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以和伊朗因何成仇,战争会很快结束吗?
美国史话(40)除弊兴利社会新,卷土重来美联储老罗斯福开启美国的“进步时代”,“胡萝卜加大棒”外交出风头;塔夫脱的“金元外交”开历史倒车,威尔逊捡共和党内斗便宜就任总统;威尔逊背叛民主党立场,积极和稀泥推动建立美联储。 部分文稿 前面我们说到老罗斯福上台之后,开启良政,保护环境,坚决与利益垄断集团作斗争,与此同时,他也是美国历史上最会和媒体搞关系的总统,可以说是开启了媒体和政府良性互动的先河,绝对不像今天台上的特朗普,动不动就指着CNN的鼻子说假新闻。 其实这也经历了一个过程,开始的时候,老罗斯福也挺讨厌这帮记者的,在有一次演讲的时候,他还说过这样的话,“在英国清教徒作家班扬的《天路历程》里,有个拿着粪耙的男子。那人手里紧紧握着粪耙,目不斜视,只朝下看。天使因他辛劳而赠他一顶桂冠,他却全不在乎,继续干着挖掘污秽的肮脏工作”。 现在听到这段话,你可能一脸懵逼,不知道他说的是啥,但当时的美国人都知道,总统老人家这是在指桑骂槐,奚落和讽刺当时活跃在流行杂志上的一股新生力量,那就是美国第一批从事揭露新闻写作的记者们。 这些记者们每天的工作就是满大街溜达,到处去看看,哪里有丑恶的事情就记下来,然后第二天就开始大肆报道,在他们自己的刊物上曝光,这些人到底是为了自己的钱袋子,还是为了良心,我们今天没法分辨,但是在当时,确实也让美国政府十分头疼就是了。 老罗斯福的这个演讲之后,这批新闻记者就有了一个新的绰号,“扒粪者”,他们干的事情在美国历史上还形成了一个专有名词,“扒粪运动”,这里面最著名的有揭露洛克菲勒石油帝国巧取豪夺的塔贝尔,写出《屠场》这本掀开肉类加工厂黑幕的辛克莱,还有写了《城市之耻》的斯提芬斯等人。 但是不久之后,老罗斯福就发现了一个事实,那就是他要想和利益集团斗争到底,不依靠人民群众那是不行的,而想让老百姓适度地参与进来,并且适度地释放他们的力量,没有人比这些媒体记者更擅长这个工作了,我们之所以用适度这个词汇,是因为如果任由民众自己去折腾,那基本上就是以前文化大革命的那个结果,当然很不美好。 认清了这个问题之后,老罗斯福改变了对媒体的态度,挑选其中态度不是那么激烈的,对自己也没什么恶意的媒体,给与很多专访的机会,偶尔还透露一点儿政府内幕,或者邀请一起去种一棵树什么的,搞一些社交活动,让这些媒体提高权威性的同时,又赚到了大钱; 对于那些他不喜欢的,干脆断粮,得不到任何最新消息不说,还时不时找你点麻烦,比如经常去报社总部查一查违章建筑或者水电设施不合格什么的。 一系列的措施下来,他和媒体达成了默契,形成了共生的关系,这其中最著名的事件,就是他曾经利用所有掌握的媒体施加强大压力,在1906年,让国会以罕有的高效率在一天之内通过了两部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分别是《肉制品检查法》和《纯净食品与药品法》,并当场建立了以威利为首的11人委员会组成督察机构,这个机构到1927年正式命名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就是今天大名鼎鼎的FDA。 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美国政府才学会开始主动引导舆论,并利用媒体去实现一些政府的主张。可以这样说,老罗斯福是深喑此道,并且熟练地运用权谋,把群众革命这把火控制得恰到好处。 正是有了这些措施和行动,美国的老百姓很快就看到了不同,他们认为这已经是一个新的时代了,这个时代和“镀金时代”首尾呼应,而又完全不同,美国人称其为“进步时代”。 二 这个时代的进步是方方面面的,后面我们还会提到,但历史学家公认的是,西奥多·罗斯福是开启了这个进步时代,并且对美国彻底崛起做出了巨大贡献,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这哥们不仅仅是在国内反腐败,保护环境,他还积极活跃在外交领域,推动美国开始参与国际事务。 就在他担任总统的前两年,1899年,时任纽约州州长的老罗斯福发表了这样一个演讲,名字叫做The Strenuous Life,中文翻译成《奋斗不息》。 在这篇演讲里,他提出了他所理解的国家和民族的使命,明确说出了美国要“在决定东西方大洋命运的时候,拥有自己的话语权”,演讲结尾是这样的,“让我们不畏艰辛,纵横四海,通过艰苦卓绝的奋斗,最终真正实现民族伟业”。 