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韩读报:大学老师被女生吐槽媚男称将起诉,师生之间何以剑拔弩张?极目锐评:大学老师被女生吐槽媚男称将起诉,师生之间何以剑拔弩张? 近日,重庆工商大学一名女生在社交平台公开投诉某老师刻薄、媚男,称法学院胡X老师“上课特别刻薄、把没礼貌当幽默”。这条匿名投稿在微信群聊中迅速传播,引发关注。 该老师发现后,将投诉内容截图发到学生群内,要求投诉者拿出证据,并表示已联系发布平台获取投诉者信息,将起诉其侵犯名誉权。随后,投诉者发文道歉,称很抱歉在气头上做了这件事,自己不是主观走神,而且患有ADHD(注意力缺陷障碍)。涉事老师表示不接受道歉,强调会让学生承担法律责任。10月30日,重庆工商大学辅导员对此作出回应:事情正在由相关的部门处理,具体情况不方便说。 从双方陈述来看,事情起因是老师在课堂上抽点该学生回答问题,学生回答不出,老师对其进行批评,学生觉得老师对男生很温柔,对自己很严厉,于是上网投稿,用贬低性的词汇攻击老师的师德和人品,虽然是匿名吐槽,但在校园环境中传播,很容易“对号入座”,老师觉得自己名誉受损,也是情理使然。 而且,不少网友指出,该学生的道歉缺乏诚意,名为道歉实为辩解,看不出对自身错误的反思。虽然老师坚持要起诉的态度显得强势而严厉,但大学生毕竟是成年人了,应该有最起码的是非判断和法律意识,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即便对老师的批评有异议,也应通过正当渠道沟通反映,而非诉诸情绪化的网络吐槽,更不应仅凭主观臆断对老师进行诋毁和谩骂。 值得注意的是,现在不少年轻人,尤其是大学生,喜欢用网络匿名投稿的方式,通过树洞、校园墙、“网络厕所”等公共账号吐槽身边的人和事。这种方式看似“安全”,既不泄露自己和他人的身份,还能一吐为快,宣泄情绪,其实,哪怕是匿名吐槽骂人,如果传播了不实信息,言辞刻意贬损,诋毁他人,致使对方的社会评价显著降低,那么同样涉嫌侵权。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更不应是滋生传播负面情绪、助长歪风邪气的藏污纳垢之所。言论一旦越界,就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三观一旦“长歪”,更会影响人一生的发展。 此次事件中的这位法学老师称,此事正好可以作为上课的案例,虽然可能是一时气话,但对于三观塑造处于关键时期的大学生们来说,的确是深刻的警醒和教训:言论自由必须建立在尊重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理性表达,文明发言,换位思考,互相尊重,才是网络社交的正确打开方式。 大学是研究学术、传授知识的殿堂,师生之间的关系本应是教学相长,健康融洽,本不应该因为课堂上的小风波闹到如此剑拔弩张的地步。学校应发挥协调作用,积极介入处理此事。一方面要了解事情的全貌,核实双方说法,厘清是非,公平公正处理;另一方面,也要促进师生之间放下芥蒂,理性沟通,搭建起平等对话的桥梁,让双方能心平气和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诉求,化解矛盾,解开心结,这也是培根铸魂的重要一环。
郑韩读报:猥亵女生被刑拘,没有“外籍例外”红网:猥亵女生被刑拘,没有“外籍例外” 10月29日,三峡大学就外籍学生翻墙猥亵女生事件发布通报,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将其刑事拘留,学校依据相关校纪校规,对其作出开除学籍处理。在这场大众聚焦的校园安全事件中,涉事者的违法行径被强烈谴责,而“个体违法”与“群体标签”的边界也在舆论场中逐渐模糊。 这样的处理既回应了公众对“违法必究”的期待,也让人们不得不将目光投向国际化办学背景下的校园安全管理——在国际化办学背景下,校园安全管理是否能真正做到“内外无别”?那些看似“特殊”的群体,是否在无形中被网开了一道本不该有的“管理缝隙”? 此次事件的处理节奏与力度,有不少值得肯定之处。从网友爆料到警方锁定嫌疑人,再到学校迅速通报开除学籍,整个过程中,暂未显现因涉事者“外籍身份”而出现拖延或轻纵的情况。法律层面,刑事拘留的决定彰显了在中国领土内,无论国籍如何,违法必究的法治导向;校纪层面,开除学籍的处分也回应了“对外籍学生可能网开一面”的猜测,体现出“校园规则面前力求平等”的管理原则。这种“法纪双严”的态度,既是对受害者的必要交代,也是对公众安全焦虑的积极回应,更传递出一个明确信号。校园不是法外之地,任何身份都不应成为违法乱纪的“护身符”。 但比“事后严惩”更值得深入追问的,是“事前预防”的漏洞为何未能及时填补。女生宿舍此前已发生内衣丢失事件,学校虽安装了钢刺防护圈,却未能阻止“从一楼铁窗爬至二楼”的攀爬行为。 更需警惕的,是将“个体违法”简单等同于“群体问题”的舆论偏差。事件曝光后,部分声音将矛头指向所有外籍学生,甚至出现类似“不该招收外籍学生”的极端言论。 