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法家
1.管仲
春秋齐国相国(辅佐齐桓公),法家思想启蒙者,非典型法家(兼具儒家色彩)。
•重经济: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尊民意: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
•重商政策:首创盐铁专卖、调控物价(“轻重之术”)
•治国实践:四民分业(士农工商分区定居,职业世袭);兵民合一(作内政而寄军令);尊王攘夷(助齐桓公”九合诸侯”,成春秋首霸)
2.商鞅
战国卫国人,入秦实施两次变法,奠定秦统一根基,著《商君书》
·垂法而治;不法古不循今(“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法无等级
·重刑弱民:轻罪重罚(“刑用于将过”),抑制商业游民
·变法措施:推行县制;什伍连坐;焚烧《诗》《书》
·经济:废井田开阡陌;重农抑商;统一度量衡
·军事:军功爵制(“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
·《史记:商君列传》:立木信(南门徙木赏金取信于民);作法自毙
3.韩非子
法家的集大成者,集商鞅“法”、申不害“术”和慎到“势”于一身,提出“抱法处势则治”
•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除国君以外,不论贵贱,一律受法约束
•“人性好利恶害”:人所做的一切事都是被利益驱使
•《五蠢》:法治应适应时代要求(凡治天下,必因人情),实权比仁义更有效
•《韩非子》55篇:自相矛盾、守株待兔、滥竽充数、老马识途、买椟还珠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
•陶渊明《读史述九章》:哀矣韩生(韩非),竟死说难(遭李斯陷害,“下吏治非”)
4.李悝
地位:战国初期法家代表人物,魏国变法主导者。
贡献:
制定《法经》: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成文法典,分《盗法》《贼法》等六篇,奠定封建法律基础。
废除世袭特权:主张“食有劳而禄有功”,以军功和才能选拔官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