有意思的是,为了说明不奋斗就会落后,落后就会挨打,中国的大清王朝在他的这篇演讲里躺了枪,老罗斯福特意把它拿出来做了一个反面教材。 他说“我们决不能变成中国,重蹈中国的覆辙,如果我们自满自足,贪图自己疆域内的安宁享乐,渐渐地腐败堕落,对国外的事情毫无兴趣,沉溺于纸醉金迷之中,忘掉了奋发向上、苦干冒险的高尚生活,整天忙于满足我们肉体暂时的欲望。那么,毫无疑问,总有一天我们会突然发现中国今天已经发生的事实也会发生在我们身上,因为畏惧战争、闭关锁国、贪图安宁享乐的民族在其它好战、爱冒险的民族的进攻面前是肯定要衰败的”。 我们说老罗斯福之所以有这么一个演讲,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客观因素就是美国在1894年,经济总量超过了英国,跃居为全球第一,自然而然地,很多人认为那个不干涉其他地区事情的门罗主义就过时了,美国有资格并且必须去世界转悠转悠了,这个后面我们会详细地说; 主观因素当然就是他对美国称霸世界有着相当大的野心,你也可以说就是她闺女评价他的那样,此人相当地喜欢出风头,不仅仅在国内出,更想冲出美洲,‘出’向世界。 比如1904年,日本和俄国在中国东北打了一架,历史上叫“日俄战争”,对于中国,那是一个巨大的耻辱,人家在你的地盘上打仗,祸害你的城市和老百姓,你却只能陪着笑脸,眼睁睁地看着。 但是这件事对于老罗斯福,那就是他显示才华的机会,一方面为了美国在中国的利益,一方面也是一个出风头的好机会,他鼓动三寸不烂之舌,硬是让日本和俄国最后在美国签订了合约,事情搞定之后,他还为此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这也是美国历史上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第一人。 也就是这个诺奖得主,在1901年参观明尼苏达州州博览会时说了一句话,成为了美国后来的外交指南之一,那句话是“温言在口,大棒在手,你可以走得更远”。 1948年,美国人彻底崛起了,这句话被总结为“胡萝卜加大棒”的外交政策,在《经济学人》杂志上发表出来,以此纪念老罗斯福总统。 不久之后,1956年出版的《大英百科全书》,更是不吝赞美之词,说“华盛顿创建了美国,林肯保卫了美国,而西奥多罗斯福则恢复了美国的活力”,评价是相当滴高。 三 在老罗斯福之后的塔夫脱,虽然也是这个“进步时代”的总统,但是他和大资本集团大利益集团走得很近,专门维护这些垄断阶级的利益。 (威廉·霍华德·塔夫脱) 这个也很难说对错,因为塔夫脱这个人信奉的是“金元外交”,简单地说,就是鼓动大商人大银行家到南美洲那些地方投资,进而收买那里的政客,让这些人为美国服务。 如果你听着熟悉就对了,因为这种勾当美国政府一直干到今天,那是杠杠滴有效,后面我们还会有详细的叙述。 可是不管怎么样,塔夫脱站在垄断集团的一边,从某种意义上说,都是开历史的倒车,这件事不仅仅是我,老罗斯福也是这么认为的。 他特意在1910年8月发表了一篇著名的演讲,叫《新国家主义》,宣称民主的目的也包括建立一个强大的中央集权的国家,我们必须加强政府对经济生活的干预,摆脱对特殊利益集团的依赖等等,听起来像是社会主义者的演说。其实,这就是以国家元老的身份对塔夫脱提个醒,你小子赶紧地改正错误。 可是塔夫脱已经上了垄断集团的破船,一时半会儿也下不来,那咋整?老罗斯福只能在退位四年之后,重新出山,参加1912年的总统大选,矛头直指他一手提拔的塔夫脱同学。 因为他和塔夫脱都是共和党的,这么一闹,俩人把共和党的票仓就一掰两半,各得了大概25%的票,让另外一位民主党的托马斯·威尔逊捡了一个大便宜,当上了美国的第28任总统。 威尔逊这个人在美国历届总统里,学历那是最高的,拥有哲学博士的头衔。 如果按照古希腊那位柏拉图同学的“政府官员最好由哲学家担任”这个准则,那他就是美国历史上最总统的总统。实际上,他也干得不错,一般来说,他可以排进美国最伟大的总统前十名。 威尔逊,是公认的美国‘进步时代’三大‘进步总统’里面的最后一名。 (伍德罗·威尔逊) 他对整个“进步时代”的一个巨大贡献就是妇女的选举权,此人顺应并推动了历史潮流,在托马斯·杰斐逊发表“人人生而平等”的144年之后,1920年8月,美国国会通过了宪法第十九条修正案,妇女同志们终于有了选举权,至于说被选举权,那当然也是有的,不过在很长时间之内,那就是摆设,也没有什么妇女候选人,让你们投票就不错了,还想当领导?