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电Special 言论对立纷繁,你怎么知道你相信的是对的? VOL.76

翻电Special 言论对立纷繁,你怎么知道你相信的是对的? VOL.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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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本次江歌案风波的第三期,应该也是最后一期节目,这件事引发这么大的网络争论,有如此多的主张和立场,除了“事实核查”之外,例如刘某到底错误在哪里?也是众说纷纭,那么这么多争议,这么对立的言论,到底哪个是正确的呢?你怎么知道自己相信的是正确的呢?

不是道理,不是逻辑,而是范型。不是思考,而是看。

今天的内容包括:

  • 判断力与范例的能力
  • 知识分子与专家塌方的时代

大家要记得敢于去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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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生素E
维生素E
2022.1.16
真相可能只有一个,但是叙事是有无数个的,如果是我来分析的话,我就不会从“我怎么知道我相信的是对的”来分析,相反,我认为应该从“主流话语为什么相信自己是对的”来分析。
为什么这样的叙事是主流,它由谁缝合出来的,又由谁在传播,这个叙事它挑动了哪些“普通人”的爱欲结构,这种叙事为什么会带来的“恐惧症”以及义愤填膺,这个角度来分析可能更有帮助
pekingcat
:
做一期!
豆汁儿Latte:还有一个想了解的事情,就是当所谓正义的一方用的手段和坚持的东西都特别有问题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思考和应对?为什么有的人看到这些以后能后退一步开始反思,而另一些人还继续视而不见挥舞正义大旗喊打喊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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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D665190z
HD665190z
2022.1.16
想听李厚辰对谈沈奕斐🐶
谜五:我敢说李厚辰肯定愿意对谈,但是对面不可能接受。毕竟李厚辰会对每个来真讨论的人回复,对面连李厚辰的留言都不敢回复
Yina_L:想听李老师和商法官对谈一下。沈教授在这件事上本来就是站在与“大众”近似的义愤立场,真要谈的话大概更困难。
4条回复
法学生表示一脸问号……一上来就明嘲暗讽法学人“装逼”,可你自己说了半天维特根斯坦,不就是在说“一般情形”和“例外”吗?
问题是你有证明刘鑫的情形属于你自己所说的那些“例外”吗?
pekingcat
:
不,在说一种情形和另一种,里面没有“一般的”,假设有“一般的”,就在假设有一种标准
摩尔根的果蝇:得,又开始玩文字游戏。所以,你有证明刘鑫跟你描述的情形相符?还是说你从根本上否定“有两片相同的叶子”?那我就要问,你判断的根据是什么? 如果你觉得经验的一般性不存在,那么司法判决在你看来就是个可笑而荒谬的东西。我建议你另开一题直接攻击“法学”好了,不会弄得像是在帮刘鑫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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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i_Konno
Rei_Konno
2022.1.16
我在道德上不认同刘,也觉得这件事她是有必要从经济和情感上对受害者家属进行补偿,但是互联网的围剿感觉早已超过这个限度了。江妈妈的过激行为我一直看作是她为了给自己找个事情做,为了让自己动起来不去想太多,否则失去独生女这件事会完全压垮她。但是等这件事完全平息下去之后,互联网上的过客还会继续关注她么?
哄哄_Kfu9:好奇一下,江妈妈的过激行为有哪些
Rei_Konno:可以听一下中李讲得第一期,他在里面我记得有梳理,当然有的人认为不过激,我是觉得有点过激,但并非完全是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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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by
Disby
2022.1.17
01:16:59 真惊了,律师这个操作,很卑鄙啊
耳洞闻物:对,太卑鄙了
经历了多次舆论场的反转,我自己也翻车了多次,现在的我反而不想去争论观点了。不想去参与这个舆论场,可能他正确,可能她正确,我都不care。我不知道自己是否正确,我就选择沉默,默默观看,仅仅是观看。
围姬er_大馍:对,敢于承认自己不知道、不了解、没仔细研究过、不予置评,反而是需要勇气。
moonjay:可惜就像上一期节目中谈到的,为什么人们喜欢讨论这些公共事件而不是漠不关心,冷眼旁观,正是因为内心对正义的追求是个人良好生活的一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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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0 24:01 up这段理解有一个误会,法定救助义务不仅仅包括职业人员,也包括先行行为导致的救助义务。用哲学思维来推论理解法律问题有点问题。而且我国不是英美法系,而不能讲英美法系的那套逻辑套用在我国的,此外我国是有程序正义的,没有陪审团团并不意味着没有程序救助的方式。
HD580743s:没问题,我们这个才有问题。
nowlistenwat
nowlistenwat
2022.1.17
主播您好,一些技术上问题,我这三期节目听下来想说的:

对于这类说理式的论述内容而言,本来音频就比文本有劣势:文本可以编辑修改校对,最终呈现清晰的上下文,以整张纸/整个屏幕的形式,但人听音频是进行的,是像看卷轴画卷一样局部局部在看的——因此,就「信息传达的效果」而言,越精准效果就越好。

