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自清:儿女儿女 我现在已是五个儿女的父亲了。想起圣陶喜欢用的“蜗牛背了壳”的比喻,便觉得不自在。新近一位亲戚嘲笑我说,“要剥层皮呢!”更有些悚然了。十年前刚结婚的时候,在胡适之先生的《藏晖室札记》里,见过一条,说世界上有许多伟大的人物是不结婚的;文中并引培根的话,“有妻子者,其命定矣。”当时确吃了一惊,仿佛梦醒一般;但是家里已是不由分说给娶了媳妇,又有甚么可说?现在是一个媳妇,跟着来了五个孩子;两个肩头上,加上这么重一副担子,真不知怎样走才好。“命定”是不用说了;从孩子们那一面说,他们该怎样长大,也正是可以忧虑的事。我是个彻头彻尾自私的人,做丈夫已是勉强,做父亲更是不成。自然,“子孙崇拜”,“儿童本位”的哲理或伦理,我也有些知道;既做着父亲,闭了眼抹杀孩子们的权利,知道是不行的。可惜这只是理论,实际上我是仍旧按照古老的传统,在野蛮地对付着,和普通的父亲一样。近来差不多是中年的人了,才渐渐觉得自己的残酷;想着孩子们受过的体罚和叱责,始终不能辩解——像抚摩着旧创痕那样,我的心酸溜溜的。有一回,读了有岛武郎《与幼小者》的译文,对了那种伟大的,沉挚的态度,我竟流下泪来了。去年父亲来信,问起阿九,那时阿九还在白马湖呢;信上说 ,“我没有耽误你,你也不要耽误他才好。”我为这句话哭了一场;我为什么不像父亲的仁慈?我不该忘记,父亲怎样待我们来着!人性许真是二元的,我是这样地矛盾;我的心像钟摆似的来去。 你读过鲁迅先生的《幸福的家庭》么?我的便是那一类的“幸福的家庭”!每天午饭和晚饭,就如两次潮水一般。先是孩子们你来他去地在厨房与饭间里查看,一面催我或妻发“开饭”的命令。急促繁碎的脚步,夹着笑和嚷,一阵阵袭来,直到命令发出为止。他们一递一个地跑着喊着,将命令传给厨房里用人;便立刻抢着回来搬凳子。于是这个说,“我坐这儿!”那个说,“大哥不让我!”大哥却说,“小妹打我!”我给他们调解,说好话。但是他们有时候很固执,我有时候也不耐烦,这便用着叱责了;叱责还不行,不由自主地,我的沉重的手掌便到他们身上了。于是哭的哭,坐的坐,局面才算定了。接着可又你要大碗,他要小碗,你说红筷子好,他说黑筷子好;这个要干饭,那个要稀饭,要茶要汤,要鱼要肉,要豆腐,要萝卜;你说他菜多,他说你菜好。妻是照例安慰着他们,但这显然是太迂缓了。我是个暴躁的人,怎么等得及?不用说,用老法子将他们立刻征服了;虽然有哭的,不久也就抹着泪捧起碗了。吃完了,纷纷爬下凳子,桌上是饭粒呀,汤汁呀,骨头呀,渣滓呀,加上纵横的筷子,欹斜的匙子,就如一块花花绿绿的地图模型。吃饭而外,他们的大事便是游戏。游戏时,大的有大主意,小的有小主意,各自坚持不下, 于是争执起来;或者大的欺负了小的,或者小的竟欺负了大的,被欺负的哭着嚷着,到我或妻的面前诉苦;我大抵仍旧要用老法子来判断的,但不理的时候也有。最为难的,是争夺玩具的时候:这一个的与那一个的是同样的东西,却偏要那一个的;而那一个便偏不答应。在这种情形之下,不论如何,终于是非哭了不可的。这些事件自然不至于天天全有,但大致总有好些起。我若坐在家里看书或写什么东西,管保一点钟里要分几回心,或站起来一两次的。若是雨天或礼拜日,孩子们在家的多,那么,摊开书竟看不下一行,提起笔也写不出一个字的事,也有过的。我常和妻说,“我们家真是成日的千军万马呀!”有时是不但“成日”,连夜里也有兵马在进行着,在有吃乳或生病的孩子的时候! 我结婚那一年,才十九岁。二十一岁,有了阿九;二十三岁,又有了阿菜。那时我正像一匹野马,那能容忍这些累赘的鞍鞯,辔头,和缰绳?摆脱也知是不行的,但不自觉地时时在摆脱着。现在回想起来,那些日子,真苦了这两个孩子;真是难以宽宥的种种暴行呢!阿九才两岁半的样子,我们住在杭州的学校里。不知怎地,这孩子特别爱哭,又特别怕生人。一不见了母亲,或来了客,就哇哇地哭起来了。学校里住着许多人,我不能让他扰着他们,而客人也总是常有的;我懊恼极了,有一回,特地骗出了妻,关了门,将他按在地下打了一顿。这件事,妻到现在说起来,还觉得有些不忍;她说我的手太辣了,到底还是两岁半的孩子!我近年常想着那时的光景,也觉黯然。阿菜在台州,那是更小了;才过了周岁,还不大会走路。也是为了缠着母亲的缘故吧,我将她紧紧地按在墙角里,直哭喊了三四分钟;因此生了好几天病。妻说,那时真寒心呢!但我的苦痛也是真的。我曾给圣陶写信,说孩子们的磨折,实在无法奈何;有时竟觉着还是自杀的好。这虽是气愤的话,但这样的心情,确也有过的。后来孩子是多起来了,磨折也磨折得久了,少年的锋棱渐渐地钝起来了;加以增长的年岁增长了理性的裁制力,我能够忍耐了——觉得从 前真是一个“不成材的父亲”,如我给另一个朋友信里所说。但我的孩子们在幼小时,确比别人的特别不安静,我至今还觉如此。我想这大约还是由于我们抚育不得法;从前只一味地责备孩子,让他们代我们负起责任,却未免是可耻的残酷了! 正面意义的“幸福”,其实也未尝没有。正如谁所说,小的总是可爱,孩子们的小模样,小心眼儿,确有些教人舍不得的。阿毛现在五个月了,你用手指去拨弄她的下巴,或向她做趣脸,她便会张开没牙的嘴格格地笑,笑得像一朵正开的花。她不愿在屋里待着;待久了,便大声儿嚷。妻常说,“姑娘又要出去溜达了。”她说她像鸟儿般,每天总得到外面溜一些时候。闰儿上个月刚过了三岁,笨得很,话还没有学好呢。他只能说三四个字的短语或句子,文法错误,发音模糊,又得费气力说出;我们老是要笑他的。他说“好”字,总变成“小”字;问他“好不好?”他便说“小”,或“不小”。我们常常逗着他说这个字玩儿;他似乎有些觉得,近来偶然也能说出正确的“好”字了——特别在我们故意说成“小”字的时候。他有一只搪磁碗,是一毛来钱买的;买来时,老妈子教给他,“这是一毛钱。”他便记住“一毛”两个字,管那只碗叫“一毛”,有时竟省称为“毛”。这在新来的老妈子,是必需翻译了才懂的。他不好意思,或见着生客时,便咧着嘴痴笑;我们常用了土话,叫他做“呆瓜”。他是个小胖子,短短的腿,走起路来,蹒跚可笑;若快走或跑,便更“好看”了。他有时学我,将两手叠在背后,一摇一摆的;那是他自己和我们都要乐的。他的大姊便 是阿菜,已是七岁多了,在小学校里念着书。在饭桌上,一定得罗罗唆唆地报告些同学或他们父母的事情;气喘喘地说着,不管你爱听不爱听。说完了总问我:“爸爸认识么?”“爸爸知道么?”妻常禁止她吃饭时说话,所以她总是问我。她的问题真多:看电影便问电影里的是不是人?是不是真人?怎么不说话?看照相也是一样。不知谁告诉她,兵是要打人的。她回来便问,兵是人么?为什么打人?近来大约听了先生的话,回来又问张作霖的兵是帮谁的?蒋介石的兵是不是帮我们的?诸如此类的问题,每天短不了,常常闹得我不知怎样答才行。她和闰儿在一处玩儿,一大一小,不很合式,老是吵着哭着。但合式的时候也有:譬如这个往床底下躲,那个便钻进去追着;这个钻出来,那个也跟着——从这个床到那个床,只听见笑着,嚷着,喘着,真如妻所说,像小狗似的。现在在京的,便只有这三个孩子;阿九和转儿是去年北来时,让母亲暂时带回扬州去了。 阿九是欢喜书的孩子。他爱看《水浒》《西游记》《三侠五义》《小朋友》等;没有事便捧着书坐着或躺着看。只不欢喜《红楼梦》,说是没有味儿。是的,《红楼梦》的味儿,一个十岁的孩子,那里能领略呢?去年我们事实上只能带两个孩子来;因为他大些,而转儿是一直跟着祖母的,便在上海将他俩丢下。我清清楚楚记得那分别的一个早上。我领着阿九从二洋泾桥的旅馆出来,送他到母亲和转儿住着的亲戚家去。妻嘱咐说,“买点吃的给他们吧。”我们走过四马路,到一家茶食铺里。阿九说要熏鱼,我给买了;又买了饼干,是给转儿的。便乘电车到海宁路。下车时,看着他的害怕与累赘,很觉恻然。到亲戚家,因为就要回旅馆收拾上船,只说了一两句话便出来;转儿望望我,没说什么,阿九是和祖母说什么去了。我回头看了他们一眼,硬着头皮走了。后来妻告诉我,阿九背地里向她说:“我知道爸爸欢喜小妹,不带我上北京去。”其实这是冤枉的。他又曾和我们说,“暑假时一定来接我啊!”我们当时答应着;但现在已是第二个暑假了,他们还在迢迢的扬州待着。他们是恨着我们呢?还是惦着我们呢?妻是一年来老放不下这两个,常常独自暗中流泪;但我有什么法子呢!想到“只为家贫成聚散”一句无名的诗,不禁有些凄 然。转儿与我较生疏些。但去年离开白马湖时,她也曾用了生硬的扬州话(那时她还没有到过扬州呢),和那特别尖的小嗓子向着我:“我要到北京去。”她晓得什么北京,只跟着大孩子们说罢了;但当时听着,现在想着的我,却真是抱歉呢。这兄妹俩离开我,原是常事,离开母亲,虽也有过一回,这回可是太长了;小小的心儿,知道是怎样忍耐那寂寞来着! 