做梦吧? 到了今天,美国还从未出现女性总统,不过我觉得呢,这事儿也快了,人家欧洲又是铁娘子,又是默大妈,出现了N个女性领导者,甚至还有34岁就当总理的女人,美利坚如果迟迟没有,那也太不光彩。 书归正传,美国妇女之所以在1920年这个时候拥有了选举权,除了妇联主任威尔逊和广大妇女的共同努力,第一次世界大战也是一个原因,在这期间,美国国内男性劳动力那是相当地短缺,妇女们被迫走出家门,开始干一些以前男人们才能干的活计,给她们选举权可以说是顺理成章。 关于一战,我们将在后面的章节讨论。这里顺便说一句,妇女同志们都有了投票权,顶了半边天。可是美利坚大地上还有一类人连公民权都没有,那就是印第安人,这事儿一直到四年之后,1924年,美国才出台了一个法律,叫做《印第安人公民权法案》,说你们这些在这块土地上住了几千年的家伙,从此算是美国人了,同时也给了他们一人一张选票。 所以呢,我们说美国是在建国150年之后,才算是在法律层面上,实现了他们现在视为生命的一人一票这种票选制度。 …… 总的来说,十九世纪末到1920年这大概将近30年的时间,被今天的美国人自豪地统称为“进步时代”,它多多少少改变了“镀金时代”的一些弊病。如果给一个高度概括的话,也可以用十六个字,完善制度,干预经济,依靠群众,改良社会。 说到这里,有两点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 第一点就是“镀金时代”和“进步时代”看起来一个充满了腐败和不公,是坏的,另一个打击犯罪,服务于大众,是好的。实际上,我们绝不能这样简单地划分,你别忘了,“镀金时代”虽然产生了很多问题,但是它同时也创造了大量的社会财富。没有了“镀金时代”,也就没有了所谓的“进步时代”。 就如同我们在外面踢了一场球,锻炼了身体,也愉悦了精神,你不能因为球衣变得脏兮兮的,上面沾满了泥巴和汗水,就否定了踢球这件事,你应该做的,不是从此不去踢球了,而是把脏衣服扔进洗衣机,好好洗一洗,然后明天再出去踢球。 第二点想和大家探讨的,就是这种除害去弊的努力绝不像某些疫苗一样,打上一针,终生有效。实际上,美国“进步时代”的一些举措是一直持续到今天的,比如民众团体的积极参政,比如媒体和政府之间既合作又对立的状态,再比如政府在某些时候介入经济管理等等。 可是即便这样,也没办法阻止美国在二战之后又出现了大面积环境污染和社会激烈动荡的问题,那怎么办?四个字,继续努力,如果借用一句今天中国的流行语,那就是五个字了,“永远在路上”。 最后,我们可以给美国从1870年到1920年这50年时间的国内发展做一个总结了。可以这样讲,在美国之前,人类历史上,从来没有过这样一个时代像十九世纪后半叶那样,某一个国家的财富以几何级数增长,并且几乎是在没有任何外在干扰下进行的。 从那时候一直到近代,美国都是这个世界上最高等级的经济王国,即使在1929年全球经济危机的时候,他也有资格傲视全球。 日本在上个世纪80年代曾经喊出“买下美国”的口号,但是由于自己先天不足,美国仅仅动了动手指,日本就趴下了。最近,中国开始了飞一样的追赶,不过这样的追赶也许只能算刚刚开始,结果如何,我们只能拭目以待。 那么,在十九世纪末,美国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它还发生了哪些重要的事情? 我是枫落白衣,我们下集再聊。
美国史话(39)法律频出终不足,时代强人罗斯福“镀金时代”腐败横行,加菲尔德总统用“命”换来《彭德尔顿法》;麦金莱难逃“特克抹人诅咒”,西奥多·罗斯福上任,反腐败、管市场、推环保、爱工人,一顿操作猛如虎。 部分文稿 我们说美国‘镀金时代’的一切向钱看,那可远远不止政客和政府,老百姓,就算是最朴实的农民,他们在金钱面前,那眼睛也是瞪得比牛眼睛还大。马克吐温先生当时是这样说的,“人们会不顾一切地腐败......他们把贪污受贿、巧取豪夺视为男子汉气概,而把生活中的好人视为反常的人”。 在这样的风气之下,全社会都存在着一种怎么赚钱就怎么来的行为,1858年,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大家生活水平提高了,导致纽约市对牛奶的需求是越来越大,周围农场的奶牛无论怎么加班,怎么挤,奶的产量都不够,那咋办? 