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播客聚焦2026年6月30日施行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三位律师围绕“实际施工人”为何在用了22年后被弃用展开:新规废除其突破合同相对性直诉发包人的路径,改以代位权回归合同链条,同时为农民工工资保留特别清偿通道。节目还解析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精细化规则,包括停窝工损失不纳入、以房抵债四条件、债权转让审查框架及物上代位等。这期特别适合大家分享转发给身边的施工人、发包人、总包,了解法律,用好法律,及时调整自身发展方向。
主持人:九宫格,base重庆,前公司律师,新晋刑事辩护律师;
嘉宾1:罗律,base上海,建设工程与房地产领域诉讼律师;
嘉宾2:杨律,base上海,资深民商事诉讼律师;
剪辑:石头;
BGM:S087《Flying Bird (Ins.)》;
小助理微信号:15803030166(加听友群共创内容;1对1咨询)。
1:28 建工司法解释发展沿革介绍
3:06 解释二为何删除“实际施工人”?
5:20 建工领域重要概念介绍
11:23 解释二为何废除“直诉权”?
12:58 农民工维权新方式:废除后门,开了两扇正门
18:40 发包人是否知道挂靠人——结果大不同
23:08 什么叫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24:13 解释二新规:停工、窝工损失,不属于优先受偿的范围
26:15 解释二新规:优先受偿范围收窄
27:15 解释二新规:开发商以房抵债有要求
29:29 受让人是否能继承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新规没有直接给答案
31:52 解释二新规:物上代位,楼没了,钱还能追?
33:56 解释二传达理念1:合同相对性的回归
35:00 解释二传达理念2:合规时代来临
36:38 停止挂靠思维,需要立即转型!
37:17 发包人对农民工工资要先行清偿!
37:42 总包人的信用将是硬通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