我的朋友大概都是爱孩子的。少谷有一回写信责备我,说儿女的吵闹,也是很有趣的,何至可厌到如我所说;他说他真不解。子恺为他家华瞻写的文章,真是“蔼然仁者之言”。圣陶也常常为孩子操心:小学毕业了,到什么中学好呢?——这样的话,他和我说过两三回了。我对他们只有惭愧!可是近来我也渐渐觉着自己的责任。我想,第一该将孩子们团聚起来,其次便该给他们些力量。我亲眼见过一个爱儿女的人,因为不曾好好地教育他们,便将他们荒废了。他并不是溺爱,只是没有耐心去料理他们,他们便不能成材了。我想我若照现在这样下去,孩子们也便危险了。我得计划着,让他们渐渐知道怎样去做人才行。但是要不要他们像我自己呢?这一层,我在白马湖教初中学生时,也曾从师生的立场上问过丏尊,他毫不踌躇地说,“自然啰。”近来与平伯谈起教子,他却答得妙,“总不希望比自己坏啰。”是的,只要不“比自己坏”就行,“像”不“像”倒是不在乎的。职业,人生观等,还是由他们自己去定的好;自己顶可贵,只要指导,帮助他们去发展自己,便是极贤明的办法。 予同说,“我们得让子女在大学毕了业,才算尽了责任。”SK说,“不然,要看我们的经济,他们的材质与志愿;若是中学毕了业,不能或不愿升学,便去做别的事,譬如做工人吧,那也并非不行的。”自然,人的好坏与成败,也不尽靠学校教育;说是非大学毕业不可,也许只是我们的偏见。在这件事上,我现在毫不能有一定的主意;特别是这个变动不居的时代,知道将来怎样?好在孩子们还小,将来的事且等将来吧。目前所能做的,只是培养他们基本的力量——胸襟与眼光;孩子们还是孩子们,自然说不上高的远的,慢慢从近处小处下手便了。这自然也只能先按照我自己的样子:“神而明之,存乎其人”,光辉也罢,倒楣也罢,平凡也罢,让他们各尽各的力去。我只希望如我所想的,从此好好地做一回父亲,便自称心满意。——想到那“狂人”“救救孩子”的呼声,我怎敢不悚然自勉呢? 1928年6月24日晚写毕,北京清华园
朱自清:荷塘月色荷塘月色 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今晚在院子里坐着乘凉,忽然想起日日走过的荷塘,在这满月的光里,总该另有一番样子吧。月亮渐渐地升高了,墙外马路上孩子们的欢笑,已经听不见了;妻在屋里拍着闰儿,迷迷糊糊地哼着眠歌。我悄悄地披了大衫,带上门出去。 沿着荷塘,是一条曲折的小煤屑路。这是一条幽僻的路;白天也少人走,夜晚更加寂寞。荷塘四面,长着许多树,蓊蓊郁郁的。路的一旁,是些杨柳,和一些不知道名字的树。没有月光的晚上,这路上阴森森的,有些怕人。今晚却很好,虽然月光也还是淡淡的。 路上只我一个人,背着手踱着。这一片天地好像是我的;我也像超出了平常的自己,到了另一世界里。我爱热闹,也爱冷静;爱群居,也爱独处。像今晚上,一个人在这苍茫的月下,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便觉是个自由的人。白天里一定要做的事,一定要说的话,现在都可不理。这是独处的妙处,我且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好了。 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地点缀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地打着朵儿的;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这时候叶子与花也有一丝的颤动,像闪电般,霎时传过荷塘的那边去了。叶子本是肩并肩密密地挨着,这便宛然有了一道凝碧的波痕。叶子底下是脉脉的流水,遮住了,不能见一些颜色;而叶子却更见风致了。 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薄薄的青雾浮起在荷塘里。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虽然是满月,天上却有一层淡淡的云,所以不能朗照;但我以为这恰是到了好处——酣眠固不可少,小睡也别有风味的。月光是隔了树照过来的,高处丛生的灌木,落下参差的斑驳的黑影,峭楞楞如鬼一般;弯弯的杨柳的稀疏的倩影,却又像是画在荷叶上。塘中的月色并不均匀;但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如梵婀玲上奏着的名曲。 荷塘的四面,远远近近,高高低低都是树,而杨柳最多。这些树将一片荷塘重重围住;只在小路一旁,漏着几段空隙,像是特为月光留下的。树色一例是阴阴的,乍看像一团烟雾;但杨柳的丰姿,便在烟雾里也辨得出。树梢上隐隐约约的是一带远山,只有些大意罢了。树缝里也漏着一两点路灯光,没精打彩的,是渴睡人的眼。这时候最热闹的,要数树上的蝉声与水里的蛙声;但热闹是它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忽然想起采莲的事情来了。采莲是江南的旧俗,似乎很早就有,而六朝时为盛;从诗歌里可以约略知道。采莲的是少年的女子,她们是荡着小船,唱着艳歌去的。采莲人不用说很多,还有看采莲的人。那是一个热闹的季节,也是一个风流的季节。 这样想着,猛一抬头,不觉已是自己的门前;轻轻地推门进去,什么声息也没有,妻已睡熟好久了。 1927年7月,北京清华园
朱自清:背影背影 我与父亲不相见已二年余了,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那年冬天,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我从北京到徐州,打算跟着父亲奔丧回家。到徐州见着父亲,看见满院狼藉的东西,又想起祖母,不禁簌簌地流下眼泪。父亲说,“事已如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 回家变卖典质,父亲还了亏空;又借钱办了丧事。这些日子,家中光景很是惨淡,一半为了丧事,一半为了父亲赋闲。丧事完毕,父亲要到南京谋事,我也要回北京念书,我们便同行。 到南京时,有朋友约去游逛,勾留了一日;第二日上午便须渡江到浦口,下午上车北去。父亲因为事忙,本已说定不送我,叫旅馆里一个熟识的茶房陪我同去。他再三嘱咐茶房,甚是仔细。但他终于不放心,怕茶房不妥帖;颇踌躇了一会。其实我那年已二十岁,北京已来往过两三次,是没有甚么要紧的了。他踌躇了一会,终于决定还是自己送我去。我两三回劝他不必去;他只说,“不要紧,他们去不好!” 我们过了江,进了车站。我买票,他忙着照看行李。行李太多了,得向脚夫行些小费,才可过去。他便又忙着和他们讲价钱。我那时真是聪明过分,总觉他说话不大漂亮,非自己插嘴不可。但他终于讲定了价钱;就送我上车。他给我拣定了靠车门的一张椅子;我将他给我做的紫毛大衣铺好坐位。他嘱我路上小心,夜里要警醒些,不要受凉。又嘱托茶房好好照应我。我心里暗笑他的迂;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直是白托!而且我这样大年纪的人,难道还不能料理自己么?唉,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 我说道,“爸爸,你走吧。”他望车外看了看,说,“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我看那边月台的栅栏外有几个卖东西的等着顾客。走到那边月台,须穿过铁道,须跳下去又爬上去。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赶紧拭干了泪,怕他看见,也怕别人看见。我再向外看时,他已抱了朱红的橘子望回走了。过铁道时,他先将橘子散放在地上,自己慢慢爬下,再抱起橘子走。到这边时,我赶紧去搀他。他和我走到车上,将橘子一股脑儿放在我的皮大衣上。于是扑扑衣上的泥土,心里很轻松似的,过一会说,“我走了;到那边来信!”我望着他走出去。他走了几步,回过头看见我,说,“进去吧,里边没人。”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我便进来坐下,我的眼泪又来了。 近几年来,父亲和我都是东奔西走,家中光景是一日不如一日。他少年出外谋生,独力支持,做了许多大事。那知老境却如此颓唐!他触目伤怀,自然情不能自已。情郁于中,自然要发之于外;家庭琐屑便往往触他之怒。他待我渐渐不同往日。但最近两年的不见,他终于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我北来后,他写了一信给我,信中说道,“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利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我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 1925年10月在北京
