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制茶饮第一股”茶百道,在2024年4月23日正式以“2555”为股票代码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市值大约200亿元,。这是2024年迄今为止最大的港股IPO。
茶百道2020年营收为10.80亿元,2023年涨到了57.04亿元,同期利润由2.38亿元变为了11.51亿元。
几乎5倍的利润增长,是来自一个个加盟商,一家家店,一杯杯奶。茶百道200亿的市值,是每一杯奶茶的“荣耀”。
茶百道在2023年8月份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2024年4月份正式挂牌上市。上市前夕,茶百道调整了股权架构,实施了员工激励计划。作为“加盟制茶饮第一股”,茶百道成功上市,对其他茶饮、餐饮企业具有一定的参考学习作用。
一、上市前的股权设计。
1.初创阶段的股权设计。
2008年,茶百道创始人王霄锟及刘洧宏在四川成都以“茶百道”名称开设首家茶百道门店,开始了夫妻共同创业之旅。

2009年,“茶百道”品牌获得注册,开设了全国第一家加盟店。
2014年,全国加盟店突破100家。
2016年,全国加盟店突破至140家。
2.扩张期的股权设计。
2018年,茶百道全新升级VI,融入熊猫元素,丁丁猫形象深入人心,全国直营店共计18家,加盟店300家。
创始人成立了控股公司恒盛合瑞。

控股公司也是实施员工激励的持股平台。
3.股份制改造的股权设计。
2020年12月,茶百道宣布门店突破3000家。[
同月,为融资,茶百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百万元,恒盛合瑞及王霄锟作为发起人分别持股90%及10%。

4.业务重组的股权设计。
2021年9月,茶百道宣布线下门店突破5000家,主要通过主要在各个地区和城市成立运营的子公司及分公司管理当地的门店。这就导致管理分散、效率不高、质量难以保证问题。此时,茶百道股权架构如下图:

从上图可知,各个城市和地区的子公司、分公司,有些是茶百道股份公司的子公司,有些则是茶百道股份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即和茶百道股份公司一样,属于控股股东恒盛合瑞的子公司。
2021年,茶百道进行业务重组,根据各子公司的业务职能安排公司架构,各子公司均被定位为以各具特色的方式参与集团业务的各个方面,如加盟商管理、供应链管理、员工培训、包装生产等,使产品和服务的交付更加统一,业务计划的协调与执行更加高效,业务扩张能力更强,从而实现更高的效率、盈利能力和可持续性。
业务重组后的股权架构如下图:

实现步骤主要如下:
一是茶百道股份与控股股东恒盛合瑞订立重组协议,根据协议,恒盛合瑞将其当时经营业务、合同、协议、资产和负债、人员、资料及账号转至茶百道股份。
二是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茶百道股份全资子公司蜀信致远与恒盛合瑞订立股权转让协议,蜀信致远收购茶百道餐饮、武汉茶馨的全部股权,茶百道餐饮、武汉茶馨成为茶百道股份的间接全资子公司。
通过业务重组,实现将部分优质资产注入拟上市主体茶百道股份的目的。
5.核心管理层激励的股权设计。
茶百道在上市前一共两次对核心管理层进行股权激励,一是在2018年,控股股东恒盛合瑞作为激励员工的平台,受激励员工通过各自的全资投资公司分别持有控股公司恒盛合瑞的股权。二是2023年,核心管理层创始人王霄锟、刘洧宏以及其他管理层戴利、汪红学、古计林及陈克远通过增资方式成为茶百道股份的股东。即:核心管理层既间接持股,也直接持股。
股权激励后的架构如下图:

6.上市前夕融资的股权设计。
2023年5月和6月,茶百道股份进行融资,Tower Quality Limited、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业、苏州悦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成都新津升望交子新消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南京黄西红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中金同富(泉州)消费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以增资方式称为茶百道股份的股东。
至此,茶百道完成了港股上市前的股权架构设计,形成了一个包含多个专业子公司、七个层级的复杂架构。

茶百道不同时期的股权设计,都是与业务发展密切相关。
二、上市前的雇员激励。
除了前面已经提及的对核心管理层进行的激励外,在上市前夕的2023年6月份,茶百道实施了一项激励计划,合资格参与者获授茶百道员工激励平台同创共进的合伙权益。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A. 目的。
激励计划旨在提高合资格参与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业绩的持续增长,在提升集团价值的同时为合资格参与者带来增值收益,从而实现合资格参与者与集团的共同发展。
B.激励计划的形式。
承授人作为激励平台的有限合伙人,须根据董事会批准的额度认购其合伙权益,并根据董事会的安排相应出资,从而间接持有股份权益。
C. 合资格参与者。
有权参与激励计划的人士为对集团发展作出贡献的雇员,包含主客观两个方面的条件:员工服务年期、入职条款、年度绩效、工作性质、资历、对企业形象的认同等。
D. 奖励总数及认购价。
承授人向激励平台合共出资人民币29,433,074元,而该平台认购638,600股股份,对应每股股份的认购价为人民币4.609元。
E. 出资。
承授人必须以现金认购合伙权益,并应确保其资金来源属真实、合法。所有认缴出资须及时全额支付。
F. 期限。
激励计划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并于以下事件发生时终止:
• 公司控制权变更;
• 公司合并及拆分;
• 注册会计师对公司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不利意见或未能出具意见。
G. 管理。
在员工激励管理委员会的协助下,董事会应担任激励计划的计划管理人,并应负责(其中包括):
• 设定和调整授予奖励的条件;
• 安排承授人签署授出协议、持股平台合伙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
• 确定承授人根据[编纂]前员工激励计划转让的持股平台权益的价格;
• 诠释及修订前员工激励计划;
•前员工激励计划中规定的董事会应负责的其他事项。
H. 转让限制。
激励份额须受转让限制规限且有关限制将按以下方式解除:
• 总数的30%将于第一个周年日后的营业日至第二个周年日前的最后一个营业日解除转让限制;
• 奖励总数的30%将于第二个周年日后的营业日至第三个周年日前的最后一个营业日解除转让限制;及
• 奖励总数的40%将于第三个周年日后的营业日至[第四个周年日前的最后一个营业日解除转让限制(统称解除时间表)。
除上述解除时间表外,仅当本公司及承授人分别达成若干业绩目标,可进一步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