真正需要反思的不是“是否招收外籍学生”,而是“如何建立更精细的无差别管理体系”。对外籍学生,既不能因“国际化”标签而给予超越规则的特殊待遇,也不能因个别事件而戴上“有色眼镜”;既要提供符合其需求的服务保障,更要落实与本土学生一致的行为约束。 校园安全是对每一个生命的“无差别守护”。这种“无差别”,既体现在对违法者的惩处尺度上,也体现在对所有学生的日常管理细节中;既要求硬件防护尽可能“全覆盖无死角”,也要求管理思维尽量“无例外无盲区”。事件或许会逐渐平息,但校园安全的防线仍需重新审视与加固。无论是本土学生还是外籍学生,在校园里都应享有同等的安全保障,也应遵守同等的规则约束。 校园安全不应有“外籍例外”,更不应有任何形式的“身份特权”。只有当安全防线真正做到“无差别筑牢”,管理规则切实实现“一视同仁”,每一个身处校园的学生,才能在安心与尊重中,享受本该纯粹的学习与生活。
郑韩读报:肉联厂门前出现大量死猪,如何让人相信“没有流入市场”极目锐评:肉联厂门前出现大量死猪,如何让人相信“没有流入市场” 10月27日,针对潮新闻连续报道广东省罗定市一肉联食品公司堆放大量死猪事件后,罗定市农业农村局连夜发布了情况通报。通报称,接报后,相关部门迅速前往现场依法调查处置,确认有一批已死亡猪只。相关部门依法对该批猪只进行了采样检测,开展了现场消杀,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对该批猪只进行了无害化处理,没有流入市场。相关7名涉案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此前网友的视频显示,一家名为“广东粤光肉联食品有限公司”的门前,堆放了大量死猪,企业一侧的一辆运输车上也装满了死猪。10月27日,潮新闻向罗定市有关部门进一步采访证实,“广东粤光肉联食品有限公司”的注册名即为“罗定市粤光肉联食品有限公司”。当地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称,现场死猪数量超过两百头。 肉联厂门口出现大量死猪,不得不令人联想:这些死猪是不是准备加工后,被端上市民餐桌?而且,这些死猪从何而来,因何而死,会不会带有病菌,对人体有多大的危害,公众目前无法得知。 另外,从视频来看,这些死猪就放在厂房门前,毫无遮挡,胆大到让人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目前,这批死猪已被无害化处理,但官方所称的“没有流入市场”该如何让公众信服?有什么证据表明,这批死猪没有流入市场?从当地通报来看,似乎是说被发现的这些死猪已被专业公司无害化处理,没有流入市场。至于这批死猪有没有在发现之前被加工出售,好像是未知数。 更让人提心吊胆的是,哪怕这批死猪没有流入市场,工厂此前又有没有将死猪加工后出售?将死猪明目张胆地摆放在工厂门口,给人一种“老司机”的观感,不像是初犯。 食品安全大于天。虽然相关人员是否涉嫌犯罪还没有定论,但是当一大批死猪出现在肉联厂时,很难有其他合理的解释。当地公安机关在调查后控制7名涉案人员,是不是在变相承认工厂在宰杀死猪出售牟利?如果真的如此,“浓眉大眼”的肉联厂干着涉嫌犯罪的行为,那更该严肃处理。 当地官方称死猪“没有流入市场”,从舆论来看,目前并没有起到安抚民心的效果。当地要想取信于民,必须严肃调查,通报详情。不仅要查这一次,还要翻翻旧账,看肉联厂以往有没有宰杀死猪出售的记录。 就是说,只有通过细致的调查,还原真相,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严惩,并及时向公众通报详情,才能达到令人信服的社会效果。
郑韩读报:网红偷逃税被追缴罚款2300万,何来硬气叫嚣?新京报:网红偷逃税被追缴罚款2300万,何来硬气叫嚣? 近日,一则关于近千万粉丝网红“小影夫妇”因偷逃税被查处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 据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实名举报人樊女士称,她已拿到税务部门出具的查处结果告知书,900多万粉丝抖音网红“小影夫妇”,因偷逃税被广东佛山市税务局稽查局查处,合计追缴税费17824796.59元,罚款5973287.46元,合计金额高达2379万元。 令人咋舌的是,面对处罚,当事人不仅毫无悔意,反而在直播间公然叫嚣:“没有哪个网红的税务是规范的”“少在这儿夸大其词,还要封我的号?你算老几啊!”……如此态度,不禁让人疑惑:这般嚣张,究竟哪来的底气?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和市场主体应尽的义务。“小影夫妇”通过注册多个主体、频繁注销店铺、使用私人账户收款等方式隐匿收入,已经不是简单的税务疏漏,而是有组织、有计划的违法行为。被查处后仍口出狂言,既是对法律尊严的漠视,也是对公共价值观的挑战。 这种“嚣张”背后,或许隐藏着某种侥幸心理。