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7 从《初步举证》到日本修法:当法律听不见「我不同意」

#337 从《初步举证》到日本修法:当法律听不见「我不同意」

58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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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上映的电影《初步举证》,作为刑辩律师的主角在遭遇了一次性侵之后,亲身感受了在旧有的法律系统之下,性犯罪的受害者在追寻公正的道路上所将遭遇的种种桎梏与内心的痛苦。

同样的故事不止发生在英国,在我们的邻国日本,性犯罪相关的法律也是近几年才终于迎来了时隔百年的概念更新和法条修订:只有事发时的暴力才能被归为「不可抗拒」的支配力吗?女性的「我不同意」究竟要表达到怎样的程度才能被严肃对待?从「强奸罪」到「强制性交罪」,再到「不同意性交罪」,罪名的更迭背后代表了怎样的观念转变?

无论你是已经看完了这部电影,还是正打算去电影院观看,希望这期节目都能够帮助你对性犯罪法律有一个更完整的认识,并思考我们究竟需要一个怎样的法律和社会体系来更好地实现性权利的保护。

本期人物
徐涛,声动活泼联合创始人
潘卓希,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

主要话题
08:21 如何定义性犯罪真正的侵害对象
12:35 事实上的性侵行为为何在法院审判中却不成立强奸罪
20:09 如何判断性行为中的「不可抗拒」与「同意」
33:12 时隔 110 年后的日本刑法修订修到位了吗
40:57 性行为中的不同意并不一定需要暴力的存在
45:03 性犯罪法的改革为什么会在日本发生
55:30 在性权利的保护上还可以做出的更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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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cial Guest: 潘卓希.

展开Show Notes
27:52 太同意了✅ 这么细致的区分性同意真的很男性视角,为什么不能直接定义为在女生非清醒状态下发生关系就是犯罪!有小众爱好的可以特殊处理嘛比如签订安全协议什么的…嘉宾举的例子也怪怪的,夫妻之间一方睡着了发生行为真的属于特例吧?不会醒嘛?不能等到第二天吗? 还有提到的东亚对性的含蓄,我想说的是“氛围不会被礼貌破坏,只会被不礼貌破坏!”
饱饱吐司升级版:27:39 总有一种怪怪的,感觉女人被当作物品使用的感觉。在提防恶意的时候,我们还需要考虑我们的警惕会不会破坏氛围??这真的不是在单方面给性别压力吗…
日和_Hiyori:25:20 天呐 听到这个例子超级不舒服,姐妹完全说出了我的心声。就算退一万步,嘉宾举的例子如果夫妻那么恩爱妻子也不可能去告丈夫强奸吧。难道前提不应该是如果女性到警察局告了丈夫强奸,在这种基础下就算是嘉宾描述的例子我也觉得有非常大可以探讨的空间,而不应该觉得这种行为就不能被认定为强奸吧🙂‍↔️
10条回复
HD984673m
HD984673m
2025.3.07
25:36 这个例外也太男性视角了。睡着的妻子也必须履行性义务吗?怎么男的就非要跟意识不清楚的女性发生性行为呢?
尾号123:所以去年我们sex education课讲的时候是说,每一次发生之前都双方的性同意,否则就是rape。不管是什么关系,不管这种关系的好与坏、关系维持多久了。
小米V5:无论什么关系,都应该是确定对方性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3条回复
25:35 不存在例外啊。即使是恩爱夫妻,这也算强奸啊。
上官Claire:不存在例外。表达不同意,什么身份都是不同意。
HD512690v
HD512690v
2025.3.06
什么东亚含蓄文化啊,几千年没学会尊重女性,从现在给我学啊
王木恩:2024女性平等指数全球排名,中日韩分别是106、118、94名。想喷层主的收一收狭隘的民族主义。
jerry2046:嗯,西方比较尊重女性,什么神父啊什么萝莉岛啊,非常之先进
15条回复
婚内即使“夫妻关系好”,丈夫在女性睡着发生关系,如果夫妻提告也是强奸啊
Juice_RVMw:性同意就是应该双方都同意,男方女方有一方不同意都应该算强奸。
上官Claire:是的。同意。
3条回复
HD512690v
HD512690v
2025.3.06
25:37 我不觉得这里有什么值得特殊的讨论,再恩爱的妻夫不同意性发生就是不同意
吃一天
吃一天
2025.3.07
25:33 , 听到一个女性法律学者提出这样一个例子真的好难过
钉_JCiP:真的,一想到这位学者可能会把这样的例子作为反驳论据教育给学生们就觉得非常难过。
椰椰呐:是的…还把男性利益放在第一位…真的很难过,可能有时候同性也不能真正地共情同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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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dienq
hdienq
2025.3.07
为什么程序性的请求同意就不愉悦了呢?那求婚、纪念日有仪式的时候大家为什么觉得是浪漫的呢?我觉得完全是社会文化规训的结果(借口),而且就像王铁梅说的,氛围不会被礼貌破坏,对方的礼貌和尊重会能这个环节更加帮助双方确认好感的存在
FFFFFran:说白了就是不公平,法律的制定也不公平,在性与暴力领域,全世界范围都还有极大的改进空间。
Dursfin
Dursfin
2025.3.07
25:52 这里不太理解啊。真正恩爱的夫妻关系中,女方根本就不会因为这种行为起诉男方性犯罪吧。而如果起诉了,那不就代表她是不同意吗,不就构成了婚内强奸吗,也说明他们并不是所谓的恩爱夫妻。难道女性在无意识的情况下被侵犯后,恢复意识之后的反应还不足以区分“恩爱夫妻”同意和未经同意的性行为吗?

