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根本上讲,王安石试图利用来自底层社会的人性,却最终低估了这些人道德的底线。新法推行期间,王安石更是把官僚的分配资格变相的掌握在三司条例司(经济改革小组)手中。他将:官与职分立,互相牵制,官高不一定有职权,有职权的不一定官高。比如他掌管的三司史的长官虽职位较低,但其权利堪比宰相。
苏辙是新法派,王安石为相6年,计划的政治改革都有执行。
1074年熙宁7年 王安石隐退金陵;第二年因宋辽边境战争 复出。但新法的反复说明了上层设计的犹豫不决,这行为本身就是对改革的伤害。应急性的招王安石出来,是来背锅的,朝堂无人敢做决策,国家制度惯性依赖。
1080年 元丰三年时,王安石再度复出后认为从基层培养的胥吏可以用来贯彻执行中枢命令了。于是对中枢官僚机构大规模改革,精简机构。三省、六部、二十四司,九寺,五监均有不同程度的缩编,有些复原唐太宗时期的国家制度。受此最大影响的是 三司,其职被 户、工、还有其他门部门吸收。这直接导致三司体系的解体。解体后,财政没有了统一的指挥,监察上也不够方便。元丰官制的特色,官无虚职,名实相副。北宋这台运转百年的国家机器的动力被分权了。看似王安石变法短期的财政盈余达到了,但是对于宋朝建立时“皇权的正当性的表达“是一次深深的伤害。原本皇帝只用同二府、三司讨论国家大事。现在,三司没了,皇帝需要花费更多精力在民政上,当着皇帝却要操着宰相的心。这样就理解了,为什么之后到了宋徽宗时期,皇帝不想理朝政了。太琐碎了,皇帝当宰相只会越来越乱。
为了培养新法党的新生力量,王安石动了教育的刀子,扩充太学生生源,太学生通过平时的考试逐级分开,成绩优秀者不参加科举,直接任命。直接绕开了旧法党控制的官僚这种资源的分配。王安石变法为了避免冲突,走了太多捷径。同朝为官的人没有一种被尊重的感觉,一旦政治失误,没有人会帮他。
最终,短时间内,王安石的变法,财政效果明显:皇家有钱了,地方不依赖皇帝了;可是社会活力被高债务锁死了。王安石在执行过程中,意识到了自己只是应急解决中央财政紧缺时候的器物。所以才会追着时间赛跑,没有考虑过,民众对于宋的情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