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丨性骚扰案举证为何这么难?律师详解武大图书馆事件

031丨性骚扰案举证为何这么难?律师详解武大图书馆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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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武汉大学学生被诉性骚扰事件饱受舆论关注。事件发生于2023年7月,2025年7月25日,法院一审宣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历经两年,本案逐步从发生在高校内部的事件演变为法律诉讼,掀起滔天舆论。

本期节目,我们邀请到来自北京某律所、从业经验7年、一直关注性别议题及相关案件的K律师

我们会从法律视角,超高精度详解这个案件,更会由点及面地谈到性骚扰案诉讼的诸多关键问题:武大图书馆事件有哪“三重事实”?性骚扰的具体构成要件是什么?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如何分辨对方是否构成性骚扰?

法律上证明一个人构成性骚扰,需要提交什么样的证据?基本证据规则“谁主张谁举证”,证明标准“高度盖然性”,是什么意思?本案中女方提交了录音录像道歉信等种种证据,为什么无法证明男方的行为是性骚扰?法律事实=客观事实吗?败诉=诬告吗?法院一审宣判后武大应该撤销处分吗?作为高校,武大在该事件中有什么责任?

本期节目还穿插诸多趣味思考环节,如:一个直男在未经对方同意情况下,摸了一个gay,是否构成性骚扰?一位领导在酒桌上开黄腔,是没有针对一个人,还是针对了所有人?

和K律对谈的三小时,我们宛如上了一堂法律课,K律的讲解精确又幽默,信息密度极高,实用性极强。本期节目,建议所有想提升法律知识的听众朋友收听收藏:无论你想知道如何举证性骚扰,还是如何防止诬告,都会有所帮助。

/ 本期主播 /:张苹/林猫

/ 嘉宾 /:K律师

/ 后期/:张苹/林昀/徐飞飞

/ 出品 /:TITSUP

/ 小助手 /:Aroom2024

/ 合作邮箱/:yijianfangjian@163.com

/ 商务合作/:superichX

🚁Shownotes:

01:22】一、武大图书馆事件节点梳理

1、2023年7月11日,武汉大学图书馆事发,杨某某尝试在校内推动解决问题

2、10月9日,校方告知杨某某还需等待

3、10月11日上午,杨某某发布长文《关于我在武汉大学图书馆受到性骚扰这件事》

4、10月11日晚上,肖某某前往派出所报案称杨某某诽谤

5、10月13日,武汉大学给予肖某某记过处分

6、2024年2月4日,肖某某母亲公开就诊记录,表示儿子因湿疹复发抓痒,否认指控

7、2024年6月20日,杨某某以性骚扰指控民事纠纷形式起诉肖某某

8、2025年7月25日,法院一审宣判,驳回杨某某诉讼请求

11:10】二、武大图书馆事件的“三重事实”

1、客观事实

一种理想状态,事情已经发生,只有天知地知。

2、主观事实

案发以后,不同主体从自己的视角出发对事实的阐述。

13:36】原告杨某某视角的主观事实

14:25】被告肖某某视角的主观事实

3、法律事实

法庭在判决里确认的事实。是法院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在人类现有的认知、技术范围内,通过证据去查明的结果。

16:00】法院对本案是否符合性骚扰行为要件的判定

17:36】三、QA环节

(一)本案是否符合性骚扰的构成要件?

19:09】1、性骚扰的五条构成要件

(1)性骚扰中受害人是所有的自然人(不区分受害人性别,也不区分行为人与受害人是同性还是异性)。

(2)行为与性有关。

(3)性骚扰构成的核心是违背他人意愿。

(4)行为一般具有明确的针对性。

(5)行为人主观上一般是故意的。

20:452、性骚扰可能侵犯多种权利:身体权、隐私权、人格权,甚至平等就业权和工作权。

22:35】3、分析本案的构成要件

(1)性骚扰行为与性有关,但不一定意味着行为人具有性意图:即便是抓痒,也不能证明不是性骚扰。

(2)是否违背意愿:判决没有论述这点。但女生提交的录音和道歉信明确表达了她的反对。

(3)是否有明确针对性:判决认为没有,但有待商榷。思考题:酒桌黄色笑话是不针对一个具体的人,还是针对所有人?

29:554、🤔思考题:直男摸了一个gay,是否构成性骚扰?

(二)证明一个人构成性骚扰,需要什么样的证据?

33:19】1、公开的涉及性骚扰民事案件的判决中(总共20个左右),成功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基本只有两类:第一类是文字性骚扰。第二类是经过公安机关处理,绝大多数是作出了行政处罚的行为。——第一时间报案非常重要!