朴实的奶农们就试图寻找一个提高产量的办法,他们不产奶,但他们可以往牛奶里多兑一点儿水,那产量不就上去了吗? 可这样一来,那牛奶就变得太稀了,傻子看见了都得问一句,大哥,奶牛最近营养不良吧?农民伯伯说没关系,再加点面粉,调一下粘稠度就可以了。 可是大家没想到的是,当时纽约城周围造酒厂太多,奶牛们吃了很多带酒精的饲料,你现在往牛奶里加面粉,它就变成了蓝色,那怎么办呢? 别忙,他们还有办法,这些化学水平很高的农民伯伯们,在牛奶里面加入了熟石膏,学名叫硫酸钙,颜色马上就变了,牛奶又被洗白白了。 但事情还没完,“聪明的”牛奶商们接手之后,还要加上一些淀粉和鸡蛋,最后再加上蜜糖,然后以最正宗的,纯正西部大草原牛奶,这样的招牌对外出售。 这种牛奶流入市场的后果就是,一年之内,5万3000名婴幼儿得上了各种各样的怪病,8000多名婴儿直接死亡。 总的来说,在十九世纪后半段,就是美国大发展的“镀金时代”时期,美国社会内部的基本情况就是我上面叙述的这些,概括为二十个字,科技进步,财富暴增,拜金主义,垄断剥削,腐败横行。 我有一个哥们,当年闲聊的时候,说起这段历史,他瞪了半天眼珠子,又发了半天呆,然后一拍大腿,哎呀妈呀,美国人也有这样的时候?我们这里不去管他为什么说‘也有’,我只想回答他一句,是的,他们也有过。 那么,美国人当年是如何面对这些问题,又是如何试图去解决这些问题的呢? 首先当然是立法,最早的一项改革出现在1883年的美国国会,它通过了一个法律条文,全称是《美利坚合众国调整与改革文官制度的法律》,简称是《彭德尔顿法》。 现代史学家都把它看作是美国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可如果单单从内容上来看,你或者会很惊异,因为这个法律主要的内容就是两个。 第一,当官要考试了。 第二,不能一朝天子一朝臣了,换句话说,新总统上台,不能随随便便一脚踹飞了我的饭碗。 你要是问,当官不用考核考试,那以前的美国人都是咋当上官的?这个也简单,以前美国人当官基本就是“王八看绿豆”,互相看对眼就行了。早期国父们的时代,那都是“资历制”和“好人制”,啥意思? 大家议员的资格要民选,但是一旦你被选为议员,那么总统就任命部长,部长看谁合适就任命谁,至于说这个人可不可以胜任这份工作,那是没有任何标准的,因为你都被选为议员老爷了,那自然是好人,好人不当官谁当官? 这个还算可以说得通。但后来到了猛人安德鲁先生,他直接来了一个“分赃制”,就是只要我上台,让谁干什么活,那要看你是不是支持我上台,至于你是不是议员,是不是老百姓喜欢你,那都不是问题。 可这样一来,就产生了两个问题,第一个大家都知道,就是催生腐败。第二个大家只要多想一下就知道了,就是到了下次选举的时候,如果新总统上台了,那就麻烦了,我这个职位是不是能保住,就只有两个办法,一是在家里点一炷香,祈求老天爷帮忙,第二个办法就是直接行贿。 十九世纪下半叶的美国,每次大选之后,打开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报纸,你可以发现很多广告,翻译过来大概都是这样的,“求人给我在政府里找个活儿,年薪至少1000美元,能保证我求得此职位者,奉送100美元酬金”,我们经常夸美国人实在,我觉得这种广告就是最好的例子,美国人真实在。 对于这种有钱有关系就能进入政府工作,捧上铁饭碗的事实,那些没钱没关系的当然是愤恨不已,当然,如果有一天,他们也有钱有关系了,他们还恨不恨,那还真不好说了。 那么,为啥到了1883年,国会就通过了当官要考试的法律呢?我不得不悲哀地告诉你,这个《彭德尔顿法》是一位美国总统用命换来的。 (詹姆斯·加菲尔德) 詹姆斯·加菲尔德是美国第20任总统,此人是一个奇才,据说和小龙女或者老顽童有一些渊源,因为他可以同时一只手写拉丁文,另一只手写希腊文,也就是一心两用。 可惜的是,他当选的年份是1880年,为什么说可惜呢?自然是因为那个“特科抹人的咒语”,凡是尾数为零年份当选的总统都要在任上死去,这哥们一脚就踩了进去。 1881年,他走马上任,很快地,他就感受到了周围人对于官帽子的热情,并且很感慨地说,那些渴望得到职位的人就像“盘旋在受伤野牛上方的秃鹰一样”在等着他。 这哥们只是稍微坚持了一下原则,没有把一个职位给一个叫查尔斯吉托的人,估计是下边某个人收了钱却没办事,结果是,这个查尔斯觉得受到了世上“最不公正的”待遇,一怒之下,拔枪干掉了加菲尔德。 