朱自清:匆匆匆匆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人偷了他们罢: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罢:现在又到了哪里呢? 我不知道他们给了我多少日子;但我的手确乎是渐渐空虚了。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去来的中间,又怎样地匆匆呢?早上我起来的时候,小屋里射进两三方斜斜的太阳。太阳他有脚啊,轻轻悄悄地挪移了;我也茫茫然跟着旋转。于是——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他便伶伶俐俐地从我身上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我掩着面叹息。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 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的我能做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八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何曾留着像游丝样的痕迹呢?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的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 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1922年3月28日作
蔡澜:看人是一种本事,人可以貌相看人是一种本事,人可以貌相 人活到老了,就学会看人了。 看人是一种本事,是累积下来的经验,错不了的。 古人说:人不可貌相。我却说:人绝对可以貌相,我是一个绝对以貌取人的人。 相貌也不单是外表,是配合了眼神和谈吐,以及许多小动作而成。这一来,看人更加准确。 獐目鼠眼的人,好不到哪里去,和你谈话时偷偷瞄你一眼,心里不知打什么坏主意,这些人要避开,愈远愈好。 大老板身边有一群人,嬉皮笑脸地拍马屁,这些人的知识不会高到哪里去。虽然说要保得住饭碗,也不必做到这种地步,能当得上老板的人,还不都是聪明人?他们心中有数,对这群来讨好自己的,虽不讨厌,但是心中不信任,是必然的事。 说教式地把一件不愉快的事重复又重复,是生活刻板的人,做人消极的人,这种人尽量少和他们交谈,要不然你的精力会被他们吸光。 年轻时不懂,遇到上述这些人就马上和他们对抗,给他们脸色看,誓不两立,结果是给他们害惨。现在学会对付,笑脸迎之,或当透明,望到他们背后的东西,但心中还是一百个看不起。 美丑不是关键。 我遇到很多美女,和她们谈上一小时,即刻知道她们的妈妈喜欢些什么、用什么化妆品、爱驾什么车。她们的一生,好像都浓缩在这短短的一小时内,再聊下去,也没有什么话题。当然,在某些情形之下,你不需要很多话题。 丑人多作怪是不可以原谅的。几乎所有的三八八婆都是这一个典型。和她们为伍,自己会变成她们,总之碰不得也。 愁眉深锁的女人,说什么也讨不到她们的欢心,不管多美,也极为危险,这些人多数有自杀倾向,最怕是有这个念头时,拉你一块走。 这种女人送给我,我也不要。现实生活上也会遇到的,像林黛和乐蒂等人,都是遗传基因使她们不快乐。 大笑姑婆很好,她们少了一条筋,忧愁一下子忘记,很可爱的。不过多数是二奶命,二奶又有什么不好?她们大笑一番,愉快地接受了。 爱吃东西的人,多数不是什么坏人。他们拼命追求美食,没有时间去害人,大笑姑婆兼馋嘴,是完美的结合,这种女人多多益善。 样子普通,但有一股灵气的女人,最值得爱。什么叫有灵气?看她们的眼睛就知道,你一说话,她们的口还没有张开之前,眼睛已动,眼睛告诉你她们赞不赞成。即使她们不同意你的看法,也不会和你争辩,因为,她们知道,世界上要有各种意见,才有趣。 我们以前选新人,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中一部片就是上千个,有谁能当上女主角,全靠她们的一对眼睛,有的长得很美,但双眼呆滞,没有焦点,这种女人怎么教都教不会演一个小角色。 自命不凡、高姿态出现的女强人最令人讨厌,她当身边的人都是白痴,只有自己一个才是最精的。这种女人不管美丑,多数男人都不会去碰她们。从她们脸上可以看出荷尔蒙失调。 “我还很年轻,要怎么样才学会看人?”小朋友常这么问我。 要学会看人,先学会看自己。 本人一定要保存一份天真。 像婴儿一样,瞪着眼睛看人,最直接了。 沉默最好,学习过程之中,牢牢记住就是,不要发表任何意见,否则即刻露出自己无知的马脚。 注视对方的眼睛,当他们避开你的视线时,毛病就看得出来了。 也不是绝对地不出声。将学到的和一位你信得过的长辈商讨,问他们自己的看法对与不对。长辈的说法你不一定赞同,可以追问,但不能反驳,否则人家嫌你烦,就不教你。 慢慢地,你就学会看人了,你一定会受到种种的创伤,当成交学费,不必自怨自艾。 两边腮骨突出来的,所谓的反腮,是危险的人,把你吃光了骨头也不吐出来。以前我不相信,后来看得多,综合起来,发现比率上坏的实在占多。 说话时只见口中下面的一排牙齿,这种人也多数不可靠。 一眼看下去像一个猪头,这种人不一定坏,但大有可能是愚蠢的、怕事的、不负责任的。 从不见笑容,眼睛像兀鹰一样的,阴险得很。 什么时候学会看人,年纪大了自然懂得。当你毕业时,照照镜子,看到一只老狐狸。 我就是一个例子。
蔡澜:学会放松,别绑死自己学会放松,别绑死自己 又是新的一年,大家都制定这次的愿望,我从不跟着别人做这等事,愿望随时立,随时遵行则是。今年的,应该是尽量别绑死自己。 常有交易对手相约见面,一说就是几个月后,我一听全身发毛,一答应,那就表示这段时间完全被人绑住,不能动弹,那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 可以改期呀,有人说,但是我不喜欢这么做,答应过就必得遵守,不然不答应,改期是噩梦,改过一次。以后一定一改再改,变成一个不遵守诺言的人。 那怎么办才好?最好就是不约了,想见对方,临时决定好了。喂,明晚有空吃饭吗?不行?那么再约,总之不要被时间束缚,不要被约会钉死。 人家有事忙,可不与你玩这等游戏,许多人都想事前约好再来,尤其是日本人,一约都是早几个月。“请问你六月一日在香港吗?是否可以一见?” 对方问得轻松,我一想,那是半年后呀,我怎么知道这六个月之间会发生什么事?心里这么想,但总是客气地回答:“可不可以近一点再说呢?” 但这也不妥,你没事,别人有,不事前安排不行呀!我这种回答,对方听了一定不满意的,所以只有改一个方式了:“哎呀!六月份吗?已经答应人家了,让我努力一下,看看改不改得了期。” 这么一说,对方就觉得你很够朋友,再问道:“那么什么时候才知道呢?” “五月份行不行?” “好吧,五月再问你。”对方给了我喘气的空间。 说到这里,你一定会认为我这人怎么那么奸诈,那么虚伪,但这是迫不得已的,我不想被绑,如果在那段时间内我有更值得做的事,我真的不想赴约的。 “你有什么了不起?别人要预定一个时间见面,六个月前通知你,难道还不够吗?”对方骂道,“你真的是那么忙吗?香港人都是那么忙呀?” 对的,香港人真的忙,他们忙着把时间储蓄起来,留给他们的朋友的。 真正想见的人,随时通知,我都在的,我都不忙的,但是一些无聊的、可无可有的约会,到了我这个阶段,我是不肯绑死我自己的。 当今,我只想多一点时间学习,多一点时间充实自己,吸收所有新科技,练习之前没有时间练习的草书和绘画。依着古人的足迹,把日子过得闲散一点。 我还要留时间去旅行呢。去哪里?大多数想去的不是已经去过吗?