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史话(30)加州神话淘金热,废不废奴两难做

美国史话(30)加州神话淘金热,废不废奴两难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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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国的淘金热是怎么开始的?风靡至今的李维斯牛仔裤与淘金热有什么关系?

2.随着西进运动的深入,南北方关于蓄奴与否的争议愈演愈烈。

3.历史上著名的《密苏里妥协案》与北纬36度5分界线。

4.被压迫剥削的奴隶奋起反抗了吗?是谁喊出“只有用鲜血才能清洗掉这个邪恶国家的罪恶”?

我们说就在1848年,波尔克总统刚刚把加利福尼亚州收入美国版图的时候,这里发生了一件大事。一个叫做詹姆斯马歇尔的木匠,在他的老板萨特的要求下,想在亚美利加河的河岸附近建造一个木材加工产,很偶然地,他就发现河床上有一些暗黄色的东西,用小刀撬下来之后,这哥们确信那是金子,周围的工友有的相信,有的不信,到了最后,老板萨特也被吸引过来,他也认为那玩意就是金子,黄金的金,于是,萨特当场要求大家保密,至少,你们这些家伙也要保密到木材加工厂开工为止。

可是你想让一群人保守一个秘密,那怎么可能?就算是伟大的美国人也不行。很快地,加利福尼亚发现了金子,这个消息就从周围的小酒馆,或者妓院里向外开始传播。两年之后,1850年,加利福尼亚的人口增加了30倍还多,达到了近十万人,美国历史上著名的淘金热开始了。

说实话,一些来得早的人确实发了大财,因为加州当地一些河床和湖泊里面,确实是蕴含着大量黄金,但很快地,这些东西就被一扫而光,后面来的人只能空手而归。这里面有许多人是变卖了家产来到这里,老家那是肯定没脸回去了,只能在加利福尼亚干点别的,也就是改行了,在这些改行者里面,最出名的当属李维斯·特劳斯。

这哥们原来是一个裁缝,估计是听隔壁老王说,加州发现了金子,他也就收拾收拾铺盖卷,准备来发大财,离开家的时候,那也是豪情万丈,本以为至少能弄点金子,从此过上富翁的日子。

哪曾想,到了之后才发现,河谷里找金子的人比金子还多,而且一个个还穿得破破烂烂的,为啥?因为这些人每天都在石头上蹭来蹭去,那些纯棉衣裤几天就完蛋了。

李维这哥们找金子是外行,但你别忘了,这小子的本来职业就是一个裁缝,做衣服的。他就用别人做帐篷剩余的一些帆布给自己做了一条裤子,低腰,窄臀,直腿,到河谷里一试,那叫一个好,不仅耐磨,而且干活也很方便。

很快地,这种裤子就流行开了,李维同学品牌意识也不错,1871年,他把这种裤子申请了专利,注册商标为‘levis’,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李维斯,翻译成汉语就是“李维的”。这样的命名方式可以说是全世界通用,比如俺们中国也有王致和臭豆腐之类的。

顺便说一句,我们今天都知道,美国人对于专利那是相当滴重视,可是你未必知道他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保护专利,并且为此制定法律的,那是在1790年,华盛顿华哥当总统的时候,美国人就制定了第一部专利法。

我们中国当时是清朝的乾隆五十五年,专利保护还靠着传男不传女,传子不传婿,独家秘方的方式来维护,从这个小事情,你也可以意识到,中国和西方在现代工业格局上的差距,以及后来追赶人家的艰难。

书归正传,李维发明的这种裤子,后来被美国西部的牛仔普遍使用,所以就又有了一个简称,叫牛仔裤,一直风靡到今天,‘levis’这个牌子一直走的也是群众路线,今天依旧是一个很流行的牛仔裤品牌。

我们说美国人民和政府联手向西挺进,一路淘金的进程上,虽然现在看起来一切都是称心如意,实际上,这里面有一个巨大的问题,随着西进的深入,那是越来越严重。

啥问题?这事儿吧,要从西进的人员组成来说起。那么,都有哪些人去西边进行大开发呢?前面我们说过,首先就是东边没有土地,或者土地不足的农民伯伯,跟在他们后面的,还有两种人,一种是土地开发商,或者叫做投机商,还有就是南方的种植园农场主们。

农民伯伯很简单,找一块荒地,安顿下老婆孩子几条狗,扛起锄头就下地干活了;土地投机商也没问题,买一块地,或者建工厂,学校,或者啥也不干,坐着等升值;我们说的越来越严重的问题就出在最后一种人身上,南方种植园的农场主们。他们之所以出问题,因为他们不是一个人来的,不过呢,和他们带几个老婆,养几个儿子也是没有关系的,有关系的是,他们带来了大批的奴隶。