“小影夫妇”在直播中声称“没有一个达人的税是规范的”,恰恰暴露出这种扭曲的认知。殊不知,法治社会从来没有“灰色地带”,更没有“特权豁免”。 税务监管的网正在越织越密。从2021年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启动,到今年10月起互联网平台须向税务部门报送经营者收入信息,一系列举措表明,国家正持续加强对新业态的税收管理。任何企图通过拆分收入、转移账户、借名经营等手段逃避纳税的行为,都将面临越来越高的风险。特别是在大数据的加持下,偷税漏税行为已难有容身之地。 本次事件中,23位消费者的实名举报起到了关键作用。这种“较真”精神,正是法治社会进步的重要动力。每一位公民都可以成为税收监管的眼睛,每一个举报都可能推动社会更加公平正义。 “小影夫妇”的嚣张更像是一面镜子,照出部分网络从业者在法律意识上的缺失。狂妄嚣张、无知无畏,“栽跟头”只是时间问题。补缴税款和罚款只是违法必究的第一步,绝不代表可以继续漠视规则、挑战底线。真正的底气,不应来自粉丝数量或收入高低,而是来自守法经营、诚信纳税的自觉。否则,再高的楼,也可能因根基不牢而一朝倾覆。
郑韩读报:邓莎老公路行被曝曾行贿千万元,违法行为不可沦为娱乐谈资极目锐评:邓莎老公路行被曝曾行贿千万元,违法行为不可沦为娱乐谈资 近日,《再见爱人5》嘉宾之一、演员邓莎的丈夫路行,在节目开播后,辞任创联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引发公众关注。记者发现,路行带领公司借壳上市伴随着一桩行贿往事。2025年7月,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一则刑事判决书显示,其曾向某退休干部史某燕赠送价值812.44万元创联控股股票3141万股、现金人民币160万元、价值人民币47万元的福卡等。史某燕因犯受贿罪于2024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罚金100万元,违法所得被追缴。 10月20日,记者拨打创联控股香港办公室的电话,采访受贿案对该公司的影响。公司方面表示,采访内容需经过公司讨论方可回复。 作为热门情感综艺的嘉宾,路行在节目中的言论饱受争议,他自诩为成功人士,姿态很高,称妻子邓莎对婚姻的最大付出就是“生儿子”,并表示“事业牺牲不算付出”,邓莎更自曝处于“丧偶式婚姻”。这种傲慢冷漠的言行,让路行一下子就成了争议性人物,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就在节目播出次日,路行宣布辞去上市公司创联控股董事会主席一职,理由为“投入个人业务发展”。这一连串动作不禁让人怀疑:他以企业家身份高调参与综艺,是否意在打造新人设,通过出格言行博取关注,然后开辟流量变现之路? 如今,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这位看不起妻子工作,认为自己是家庭经济顶梁柱的成功男人,又被曝牵扯进千万级行贿案,令人大跌眼镜。据目前披露的法律文书,尚未见对其公开追责。如果行贿事实已经白纸黑字记录在案,他却还能若无其事地上综艺,靠“语不惊人死不休”来给自己引流,这些流量或许还能给其带来后续的收益,这是不是也太离谱了一点? 行贿受贿绝非寻常八卦谈资,而是严重破坏社会公平的违法行为,侵蚀公信力根基,扰乱社会和市场秩序,是广大群众深恶痛绝的腐败毒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刊文指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是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三不腐”的必然要求。 让一个与行贿案深度绑定的人物,堂而皇之地在综艺里大谈情感婚姻故事,甚至试图通过争议性言论立人设,后期还可能通过综艺手法“洗白”,传递的无疑是错误的价值导向,漠视法律尊严,玩弄观众情感,不但不合适,而且很危险。 舆论场中,已经有人在讨论此事时,将行贿轻描淡写为“企业家不可避免的原罪”,还有人热衷于将此事与“老夫少妻”“女演员嫁假豪门”等话题混为一谈,这让我们不得不警惕:综艺娱乐化的滤镜是否消解了违法行为的严肃性,成为颠倒是非的遮羞布? 《再见爱人》宣称“通过纪实记录夫妻旅行,引发观众对婚姻、家庭的理性思考,促进家庭和睦与社会和谐”,实际上却越来越将奇葩言论和情绪化争议当作卖点,深陷制造对立的泥潭。去年的嘉宾李行亮、麦琳因网暴陷入“灾后重建”般的生活,今年路行、邓莎一开始就凭借争议话题成为焦点,节目已将制造冲突当成了流量密码。 综艺可以好玩,但不能没有底线,话题可以多元,但不能颠倒黑白。娱乐节目不能成为违法行径的“漂白剂”,更不能成为歪曲价值导向的推手。节目制作方应守住内容审核、嘉宾背调的关口,不能让“流量至上”的冲动,冲垮了最基本的价值判断。观众更需清醒地认识到,行贿受贿绝不能与婚恋八卦混为一谈,败坏社会风气的流量坚决不能给!
