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的内容
颁布及修订次数:4次
1984、1991年的颁布的文件都从六个方面对教师职业提出了规范要求,但他们都只有详细的调规,没有精辟概括的原则。
1997年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街道的规范》则做出了较大的改变,这表现在规范中,既有原则,也有条规。
原则可以概括为八个方面: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而2008年6月,教育部公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征求意见稿,这是对1997年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修订。
2008年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包括六个师德条目,分别是:
①爱国守法(3)
②爱岗敬业(3)
③关爱学生(4)
④教书育人(4)
⑤为人师表(5)
⑥终身学习(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