40:23】2、关于“举证责任”:“谁主张谁举证”,意思是当事人对于自己的主张有提出证据的责任;一般侵权中,如果待证事实真伪不明,由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不利后果——本案中,性骚扰的举证责任在女方,且由女方承担不利后果。

46:16】3、关于“证明标准”本案中,举证性骚扰的女方需使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又称“高度盖然性”,事实为真的可能性要达到75%以上),法庭才能认定事实存在;而反驳性骚扰的男方,只需使事实陷于“真伪不明”的状况,法庭就能认定事实不存在。

48:39】4、本案中,法院最终认定的是“是否存在性骚扰真伪不明”,指的是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

50:43】5、法官的自由心证:同一套证据,可能A法官计算出的可能性是74%,B法官是76%,导致结果完全不同!

54:00】6、🤔思考题:我说你欠了我10万块钱,我怎么举证?

(三)本案中女方提交的录音录像道歉信等种种证据,为什么无法证明男方的行为是性骚扰?

01:00:34】1、一个疑点:原告的诉讼理由中没有提到“自慰”一词,主张的是发现被告“摩擦下体”,法院认定时,却按照被告是否“自慰”进行。摩擦下体的事实证明难度,显著低于自慰,且也构成性骚扰。

01:05:06】2、女方取证环节已经趋近完备,唯一瑕疵是没有让男方在录音、道歉信中明确他的行为。

01:08:27】3、本案中的两个证明难点。针对特定受害人一栏,判决仍然存在疑点。

01:12:32】4、🤔思考题:一个男性当街对着你摩擦生殖器,他是否构成性骚扰?他是否违法?

01:15:22】5、性骚扰取证,事后当事人的道歉信或口头承认是非常重要的证据!但法院认为原告没有达到性骚扰的证明标准,给出了种种理由。K律对此的态度是…

01:20:50】6、一个误解:民事案件中,公安笔录其实并没有更高证明力

01:24:17】7、K律对本案举证的总结:女方提供的证据应当是达到了证明标准,但男方提供的证据可动摇法官内心确信,有力地让事件成为真伪不明状态。

01:26:39】8、K律建议:没做过的事,不要当场承认。

01:30:519、在不更改原判决结果的基础上,更好的判决表述是:被告的行为在“形式上是”性骚扰,但是因为没有故意,所以最终“不构成”性骚扰。

01:34:48】10、性骚扰行为人常说自己不是故意的,法律怎么看?

01:38:56(四)法律事实=客观事实吗?本案中,原告败诉=诬告吗?

01:42:15(五)8.1武大发布最新回应。高校在该事件中有什么责任?

1、处分期限为12个月,实际上在2024年10月已经解除。

2、武大处分对肖某某的定性是“不雅行为”而非性骚扰,法院判定性骚扰事实难以成立,不能证明武大的处分有误。高校与法院的定性、依据都不同。

3、武大的处分也不一定对,是否程序正义是关键:是否做了调查?是否保障了双方,包括被告男生的陈述权、申辩权?

4、民法典明确要求“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高校反性骚扰机制缺失,处理不当导致一定后果,也可能违法。

🟥参考资料:

/文章/

《法眼|武大图书馆事件,有哪些法律上的真问题》,财新

《关于我在武汉大学图书馆受到性骚扰这件事情》,景容饮冰

《有一些冤假错案恰恰来自于这种最真诚的自以为是》,一席

《法治理想国|武大图书馆事件不应就这样过去,高校还要做什么》,凤凰网风声

《遇到性骚扰该怎么办?我有一个问题》,看理想

/书籍/

《乔瓦尼的房间》詹姆斯·鲍德温

/影视/

《拉字至上》(The L Word)