郑韩读报: 退款要求“狂扇孩子耳光5分钟”,该写检讨的是谁?红星新闻: 退款要求“狂扇孩子耳光5分钟”,该写检讨的是谁? 近日,“潮玩平台退款要求扇孩子耳光5分钟”的话题登上热搜,引发关注。据报道,一名11岁女孩的妈妈发现孩子在千岛App购买了500多元的卡牌后,想找卖家退货退款。但被告知,“上传家长怒骂孩子的视频、狂扇孩子耳光的视频(时长需要5分钟,中间不能停,必须有清晰的扇耳光声音)”。家长转向平台客服求助,但客服回复“抱歉平台无法强制,建议双方协商沟通”。 10月21日,据南都N视频报道,千岛官方表示本次交易纠纷因个人闲置交易引发,未使用千岛闪购服务。网友发布截图中出现的所谓的“未成年退款须知”为卖家个人发送,并非平台官方规则。会对发送不当内容的用户进行正向引导,鼓励用户文明沟通,共建友善交易环境。 从网友发出来的“未成年退款须知”可以看到,还要上传孩子的1000字手写检讨、家长怒骂孩子3分钟、家长孩子诚恳道歉……退款要求之刁钻,令人咋舌。这给人的观感相当恶劣,更像是以无理要求对未成年人及家长进行羞辱。 这背后,是对未成年人的不宽容,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规的不尊重,对社会公序良俗的不经心。对此,平台回应“卖家个人发送,并非官方规则”,并不能完全卸下责任。如此退款规则被围观讨论,便是对平台失职的一种控诉。如何追惩警示、如何改进优化?还需要平台拿出更多硬举措。 跳出一事一议的框架,此事也为我们看到、探讨未成年人网络消费与退款提供了一个契机。伴随着互联网的高度普及,未成年人触网愈来愈早、愈来愈频,相应地,未成年人陷入网络消费、网游充值、直播打赏者也不在少数。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措施,合理限制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在使用其服务中的单次消费数额和单日累计消费数额,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 应该说,“狂扇孩子才能退款”揭示了当下的一个难题,即未成年人网络充值、消费、打赏后申请退款,面临着证明难题,比如孩子利用家长手机或身份消费,怎么证明消费行为就是孩子所为?怎么证明家长对孩子的消费行为不知情?与其事后扯皮,不如事前将“堤坝”修得更为牢固。 卖家也好,平台也罢,在对待未成年人的消费行为时,更应该传递给孩子们一份宽容与善意,而非只顾利益的功利,或者教唆家长教训孩子的戾气。否则,这个耳光只会扇回给自己。
郑韩读报:招聘会现露骨海报,高校当把好入口关澎湃新闻:招聘会现露骨海报,高校当把好入口关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南昌大学校园秋招现场,一公司宣传物料惊现“露骨女主播”海报。10月20日,南昌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发布情况说明称:该企业已撤场,并将招聘物料带走;学校对此深表歉意,将举一反三,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入校招聘企业资质审核和现场巡查。 据报道,涉事的某传媒公司此次来南昌大学计划招聘人事专员、主播、剪辑师助理。在该公司带去学校展示的易拉宝海报上,有几名身穿吊带装的女子画面,“穿着比较清凉”。在高校校园内公开展示这样的海报,确实不太合适。 然而,一开始,涉事企业的人事经理却认为,他们带去的宣传物料没有问题,“这只是突显女性身材”。显然,涉事企业对“露骨女主播”海报进高校不以为意,且回避了一个关键问题,那就是场合的特殊性。这种低俗的就业招聘海报出现在高校的双选会上,不只是观感不佳,还有刻意博取眼球之嫌。 无疑,高校是不该出现低俗招聘宣传的,高校的教育属性与价值立场决定了其必须守护校园的公共形象。一个学校的风气养成很难,破坏却很容易。高校学生正处于价值观成熟的关键阶段,校园环境对其认知和行为具有直接影响。 面对“露骨女主播”海报,不少现场学生当即表示反感,正表明了这种猎奇、低俗的宣传方式与大学校园应有的风尚相背离,容易误导学生的职业价值观,破坏外界对校园的印象。高校有责任为学生过滤不良信息,提供正向的就业引导。 企业进高校招聘,早已是每年都会开展的常规操作,也利于毕业生更方便地找到合适工作。而且,因为是在校园直接招聘,学生也天然认为这是经过学校筛选、认证的企业,更可信。也正因此,高校对于企业入校园应有一套严格审查程序。那么,这种低俗就业招聘海报,是怎么进入校园的? 南昌大学在情况说明中表示,经核查,涉事企业已在江西省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注册登记,招聘岗位也符合校园招聘要求,但该企业摆放的海报未向学校报备,以及“当天现场招聘单位和参与人数多,现场巡查工作存在疏漏”。所谓“未报备”和“巡查疏漏”两大问题,其更深层的漏洞就在于审核机制。 这警示其他企业注意招聘规范的同时,也给在高校普遍开展的双选会提了醒:合规性审核与价值导向把关绝不容有失。