不,不,世界之大,去不完的,但是当今最想去的,是从前一些住过的城市,见见昔时的友人,回味一些当年吃过的菜。 虽然没去过的,比如爬喜马拉雅山、到北极探险等,这些机会我已经在年轻时错过,当今也只好认了,不想去了。所有没有好吃东西的地方,也都不想去了。 后悔吗?后悔又有什么用。非洲那么多的国家,刚果、安哥拉、纳米比亚、莫桑比克、索马里、乌干达、卢旺达、冈比亚、尼日利亚、喀麦隆等,数之不清,不去不后悔吗?已经没有时间后悔了。放弃了,算了。 好友俞志刚问道:“你的新年大计,是否会考虑开‘蔡澜零食精品连锁店’,你有现成的合作伙伴和朝气勃勃的团队,真的值得一试……” 是的,要做的事真的太多了,我现在的状态处于被动,别人有了兴趣,问我干不干,我才会去计划一番,不然我不会主动地去找事做把自己忙死。 做生意,赚多一点钱,是好玩的,但是,一不小心,就会被玩,一被玩,就不好玩了。 我回答志刚兄道:“有很多大计,首先要做的,是不把自己绑死的事。决定下一步棋,也要轻松地去做,不要太花脑筋地去做。一答应就全心投入,就会尽力,像目前做的点心店和越南粉店,我都是百分之百投入的。” 志刚兄回信:“说得好,应该是这种态度,但世上有不少人,不论穷富,一定要把自己绑死为止。” 不绑死自己,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花光了毕生的经历,从年轻到现在,往这方向去走,中间遇到不少人生的导师,像那个意大利司机,向我说:“现在烦恼干什么,明天的事明天再去烦吧!” 还有遇到在海边钓小鱼的老嬉皮士,当我向他说:“喂!老头子,那边鱼更大,去外边钓吧。”他回答道:“但是,先生,我钓的是早餐呀!” 更有我的父亲,向我说:“对老人家孝顺,对年轻人爱护,守时间,守诺言,重友情。” 这都是改变我思想的人和事,学到了,才知道什么叫放松,什么叫不要绑死自己。
蔡澜:走好死亡这段路走好死亡这段路 今天,我已经七十岁了。谈死亡,是恰当的时候。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看《2001:太空漫游》,一再问自己,到底有没有机会乘火箭到另一星球?或者到了那个时候,我还活不活在世上?我将会变成一个什么样子? 当今,离二〇〇一年,也多了十年。太空旅行没法子实现的了,人,倒是活了下来。 样子嘛,照照镜子,还见得人,至少上电视做节目,也没人抱怨。留了胡子,是因为母亲的逝世,二〇一一年的二月二十八日三周年忌,就可剃掉,到时看来是否会更老,不知道。 目前生活并不算健康,还是那么大鱼大肉。酒倒是喝少了,遇到好的,还是照饮不误。 还是那么忙碌,飞来飞去,但不觉辛苦。稿件已减少许多,每星期在日报上只写四篇,周刊写的这篇一乐也,另有一篇每星期一次的食评和一篇写世界上好酒店的,已占了不少空暇。也许接下来只能再减一点,等到能够把名酒店都聚集成书后,就停写。 每天睡眠有六小时,已足够,如果能休息上七个钟,那算饱满。迎接死亡时期来到,我要逐渐少睡,由六,减到五,四,三。 像弘一法师一样到寺庙圆寂,是做不到了。第一,我怕蚊子;第二,没有空调是受不了的。 还是留在家吧,或者到一个美景,召集好友,像《老豆坚过美利坚》戏中的主角,一个个向亲友们拥抱告别,最后请一位有毒瘾的美女,带来吗啡,一支支注射进去,在飘飘欲仙之中归去。 上天堂或下地狱,我不相信有这回事,还是没有苏美璐那么幸福,不过和她一样,之后管他那么多干什么! 地点最好是在香港,如果有困难,还是去荷兰吧。那里思想开通,又有一位我深交的医生朋友,他每次来港,我都大请宴客,荷兰人一向节俭,对东方人的招待大感恩惠,一直问有什么可以为我做到的。 吗啡对他来讲是易事,医院里一大堆,拿几管送我一点困难也没有。虽然安乐死在荷兰大行其道,但是这位医生受过一点挫折,那是当丁雄泉先生不省人事后,子女把事情归咎在他身上,闹到差点上法庭。问题是他肯不肯再牵涉到我的事件去。 这也好办,事先由律师在场,先签一张一切与他无关的证明,他就能安心替我做这件事了。 遗嘱早就拟妥,应做的事都安排好,简单得很。 我这一生没有子女,在这个阶段,我也没有后悔过。小时听中国人的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笑话,在我父母生前已解决了。 当年我向老人家说,姐姐两个儿子,哥哥一子一女,弟弟也是,有六个后人,不必再让我操劳吧?他们听了也点头默许。 人活在世上,亲情最难交代,一有了顾虑是没完没了的,我能侥幸避过这关,应感谢上苍。人各有志,喜欢养儿弄孙的,我没异议,只要不发生在我身上就是。 没有遗憾吗?太多了,不可一一枚举,但想这些干什么?我一直主张人活得愈简单愈好,情感的处理也缩短,到计算机原理的正和负计算最妙。不只是身外物,身外感情,是个高境界,我是能够享受到的。 很高兴在世上得到诸多的好友和老师,今人古人,都是教导我怎么走这段路的恩人。 最要感谢的倪匡兄,我向他学习了什么叫看开,他是一位最反对世俗的高人,斩断不必要的情感,尽量做些自己最想做的事,都要归功于他。 但是我毕竟是一个凡人,所以头发愈来愈白,反观倪匡仁兄,满头乌丝,虽然他自嘲不用脑了,所以没有白发,但我知道,是想开了,所以没有白发,所以能够做到视死如归。
蔡澜:放纵的哲学放纵的哲学 “享受人生的快乐,由牺牲一点点健康开始。”尊·休士顿说。 这个人放纵地过活,但是八十多岁才死。 所谓的牺牲一点点的健康,并非一个致命的代价。 大家都知道自由的可贵,但是大家都用“健康”这两个字来束缚自己。 看到举重的壮汉,的确健康,不过这个做运动的人总不能老做下去。年龄一大,自然缓慢下来。到时他那坚硬的肌肉开始松懈,人就发胖。 为了防止这些情形发生,他要不断地健身。试想看到一个七老八十的人全身还是那么一块块的肌肉,和隆胸的妇女有什么两样? 又有个朋友买了一栋有公共游泳池的公寓,天天游,结果患了风湿。 注重健康,说得难听一点,就是怕死。 烟不抽,酒不喝,什么大鱼大肉,一听到就摇头。 好,谁能担保不会有个人,二十多岁就患肺动脉血压高? 哪一人能够说自己绝对不会遇上空难、车祸、火灾、水灾和高空掷物? 想到这里,更是怕死。 怎么办?唯有求神拜佛了。 迷信其实不用破除。信仰是种药,来保持人类思想的健康。思想的健康比肉体的健康更加重要。 一个人如果多旅行、多阅读、多经历人生的一切,就不当死是怎么一回事了,这个人在思想上绝对是健康的。思想健康的人一定长寿,你看那些画家、书法家、作曲家,老的比短命的多。 当然不单单是指做艺术工作的人,凡是思想健康的,不管他们的想法是好主意还是坏主意,都死不了。你没有看到中国的那几个抽烟的老人皇帝吗? 总认为人类身体上有一个自动的刹车器,有什么大毛病之前,一定先感到不舒服。 如果你精神上健康,一不舒服就不干,便不会因为过度纵欲而病倒。 喝酒喝死的人,是精神不正常。 像古龙一样的人,明明知道再喝就完蛋,但是还是要喝下去,也许是他认为自己是大侠,也可能是活够了,觉得这个世界没有什么事是新鲜了。 吃东西吃死的例子倒是不多。 什么胆固醇,从前哪里听过?还是照样活下去。 也许有人会辩论说那是因为几十年前,社会还是困苦,人没有吃得那么好,所以不怕胆固醇过多。 精神健康的人也不会和他们争执,你怕胆固醇,我不怕胆固醇就是了。 近来已经有医学家研究出胆固醇也有好的胆固醇和坏的胆固醇。我们只要认为所有吃下去的东西都是好的胆固醇,不亦乐乎? 那些怕胆固醇的人,失去尝试到好胆固醇的享受,笨蛋。 略为对暴食暴饮有节制,不是因为不想放纵,而是太肥太胖,毕竟是不美丽。 科学越发达,对人类的精神越是伤害,现在的医学报告已经达到污染的程度。 最近研究出喝牛奶对身体无益,打破了牛奶的神话。 当然早就说吃咸鱼会致癌,就不吃咸鱼。 又听到鸡蛋有太多的蛋白质,什么吃肉只能吃白肉而不吃红肉,等等,唉,大家不知道吃什么才好。 斋最有益、最安全、最健康了。吃斋,吃斋。 你以为呢?蔬菜上有农药,吃多了照样生癌! 医学家建议你吃水果之前洗得干干净净。心理上有毛病的人,把它们都洗烂了才够胆去吃。 有些医生还离谱到叫你用洗洁精洗蔬菜和水果。体内积了洗洁精也患癌,洗洁精用什么其他精才能洗得脱? 已经证明维他命过多对身体不好,头痛丸有些含了毒素,某种药吃了会大颈泡,镇静剂安眠药更是不用说了,吃了之后和鸦片海洛因没有分别。 算了,吃中药最好,中药温和,即使没有用也不会有害,人参燕窝,比黄金更贵,大家拼命进补。 但是有许多例子,是因为补过头,病后死不了,当植物人当了好几年还不肯断气。 植物人最难判断的是到底他们还有没有思想。如果有的话,那么他们一定在想,早知道这样,不如吃肥猪肉,吃到死算了。 肉体健康而思想不健康的人,就会出禁这个禁那个的馊主意。这些人终究会失败,像美国禁酒失败一样。 现在流行禁烟了。人类要有决定自己生死的自由,才是最高的法治,虽说二手烟能致命,但有多少例子可举? 制造戒律的人,都患上思想癌症,越染越深,致使“想做就做”的广告也要禁止放映,是多么的可怕。 烟、酒和性,不单是肉体的享受,也是精神上的享受,有了精神上的储蓄,做人才做得美满。 让你在身体上有个百分百的健康吧,让你活到一百岁吧,让你安安稳稳地坐在摇椅上,望向远处吧。但是脑袋一片空白,一点美好的回忆都没有,这不叫“健康”,这叫“惩罚”。 快点把那本劳什子的Fit For Life丢进纸篓去