美国黑人奴隶这个事儿,在建国的时候,就不停地有人提出来,我们前面说过,到了1807年,托马斯杰斐逊总统还签署了一个法律,禁止进口奴隶。可是,我只能遗憾地告诉你,这条法律其实和废纸差不多。我可以用一个数字证明它是废纸,它被发表的1807年,美国有黑奴50万,到了南北战争前夕的1860年,也就是半个世纪过去了,黑奴达到了400万,增长了8倍。

有人争辨说,多出来这350万都是原来那50万生的,我觉得这就是狡辩了,50万每天要戴着镣铐干活的奴隶,在40年左右时间可以生出350万来,而且还是在女性奴隶极度缺乏的情况下,难道那些奴隶主的老婆也参与到这个生孩子的运动中来了?还是说这些奴隶每天啥活儿也不干,专门生孩子玩?如果是这样,那些奴隶主可能就会说,孩子们,你们歇着去吧,这活儿我来干。

所以啊,这些新增加的奴隶怎么来的,应该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事。他们当然是从非洲运过来的,只不过大部分都被送到了美国南方。这些州之所以需要大规模的奴隶人口,就是因为种植园经济,也就是大的农业庄园,开始的时候,烟草和蔗糖是主要产品。

1800年之后,因为古巴也开始大量种植这两样东西,烟草和蔗糖就逐渐的不怎么赚钱了,相对应地,南方的奴隶需要就开始放缓,这也是杰斐逊可以顺利推行禁止进口奴隶政策的一个主要原因,奴隶价格也降到了400美元一个。

但是,到了1815前后,另一样东西因为欧洲工业革命的发展,逐渐成为紧俏商品,而美国的南方恰恰又非常适合种植这种东西,那就是棉花。市场的需要就是上天的命令,马上,南方的种植园主们就行动起来,大量种植棉花,这玩意非常简单,不需要什么复杂的技术就可以下地干活,简直就是为了黑人们量身打造的劳动。

随之而来的,就是黑人奴隶的大规模使用,到了美国内战前夕的1859年,奴隶的价格已经是1600美元一个了,如果按照《宅地法》来算,这个价钱大概值25600英亩的土地,那是相当滴贵。

那么,北方为什么没有奴隶,或者说很少大规模使用奴隶呢?都是一个国家的人,思想觉悟咋就差别这么大呢?这事儿其实也很简单,在我看来,原因主要有三个。

第一个就是北方没有南方种植园那样的经济基础,它发展出来的是工业,对于工业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原材料,自由劳动者和市场,奴隶制度对这三者都只能起到限制的作用。比如说市场,你一家养了上千名奴隶,盖10排大瓦房就行了,奴隶们住这里面也不错,但如果都是自由人,就要单独成家,那就是上千个房子,至少,还需要1000个马桶呢,更别说生出来的孩子还要要吃要喝还要上学了,那对工业产品的需求绝对要大大超过1000名奴隶的购买力;

第二个原因就是北方刚刚开始的工业底子很薄,即使工厂里可以使用奴隶,那也是用不起的,一个奴隶1600美元,等于北方当时一个技术工人三年的薪水,你要知道,这还不包括奴隶的吃穿住行和生老病死,南方蓄养奴隶多年,那都是富得流油的主儿,所以就是从经济帐上算,工人也是比奴隶要划算,这个事实,资本家们每个人都清楚,但是没人说;

第三个原因就是道德上的原因了,北方这时候正在流行一种叫第二次大觉醒的玩意儿,有兴趣的可以自己去查一查。简单地说呢,就是大家又读了几遍《圣经》,然后觉得在这世上,是不能做坏事的,要做好事的,而且大家相信耶稣基督是会再次降临到人间的,天大地大,都赶不上耶稣大。

所以呢,大家要在他老人家的第二次降临之前赶紧纠正社会的罪恶,这里面当然包括不公正的奴隶制。可是在南方,当时大部分人还停留在对基督教原罪的认知上,他们认为,黑人奴隶,天生就该是奴隶。

……

而且,这个《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等于是间接地废掉了《密苏里妥协案》,什么北纬36度5,以后就不好使了,那个条约可以当废纸扔掉了。但这个法案最后还是通过了,只有一个原因,当时国会里蓄奴派势力很大。

这一下子,就彻底玩大了,废奴派那是肯定不答应,结果到处都是集会,到处都是游行,各种组织如雨后春笋一样,什么人民党,联合党,自由党,不一而足,甚至还出现了一个叫做“一无所知”的党派,估计运动的范围要是再扩大一点儿,可能会出现“弱智党”。当然,这些新的革命群众组织里面,最出名的就是大名鼎鼎的共和党,我们后面很快就会说到。