郑韩读报:官方通报调查“野人孩子”事件,必须为孩子的基本权利干预到底!极目锐评:官方通报调查“野人孩子”事件,必须为孩子的基本权利干预到底! 近日,四川雅安石棉县某高速服务区,一名儿童赤身裸体,行为异常,引发公众关注。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云南南涧县委宣传部新闻办主任向记者介绍,据当地政府了解,孩子的父亲是南涧县本地人,今年30多岁。母亲户籍在北京,40岁左右。他们双方都受过高等教育,父亲有大学学历,母亲有研究生学历,家中两个孩子都没有落户。当地多部门都曾上门劝导,但这家人表示,这是他们的自由,是他们的生活方式,外人没有权利干涉,并且拒不配合沟通。 10月18日,南涧县“10·16”工作组发布情况通报称,公安机关已依法介入,经初步核查,未发现拐卖行为。针对社会普遍关心的孩子健康状况、是否存在虐待行为,以及孩子的监护与教育等问题,将依法依规开展调查。 本应被细心呵护的幼儿,赤身裸体地在高速服务区爬行,像动物一样趴着吃饭,这一幕不仅刺痛了我们的眼睛,更冲击着公众认知和良心。更令人震惊的是,孩子的父母之所以如此对待孩子,并不是因为家庭贫困或是愚昧无知,而是一对高学历的父母,以“生活方式自由”为借口,擅自用如此野蛮荒谬的方式对待孩子,并且拒绝外界的劝说和干预。如此行径引发舆论哗然:父母想要“自由”,就能剥夺孩子健康成长的基本权利吗? 孩子的父母用“自然养育”美化自己的监管失职,用“家庭私事”为反智行为遮羞,实质上就是将对孩子的监护权,异化成为所欲为的“绝对权力”,极其狭隘和自私。 此前孩子的母亲就因为衣着暴露被劝说,她自己穿上了衣服,却仍然不给孩子穿衣服,说到底就是将父母威权凌驾于孩子的人权之上,故意损害孩子的尊严和权益。 其实,法律早已划清底线,《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明确要求家庭教育要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这家人不给两个孩子落户、不让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任其像动物般爬行进食,显然是已经践踏了法律精神。 有网友一针见血地指出:并不是只有打骂才算是虐待,把孩子当“野人”养同样可能是虐待。的确,让孩子像动物一样生活,不但让孩子面临诸多的健康风险,而且会摧毁孩子的社会认知,错过宝贵的成长关键期,严重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对孩子的不良影响可能会伴随其一生。 当“野人式养娃”让孩子活得不像个样子,这件事就绝对不再只是家庭私事,法律和社会就必须站出来干预和处理,这不是选不选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做的事。 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多部门联合研究解决方案,十分必要。对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监护人,就应该积极主动地干预到底。 每个孩子都是独立的个体,不是父母的私有物品。希望所涉地方的各部门,对于这件事必须干预到底,不但要让孩子穿上衣服,好好走路,更要为他穿上法律的护甲,为他托起成长的羽翼,这不仅是在帮助这两个孩子,更是明确守护我们这个社会的文明底线。
郑韩读报:14岁女孩被杀,惩治低龄暴力犯罪是一个严肃话题澎湃新闻:14岁女孩被杀,惩治低龄暴力犯罪是一个严肃话题 据潮新闻报道,今年4月,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初三学生潘某某,在自家楼栋门口被同住一小区的同班男同学钟某持刀杀害。钟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案件于10月15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案件曝光之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受害者是14岁的花季女孩,却在家门口遭遇了无妄之灾,并且两家之间并没有矛盾,相反,被害人的家长一直开车顺路带钟某上下学。令人细思恐极的是,在作案后,钟某回家还跟父母说谎,称有人行凶,他去救人,还受了伤。而在行凶之前,钟某搜索过“14周岁杀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的问题。 这一惨案看着让人揪心、愤慨,也再次向公众呈现了惩治低龄暴力犯罪这个严肃的问题。 近年来,低龄未成年人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恶性犯罪案件并不少。最高检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年均上升7.3%,其中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重罪占比超20%。 此前,“12岁男孩弑母被无罪释放”“13岁男孩强暴女孩获释后再杀人”等典型案件广受关注,也推动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调整——突破了“不满14周岁一律不承担刑事责任”的原有规定,下调了刑事责任年龄。2024年河北邯郸“13岁少年杀人埋尸案”,是我国首例对12周岁至14周岁未成年人判处无期徒刑的判决,也让公众看到司法的严肃力量。 当下,犯罪低龄化趋势凸显,一些未成年犯罪人呈现出“早熟的残忍”:有的预谋数月实施抢劫,有的为模仿网络暴力视频对身边伙伴痛下杀手。 以本案来说,钟某预谋犯罪心思缜密,事先网购作案刀具,网上搜索“14周岁杀人责任”,主观恶性极大,不是一时的冲动,而完全是经过精心准备;犯罪手段极其残忍,事后又表现出出奇的“成熟冷静”,称自己是见义勇为受的伤,企图蒙混过关。这样的“深思熟虑”,证明了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极深,也说明严肃打击低龄暴力犯罪的重要性。 此前,最高法、最高检都曾明确表态:“对于主观恶性深、情节恶劣的未成年人犯罪,绝不姑息”,亮出明确的司法态度。“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依法惩治本身就是最好的“保护”。对恶性犯罪的依法追责,能让其他未成年人看清,年龄不是“护身符”,触碰法律红线必受严惩;能让监护人意识到,教育缺位需承担法律后果;更能向社会传递“生命至上”的价值导向。 14岁的被害女孩,不可能复生。依法严肃追究14岁凶手刑责,是在告慰死者,也是在警醒社会,必须在个案判决中全面贯彻对于主观恶性深、情节恶劣的低龄犯罪“绝不姑息”的司法政策。