蔡澜:炒饭的艺术炒饭的艺术 有身份不必自炊的人、对厨艺一点兴趣也没有的人,请不必看下去。这篇东西读了无益。 通常自己弄几味菜,要是不会炒炒饭的话,真应该打屁股。炒饭,是烹调之中最基本的一道菜,但是要炒一碟能称得上好吃的,最难。什么叫作好吃和不好吃呢?看一眼即知。先把蛋煎熟了,再混入饭中的,已经不及格,因为把这两种东西一分开,就不够香了。 炒饭的最高境界在于炒得蛋包住米粒,呈金黄,才能叫得上是炒饭。要达到这个效果,先得下油,待热得冒烟,倒入隔夜饭,炒至米粒在镬中跳跃,才打蛋进去。蛋不能事先发好,要整个下,再以镬铲搞之,就能达到蛋包饭的效果,给蛋白包住的呈银,蛋黄呈金。两者混杂,煞是好看。 为什么要用隔夜饭?米粒冷却之后才能分开,刚炊熟的黐成一团,不容易粒粒都照顾得到。至于用什么米来炊呢?蓬莱米和日本米虽然肥肥胖胖,但黏性极强,不是上选,普通米最佳,泰国香米是我最喜欢用的材料。 配料应该是雪柜里有什么就用什么了,不必苛求。爆香小红葱,广东人叫干葱的,已很不错,用洋葱来代替也行,不过要切粒,爆至微焦才甜。基本上所有的配料都应切粒,只能大过米粒两三倍,才不喧宾夺主。加上一条切粒腊肠,炒饭即起变化,腊肠是炒饭的最佳拍档。 有点虾更好,冷冻的固佳,但新鲜游水虾白灼之后,切粒炒之是正途。绝对不能用养殖的,养虾已不是虾,是发泡胶。金华火腿切粒也是好配料,但先得蒸熟。随便一点,用西洋培根代替,爆脆后放在一边待用,没有这两种,也可用叉烧粒入饭。 日本人中华料理炒饭,喜欢加荷兰豆,一粒粒圆圆绿绿的,扮相好,但味道差。蔬菜之中和炒饭配搭得最好的是芥蓝,将芥蓝干切片,叶子切丝炒之。夏日季节中,用芥蓝好了,芥蓝任何时候吃都美味,蔬菜不甜的带点苦,更似人生。 豪华奢侈起来,可用螃蟹肉来代替鲜虾,蒸好螃蟹拆肉备用。蒸时在水中下点醋,熟了也不会酸,但拆肉就容易得多。当然,以大闸蟹的膏来炒,美妙得很。再追求下去,用云丹(海胆)来炒,更上一层楼。吃铁板烧的时候,最后大师傅一定来碟炒饭,这时捧来一盒海胆,嗖的一声铺在饭上,兜几下,即成。 调味方面,材料丰富的话撒点盐就是。但是单单的一味小红葱炒饭,就要借助鱼露了,鱼露带腥,可避寡,能有起死回生的作用。喜欢蚝油和大量味精的师傅,最要不得。如果要用蚝油,就宁愿取虾膏了。虾膏分两种,干的一块块的和湿的瓶装,前者切成薄片后先用油爆,再以镬铲压碎,混入饭中,后者舀一两茶匙在炒饭上。虾膏永远惹味,可用它取巧。上桌之前撒不撒胡椒?就要看你好不好此物,我下胡椒是在把蛋包在米粒的阶段中。 炒饭不能死守一法,太单调,便失去乐趣。我虽然很反对所谓的混合料理(Fusion Food),但是求变化时,在炒饭的上碟阶段加入伊朗鱼子酱,也是一招。法国鹅肝酱则不好用,它太湿了,要煎过之后用镬铲切粒才行。而且得选最好的,不然吃起来总有一股异味,从此对鹅肝酱印象极差,以为都是难吃,那么人生又要少了一种味觉了。 以龙虾肉来代替鲜虾也是一种想法,不能采用澳大利亚龙虾或波士顿的。南中国海的龙虾,肉质才不粗糙。 香菇浸水后切粒炒饭也是好吃,但如果把菌类派上用场,那么也有法国黑松露菌和意大利白菌的选择。粤人有一道姜蓉炒饭的。一般是把姜切成碎粒,油爆之。这种方法怎么爆也爆不出姜香来,姜蓉炒饭的秘诀在于把姜磨碎之后,包布挤出汁来,而姜汁弃之,只采姜渣,混入米饭中炒,才够香味。 昨日在菜市场看到新鲜的荷叶,要回来烧一姜蓉炒饭,置于荷叶之上。又逢黄油蟹当造,买了一只,用洗牙齿的Water Pik喷水器把螃蟹腿上的腋下处喷个干净,再以清水喂一天,冲净肠胃,把螃蟹摆在姜蓉炒饭上,荷叶包裹,蒸三十分钟,取出,剪开,香气迫人来。 高贵的材料都属险招,偶尔用之以补厨艺的不精是可以接受的。一吃多了就腻,反效果的。返回炒饭的精神:是种最简单的充饥烹调。 但是千万要记住的是用猪油来炒,什么粟米油、花生油、橄榄油,都不能烧出一碟好炒饭。爆完猪油后的猪油渣,已是炒饭的最佳配料。什么?用猪油?不怕胆固醇吗?小朋友问。任何东西偶一食之,总可放心。而且,大家都知道胆固醇有好的和坏的。别人吃的,都是坏的;我们吃的,都是好的。
蔡澜:酒
蔡澜:每天都比昨天活得更快乐一点每天都比昨天活得更快乐一点 我不相信有鬼魂这件事。人死了,如有灵魂的话,也很快飞走。过个数小时,便无影无踪了吧。 科学家把人体过磅,说死了之后会减轻几两。也许真有灵魂存在,但是如果不消失的话,那么空中挤满了,不是一件好玩的事。 写鬼故事,主要是爱读《聊斋》,喜欢上那股凄艳的味道,至于青面獠牙的吓人玩意儿,我倒没有兴趣,留给好莱坞拍恐怖片去。 在写鬼故事的过程中,起初有许多题材,很顺利地入手。 写了几篇之后,就感到吃力了,赶紧又重读《聊斋》,看看可不可以抄袭一些情节,但是书上只是生动地描述人物,对于故事的结构,有时拖泥带水,有时有头无尾,现代人读了满足感不够。 我认为鬼故事有一个意外的结尾比较好看,苦苦思之,每每想不出来。到了晚上,坐在书桌前,一小时一小时过去,一夜一夜过去,只字不出。 这时,我才怕了起来。是不是被鬼迷住,就是这种结果?所以,我马上停下来,不写了,因为已经不好玩了嘛。 前前后后,写了二十多篇,有四万多字,可以出一本单行本,够了。 一般的书要八万字左右,但是我怎么也不能继续写下去了。 投机取巧,和主编商量:“四万字行不行?”她说:“用纸用得厚一点,勉强可以,又加上苏美璐的插图,应该没有问题。” 我写这篇东西,算是一个后记吧。 书至此,邮差送来远方的来信,打开一看,是林大洋写的: ……我读了你把我当主角写的鬼故事,好玩得很。你说得对,有时鬼比人还要有趣。 我现在住在斯里兰卡这个小岛上,天天对着蓝天和海鸥,一点也不感到寂寞。 在这里,我认识了《2001:太空漫游》的作者阿瑟·克拉克。 他的本行是作家,也是一个科学家,人造卫星的原意,是他创造出来的。 现在他在这里定居。我们做了好朋友,每晚聊人生的意义,他的出发点是以科学来见证。我则是用空虚的灵学、道家、佛教和禅宗的说法去了解。 两人谈得很愉快,互相发现对方的世界和生活方式虽然不同,结论是一样的。 但是,我们怎么谈还是谈不出一个对人生有意义的道理来。 你也曾经问过我同样的问题,我试过解答,不过我知道你是听不懂的。现在,我用更简单直接的方式来解释人生的意义吧。 阿瑟·克拉克和我都赞同,如果没有学识,居住在深山中的印度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也是一种很好的人生。 我也曾经告诉过你,我住在印度山上时,当地的一个农妇每天给我做菜,吃的尽是鸡和鸠之类的山禽,我吃厌了,向她说:“烧鱼给我吃吧!” “什么是鱼?”她问。 我画了一尾鱼给她看,说:“这就是鱼,天下美味,你没吃过,实在可惜。” 她回答说:“我没吃过,有什么可惜?” 当时我被她当头的那么一棍,打得醒了。 我把这故事也说给阿瑟听。阿瑟说:“这我也能理解,但是人类由猿猴进化时,学会在残尸中找到了一根骨头来敲击,这是求知欲的开始,有了求知欲,便得不到安宁,永远要追求下去。” “人生识字忧患始,中国人也有这么一个说法。”我向阿瑟说,他点头理解。 我们生活在这个文明的世界,接触了学识,已经不能停留在一个阶段中。 金庸先生说:要多看书,书读多了,人生自然会升华,层次更高。这句话一点也不错,我一生,一有机会就读书。但是书读多了成书呆,最好的办法就是旅行了。 在旅途中,我向种种人学习,不管他们的文化比我们高或低,都有学习的地方。 现在,我老了。阿瑟也说他老了,我每天还在雕刻佛像,阿瑟发表了新书《3001:太空漫游》,我们都不停地创作,创作才有生命。但是,创作了又如何?为名,为利?创作是为自己呀!我这么向自己说,也说服不了。为自己?又如何? 最后,阿瑟和我都基本上同意了一点,那就是要把生活的质素提高,今天活得比昨天高兴、快乐。明天又要活得比今天高兴、快乐。 就此而已。 这就是人生的意义,活下去的真谛。 只要有这个信念,大家都会由痛苦和贫困中挣扎出来,一点也不难。