但您的节目中有一些小的口癖,比如中英文夹杂、比如使用「超级无敌」这样的感叹。这些都是自然而然会有的,但考虑到这三期节目涉及的话题需要一番工夫才能说到位说透,这类口癖或许会是一些打断。

不过,这些问题对我而言不要紧,因为我自己听你节目很久,熟悉你的语言风格,也能摸得准你的思路;但这不代表其他听众也可以;而且我是在工作时候听的,我的工作有较多的机械重复,所以可以集中注意力,也几乎不会被打断,但不是每个听众都这样。

所以,如果可能,这类说理节目是否先有一份相对精准的文字稿,作为录制时候的底本,录制的效果会更好?想象如果是我自己来做这样的论述,那我必定会先做一份文字稿,在文字稿上推敲通顺,包括具体的用词、各处的节奏等,完成这一步才开机录制。但也许这样过一遍之后节目就会很像念稿,反而更让人关掉了?我不知道,我毕竟没做过播客,也只能想当然地提建议,而且多这么一道工序是否工作量又增加了?花的成本时间也会多出很多?

就这么个建议。
三期节目很棒。
pekingcat
:
我确实没有办法做逐字稿再做节目,这样确实要花太长的时间,我自己的口癖,尤其是“非常”和“超级”这个我在有意识地改正,哈哈哈哈。不过我这个更新频率,确实无法做逐字稿,我都是在提纲基础上直接说,这个也是一种联系吧
Tony321:听《剩余价值》初期,有人说(特意不用听众)主播们的笑声太吵,ta 不爱听,特意在下面留言。听《声东击西》初期,也有人说主播徐涛女士的普通话不标准,平翘不分(年底的那期节目主播还提到说今年自己的普通话好了些)。我立时想到的都是,免费提供的内容,这些人都是在干嘛。这几周开始集中听小李老师的节目,觉得重要的会把链接放到notion 里,再专门找时间,一边听一边敲出紧凑的逐字稿,自己再整理消化。周一晚上的微信群直播是第一次参加,提前给到了PDF版的keynote ,全程通过语音机器人(应该是付费服务?我之前做过,虽然群少就不会花太多钱)在多群直播,中间再用截图放出每节的要点。之前用同样的方式做过图书的分享,我觉得很花时间,工作量并不小。直播分享全程加上问答环节超过2小时,新的一期节目应该是主播在全程录音的基础上剪出来的?在分享结束后以及次日,在群里一共看见2次捐赠的支付截图,捐赠了不多的零钱。说那么多并没有要恶心谁的意思,重要的东西还是需要自己多花时间,很多主播的功课都没有问题,而且花了真金白银的成本做节目,提要求这个事很多时候都太轻飘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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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个梦
八个梦
2022.1.16
46:44 对于这段,我就一个疑问,刘当时怎么不报警对应这个陈的骚扰?
pekingcat
:
人根据自己的情势判断要不要报警...这个问题是什么?“如果当时报警就...“是不是事后诸葛亮
Rei_Konno:日本人的确是爱报警,但是中国人可能考虑到比如语言沟通、合租、怕惹麻烦、包括超时打工怕发现等等原因,对于报警多少是有点抵抗的,我觉得刘在受到威胁的时候可能考虑过报警,但是权衡利弊之后感觉问题应该没那么严重所以没选择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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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岛
一千岛
2022.1.16
听了讨论这个事情的三期,其实我是理解播主的观点的,站在一个大众未来权益和法律的角度来说是好事,也被普及了正当和道德正确的区别,法律和道德等等。不过这一期我觉得博主举的几个例子还是相对冷漠。可能为了正当性去举。特别是刘某向日本人朋友咨询报警这里,哪怕日本朋友首先询问确定的也是门外的姐姐是否被袭击,刘某则一直在说会不会变成报假警。我觉得听完真的是对刘某这个人有些厌恶。总之希望这个事情的两个人都能开始新生活。也觉得社会里面要存在讨论并且两种声音都有才能算健康
pekingcat
:
站在是否有法律责任边界的例子,别指望人性是光辉灿烂的,但这样的例子很重要,这样的例子界定了我们权利的边界,帮助我们在遭遇不幸时不因为“不是圣人”就遭遇二次不幸。
一千岛:只能说有厌恶感但是同时也理解你要说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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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秋莎
喀秋莎
2022.1.18
1:01:14 我觉得主播分析问题调理清晰观点也客观,可是主播用词很让人窝火,摊上这么一个人,摊上江歌吗?没有江歌可能她早就死了,没有她江歌也不会死,毕竟有一定因果关系,不能按山洪暴发交通事故这种意外死亡的来算好不好。有些播客讨论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主播显然站法律完全无关道德这一边。老实讲,主播要注意一下您的用词哦,摊上这么一个主这话说的让人觉得刘鑫第一冷血,你比她更甚
pekingcat
:
“作为受害人,摊上这样一个人已经很不幸了”,摊上的人说的自然就是带来伤害的人,带来不伤害的人明显是陈世峰...可能还是太想骂我了吧...
