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分享📖《法治的细节》罗翔平淡生活里的一束光

读书分享📖《法治的细节》罗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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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的细节》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罗翔全新的法学随笔,面向大众读者,从热点案件解读、法学理念科普、经典名著讲解等6大板块,普及法律常识与法治观念。内容包括辛普森案、电车难题、性同意制度等法律基本常识,或N号房、张玉环案等时事热点的案件,多维度培育法律思维,助力法治社会的构建,点亮每个人心中的法治之光。

🏷️此外,本书还收录了罗翔在爆红后的心路历程,分享其求学成长经历,袒露其心境的变化与成熟,与读者一起通过阅读与思辨,走出生活中的迷茫时刻,在现实中共同完善法治的细节。

📺本期播客主要和大家分享我的一些摘要,不涉及具体案例部分。如果时间有限,推荐本期播客配合书中的序言、第六章对话和后记。

🌟超越平庸的渴望
人总要对焦于某种超越生活的存在,才能告别习以为常的平庸与肤浅。对于无知的人只需要去提醒他,以便让他自己回忆起他所知道的东西。对公平和正义的渴望是人类的出厂设置,无需被灌输,只需要被激活。
有时我们原本在从事一件有意义的事情,但是一旦遇到阻力,又会觉得毫无意义。虽然在逻辑上,这是不对的。因为当我们觉得没有意义,那就一定存在与此相对应的意义之所在。只是,人类从来不是一种完全理性的存在,我们有自己的软弱与感性,我们时常纠缠于虚荣与虚无的诱惑。

🌿法治的挑战与坚持
在追求法治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灰心和失望。即使在困难时刻,也要保持对法治的热情,将失望转化为“矢望”,即“矢志不渝”的盼望。这种对法治的坚定盼望是我们在面对挑战时能够坚持下去的动力。

⚖️法律与道德的互动
法律以惩罚为后盾,维护秩序,而道德则通过内心约束来影响人的行为。道德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一种自律,而不是他决。法律是对道德的最低要求,对于那些最严重的违背道德的行为,必须借助法律的手段来惩罚。这样也就可以形成法律和道德良性的互动关系。

🏹哲学王与法治的现实
哲学王的完美统治不具有现实可能性,如果追求最优选项,反而会导致最坏的结果,法治虽不是最好的选择,也是一个避免最坏结果的“次优”选项。画不出一个完美的圆,借助仪器画出一个“相对完美”的圆也不失为一种方法。

⭕正义的隐喻与态度
人们对正义追求的三种态度:随意乱画、用心手绘但结果不尽人意、以及使用先进工具追求完美。我们必须警惕自恋和权力的腐蚀,保持对正义的谦逊追求。

⚙️标准存在的意义
我们必须承认很多时候我们都会面对试探与诱惑,但是不能将诱惑作为犯罪的借口。作为法官,为了公正审理,我们常常被迫建立起自己都无法达到的标准,制定我们都难以企及的规则。 但我们不能因为诱惑的存在就改变或削弱犯罪的法律定义。

💎偏见与价值观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偏见,这种偏见其实就是一种价值观,有偏见的价值观并不可耻,可耻的是不愿意倾听他人的观点,也拒绝通过他人的观点来修正自己的价值观。 偏见的人无法容忍也不愿意倾听他人的观点,通常都自以为优越,无法容忍质疑。

🩸功利论的局限性
如果只是根据后果来决定是否诚信,那么诚信只是一种需要权衡利弊的附条件规则,根本就不是一种值得推崇的美德。

🌾正义的追求与程序
所有的正义都应该按照正当程序去追求,否则人们追求正义的初心,很有可能结出非正义恶果。而手段代表着正在形成中的正义和正在实现中的理想,人无法通过不正义的手段去实现正义的目标,因为手段是种子,而目的是树。刑讯逼供无疑就是有毒的种子,从那里长不出正义的大树。

💐结语
“我们之所以做道德的事情,不是因为幸福,而只是因为这本身就无愧于我们已经拥有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