/音乐/

片头曲:《sea of dreams》oberhofer

插曲:《baby don't cry》张钰琪

片尾曲:《Mon Enfance》Barbara

展开Show Notes
ppppuuuu
ppppuuuu
2025.8.11
1:04:51 在同类案件中已经快达到取证的极限了
April_CCC:同意,所以女生真的已经很厉害很厉害了
默默_fJNI:完全是,我真的学到了,妹妹们真的坚定勇敢理性优秀,一想到这些,就觉得一切都还有希望
4条回复
终于有人敢讲武大图书馆了
HD130439c:雾海旅人也讲了
red123:雾海旅人把所有中立的,偏男方的全部拉黑。然后挂着让偏女方的骂。。。麦教授名言,他们男性…
20条回复
败诉≠诬告,望周知
red123:法院认定不是性骚扰,当时发性骚扰到网络上的杨同学,叫诽谤。望周知
猫在写稿
:
男生2023年10月第一时间报案称对方是诽谤,最终没有立案,也没有传唤女生。公安机关都没定性,你认为是就是啦?
16条回复
DeeDee_00
DeeDee_00
2025.8.11
现在有人把图书馆监控跟杨某起身找肖后写道歉信的录音合在一起,杨起身找肖问情况然后要写道歉信,到肖同意写道歉信中间只有“27秒”,没做过的人27秒内都不知道发生什么要写什么,而且肖某并没有看杨某录了什么视频,但是他不仅马上写在第3分钟后开始说“姐姐,我愿意给你钱、我愿意私下解决”“我现在就写,我可以写,我能取得谅解吗”…第10分钟写完后肖某哀求“姐姐,我是第一次,我以后再也不这样做了,求求你给我一次机会”
DeeDee_00:说“诬告”(诽谤)别太搞笑,杨某上午发文,肖某下午就报警杨某诽谤,报警后2天得到了武大的记过处分。我请问你们口中的“诬告”到底是什么意思?谁认可这个“诬告”?
VDZzz:真很奇怪,如果他当时单纯在挠痒,为什么当时不说,还同意写道歉信,为什么在学校调查期间不说,等到女方把事情闹大了才提出这一点
40条回复
38:40 几乎每个女性都被骚扰过,但是只有20个文书……
蛙师傅:看到评论区那个不信绝大部分女性都遭受过性骚扰的,我真的想笑啊,真可悲啊,原来他们活在那样好的世界里,他们居然从未遭受过性骚扰,他们闻所未闻啊,所以觉得我们在夸大,在撒谎。
Regina-B612:评论区典型的那种论调:“不是,你被性骚扰是你感觉错了,男的都是无辜的”🙄
36条回复
听完这期愈发觉得不能缺少女律师、女法官…
Abstract:这都能打拳,应该是不能缺少理性,公正的律师和法官,警察,知心女法官,某女神探们干的坏事还少吗,干坏事不分性别,在那个位置,有那个权力就容易变坏,和性别无关,这是人性
April_CCC:是的,哪怕基层,也希望有更多一线女警察
25条回复
April_CCC
April_CCC
2025.8.11
35:30 所以是不是要立刻马上报警可能比较好…当然也完全理解,案件发生的当时当下哪里能那么简单做到,又想起了《初步举证》,雨夜的泰莎
霍普金:律师最后说了,当场报警自然是最有利于固定证据的。 不过要不要报警就看事情的严重程度吧,如果事情真的很恶劣,直接报警是最好的,如果没那么恶劣,可以选择不报警。 这个事件里女生的做法就很好,留证完备甚至还考虑到了男生的隐私。就是录音、录像,然后形成书面证据。书面证据很重要,如果对方当时承认了事实,就一定要让他写下道歉信之类的字据,而且一定要写明自己究竟做了什么。 这个事件里女生得到大家支持就是因为男生留下了书面证据,亲口承认了自己在做下流的事,败诉也是因为书面证据还是不够充分,没有具体说明下流的事情具体指的是什么。
橘子的春天:所以出现这种事件之后自己的思考更重要,假设自己真的遇到了就不会慌到无法固定证据无法及时报警
8条回复
1:48:11 那些维护大连工业大学校规校纪的人咋不说武汉大学按照校规校纪处罚做的对了呢?
张张个张张:现在拼命维护判决结果的人在大同案那里态度也不一样
是夏天呀_nFXN:一个开除,一个记过,孰轻孰重,没可比性。
20条回复
iscsmnow
iscsmnow
2025.8.11
03:22 这个信也好恶心完全不是为了道歉是为了自己的癖好吧
奇迹土一:一直在叫姐姐
蜡笔小旧Frenkie:有点像日本AV里的用词…
3条回复
April_CCC
April_CCC
2025.8.11
44:09 天呐我就告过无良前公司,明明我也准备了很多证据,各种钉钉截图,录音刻录光盘,录音整理成文稿,没有举证责任倒置,对面就拿出一张离职清单,清单上看起来就是几个电脑几个u 盘的工作交接,结果最下面最下面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加的一行字,本人同意以后再无金钱往来纠纷,打了一年多,就这样轻飘飘的输了,哭了好久,所以大家被裁的时候不要同意任何东西,也不要签任何书面协议吧,以我为鉴
April_CCC:1:17:14 朋友们,不要签自愿离职🥹🥹