蔡澜:我只想做一个人我只想做一个人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我变成了食家 大概是在刊物上写餐厅评价开始的。我从不白吃白喝,好的就说好,坏的就说坏,读者喜欢听吧。 我介绍的不只是大餐厅,街边小贩的美食也是我推崇的,较为人亲近的缘故。 为什么读者说我的文字引人垂涎?那是因为每一篇文字,都是我在写稿写到天亮,肚子特别饿的时候下笔。秘诀都告诉你了。 被称为“家”不敢当,我更不是老饕,只是一个对吃有兴趣的人,而且我一吃就吃了几十年,不是专家也变成专家。 我们也吃了几十年呀!朋友说。 当然,除了爱吃,好奇心要重,肯花工夫一家家去试,记载下来不就行吗?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食家的呀。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我变成了茶商 茶一喝也是数十年,我特别爱喝普洱茶,是因为来到香港,人人都喝的关系,普洱茶只在珠江三角洲一带流行,连原产地的云南人也没那么重视。 广东人很聪明,知道普洱茶去油腻,所以广东瘦人还是多过胖子。 不过普洱茶是全发酵的茶,一般货色有点霉味,我找到了一条明人古方,调配后生产给友人喝,大家喝上瘾来一直向我要,不堪麻烦地制出商品,就那么糊里糊涂地成为茶商。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我卖起零食来 也许是因为卖茶得到一点利润,对做生意发生了兴趣。 想起小时奶妈废物利用,把饭焦炸给我们吃,将它制成商品出售而已。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我开起餐厅来 既然爱吃,这个结果已是理所当然的事。 在食肆吃不到猪油,只有自己做。大家都试过挨穷吃猪油捞饭的日子,同道中人不少,大家分享,何乐不为?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我生产酱料 干的都和吃有关,又看到XO酱的鼻祖韩培珠的辣椒酱给别人抢了生意,就兜起她的兴趣,请她出马做出来卖。 成绩尚好,加多一样咸鱼酱。 咸鱼虽然大家都说吃了会生癌,怕怕,但基本上我们都爱吃,做起来要姜葱煎,非常麻烦,不如制为成品,一打开玻璃罐就能入口,那多方便!生意便产生了。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我有了一间杂货店 各种酱料因为坚持不放防腐剂,如果在超级市场分销,没有冷藏吃坏人怎么办? 只好弄一个档口自己卖,请顾客一定要放入冰箱,便能达到卫生原则,所以就开那么小小的一间。 租金不是很贵,也有多年好友谢国昌一人看管,还勉强维持。 接触到许多中环佳丽来买,说拿回家煮个公仔面当菜,原来美人也有寂寞的晚上。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我推销起药来 在澳洲拍戏的那年,发现了这种补肾药,服了有效,介绍给朋友,大家都要我替他们买,不如就代理起来。 澳洲管制药物的法律极严,吃坏人给人告到扑街(粤语方言),这是纯粹草药炼成,对身体无害,卖就卖吧。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我写起文章来 抒抒情,又能赚点稿费帮补家用,多好!稿纸又不要什么本钱的。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我忘记了老本行是拍电影 从十六岁出道就一直做,也有四十年了,我拍过许多商业片,其中只监制有三部三级电影,便给人留下印象,再也没有人记得我监制过成龙的片子,所以也忘记了自己是干电影的。 这些工作,有赚有亏,说我的生活无忧无虑是假的,我至今还是两袖清风,得努力保个养老的本钱。 “你到底是什么身份?电影人?食家?茶商?开餐厅的?开杂货店的?做零食的?卖柴米油盐酱的?你最想别人怎么看你?”朋友问。 “我只想做一个人。”我回答。 从小,父母亲就要我好好地“做人”。 做人还不容易吗?不。不容易。 “什么叫会做人?”朋友说,“看人脸色不就是?” 不,做人就是努力别看他人脸色,做人,也没必要给别人脸色看。 生了下来,大家都是平等的。人与人之间要有一份互相的尊敬。所以我不管对方是什么职业,是老是少,我都尊重。 除了尊敬人,也要尊敬我们住的环境,这是一个基本条件。看惯了人类为了一点小利益而出卖朋友,甚至兄弟父母,也学会了饶恕。 人,到底是脆弱的。 年轻时的疾恶如仇时代已成过去。但会做人并不需要圆滑,有话还是要说的。为了争取到这个权利,付出的甚多。 现在,要求的也只是尽量能说要说的话,不卑不亢。 到了这个地步,最大的缺点是变成了老顽固,但已经炼成百毒不侵之身,别人的批评,当耳边风矣,认为自己是一个人,中国人、美国人都没有分别。愿你我都一样,做一个人吧。
蔡澜:男女不可抗拒的二十种魅力男女不可抗拒的二十种魅力 有则外电报道,说英国的一项研究,访问了四千个男女,各自列出异性二十种最不可抗拒的魅力,结果是女的认为男性的微笑最厉害;而男的认为女性的身材,是最难招架的。 哈哈哈哈,微笑谁不会呢?而女性的身材,不喜欢起来,多好也没用呀! 在男性的二十种之中,我跑到浴室去照照镜子,自问自答:第二位的幽默感,我认为自己是有的。其实大部分肉麻当有趣的男人,都以为自己拥有的是幽默感。 第三的体贴,那要看对方是什么人,有些八婆阴阴湿湿,奄尖夹腥闷(挑剔,要求高),怎么去体贴? 第四的慷慨,当今我有点条件。我做穷学生时也颇慷慨,有朋自远方来,拼命请客,他们走了之后,挨一个月方便面的事倒也是有过。 第五的聪明,我自认缺乏。 第六的亲切,和第三的体贴一样,视人而定。 第七的懂自嘲,那是我无时无刻不在做的。 第八的放肆和调皮,我天生俱来,到了这个年纪,还在捣蛋。 第九的爱家庭,自问我孝心十足。 第十的健康体魄,全不及格。我这种抽烟喝酒不运动的人,谈什么健康体魄呢? 第十一的专注,我只对自己喜欢的事物专注,念书时数学没及格过。 第十二是眼神有长时间的接触,我也有。别误会,那是因为我老视。 第十三的是热情,这我已经退化了。 第十四的强壮臂弯。又不是大力士,有什么好?不如以持久来代替吧。 第十五的对小朋友友善,那是应该的,但对那些又丑又作怪的小鬼,怎么伪笑得了? 第十六的积极,是我做人的态度,受之无愧。 第十七的穿西装有型,那是由别人来判断,自己怎么认为自己有型,都是假的。 第十八的自信,我每天都在学习新事物,累积下来,活到了这个阶段,才有一点。 第十九的宽阔肩膀,有了又如何? 第二十的留有须根,那还不容易,几天不刮胡子就行。当今留了须,算不算在里面? 至于男性认为女人不可抗拒魅力也有二十条,第一的美好身材,对于我,并不重要。 第二是乳沟,有些我还不屑一顾呢。太大的胸部,也让人联想到每一个部位都大。 第三是幽默感,啊,的确有魅力,这是我要求女人必具的条件。 第四是咧嘴而笑,要看对方牙齿整不整齐。 第五是逗人发笑,是丑女最大的武器,连这个也没了,就失去了求偶的希望。 第六是丝袜和吊袜带,有了更好,没有的话也不影响性的冲动。 第七是可爱傻笑,很好呀,有些时候,少了一条筋的女人,笑起来的确可爱。 第八是香味,最好别搽贱价的香水。一个摄影师曾经问我,女友身体很臭,怎么办?我回答说爱上就不觉得了嘛!难道你要把羊奶芝士洗了之后再吃吗? 第九是懂得自嘲,那是幽默感的一部分,重要的。 第十是可靠,有哪个女人可靠了?没听过“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这句古语吗?不害你已经谢天谢地,其实男人也是一样。 第十一是短裙,当然比遮掩起来好看,但也要看对方的腿粗不粗才行呀。 第十二是长靴,那也要看她们的腿长不长呀。有被虐狂的男人,会特别喜欢吧,我看到随街都是穿长靴的矮肥女人,有点倒胃。 第十三是邻家女模样,这最骗人了。和邻家女青梅竹马,没上过战场的男人,一碰到更好的,就临老入花丛。 第十四是爱搞鬼,不错不错,调皮捣蛋的女子,总好过死死板板的。 第十五是长腿,这我举手赞成,但要配上腰短才行,东方女人多数是相反。 第十六是乐观,其实不应该排在第十六,排在第二三才对。 第十七是好的聆听者,这也很不可靠,起初也许扮得出,女人一与你混熟后,多是喋喋不休的。 第十八是知性对话,很重要,总不能老是搞,那会脱皮的。 第十九是凝视的眼神,那是她们拍照片时的招牌货色。 第二十是善于理财,这不是什么魅力,是她们天生的。 最后,觉得很奇怪,互诉对方的魅力,怎么不提有没有钱?真那么清高吗?大概访问的对象,都是有情饮水饱的十七八吧?