这位可怜的总统成了历史上第二个被枪杀的总统,也是第三位遇刺的总统,顺便说一句,银行业的大佬们这次终于松了一口气,天地良心,加菲尔德的死和我们可是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加菲尔德死后,民怨沸腾,那些没钱没关系的人趁势是大张旗鼓地折腾了一番,国会终于通过了这个备受阻挠的《彭德尔顿法》。 二 你要是问,为啥这个法律一直以来备受阻挠?那答案是很明显的,议员们背后都是有大佬支持的,大佬们自然是想花钱弄点人在关键岗位上的,就像前面所说,只要提前知道某个地方要建一个公园,那就是一本万利。 现在你出台这么一个法律,当官要考试,就是我这个大佬还要先找一个学问特别好的人,而且麻烦的是,每次选举完了,还不能随随便便换这些人,那么,我的操作就变得太复杂了,这自然要反对。 可是作为一名绅士,自然不能瞎说大实话,说我就是想花钱买官,那不合适,那要咋说才合适呢? 在《彭德尔顿法》表决的时候,当时美国众议院有一位众议员威廉斯,他是这么反对这个法案的,他说“这个法律在总体上违背了共和原则,必将颠覆民选政府”。 我们说啥叫政治天才,这个威廉斯就是!你要知道,从某种意义上,他是对的,如果除了一个总统,其他当官的都不能随着民选政府的变化而变化,那么民选的意义又何在呢? 可以这样说,从逻辑上这位众议员的理由确实很难被反驳!当然,在加菲尔德之死的刺激之下,美国国会还是用选票批判了威廉斯的理论,法案最后获得通过,成为了一直使用到今天的美国联邦政府人事管理总原则。 不过呢,这个法案也有两个不完善的地方,一是如何考核,模棱两可,这也怪不了美国人,一直到今天,全世界也没有弄出一个合适的制度来考核这些中低层的文官们,自古以来,中国的管仲,商鞅,诸葛亮,张居正等等老先生都曾经试验过各种考核法,最后基本都是不了了之。 第二个不完善就是,他的规定只适用于一些官位,主要是技术性强的,其他的,依旧是“分赃制”,如果你看看今天美国大选完了之后,特朗普可以任命的官员数量,你就知道,想当官,当大官,还是得靠关系。 古今中外,莫不如此,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除非你一开口就被人惊为天人,有经天纬地之才,安国定邦之策,否则,大家都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的人,都是大学毕业,我为啥不任命一个我熟悉的呢?更何况,正常情况下,你一个草民开口,又有几个人能听到呢? 二 “镀金时代”另一个重要法律就是《谢尔曼反垄断法》。这个法律是1890年通过的,名字就是它的内容,反垄断。 可是这个法案的象征意义要远远大于实际意义,比如当时的美孚石油托拉斯,在这个法律出台之后,第一大财主洛克菲勒把托拉斯三个字去掉之后,该干什么还干什么,根本没有任何本质上的改变,《谢尔曼反垄断法》对他是毫无办法。 我们说尽管美利坚为了改变“镀金时代”弱肉强食,贪污腐败的混乱局面,而出台了种种法律,可是只要机器人还没有接管这个世界,由冰冷的机器来解读法律,那么执行法律的就还是人,如果人出现了问题呢?很自然地,啥法律就都不好使了。 比如说前一阶段,美国那个控制了上千名小女孩卖淫的大富豪爱泼斯坦,莫名其妙地,就死在了监狱里,本来应该每半个小时巡查一次牢房,居然因为‘人手不足’这个原因在当晚取消了,监控当然也是坏了的,一直到现在,一年过去了,也没有一个说法,你说这时候所谓的法治,它能有啥用? 所以呢,倒退一百多年,美利坚应该感谢老天爷,他们叫上帝的神灵,给他们送来一位真正为民做事的总统,名字叫做西奥多·罗斯福,中国俗称的老罗斯福。 这个老罗斯福后来在美国人的心里,地位是相当地高,这个用一件事就可以证明,在美国西部的南达科塔州,有一座拉什莫尔山,这座山最高海拔才1745米,占地更是小得可怜,只有区区5公里,可是俗话说“山不在高,有仙则名”。 这个小破山却是全世界都闻名的一个美国国家级公园,每年游客有两百万,方圆上百里的村子都靠着它吃饭,为啥?因为山上有四个神仙。 具体地说,是四个人工雕刻出来的大脑袋,每一个都有20米左右高,分别是乔治·华盛顿,托马斯·杰斐逊,亚伯拉罕·林肯和我们现在要说的西奥多·罗斯福,前三位我们都说过了,确实是优秀。 那这个老罗斯福都干了点儿啥,居然也能把自己的脑袋摆到这个总统山上去,和华盛顿并列?八个字,内修良政,外争霸权。 不过在讲述他的故事之前,我们必须来澄清一件事,那就是这个老罗斯福到底有多老。