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早晚子时取用的说明及理论依据
早晚子时取用问题,也是命理学派多年争吵不休,不同派别取用也不同,今天我来探讨下,时间中我们应该如何取用:
首先来看下,争论的焦点具体是什么?
一派命理学学者认为,24小时纪时法是钟表发明之后才出现的,在我国也是在民国时期才开始逐步推行,古代是没有24小时纪时法的,都是12时辰纪时,因此也就没有23:00-0:00为晚子时,0:00-到次日01:00点为早子时的说法。
另一派命理学者认为,中国自宋代起,时辰便有初、正一说,即将一个时辰,比如子水,分完两半,前一半为初,后一半为正。比如子时,23:00-0:00为子初时,0:00-1:00为子正时。
我们来往前考究下,看看最早子时分半学说的由来,以及命理学对于这一点的看法从何而来。
查了一下文献,关于子时区分为子初子正的观点,最早来自于《新唐书·历表》,原文为“古历分日,起于子半”。讲的是唐太宗时,李淳风编撰《麟德历》时,即已将子时分为两半,将一天的开始定为早子时。
元代天文学家赵友钦在《革象新书》中也说得很清楚,原文“子时之上一半在夜半前属时日下一半在夜半后属今日,子时支上一半在夜半前属时日,下一半在夜半后属今日。古书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命理学界关于早晚子时只说,民国易学大师袁树珊在其《命理探源》有云:“所谓夜子时,乃今日之夜,非明日之早也。”也就很明确早晚子时之区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