角度去思考,感谢这次讨论
Westaby
Westaby
2天前
18:05 是的!我记得当时看过一篇报道还是采访来着,是法官说当时特意交代双方不要在互联网上泄露案件信息,特别是正在处理的过程中。可是男方大肆宣传只有女方遵守了,遵守规则的人反而在舆论场上被各种虚假信息压倒我就觉得很气愤。
璽Woo
璽Woo
2天前
06:51 这让我想到美剧《匹兹堡医护前线》第二季中对一个经历性侵的女孩的医疗取证的那个过程是要经过严格的培训而采取的一个非常严谨的规范
夏曜石
夏曜石
3天前
44:40 这里感受到了阶级带来的局限性,怪不得前面说的德国法律这么理想化,是有原因的
龙惠
龙惠
3天前
32:47 最近发现,裁判文书网公布案件中的当事人起名好像有了变化,以前两个字就是“姓+某”,三个字是“姓+某+姓名第三个字”;现在三个字变成了“姓+某+甲乙丙丁”,感觉隐私性更强了些
卖花女
卖花女
3天前
感谢三位,又是非常有必要的一期!张苹提到“如何在报道里实操地保护受害者隐私”,这一前后举例,太有必要了。另外几乎每个问题都没有正确/标准答案,很值得思考和探讨。
wasabi_31
wasabi_31
2天前
“感觉外国月亮圆”很大程度出于一个很朴素的认知,这些罪犯/犯罪嫌疑人多数都在国内多年/多次作案,但是没有被司法系统捕捉到,或者说承担什么严重的后果,都是出了国才被捕的。能出国留学甚至意味着他们都拿到过“无犯罪证明”,所以性暴力类案件在国内司法制度中究竟有没有被充分重视,更让人想画问号
第一次听如此专业的播客,还有一些小小的紧张感,但是听着还是很开心的,觉得被普法到了很多,也引起了我很多的思考
HD542907w
HD542907w
3天前
39:47 “温良恭俭顺”,也就是上无权力下无暴力,所以别人都不会忌惮和在意,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