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在投放博主的时候,越来越不喜欢那种很有广告感的内容,而是更青睐那些强分享感的博主。
所谓分享感,就是观众会觉得你像一个互联网好友,真心实意地说“这个东西不错,我自己用过,觉得好”,而不是照本宣科地背卖点。这背后既有态度上的真诚,也有表达上的技巧,还需要对产品和用户需求之间有洞察。
甲方有时的需求看似模糊,像“我要五彩斑斓的黑”,但大多数情况下,他们是被你某个作品的力量感打动了,才想把这种感觉移植到他们的产品里。
创作者的挑战,就是在这种模糊里找到清晰的表达,把真诚和体验感转化为内容。这也是我觉得创作的乐趣所在:一方面你在做内容,另一方面你也在理解市场,找到内容真正能影响人的地方,促使观众去采取行动,去尝试、去改变,这才是品牌和博主之间越来越重要的价值结合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