蔡澜:不如任性过生活不如任性过生活 生老病死,为必经过程。 既然知道有这么四件事,还不快点去玩? 玩,不需要有什么条件,看蚂蚁搬家也可以看个老半天。养条便宜金鱼、种盆不值钱的花,都可以玩个够。 下棋、种花、养金鱼,都不必花太多钱,买一些让自己悦目的日常生活用品,也不会太破费,绝对不是玩物丧志,而是玩物养志。 “玩物养志?有什么不好?”冯康侯老师说,“能附庸风雅,更妙,现代的人就是不会玩,连风雅也不肯附。” 教你怎么赚钱的专家多得是,打开报纸的财经版每天替你指导,事业成功的老板更会发表言论来晒命。书店中充满有钱佬的回忆录和传记,把所有的都看遍,也不见得会发达。 还是教你怎么玩的书,更为好看,人类活到老死,不玩对不起自己。生命对我们并不公平,我们一生下来就哭,人生忧患识字始,长大后不如意事十常八九,只有玩,才能得到心理平衡。 我在内地和友人谈起生活之道,经常的反应是:“你有钱,所以有条件培养种种兴趣,我们做不到。” 一直强调的是兴趣与钱虽然有点关系,但是并非绝对。像种花养鱼,可由平凡的品种研究,所费不多。读书更是最佳兴趣,目前的书籍愈卖愈贵是事实,但绝非付不起的数目。而且,图书馆免费地等你。 重复又重复地说,兴趣可以变为财富,一种东西研究到深入,就成专家,专家可以以新品种来换钱,至少也能写文章赚点稿费。 钻了进去,以为自己知识很丰富时,哪知道已经有人研究得比自己还深,原来七八百年前已写过论说,便觉自己的无知与渺小,做人也学会了谦虚。 逛书局,对我来说是一种人生乐事,是许多在网上购书的人不懂得的。 书有香味吗?答案是肯定的。纸的味道来自树木,大自然的东西,多数是香的。逛书局,用手接触到书,挑到不喜欢的放回架上,看中的带回家去,多快乐!唯一的毛病,是书重得不得了。 逛的意思,是有闲情。书店不能太大,慢慢欣赏,在里面留连上一小时,才叫逛。 每一个人只能年轻一次,大家都歌颂青春的无价: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啦啦啦啦!啊!千万别浪费它! 但是每一个也只能中年一次,老年一次。人生每一个阶段都珍贵,何必妄自菲薄呢? 老实说,我并不喜欢年轻时的我,我觉得我当年不够充实,鉴赏力不足,自大无知,缺点数之不尽。看以前的照片,只对自己高瘦的身材有点怀念,还有剩下的那点愤世嫉俗的忧郁。 人类都会老,老并不是一件可怕的事,但是老得顽固和老得懊恼就不值得活下去。我们有肉体年龄和精神年龄,家父说他50岁之后,生日便开始倒数,所以今年算起来才20岁。 反而,看到生活刻板,不苟言笑,毫无嗜好的年轻人,他们才是真正老了。 又老又胖的男人,很失礼吗?那是信心问题,不以财富衡量。家庭清贫,但衣着干净,不蓬头垢发,黑西装上没有头皮,指甲修得整齐,是对自己的尊重,别人看见也舒服,与胖和瘦无关。 嫌自己又老又胖的男人,和一天到晚想去整容的女人一样可笑。闲时散散步,看看花,足够矣。管他人的娘! 人生必经之路,迟早到来。等它来临时,不如做好准备,享受它的宁静。 人总得向自然学习,最好临终之前,发出花香。 自觉守旧,但与青年人相聚时,发现有了代沟:我要在工作时拼命,我要在休息时狂舞。他们却要将二者混一,并引证种种哲学。我只感到他们老成,我较年轻。穿着牛仔裤,满脸胡须的怪物,也在先进的领土上证明能在商业社会生存。只要有一份真。 年纪大了,有个好处,就是可以尽量地少说假话,少骗人。 我们会发觉讲真话,是多么的舒服,多么的过瘾。在我自己的例子,竟然可以用讲真话闯出一个名堂。 老,必须老得庄严。 老,一定要老得干净。 老,要老得清香。 是否名牌已不重要,但天天洗濯烫直。衣着是对别人的一种尊敬,也是对自己的尊敬。 皱纹是自傲,但须根应该刮净,做一个美髯公亦可,每天的整理,更花费工夫。 年轻人说:你们老了。 不,不,不,不,我们不会变得更老,我们只会变得更好。 但愿自己能像红酒,越老越醇。一股香浓,诱得年轻人团团乱转。一切看开、放下,人生豁达开朗,那有多好! 从小,父母亲就要我好好地“做人”。做人还不容易吗?不。不容易。 “什么叫会做人?”朋友说,“看人脸色不就是?” 不,做人就是努力别看他人脸色,做人,也没必要给别人脸色看。 生了下来,大家都是平等的。人与人之间要有一份互相的尊敬。所以我不管对方是什么职业,是老是少,我都尊重。 除了尊敬人,也要尊敬我们住的环境,这是一个基本条件。 家父教导的守时、重友情、做事有责任,由成长直到老去,都是我一心一意牢牢抓住的,但也不是都做得到,实行起来很辛苦,最重要的,还是要放弃以自我为中心。 看惯了人类为了一点小利益而出卖朋友,甚至兄弟父母,也学会了饶恕。人,到底是脆弱的。 年轻时的嫉恶如仇时代已成过去。但会做人并不需要圆滑,有话还是要说的。为了争取到这个权利,付出的甚多。现在,要求的也只是尽量能说要说的话,不卑不亢。 到了这个地步,最大的缺点是变成了老顽固,但已经炼成百毒不侵之身,别人的批评,当耳边风矣,认为自己是一个人,中国人美国人都没有分别。愿你我都一样,做一个人吧。 人生已走一大半,不如意事八九。到现在,可以避免尽量避免,深感不值得有更多的烦恼。 大概自幼就有不喜欢愁眉苦脸的性格,小朋友们为了梁山伯与祝英台痛哭的时候,我在一旁看徐文长故事,咭咭地笑。 为赋新词强说愁的阶段也曾经过,爱上缠绵悱恻的诗句和小说。 但是,那个时候,痛苦等于是一个享受,悲戚是喜剧的化身。 总需要一名小丑吧?让我来染红鼻子。 踉跄伤怀、柔肠百转、五内俱焚、心如刀割、怔忡不已、郁郁寡欢等等字眼,最好在我脑中消逝。 活得不快乐,长寿有什么意思? 一个人的生命的长短,是不受自己控制的,你看看比我们早一点去的人,这是多么可惜!我们共同认识的亿万富翁,每天吃同样的鲍鱼和排翅,就是把一切变得枯燥。做人不管贫富,只要注意生活的每一个细节,小小的欢乐,已经可以享受不尽。重复一句,生命的长短是不受自己控制,但是生命质素的好坏,却是我们自己能够提高的! 烧菜给别人吃,给自己吃,都是消除寂寞的最好的办法。 没有比吃东西打发时间更好的了,而且饱腹的感觉,永远是一个很好的感觉。 人家说失恋的时候,最好拼命找东西吃,便没那么痛苦。我很少失恋,但遇烦恼事总有的,拼命吃东西,亲身经验,确实能忘记不愉快的感觉。 做一顿好菜,从一大早逛菜市场开始,看见那些新鲜蔬菜,像在向你招手,惹人欢笑,又见小贩们辛勤地做买卖,被那种刻苦耐劳的精神深深地感动。这时,你会发现,自己的问题,不大。 人生意义到底是什么呢?吃得好一点,睡得好一点,多玩玩,不羡慕别人,不听管束,多储蓄人生经验,死而无憾,这就是最大的意义吧,一点也不复杂。