郑韩读报:匹克让拒绝降薪员工写检讨,赤裸裸羞辱劳动者新京报:匹克让拒绝降薪员工写检讨,赤裸裸羞辱劳动者 近日,知名运动品牌匹克降薪一事,引发社会关注。据上游新闻报道,10月13日,这场降薪风波出现新进展。有匹克员工透露,公司向拒绝降薪的员工发出“最后通牒”,要求其在10月14日前提交“反思检讨”,否则将面临停发9月份工资的处罚。 对于“不写检讨就停薪”的要求,福建泉州市丰泽区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工作人员明确回应,此行为属违法。若情况属实,建议员工投诉并申请劳动仲裁。 事实上,若匹克要求“拒绝降薪员工写检讨,否则停发工资”一事属实,那这场始于突袭式降薪的风波,无疑是对员工基本权益、劳动关系底线的公然挑战。 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诚如前述劳动部门工作人员所说,企业若将停发工资作为惩罚手段,显然缺乏法律依据。 况且,企业作出关于降薪等决定,本就有必要征求职工意见。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既然是法律规定的,那员工提出反对意见本无可厚非,又何须写所谓的“反思检讨”,不写还要被“停发薪资”,更是毫无道理。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涉事企业的相应行为如被证实,无疑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更进一步看,“员工不写检讨便停薪”的要求,本质上其实是一次对员工的大规模规训。用“不发工资”等手段逼迫员工承认自己并没有犯过的“错误”,如此做法早已超脱降薪事件本身,而是一次典型的服从性测试,是对员工基本人格尊严的羞辱与践踏。 这不是一家现代化企业应该有的管理模式,于一家需要与员工共度时艰的企业而言,更不该如此。坦诚沟通、互相尊重,方是解决问题之道。换言之,员工不该沦为被企业胁迫的对象,如此“检讨+停薪”的“最后通牒”,暴露的只有企业管理的粗鄙与颟顸。而于企业形象而言,这种操作更是自毁长城。 回溯整个事件,从最初被指“未经协商”即降薪,到如今再被指以停薪威胁逼迫员工“检讨”,匹克的一系列迷之操作,让人诧异,如此粗暴的做法无益于企业日常管理。 就此去看,涉事企业理当及早反思相应做法,唯有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尊重员工,摒弃胁迫心态,方能团结员工,度过艰难时刻。
郑韩读报:荒野之国景区因“人体蜈蚣”等装置致歉,公共艺术不能把惊吓当个性极目锐评:荒野之国景区因“人体蜈蚣”等装置致歉,公共艺术不能把惊吓当个性 近日,有网友发视频称云南丽江“荒野之国”景区画风诡异,其中,人体蜈蚣与三面女孩等作品让人观感不适。景区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荒野之国系小刀为其女儿打造的童话王国,主打“梦幻温馨”,而网络差评是部分博主故意调色所致。 10月13日晚,丽江荒野之国艺术园方面发布声明,向公众表示诚挚歉意。园方表示,高度重视游客意见,已对部分存在争议的艺术作品进行拆除整改。荒野之国艺术园称,今后将在创作过程中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与建议,持续优化作品呈现,以更好的艺术体验回馈公众。 “荒野之国”的这些雕像,究竟是触动心灵的先锋艺术,还是惊悚猎奇的恐怖景象,网络舆论各执一词。景区最初回应称,博主使用暗色调滤镜放大了视觉冲击,导致作品原意被曲解。也有游客表示,此前带孩子去过荒野之国,“完全没觉得恐怖”。但是,滤镜可以改变色调,却无法改变作品本身的形态,仅就视频所呈现的画面来看,无论是“人体蜈蚣”还是“三面女孩”,看上去都很难与景区所宣传的“梦幻温馨”联系起来,反而是荒诞惊悚之感扑面而来,别说是未成年人了,接受度弱一点的成年人,都有可能被吓到。 其中最受争议的“人体蜈蚣”雕像,是景区创始人“乔小刀”以二手玫瑰乐队主唱梁龙为原型做成的,人首虫身、有一连串的手足、头上还有2只角,刚做成的时候就已经有不少网友发贴表示“太抽象”“原谅我不懂艺术”。据相关报道,包括这一雕像在内的整个场地、场景及艺术装置,都是为梁龙9月10日的演唱会量身打造的,也就是说,这本身就是一场指向性非常强的联动,熟悉和喜欢二手玫瑰风格的人、梁龙的粉丝或许会觉得很新奇、很好玩,但是对于不了解这一背景,也不太能接受这种风格的游客而言,这就不是惊喜,而是一种“惊吓”。 游客买票进入,就与这些装置艺术建立起一种情感,他们期待的是拍出美照、愉悦身心、启迪思考,而不是反复怀疑自己的审美,甚至受到不良的心理冲击。 这次争议也反映出当前公共艺术领域的一个普遍困境:艺术家的创作自由与公众的审美标准究竟该如何协调?有人认为艺术需要多元共存,自由表达,这话没错,但多元不意味着无限制。尤其是在文旅融合的背景下,公共艺术更应当成为连接不同群体的桥梁,而不是制造对立和隔阂。个人创作一旦进入公共领域,就需要在自我表达与公共接受度之间找到平衡。艺术可以先锋,可以批判,但当它成为大众消费的对象时,就不能完全忽视普通人的情感需求和审美习惯。 众说纷纭之中,景区最终选择了拆除争议作品,这表明景区认识到了公共艺术必须考虑大众观感的重要性。同时,网友提出的明确分区提示、增设创作解读等建议,也为景区优化公共艺术展示提供了思路。通过合理分区,可以让不同风格的艺术作品找到各自的受众;而创作解读则能帮助游客更好地理解艺术家的意图,减少误解。毕竟,公共艺术的生命力,在于它能在传递创作者思想的同时,引发观者的情感共鸣而非排斥,而理解是接纳的第一步。 让大家花钱去体验的公共艺术,可以是独一无二的“逆流”,但不能脱离大众感知的河床,可以追求风格突破,但不能放弃对公共体验的敬畏。“荒野之国”引发的这场争议,也值得整个行业警醒和思考。