答案可能让你大吃一惊,1901年宣誓就任美利坚合众国总统的老罗斯福,不仅不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爷子,而且是美国历史上最年轻的总统,当时他才42岁,正是一个男人风华绝代的年纪。 这哥们之所以被称为老罗斯福是因为后来他有一个远房的堂弟,富兰克林·罗斯福,也当上了美国总统,而且对美国做出的贡献甚至更大,为了区分这两个牛人,在中文环境里,就只好把先当上总统的这位叫做老罗斯福,另一个叫小罗斯福。关于小罗斯福的故事以后我们会有大量篇幅去介绍,这里先说老的。 俗话说,嘴上无毛,办事不牢,那为啥美国人突然选一个这么年轻的总统? 这倒不是美国人发神经,原因是,老罗斯福这个总统不是选出来的。我们前面提到一位宠妻狂魔总统,克利夫兰,那家伙就因为漂亮媳妇儿的一句话,奋力一搏,在下台之后重新竞选总统成功,创造了一个记录,当过两次总统,却不是连任的。 …… 有人就把这话转述给老罗斯福,说你是不是管管你女儿,大小姐这话容易让人误会,传到那些媒体耳朵里,影响不好。这哥们轻轻摇摇头,说“或者管美国,或者管女儿,我不能两样都干”。 那么,老罗斯福还用了哪些行动来管理美国? 我是枫落白衣,我们下集再聊。
美国史话(38)腐败源于拜金说,狂揽钱财罪恶多“镀金时代”政府对弱势群体放任自流;特威德的贪腐实例,“莫比利尔信用丑闻”案;被残酷压榨的下层老百姓与秣市惨案,机械化使农民变成了佃户。 部分文稿 上文我们说“镀金时代”产生了茫茫多的大公司,创造了无数社会财富,你可以说这是一个典型的自由资本主义时代,但同时,它也是社会达尔文主义在美国最流行的时代。 啥叫社会达尔文主义?这事儿用我奶奶的话说,就是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一句话,弱肉强食。个人凭借非凡的努力和机遇,挤进显贵的富人圈子,就是终身奋斗的目标。 整个社会都在鼓励这种奋斗,给大家灌输一种观念,那就是富有象征着成功,贫穷意味着失败,后来中国人对这种现象总结得十分到位,五个字,“一切向钱看”。 不仅仅是社会,就是政府也抱有同样地观点,1887年,尽管国库充盈,政府有钱,但是当有人提议从中拨出10万美元救济得克萨斯州遭遇干旱的农民、帮助他们购买谷种时,当时的总统克利夫兰否决了这项议案。 (格罗夫·克利夫兰) 他解释说:“这种情形下联邦政府如果给予救助……会助长他们的依赖心理,他们期望政府部门像父亲般关心他们,这会弱化我们民族刚毅不屈的性格”。 可就在同一年,克利夫兰却用国库黄金储备余额,给那些超级富裕的债券持有者分配额外的盈利,每一张价值100美元以上的债券,都获得盈利28美元,一共支出了4500万美元。 他的这种行为,倒真的是符合《圣经》里马太福音所说的,“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凡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去”,这就是后世著名的“马太效应”,强者更强,弱者更弱。 克利夫兰的这种做法和观点,当时很明显地得到了大多数美国人的赞同,实际上,这哥们在1884年竞选的时候,就以反对高关税以及对企业、农民和退伍军人提供补贴而闻名,他鼓励自由竞争,作为一名保守派的民主党人,当时居然得到了很多共和党人的支持,可以说是牛掰得一塌糊涂,这完全说明了他的自由竞争理论得到了当时全社会的支持。 这种支持甚至是盲目的,不管克利夫兰做了啥,都是对的,竞选时有人说这哥们在水牛城和一位寡妇有一个私生子,于是,反对者炮制了一句讽刺他的口号,叫做“妈,妈,爸爸去哪儿了?”,可是他的支持者们不仅没有回避这个问题,反而搞了一句口号针锋相对地反击了回去,那句口号是,“爸爸要去白宫了,哈哈哈”。 获得两党支持还不算传奇,克利夫兰最传奇的就是,他是美国历史上唯一一位当过两次总统,却不是连任的。 这事儿是这样的,他在当上总统之前,虽然经常给寡妇挑挑水,惹来了很多非议,但人家当时是未婚状态,48岁当上总统之后才结的婚,新娘子21岁,年纪小不算稀奇。 问题是,这个叫做弗朗西斯的女孩子本来是他一位老朋友的女儿,那位老友临死之时,拉着克利夫兰的手,泪眼朦胧地要他帮忙抚养自己的女儿,然后克利夫兰就把小姑娘领回了家,然后若干年之后,就成了他的新娘,不过这事儿也不能怪克利夫兰,弗朗西斯长得确实漂亮,现在网上还有她的照片,不说倾城倾国,也是美艳动人。 (美国最年轻的第一夫人,弗朗西斯·克利夫兰) 那这个萝莉养成的故事和他当两次总统有啥关系呢?