废奴派这样一折腾,蓄奴派的人自然也坐不住了,开始了反击,他们涌入了堪萨斯,最终和废奴派发生了流血冲突,冲突持续了两三年,死伤了200多人,史称“血溅堪萨斯”,也叫做堪萨斯内战。

我们说,人民内部矛盾都闹成这副鬼样子了,总统在干啥?这话要这样说,如果总统腰杆子硬气,能镇住局面,美国也不至于整出“血溅堪萨斯”这样的事儿来。

在波尔克总统之后,一连三位总统,一共在台上只呆了八年,扎卡里泰勒在1849年接替波尔克当上总统,基本不管事,后来好不容易想要搞一个工程,给华盛顿华哥立一个纪念碑,又在奠基仪式上中了暑,几天之后就死了。

他的副总统菲尔莫尔临危受命,接任他的位置之后,对奴隶制也没啥好办法,只好对着日本人撒气,派东印度舰队去日本走了一趟,强行打开了日本封闭的大门,史称“黑船事件”,干完了这件事,这个菲尔莫尔的总统任期也就满了,连任失败不说,还欠下了一大笔债务。

最后是一个有钱的寡妇看中了他,两人结婚后帮他把债还清了,从这一点上看,菲尔莫尔在女人这方面,倒是有华盛顿的几分风采,可是他却没有华哥的那个政治能力。

从1854年到1858年这四年,美国的总统叫做富兰克林·皮尔斯。堪萨斯内战正好就发生在这四年,结果皮尔斯这个倒霉孩子,在历次美国总统排名中,因为这件事,他总是排在最后一名。

实话实说,他也不冤,首先是这哥们先签署了那个《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引起了冲突,其次作为一个总统,堪萨斯的这场混乱持续了几年都无法平息,那至少说明这家伙的政治水平实在是太low,甚至还不如一个村支书,排在最后一名也是理所当然的。

那么我们说作为当事人,那些黑人奴隶们,他们在这场因为奴隶问题的争论之中,是什么态度呢?四个字,没啥态度。这首先是因为他们没有话语权,你说啥根本就没人能听见,直接被无视,那就等于你没态度了。

而且比起拉丁美洲和南美洲的黑人奴隶,美国黑人奴隶当时的反抗并不激烈,如果你看过美国小说,那么有一部你肯定知道,就是米切尔女士在1940年代写的《飘》,那里面比较真实地再现了南北战争前后的南方奴隶庄园的生活,可以作为参考。

对于美国当时的黑人奴隶,如果觉得自己忍受不了了,逃亡比大规模的武装暴动其实更为切实可行,也更为普遍,有一个叫哈丽雅特的黑人女孩子,她15岁时逃出了奴隶庄园,后来成为美国“地下铁路”组织中最著名的交通员,此人一共组织了19次逃亡,带出了300多名奴隶。

如果放在今天,那简直就是中国那些传销组织的绝对克星。这位女孩总是随身带着一把手枪,经常说的话就是,“我们有权在自由和死亡之间选择,如果得不到这一个,我就会选择那一个,因此,没人能活着抓到我”,意思很简单,“不自由,毋宁死”,我觉得所谓的巾帼英雄,也不过如此了。

相比于黑人自己的零星反抗,有时候白人废奴派在反抗奴隶制上面,反而比黑人搞出来的动静更大,比如说上面说的堪萨斯内战,再比如说约翰布朗,一名北方的白人,此人就是一个激进的废奴派,在勇气和决心的驱动下,他来到了南方,并制订了一个庞大的计划,准备带领南方所有的奴隶起义。

可是这目标太宏大了,宏大到属于精神病范畴了,远远超出了约翰的能力,最后,起义在南方名将罗伯特李的打击下,刚一开始就失败了,约翰布朗被捕入狱。

(约翰·布朗)

1859年,在被绞死之前,这位布朗先生在狱中留下了最后的声明,“我,约翰布朗,坚信只有用鲜血才能清洗掉这个邪恶国家的罪恶”。我们不管这个人本身的行为是对还是错,但是他的这句咒语那绝对是超级正确,在另一位牛人出场之后,鲜血很快就流满了这个国家的每一个角落。

我是枫落白衣,我们下集再见。

展开Show Notes
c长颈鹿
c长颈鹿
2025.11.09
不知不觉听到第30集了,很不错的一个栏目,主播讲的生动形象,通俗易懂,会一直听下去的,支持主播!
子非鱼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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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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