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第二节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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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的内容

颁布及修订次数:4次

1984、1991年的颁布的文件都从六个方面对教师职业提出了规范要求,但他们都只有详细的调规,没有精辟概括的原则。

1997年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街道的规范》则做出了较大的改变,这表现在规范中,既有原则,也有条规。

原则可以概括为八个方面: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而2008年6月,教育部公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征求意见稿,这是对1997年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修订。

2008年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包括六个师德条目,分别是:

①爱国守法(3)

②爱岗敬业(3)

③关爱学生(4)

④教书育人(4)

⑤为人师表(5)

⑥终身学习(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