大力强:这句如果是受胁迫,欺骗,蒙蔽,而签,这个文本是无效的。在合同,要约,表示意见的认定中,需要知情,且同意。胁迫或欺骗,逼迫签的这些东西没有效力的。这一点是法学,民法,意见表达的第一课,过关的律师需要替你把这一点挑明
6条回复
HD288643h
HD288643h
2025.8.11
03:33 感觉姐姐这个词都脏了
Lily1
Lily1
2025.8.11
17:05 这一要件好奇怪啊 那对于那些在大街上露阴癖的♂,如果不是针对特定某个人,就不满足要件吗
橘子的春天:这就像如果有人在街上裸奔算不算性骚扰,那在裸奔时候站在别人面前强迫别人看算不算性骚扰
苹苹什么
:
后面有展开这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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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艾伦
王艾伦
2025.8.11
盲猜这期的评论区将非常热闹
Morris韩:小宇宙女用户是基本盘,这么热的话题都没人敢做,怕被冲了
六点零九分:这几天随着更多录音、视频证据上网被分析,其实网上的氛围已经不是一开始那样一边倒,很多理性的人出来发声了
30条回复
31:53 律师嘉宾的例子都举得好好!社会观念在改变,法律也要有相应改进。我们尊重法律,但不能说法律就一定正确,总是看到有人说“我只相信法院结果”,就感觉很荒谬。今年电影《初步举证》上映院线能得到这么多关注和讨论也很能说明这一问题,当女性指控性骚扰/性侵害时,就是会因为举证困难而难以胜诉。
凤梨罐头_o:之前听不合时宜的一期节目,嘉宾说自己最初来留学时,对中国的女性地位感到很自豪,因为那个时候是流行“妇女能顶半边天”的年代,但当她和欧美人(因为忘记是哪国了 不好意思)说自己在公交车上会因为遇到“流氓咸猪手”时,对方却觉得十分惊讶,说明那个年代我们国家连性骚扰这个概念都没有,而且根据查找资料,“性骚扰这一名词首次真正进入中国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于2005年6月26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时”
橘子的春天:确实是这样的,社会发展,法律也应该进步,所以还是鼓励越来越多的女性从事法律方面的工作,从女性视角去发现法律中的缺点,再去制定改进措施完善法律
5条回复
April_CCC
April_CCC
2025.8.11
37:54 作为一个警察,先假设是男警察(不过本来就是警察群里男性居多,居很多)如果在强制猥亵,强奸的案件中,面对着被害人取证的时候问,你有没有高潮,这是一种什么样的伤害
早枝鸟:我不是很理解问有没有高潮这个问题的意义何在..........🤯🤯🤯🤯
还晚:纯粹的恶意
9条回复
ppppuuuu
ppppuuuu
2025.8.11
1:29:07 太难理解男方行为了 这么严重的指控 如果不是事实为什么要当场承认呢
BlueMe_:没错,这就是疑点。但很多男人拿“他还只是个18岁的小孩”来开脱
子筹:既可能是这个男生畏罪慌张的表现,也可能是他本身是个性格软弱的人。会有一些性格软弱的人在遭受强力的霸凌后表现出不可置信的屈从,我小时候就有遇到过类似的例子
18条回复
杨同学已经做得非常非常好了,希望法条能进一步完善,而不是让我们去学习如何成为完美的受害人
Gabriel_oGlE:肖同学做的就不够好,没成为一个完美受害人
Will_i_am:她能把论文改了就更好了呢!
9条回复
1:27:42 补充一个资料,对于K律师的疑问(女生是什么时候知道男生皮炎情况的),刚重新核实了下,根据女生的说法,她在2024年2月被南都记者联系前,并不知道肖某长期患有皮炎。(信源:南都报道https://m.mp.oeeee.com/a/BAAFRD000020240204908122.html)
猫在写稿
:
再补充一个资料,监控画面与录音整合还原图书馆事件的对峙二十分钟:https://weibo.com/5902531597/5197752473486001
34:39 性骚扰的定罪在全世界都太难了……哎
肖_u7Iv:不是全世界!我收到四个国家的网友给我发当地法律,他们看了完整视频后都说在他们国家只会是性骚扰
汪囧囧:其实有些国家会在有上下级关系的和明显处于权力压迫的情况下倾向于被性骚扰的一方,如特朗普和克林顿。
HD591240z
HD591240z
2025.8.12
刚才在微博看到了录音录像全部过程,这都不认定性骚扰,真是绝了
王炸老师:你在桌下挠你大腿根/生殖器,你对面的人看见了给拍下来,说你性骚扰,这事不觉得荒谬?
HD102353d:作为一个男性,看了全部录音录像,确实无法认定性骚扰。理性客观看,这根本没法是zw,层主可以给男朋友看一下视频,问问能不能zw
71条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