Edward羽:明显说的是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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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bh
CHbh
2022.1.18
50:57 “不顾一切”让你解读成 三岁孩子要糖吃了,厉害!你也是挺有意思的!
Connor
Connor
2022.1.15
想听串台
Garlica
Garlica
2022.1.29
真心佩服小李老师的气度和耐心,逐条逐条去回复。换我天天这样大量的负面评论,我早炸了。
青木木
青木木
2022.1.18
01:18:26 听到这里了,还专门去找了那个十二分钟的视频,视频说的是“在两次报警间隔间咨询法律风险”,剪辑音频也不影响这个观点啊,也没有说咨询的是“关门问题的法律风险”啊,先加入某个不存在的内容再否定这个内容就好奇怪,这段论述的重点我觉得是“在江歌遇到现实人身紧迫危险的时候,刘鑫仅在一门之隔可以采取一些措施的情况下优先考虑自己非紧迫的法律风险,这种漠视存在很大的道德问题”而重点不在于她咨询的风险是什么……包括前一期,确实刘鑫是被舆论裹挟着做出了这些行为,但是确实是她自己做的呀,我觉得不存在“我们也不会做得比她更好”。
就江歌案而言,我一直觉得刘鑫在事发以前存在处理瑕疵,但是是可以被理解和体谅的瑕疵,而事发后所谓“被媒体和舆论裹挟”的各种行为是的确存在各种非常严重的问题的。不过也感谢让我听到了一些我没想到的角度吧。
pekingcat
:
网上铺天盖地因为打了这个电话,因此第二次报警改口说“姐姐锁门”的推测......不能仅仅看这段话就认为“关门问题的法律风险”的联想不存在吧,而且不是为了这个,怎么把所有“不确定门外发生什么”的都减掉?我真的不知道如此恶意的音频剪辑,还可以洗,剪了不影响观点? “听到这里了,还专门去找了那个十二分钟的视频,包括前一期。确实刘鑫是被舆论裹挟着做出了这些行为,但是是可以被理解和体谅的瑕疵,感谢让我听到了一些我没想到的角度吧。” 我把你上面的话剪成这样。是不是也可以说,没差啊,反正都是说感谢嘛。
杰西:你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啊?“关门问题的法律风险”还是“报假警的法律风险”,这两者的区别在于刘某对危险的认知不同。前者说明她明知关门会造成江歌极大的危险还关门,所以她才咨询关门的法律风险;而后者说明她没有意识到外面的危险有这么严重,所以才会觉得这可能是报假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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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sickgirl
Lovesickgirl
2022.1.16
40:48 1、具有救助义务2、有救助能力3、没有实施救助 ,没有满足条件2并不影响条件1的满足。
wangsmaster
wangsmaster
2022.1.19
05:37 江歌被杀的刑事事件很明晰么?因为刘鑫和陈世峰模糊的证词和很多谎言,导致刘鑫在江歌的死亡的责任界定并不明晰。日本法院做出了裁定,不等于这个事件是明晰的。
Lovesickgirl
Lovesickgirl
2022.1.16
43:24 刘某锁门了证明出她将江某置于了危险中。
HD937186z
HD937186z
2022.1.16
12:11 律师可以要求被辩护人不说,但不允许撒谎,否则就不是道德义务,而是违法了。我猜日本律师不会犯这样的错。至于证人,可以放弃作证,但亦不允许撒谎。既然要讨论,就把事实罗列清楚,然后找逻辑,而不是诛心或想当然。被网暴亦不是攻击别人的借口,你不能要求一部分人体面,而让卑鄙者肆意放弃义务,这样就是双标。谈大众的责任,不妨纯讨论案件本身,一个是日本的案件,一个是中国的案件,分开谈为好。至于说次生灾害,那是你认为的还是实际事实?我认为,多讨论才会让大家搞清楚义务和责任,个人权利的边界,这是好事,不能一个人铁口直断,那和毒菜有什么区别?
peking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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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证罪约束证人 不约束被告
peking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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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求一部分人体面不是法律义务,亦是道德,我前面就说了,大众有不负责任参与网络讨论的正当,批判节目内容可以,但还是基于节目内容而不是想象的内容好吧。
soleados
soleados
2022.1.17
之前关于《哲学研究》的节目差不多都听了,感到维氏后期所推崇的“范例”和“综观”可以用来很好地理解海洋法系的合理性,这期special里小李老师举的反例让“普通人具有足够的判断力”很能信服,也让某些fa lü权威对一些fa lü条文、法言法语的操纵体现出的不专业显而易见。加上黄律师竟然能剪辑证词来做视频,这次是真切地体会到了大环境的荒谬。唉不知道这个判决还有没有反转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