丰子恺:缘缘堂随笔|吃酒吃酒 酒,应该说饮,或喝。然而我们南方人都叫吃。古诗中有“吃茶”,那么酒也不妨称吃。说起吃酒,我忘不了下述几种情境: 二十多岁时,我在日本结识了一个留学生,崇明人黄涵秋。此人爱吃酒,富有闲情逸致。我二人常常共饮。有一天风和日暖,我们乘小火车到江之岛去游玩。这岛临海的一面,有一片平地,芳草如茵,柳荫如盖,中间设着许多矮榻,榻上铺着红毡毯,和环境作成强烈的对比。我们两人踞坐一榻,就有束红带的女子来招待。“两瓶正宗,两个壶烧。”正宗是日本的黄酒,色香味都不亚于绍兴酒。壶烧是这里的名菜,日本名叫tsuboyaki,是一种大螺蛳,名叫荣螺(sazae),约有拳头来大,壳上生许多刺,把刺修整一下,可以摆平,像三足鼎一样。把这大螺蛳烧杀,取出肉来切碎,再放进去,加入酱油等调味品,煮熟,就用这壳作为器皿,请客人吃。这器皿像一把壶,所以名为壶烧。其味甚鲜,确是侑酒佳品。用的筷子更佳:这双筷用纸袋套好,纸袋上印着“消毒割箸”四个字,袋上又插着一个牙签,预备吃过之后用的。从纸袋中拔出筷来,但见一半已割裂,一半还连接,让客人自己去裂开来。这木头是消毒过的,而且没有人用过,所以用时心地非常快适。用后就丢弃,价廉并不可惜。我赞美这种筷,认为是世界上最进步的用品。西洋人用刀叉,太笨重,要洗过方能再用;中国人用竹筷,也是洗过再用,很不卫生,即使是象牙 筷也不卫生。日本人的消毒割箸,就同牙签一样,只用一次,真乃一大发明。他们还有一种牙刷,非常简单,到处杂货店发卖,价钱很便宜,也是只用一次就丢弃的。于此可见日本人很有小聪明。且说我和老黄在江之岛吃壶烧酒,三杯入口,万虑皆消。海鸟长鸣,天风振袖。但觉心旷神怡,仿佛身在仙境。老黄爱调笑,看见年青侍女,就和她搭讪,问年纪,问家乡,引起她身世之感,使她掉下泪来。于是临走多给小账,约定何日重来。我们又仿佛身在小说中了。 又有一种情境,也忘不了。吃酒的对手还是老黄,地点却在上海城隍庙里。这里有一家素菜馆,叫做春风松月楼,百年老店,名闻遐迩。我和老黄都在上海当教师,每逢闲暇,便相约去吃素酒。我们的吃法很经济:两斤酒,两碗“过浇面”,一碗冬菇,一碗十景。所谓过浇,就是浇头不浇在面上,而另盛在碗里,作为酒菜。等到酒吃好了,才要面底子来当饭吃。人们叫别了,常喊作“过桥面”。这里的冬菇非常肥鲜,十景也非常入味。浇头的分量不少,下酒之后,还有剩余,可以浇在面上。我们常常去吃,后来那堂倌熟悉了,看见我们进去,就叫“过桥客人来了,请坐请坐!”现在,老黄早已作古,这素菜馆也改头换面,不可复识了。 另有一种情境,则见于患难之中。那年日本侵略中国,石门湾沦陷,我们一家老幼九人逃到杭州,转桐庐,在城外河头上租屋而居。那屋主姓盛,兄弟四人。我们租住老三的屋子,隔壁就是老大,名叫宝函。他有一个孙子,名叫贞谦,约十七八岁,酷爱读书,常常来向我请教问题,因此宝函也和我要好,常常邀我到他家去坐。这老翁年约六十多岁,身体很健康,常常坐在一只小桌旁边的圆鼓凳上。我一到,他就请我坐在他对面的椅子上,站起身来,揭开鼓凳的盖,拿出一把大酒壶来,在桌上的杯子里满满地斟了两盅;又向鼓凳里摸出一把花生米来,就和我对酌。他的鼓凳里装着棉絮,酒壶裹在棉絮里,可以保暖,斟出来的两碗黄酒,热气腾腾。酒是自家酿的,色香味都上等。我们就用花生米下酒,一面闲谈。谈的大都是关于他的孙子贞谦的事。他只有这孙子,很疼爱他。说“这小人一天到晚望书,身体不好……”望书即看书,是桐庐土白。我用空话安慰他,骗他酒吃。骗得太多,不好意思,我准备后来报谢他。但我们住在河头上不到一个月,杭州沦陷,我们匆匆离去,终于没有报谢他的酒惠。现在,这老翁不知是否在世,贞谦已入中年,情况不得而知。 最后一种情境,见于杭州西湖之畔。那时我僦居在里西湖招贤寺隔壁的小平屋里,对门就是孤山,所以朋友送我一副对联,叫做“居邻葛岭招贤寺,门对孤山放鹤亭。”家居多暇,则闲坐在湖边的石凳上,欣赏湖光山色。每见一中年男子,蹲在岸上,向湖边垂钓。他钓的不是鱼,而是虾。钓钩上装一粒饭米,挂在岸石边。一会儿拉起线来,就有很大的一只虾。其人把它关在一个瓶子里。于是再装上饭米,挂下去钓。钓得了三四只大虾,他就把瓶子藏入藤篮里,起身走了。我问他:“何不再钓几只?”他笑着回答说:“下酒够了。”我跟他去,见他走进岳坟旁边的一家酒店里,拣一座头坐下了。我就在他旁边的桌上坐下,叫酒保来一斤酒,一盆花生米。他也叫一斤酒,却不叫菜,取出瓶子来,用钓丝缚住了这三四只虾,拿到酒保烫酒的开水里去一浸,不久取出,虾已经变成红色了。他向酒保要一小碟酱油,就用虾下酒。我看他吃菜很省,一只虾要吃很久,由此可知此人是个酒徒。 此人常到我家门前的岸边来钓虾。我被他引起酒兴,也常跟他到岳坟去吃酒。彼此相熟了,但不问姓名。我们都独酌无伴,就相与交谈。他知道我住在这里,问我何不钓虾。我说我不爱此物。他就向我劝诱,尽力宣扬虾的滋味鲜美,营养丰富。又教我钓虾的窍门。他说:“虾这东西,爱躲在湖岸石边。你倘到湖心去钓,是永远钓不着的。这东西爱吃饭粒和蚯蚓。但蚯蚓龌龊,它吃了,你就吃它,等于你吃蚯蚓。所以我总用饭粒。你看,它现在死了,还抱着饭粒呢。”他提起一只大虾来给我看,我果然看见那虾还抱着半粒饭。他继续说:“这东西比鱼好得多。鱼,你钓了来,要剖,要洗,要用油盐酱醋来烧,多少麻烦。这虾就便当得多:只要到开水里一煮,就好吃了。不须花钱,而且新鲜得很。”他这钓虾论讲得头头是道,我真心赞叹。 这钓虾人常来我家门前钓虾,我也好几次跟他到岳坟吃酒,彼此熟识了,然而不曾通过姓名。有一次,夏天,我带了扇子去吃酒。他借看我的扇子,看到了我的名字,吃惊地叫道:“啊!我有眼不识泰山!”于是叙述他曾经读过我的随笔和漫画,说了许多仰慕的话。我也请教他姓名,知道他姓朱,名字现已忘记,是在湖滨旅馆门口摆刻字摊的。下午收了摊,常到里西湖来钓虾吃酒。此人自得其乐,甚可赞佩。可惜不久我就离开杭州,远游他方,不再遇见这钓虾的酒徒了。 写这篇琐记时,我久病初愈,酒戒又开。回想上述情景,酒兴顿添。正是“昔年多病厌芳樽,今日芳樽唯恐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