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含义
资本充足性是指银行的资本应保持既能经受坏账损失的风险,又能正常运营,达到盈利的水平,这是衡量一家银行业务经营情况是否稳健的一个重要标志。
资本充足性包含两方面的含义:
1. 银行资本能够抵御其涉险资产的风险,即当这些涉险资产的风险变为现实时,银行资本足以弥补由此产生的损失
2. 对于银行资本的要求应当适度、如果过高会影响金融机构的业务开展及其资产的扩张。《巴塞尔协议》规定,银行总的资本比率不得低于8%,附属资本不得超过核心资本,即限制在核心资本的100%以内。
二、 衡量方式
目前,对资本充足性的衡量主要根据管理会计原则,广泛地使用比率形式,这也是《巴塞尔协议》重点推荐的方式。这些比率形式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称作负债比率,包括资本存款比率和资本对负债总量比率:另一类称作资本比率或风险资产比率,包括资本对总资产的比率和资本对风险资产的比率。
三、资本充足性的意义:
1. 保护性功能。指银行发生亏损后,其资本金可以对银行的存款人提供保护,减少存款人的损失,起到缓冲垫的作用。
2. 经营性功能。指银行主要用其自有资本金来购置房屋、设施,形成固定资产,用来注册资本、组织运营。这是银行经营的前提和基础。
3. 管理性功能。指金融管理当局通过规定法定最低资本比率,来进行风险约束和控制银行资产的随意扩张。维护公众对银行的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