郑韩读报:“全网最清醒孩子”为父母发声,戳破“原生家庭原罪论”误区红星新闻:“全网最清醒孩子”为父母发声,戳破“原生家庭原罪论”误区 “当我长大后,一定要离父母远远的。”在如今的网络世界,“原生家庭”成为一个热词。 “00后”男生刘一帆在社交平台发视频表示,他发现父母已然成为新一代在网上被攻击的靶子,一些人把成长中的种种不幸归结于原生家庭,父母则成了反派角色。近日,刘一帆公开为父母发声的视频获得不少点赞,他也因此被称赞为“全网最清醒的孩子”。 刘一帆的言论引发了很多人的共鸣,从网友留言也可以看出,很多人已经开始反思所谓的“原生家庭原罪论”了。 某种程度上说,无论什么个人问题都往原生家庭上靠,频繁炒作关于原生家庭的话题,制造子女和父母之间的对立态势,就是在有意挑动负面情绪。刘一帆的发声,恰是对当前一些鼓吹“原生家庭原罪论”的有力回应。 每个人的成长环境都不一样,其实很难用统一的话题模板去看待和理解。父母也不是反派,他们只不过是和我们出生、成长在不同年代,接受了不同的教育、受到不同的社会环境影响、产生了不一样的价值观念。这种代际之间的矛盾,不该简单地通过逃离、对立、划清界限来解决,而应该努力通过沟通与学习来和解。 事实上,环视我们周边,哪有那么多不堪一顾、令人窒息的原生家庭呢?原生家庭之所以成为一个自带流量的话题标签,背后也藏着在各种营销炒作中泛起的情绪涟漪。一些人可能只是在某些细微的方面有共情,然后便将自身遇到的诸多问题都归咎于原生家庭。 知名心理学家武志红就曾表示,人的大部分心理行为与性格特点,的确可以从家庭找到根因,但他不赞同将一切痛苦都归罪于原生家庭,而忽视内省与自我的剖解。他还区分了“归因”与“归罪”的区别,认为原生家庭最大的祝福是让孩子信任自己的感觉,而非背离它。 对原生家庭的“反抗”,其实多伴随着青春期和青年期的叛逆心理。当人们处于这个年龄段,更加关注自我,而随着年龄的进一步增长,尤其是自己也做了父母,观念多会慢慢改变。这可能也是为什么,我们似乎很少看到四五十岁的中年人去纠结所谓的原生家庭问题,因为他们自己已经成为家庭的中枢,更深刻地明白了责任与爱的含义。 当然,这并不是说,父母养育了子女,子女就应该接受父母强加给自己的一切,而是应该辩证看待“为了你好”。也许父母有时输出爱的方式和方向是错误的,是我们难以理解和接受的,但只要爱的底色没有变,一切都还能调节、能改变。 正如刘一帆所说,“毕竟这个世界上,再也不会有人比他们更怕你吃苦,更盼你幸福”。只是,我们也要学着让父母去理解自己内心真正的痛苦,以及自己对幸福的定义与追逐。当根本目标一致后,我们未必不能和父母携手同行。
郑韩读报:女子洗完澡发现窗外无人机悬停,小区内不能想飞就飞新京报:女子洗完澡发现窗外无人机悬停,小区内不能想飞就飞 #女子洗完澡发现窗外无人机悬停#话题,上了热搜。 据潮新闻报道,浙江萧山居民王先生和女友入住某小区一年多,住7楼。9月30日下午3点多,女友在家中洗澡,刚走出浴室,突然发现窗外有一架悬空的无人机,正对着自家阳台。她第一反应是有人偷拍,赶紧联系物业排查,还让王先生报了警。 当晚8点多,萧山浦阳派出所联系他们,告知飞手已找到,查看了无人机拍摄的视频,没有发现确切证据,无法认定偷拍。 但此事,随即在业主群里炸开了锅,纷纷追问:这事归谁管?而且,据业主向记者反映,最近经常有无人机飞入小区,贴着楼道在空中盘旋。 无人机在居民小区真的可以想飞就飞、不受管束吗?不是的。在法律上,无人机不只是一个会飞的“玩具”,其属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范畴,受到我国民法典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约束。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真高120米以上空域及机场、公共基础设施等特定区域上方划设为管制空域,未经批准不得进入。 但在大多数城市,普通居民小区不属于管制空域,成为低空飞行的模糊地带。 不过,无人机在小区也绝非就可以想飞就飞。如果使用无人机侵入居民生活空间,偷拍他人隐私,则不仅涉嫌违法,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不得拍摄、窥视、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等。无人机使用者若存在偷窥、拍摄等行为,就已涉嫌侵犯居民隐私权,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更有一些地方小区物业自行推出了无人机管理规定。例如,山西运城市某小区物业就发出《关于小区无人机拍摄管理的通知》,规定了无人机飞行高度不得超过50米,且严禁飞越居民楼窗户、阳台等私人空间区域;因特殊需求需在小区内使用无人机的,需提前24小时到物业服务中心报备等。 虽然小区物业通知没有法律效力,也缺乏明确的执法依据和处置能力,但其对小区无人机的管理无疑仍具一定的积极引导作用。同时,这也意味着,对无人机在居民区活动的管理是一个现实而紧迫的问题,亟待解决。 无人机本身并非洪水猛兽。明晰使用的边界和飞行的“红线”,无人机才能服务于生活,而不是侵扰安宁的隐患。如此,才能守护好居民的私密空间,还小区一片安宁。