有关系。 1888年,克利夫兰竞选失败之后,他媳妇儿弗朗西斯在走出白宫之前,对白宫管家说,“请把家具保存好,四年以后我会回来的”。 当时的管家心里可能说您长得美,但是想回来,只能说您想得美。可是谁也没想到的是,四年之后,1892年,克利夫兰真的再次参选,而且再次以高票当选为美利坚合众国第24任总统。 你要知道,败在他手里的第23任总统本杰明哈里森也是大有来头,他曾祖是独立宣言签署者,爷爷是美国第九任总统威廉哈里森,政治底蕴相当浑厚,而克利夫兰就是在这种最不可能的情况下,上演了惊天的一幕,时隔四年,再次入主白宫,这个记录到现在为止,没人打破,他是唯一一个。 他那个年轻貌美的老婆当然起了很大的作用,爱情的力量是巨大的,大到可以改变美利坚总统竞选规则的地步。 书归正传,我们需要指出的是,虽然‘镀金时代’这段时期,美国政府对贫困者和弱势群体抱有一种放任自流的态度,但美国的富翁们倒是很热衷于建立慈善机构,尤其是创办教育机构上,更是形成了一种时尚,一种风气。 …… 而大量涌现的教育机构培养除了大量中产阶级,其中包括教师、医生、律师、工程师、技术员和政治家,这些人走上社会之后,形成了美国体制和价值观的忠诚支持者。 这种良好的循环,也让美国的精英阶层坚信,他们甚至可以在全世界教育出更多的美国价值观支持者,后来美国政府在“八国联军”强迫清政府签订辛丑条约之后,主动把清朝赔款的一部分拿出来,资助清朝的小留学生来美国学习,并帮助中国建成了后来的清华大学,从本质上来说,就是这种信念在世界范围内的一个实践。 …… 你要是问,这种事是不是纽约一个城市呢?当然不是,据统计,美国各级市政的债务,在1900年前的40年,从200万美元猛增到14亿美元,绝大部分都与城市老板及其党徒中饱私囊相关。 就连大名鼎鼎的电灯泡先生爱迪生,都曾经许诺给新泽西的政客每人1000美元,以换取当局制定有利于他的法规,这事都是有史可查的。 所以,当时的欧洲报纸是这样说的,“美国的城市政府是基督教世界里最糟糕的政府——最奢侈、最腐败、最无能”。 顺便说一句,那个叫特维德的腐败分子最后因为内讧被送进了监狱,墙倒众人推,罪名高达1000多项,包括操纵多个选区的选举,这是肯定的,如果不操纵选举让自己人上台,他也做不到这么大规模的腐败。 而随后的政府官员们吸取了他的教训,改用一种被称为“诚实的贿赂”的方式进行钱权交易。那啥叫“诚实的贿赂”呢? 简单地说,就是不再采取直接的权钱交易,而是官员在公司里占有股份,名正言顺地拿分红,为资本家服务。 后来坦募尼的领导者乔治·普朗凯特说过这样一段话,“我得到消息,政府要在某个地方建一个公园,我看到机遇并抓住了它,买下了周围所有土地,接下来政府公布了计划,然后人们纷纷向我抢购土地,而那块地在此之前却无人问津......难道我们不该为这个消息,和我投资的远见喝彩,索要一个好价钱吗?这当然是正确的,诚实的”。 我们可能确实要为这位先生喝彩,因为他的坦诚。那么,市一级的政府如此腐败,联邦政府呢?这些人总归是要思想觉悟高一点儿,严格要求自己吧? 抱歉,道德和黄金二选一的话,俺们要黄金,要不咋叫‘镀金时代’呢? 当时联邦国会有一名来自马萨诸塞州的众议院议员,叫艾米斯,如果你还记得前面说过的那个半国营性质的联合太平洋铁路公司,这个艾米斯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股东。 1867年,艾米斯另外组建了一个叫做莫比利尔的信用公司,然后这哥们利用这个公司,从联合太平洋铁路公司和联邦政府疯狂地诈骗钱财,什么虚假合同,多次分包等等,不一而足。 但是这哥们有一个优秀的品质,那就是发财这种好事不独吞,大家手拉手致富奔小康。 他花费了大量金钱,拉拢腐蚀国会议员,同时还扶植一些人进入国会,把莫比利尔公司的股票以极其优惠的价格卖给大家,这些股票每年的红利就有几百美元,于是联邦国会的议员老爷们,等于啥也不用干,一年就有投资额几倍的收入。 这个范围有多广呢,艾米斯的行贿名单是一路向上,达到了美国当时副总统科尔法克斯这个正国级干部。 五年之后,就是1872年,事情终于败露了,调查结果显示这小子在联邦弄走了将近一个亿美元的工程款,实际工程只用了一半,其余将近5000万美元全都中饱私囊,前面说过修铁路的白人工人每个月才40多美元,还要养一家子人,所以这个1972年的5000万美元相当于现在多少钱,你自己可以算算。 