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南尼特·芬克
注:本文所指的“东方”为“前苏联、前东方集团国家和中东欧与中南欧国家”。
“东方”女性运动与论文相关可回听《妇女、民族与女性主义》(Vol.001-Vol.021)。
名词解释:
- “主观福利主义”
原文中是这么翻译的,“主观福利”如果按照直译应该是“Subjective well-being”或者“Subjective welfare”,但事实上没有这类“主义”存在。Subjective well-being (SWB) 也是一个学术概念,也的确可以说与上下文的意思有一定关联,不过我认为它并不是本文中想要说的那个概念。如果大家对SWB感兴趣,可以移步:Subjective Well-Being: Measuring Happiness, Suffering, and Other Dimensions of Experience
在我查阅一些资料后,更倾向于认为文中的“主观福利主义”类似于“偏好主义”,即Preferentism。以下是一些定义:
a. 偏好主义认为,幸福的概念可以通过诉诸欲望和满足的概念来解释。
Retrieved from Subjective Local Preferentism about Happiness
b. 偏好主义的基本思想是,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会让生活变得更美好。
Retrieved from Preferentism and the Paradox of Desire
c. 偏好主义aka偏好功利主义(preference utilitarianism),是一种伦理理论,其重点是促进使整体福祉或幸福最大化的行动。它强调在确定哪些行为在道德上正确或错误时,必须考虑个人的偏好和愿望。根据这一观点,如果一项行动能使最大多数人的偏好或欲望得到最大程度的净满足,那么该行动在道德上就是正确的。这一理论不仅考虑了福祉的数量,也考虑了个人偏好和体验的质量。(Chat GPT)
- “市民社会理论”
Theory of Civil Society,即Civil Society(公民社会)。
公民社会可以理解为社会的“第三部门” ,有别于政府和企业,包括家庭和私人领域。如 1)促进公民利益和意愿的非政府组织和机构的集合,或 2)社会中独立于政府的个人和组织。有时, “公民社会”一词具有更一般的含义,即“构成民主社会的要素,例如言论自由、独立的司法机构等”。特别是在东欧和中欧思想家的讨论中,公民社会也被视为公民价值观的 规范概念。(维基百科)
原文摘录:
在没有自由和公开言论的条件下或在没有对有关问题作充分思考的情况下形成的愿望,无论在东方还是西方,都很难有像经过充分讨论后妇女能够拥有的愿望和信念那样的地位。而且,妇女运动认识到,新的社会经济条件要求新的前景。妇女的愿望与信念可能因为这些条件的迅速变化而改变。认识到这一切就不会强迫妇女接受他们的实际需要是什么,而造成“对需求的专制”。妇女运动应为妇女创造一个论坛,鼓励她们参与讨论,以便创造新的前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