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美索不达米亚的君主都把自己看作是为臣民谋求公正和正义的代表,这种公正和正义,是他们神性的体现,国王们宣称自己是神指定的,所以有义务维护和主持正义。
身为一个统治者,表示公正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个是“解负令”,另一个是编撰和颁布法典。虽然叫做法典,但其实它们是一种法律的汇编,覆盖内容并不全面,里面的案例缺乏普遍性,新任国王主要是收集曾经颁布过的旧条文,重新颁布,来向臣民们显示自己是公正的。
【关键词】
楔形文字、《乌尔纳木法典》、《汉谟拉比法典》
【参考文献】
颜海英《世界文明史》
赵立行《世界文明史讲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