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休息日爬山,5小时没回工作消息,回来被辞退——公司把“随时在线”定成规矩却不写进合同。
🔹 事件
南京一名保研助教卢女士因在周末外出爬山,5小时未回复家长群消息被辞退。
🔹 合同与潜规则
劳动合同写明:标准工时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加班需审批。
但公司教学文件另有一套:休息日定时查看3次工作号,逐一回复。
休息时间的回复及时性,还被写进了绩效考核——不回消息直接关系到扣钱。
领导说“让你看手机,又不代表让你处理工作”。
🔹 辞退理由
事件因“未回复信息”而起,解除通知书上的理由却不是“未及时回复消息”。
律师分析:标准工时制下,休息日是法定休息时间。
要求高频在线又不算加班、不给加班费,管理制度本身不合法。
同行透露:弹性回复规则已是行业潜规则。
🔹 边界
今年1月,最高法司法解释确立“实质劳动+明显占用休息时间”双重认定标准,以“未履行加班审批”抗辩不予支持。
🧩 互动
你们公司会要求休假时处理工作信息吗?休息日回工作消息,该算加班吗?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经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