郑韩读报: 追求“活人感”正在批量制造一种新“虚伪”红网: 追求“活人感”正在批量制造一种新“虚伪” 江西景德镇的“鸡排哥”李俊永经历了过山车般的几周。他因售卖6元平价鸡排、对学生额外优惠、与顾客唠嗑互动而走红,那份稀缺的“活人感”让他从无数摊贩中脱颖而出,甚至被当地文旅部门授予“推荐官”称号。然而,流量洪峰过后,留下的是一片狼藉。然而流量汹涌之下,他被质疑“没有情绪价值”,被围堵合影到“要窒息”。最终,那个因“活人感”而被喜爱的人,在众目睽睽之下似乎失去了鲜活的表情,变得疲惫而沉默。 当然,我并不是否定“活人感”本身的价值。它是对过度包装、人设泛滥的一种反叛,鸡排哥最初的走红,恰恰表明我们厌倦了表演,向往那种笨拙而温暖的人际互动。然而不幸的是,“活人感”一旦被观测,似乎就没那么“活”了。大众追求“活人感”本为了追求真实,却生产出了大规模的“虚伪”,与本意背道而驰。 有“活人感”的鸡排哥红了,各种“伪人”纷纷登场。“黄牛”将他的鸡排加价倒卖,他们是唯利是图的“经济伪人”;其他摊主冒充鸡排哥已故父亲或岳父,他们是践踏底线、只为分一杯羹的“伦理伪人”;电商平台火速上架同款工服,他们是无脑复制的“工业伪人”;网络上涌现的“鸡排嫂”等账号,则是借助媒体平台的“数字伪人”。当鸡排哥被质疑食品存在安全隐患,不得不晒出食品检测报告以证清白时,事件的荒诞达到了顶峰,最初打动人的那份纯粹的信任,最终需要靠一份报告来维系。 我们口口声声追求真实,却在无形中摧毁着真实生存的土壤。 追求“活人感”的失败,也许在于这场共谋中的每个参与者都在各取所需。媒体需要“鸡排哥”来收获流量,观众需要他来填补内心的情感空缺,平台需要他来实现更高的曝光量。这不是在追逐“活人感”,而是一场交易,在这场交易中,真实被明码标价,“活人感”成了可以批量生产的情感商品。 其次,追求本就是不对称的关系,注定无法持久。我们希望他人透明无暇,却保留自己随意评判的权利。我们渴望真实连接,却无法承受真实带来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感。鸡排哥刚走红,质疑声便接踵而至,关于他借此赚得盆满钵满甚至购置多套房的传言也在网络蔓延。对此,他只能正面澄清:“这边是有一套房子,但这套房一家人共同生活几十年了。”观众可以接受一个安于贫困的“鸡排哥”,却难以接受一个复杂的求生者。一旦他展现出超越我们预期的商业头脑,或是无法时刻保持我们熟悉的幽默状态,失望便接踵而至。 更值得深思的是,被媒体精心包装的“活人感”,从一开始就面临着真实的困境。真实的人本质上是复杂、多元甚至是矛盾的,而这类宣传报道是有目的性、有倾向的。当媒体试图“宣传”某个真实人物来追求“活人感”时,不可避免地要简化、提炼、突出某些特质。这个过程本身就是对真实的背叛。我们看到的“鸡排哥”,早已不是完整的李俊永,而是被各方需求切割过的符号。 我们热议鸡排哥,却很少有人关心他为什么选择炸鸡排来谋生?到底是怎样的经历让他金句频出?在这场盛大的围观中,真正的“人”被消解了,只剩下一个满足我们想象的空壳。 所以,当追求“活人感”反而助长了新的虚伪,我们或许需要思考什么是真正的“活人感”。如果我们真的渴望真实,就必须学会接纳完整的他人,而不仅是我们想象中的碎片。 真正的“活人感”,从来不是一场表演秀。与其跨省排队,去品尝那块早已在舆论洪流中“变味”的网红鸡排,不如下班后,和你楼下面馆的老板认真聊上五分钟,问问他的生意,听听他的声音。真正的“活人感”,从来不在热搜上,而在我们忽视的日常里。
郑韩读报:女方悔婚退彩礼扣三万元拥抱费,这是哪门子道理?极目锐评:女方悔婚退彩礼扣三万元拥抱费,这是哪门子道理? 10月7日(发布时间)河南平顶山,万先生称,自己去年经媒人介绍认识一个姑娘,相处后感觉还不错就确定了恋爱关系。今年1月份正式订婚,计划在11月29日举办婚礼,前前后后给了女方20万左右的彩礼以及四金。婚纱照也拍了,婚宴酒店也确定了,亲戚朋友都通知完了,可现在女方突然说不结婚了。媒人:女方嫌他太老实,工资太低,商量退钱时拥抱还得扣3万元。对此,女方表示:只是不想和他结婚,没有啥矛盾。女方父亲:拥抱是孩子提的要求,所以要扣掉3万元。目前,经过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女方现场退还170500元现金。 一场没有结果的婚恋,让男方承受损失,需要承担婚纱照、预订酒席、3万元拥抱费等高额成本。 男女谈婚论嫁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女方不想和他结婚,又如何走到订酒席、拍婚纱、付彩礼这一步?不管是因为男方太老实工资太低,还是两人没有共同语言,都不是突然发生的。如果及时中止婚恋双方关系,也不会给男方造成这么大的影响。特别是这3万元的拥抱费,更是扣得匪夷所思,将婚恋异化成为一场赤裸裸的交易。 不必讳言,当前农村婚恋行业,存在女方话语权比较大的情况,造成了双方的不平等。彩礼到了女方手中,哪怕悔婚了,有的人想方设法也要扣下一笔。而男方,往往又为了讨回彩礼,只得做出一些让步和屈从。表面上看是“达成一致”,实则是含泪承担损失。 从新闻报道看,拥抱行为是两人在拍婚纱照时摄影师要求的,女方因拥抱造成的“损失”从何而来?恋爱双方的一些零星开销,不也应该是双方承担吗?为何所有的花销和负面后果都要由男方承担? 拥抱费引发众怒,就是这种赔偿并不合理,有违社会公序良俗。据报道,媒人称,说了一千多对,就这一家事多还不给人家退。那么,女方有没有主观恶意占有别人财产的动机?如果媒体没有介入,结果又会如何? 3万元的拥抱费不能让男方自认倒霉。男方既然通过媒体来表达正当诉求,那就已经成为公共事件。当地相关部门有必要介入调查,还原所谓“拥抱费”的真相,给男方一个公道。同时,支持男方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