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的互联网职场,离职似乎并不意味着自由。越来越多的人发现,走出了公司的大门,身后还跟着一份竞业协议。
围绕这份协议,近些年争议不断,比如违约金高得离谱;“涉密”岗位的范围模糊,普通员工也可能被认定负有保密义务;在离职后的举动,比如收个快递、发个朋友圈,都可能成为公司追责你的证据。某种程度上,这份协议在在职时是管理手段,离职时甚至成为围猎普通人的工具。
本期节目,我们请来了两位嘉宾,一位是长期代理竞业限制案件的律师,一位是互联网行业的资深猎头。我们聊了有关竞业协议存在的七个争议,包括对普通员工和高级管理者的不平等待遇,广到令人无所适从的竞业范围,补偿金和违约金的巨大差距,调查手段和反竞业手段,等等,试图梳理互联网竞业协议是如何一步步异化为“恐怖故事”的?被竞业限制的人正在经历什么?
当然,这并不只是一个悲情故事。我们也会讨论,最高法最新的司法解释能为行业带来怎样的改变?从公司角度,为什么要求员工签竞业?我们普通人又能怎样保护自己?
【聊天的人】
崔灿,律师,长期代理竞业限制案件,小红书:@胖胖的小崔律师
杜康,互联网行业资深猎头,播客「姐姐说」主播
周近屿,「镜相工作室」创始人,即刻:周近屿
【剪辑师】
施亚飞
【时间轴】
02:30 马上就过年了,她在病床上收到前司的传票
12:27 最新司法解释“有可能改变竞业限制的一些核心规则”
被竞业群体正在扩大化,普遍年轻化
20:38 试用期一个月,被竞业一年,“我不理解,我能知道什么商业秘密”
23:11 被孙悟空打死的妖怪都是没有背景的
29:30 管理手段,威慑手段,甚至创收手段
竞业范围扩大化,“只要是能写的公司,反正全写上去了”
35:53 “它列了巨多的竞业公司及关联公司,还有四个概述性的兜底条款”
42:31 “结了都可以离,怎么就像签了卖身契”
有限的补偿金和“天价”违约金
46:03 补偿金“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付30%,意味着有约定的情况下可以低于30%”
49:06 “确实没有违约金上限的规定,这也是目前竞业限制领域最大的问题”
52:13 “对于二三十岁的人来说,这笔钱还不上的话,代价非常严重”
争议调查手段
58:14 偷拍偷录和告密
01:06:19 “如果你的级别够高位置够重要,CEO也会去找竞对公司的人,你看,连反竞业都分三六九等”
01:09:17 “在我的视角里,人员每天都是在流动的”,不必过于悲观
01:17:20 竞业限制的模糊标准
“是否启动在公司,是否和解在公司,是否撤诉在公司,他能不强势吗?”
01:22:09 这种不平等,本质上源于员工对公司有经济和人身的附属性
竞业协议是如何异化的
01:31:27 这两年,业务同质化,导致“各家公司需要的人才画像极度相似”
01:34:05 “法务部门和业绩还不错这个词连在一起,我就觉得很荒谬”
01:39:12 “他之前抓竞业,还创新了抓人技巧,后来被用到自己身上”
“多输的一个局面,没有赢家”
01:43:25 “离职的时候人家并不想领,这万把块钱是你硬塞给人家的”
01:49:15 “提高补偿金,同时给违约金设置上限”,是一个现实可行的方法
01:54:39 给普通人的建议
【联系方式】
jingongcankaofro@163.com
公众号「镜相工作室」
【参考资料】
晚点 LatePost,《竞业协议下沉时代》
晚点 LatePost,《调查|全网通缉前员工的互联网大公司们》
央视网,《月薪3500元的保安,跳槽要赔20万违约金?》
中国青年报,《别让“竞业”扩大化》
凤凰网,《被“竞业”一夜返贫,困在百万违约金里的打工人》
上观新闻,《竞业协议变“禁业协议”,最高法出手了丨上观时评》
央视新闻,《最高法:竞业协议对非涉密员工无效》
晚点 LatePost,《被竞业之后,把工资加倍还给前公司的人》
上观新闻,《深度|徘徊在合法与合理之间:六问竞业限制协议的“双重困境”》
IT时报,《竞业协议“围猎”大厂基层打工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