这种逻辑是预设了,恩爱夫妻还是有可能发生不受欢迎以至于妻子会起诉丈夫的婚内强奸行为,但会发生这种情况的就根本不能算是恩爱夫妻吧。这种界定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如何又能成为一个反驳理由呢。
少元:我觉得逻辑上应该是基于“非亲告罪”讨论的。
齐步走啊走啊走:强奸的追诉期是十年,所以现在你们很恩爱,十年后你俩感情破裂了,你反手告他一个强奸,把他送进去,再来一个起诉离婚要求分的绝大部分财产,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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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tle9
Thistle9
2025.3.07
26:24 啊?问一句竟然比直接做更难以启齿吗?难道婚姻关系不是基于双方尊重吗?难以置信。
绿色火柴_猫咪:所以到底谁想进入婚姻啊??最基本的尊重都没有,而残酷的是这是约定俗成的“不需要尊重”。
RBunnies:这个世界一直在明目张胆地占女人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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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guu
moguu
2025.3.07
25:50 睡着了喝醉了当然算啊,影响婚内亲密关系什么鬼,婚内强奸也是强奸啊
HD110361b:同等如果男的喝醉了和女性发生关系男性算被强奸吗
moguu:男的喝醉了不是不举吗
3条回复
HD894997n
HD894997n
2025.3.07
27:45 女性的不愿意需要处处证明,背上各种背景和前提条件,而男的只需要“想”就是合理的
Heji
Heji
2025.3.06
26:09 其实这段情景我觉得没有被讨论的必要。因为一次不发生性关系并不构成任何人权利的侵害,但一次未经consent的性关系会大大侵害他人的权利。
HD1032953m:笑死了两位太逗了
Nao_o:可以用全中文吗?
14条回复
25:08 天呐,婚内强奸也是强奸啊,夫妻一直恩爱也不能证明女方永远同意性行为啊,初步举证里的女主在被侵害之前还和男方有关系呢,这个嘉宾怎么回事
猫咪在这:是的 不敢相信女性会说出这样的话
GGigs
GGigs
2025.3.08
26:16 我觉得恩爱夫妻那个情况大可不必作为一个借口或者考虑因素。我想到BBC有个教育视频讲知情同意的,就是比喻为像喝一杯茶,很简单,你不能请睡着的人喝一杯茶
閏伍时分:说的真好!
HD894997n
HD894997n
2025.3.07
24:57 有人拿刀架在丈夫脖子上逼他吗?这叫什么例外情况?
Finus
Finus
2025.3.07
25:20 哈?不能理解,在女性意识不清醒的状态下发生性关系不算侵犯人权吗?不算强奸吗?因为是婚姻关系里的爱人,法律就赋予他这种权利吗???那如果女性喝醉了,但身体其实是不舒服,比如有阴道炎或者妇科病之类的身体状况不适合发生关系的,没有提前告知丈夫,丈夫不知道也没有性同意就直接发生关系了,这难道是女性自愿的吗??
-_RI8A
-_RI8A
2025.3.07
28:47有些不舒服,男的可以因为这一点风险(还是那种存在就会有的,无法规避的,全性别通用的风险),就能让全社会为他们让步,简直太舒服了,能让我们也舒服舒服吗
说到日本,也推荐大家一部纪录片《黑箱日记》。
startupbiu:是的!女事主伊藤诗织还写了书! 电影纪录片也去这次奥斯卡了!
少加点冰:这本书我看了,几次看不下去,纪录片还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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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rsfin
Dursfin
2025.3.07
28:26 28:33 “担心有的女性会因为贪图男性财产,在婚后以此理由来直接使其入罪从而获利”这个逻辑也有问题。因为反过来说,有没有可能有的男性贪图女性姿色(或者再加上“劳务价值”),然后在结婚后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发生性关系,以至于即使对方不同意也会实施强奸?这种男性存不存在?有,但没有很多(大概?),那么前者的那种女性存不存在呢?可能有,但大概率也不会多(但如果不实施,这些永远都不会真正知道)。

问题来了,为什么从开始时就没有一部法律来保护这种逻辑下可能的受害者女性,而到了相同立场的时候,却又拿出这种逻辑来捍卫男性的权益呢?合理的解释可能是,这是一种父权制社会下典型的双标逻辑。
FFFFFran:很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