但神奇的是,由于当时的国会由共和党控制,涉案议员又实在是太多了,中国有一句古话叫“法不责众”,就用在这儿了,这个轰动一时的“莫比利尔信用丑闻”案最后是不了了之,大多数当事人均是毫发无损,官儿照当,钱照拿。 除了腐败,“镀金时代”另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对下层老百姓的残酷压榨。从南北战争到1900年期间,由于工业大发展,整个社会不仅仅需要技术和资金,也不单单是管理和组织,它还需要人,需要大量人力资源去从事那些辛苦而有害身心健康的工作。 所以,大量的农民和外国移民开始涌入美国的城市,他们后来都有了一个响亮的名字,叫工人。早期美国工人一天要工作12个小时,好一点的老板可能让你一周休息一天,可惜好一点的老板少,大多…… 伦敦的一次集会得到乔治萧伯纳、威廉莫利斯等人的支持。大文豪萧伯纳以他特有的方式,对伊利诺伊州高等法院的8名法官进行讽刺,他这样说到,“如果这世界必须有8个人去死,那么他们最好是伊利诺伊州高等法院的8名法官”。 但这种抗议没啥用,美国政府根本就不理睬,判决后的第二年,4个人被当众绞死,一人在监牢里自杀,余下的3人仍被关在监狱中,排着队等待执行死刑。 第三年,也就是1889年,在巴黎举行的第二国际成立大会上通过决议,为了纪念这8名美国人,规定每年5月1日为国际劳动节,这就是五一节的来历。 但你要是在美国或者加拿大呆过,你就知道,人家是不过这个节的,虽然纪念的是美国工人,但美国政府后来在设立劳动节时,避开了这个尴尬的日子,另行规定每年9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为劳动节,放假一天,加拿大也是如此。 “镀金时代”另一件值得一提的工人运动是1894年6月,普尔曼客车公司的工人发动罢工,由于罢工者声势浩大,当时的克利夫兰总统就下令联邦军队开往芝加哥,然后下达了攻击令。 当时的《芝加哥时报》报道说:“……立刻,刺刀派上了用场……被军队和警察枪杀的罢工者,犹如木头一般僵直地躺在地上……”,一天之内,芝加哥有13人被杀死,53人身受重伤,700人被捕。 截至罢工结束时,约有34人死亡。而最后联邦和芝加哥当局是动用了1万4000名警察和军队,才算是制止了罢工。 在这场斗争中,工人领袖尤金德布斯被捕,在法庭上,他坚决否定自己是社会主义者,可出狱之后,德布斯在《铁路时代》中写道:“在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大论战中,我支持社会主义,因为我更赞同人权。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尽力诅咒这个金钱统治的社会。金钱政治不应当成为现代文明的基础”。 这哥们神奇一样地成为了一个社会主义者,并在以后的岁月中,成立了美国社会党,无数次地试图用竞选的方式成为总统,改变美国命运,自然而然地,他从未成功过。 1918年,他被判煽动罪而被剥夺美国公民权,此人死于1926年,但一直到1976年,美国政府姓社姓资的问题不再是一个问题,才恢复了德布斯的公民权。 概括地说,从1881年到1885年,美国每年平均爆发500次罢工,每年参加罢工的工人大约15万人,仅1886年一年间,就爆发了1400多次罢工,参加者达50万人,我在上面列举的两个罢工骚乱,只是其中的两个小浪花而已。 进了城的工人是这样,那么仍旧呆在土地上的农民处境会好一点吗?很遗憾,比工人还糟糕。 在1830年需要花费3个小时收割的小麦,到1900年时只需10分钟。 原因只有一个,就是机械化,就在这个机械化的过程中,我们淳朴的美国农民发现土地需要投资,机械也需要投资,他们不得不取银行借款。可是,当满心欢喜地以为“多收了三五斗”而计划着圣诞节的火鸡大餐时,他们却发现农产品价格一路下跌,而运费和利息却提高了。 原因也很简单,单个农民根本无法控制谷物价格,相反,铁路和银行垄断者却能按他们的意愿随意定价。 最后就是,农民们完全还不起债务,只得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房屋和土地被拿走,然后他们变成了佃户,佃户这个概念大家都知道,就是《白毛女》里面杨白劳的同行。 在这场轰轰烈烈的机械化过程中,美国农场中有25%租给了新产生的佃农,并且这个数字一路攀升。 很多人甚至因为无钱租种田地而成为农场的苦力,那就是比杨白劳还要低一个档次的了。到了1900年,全国有450万农场苦力,当苦力就是每一个还不起债务的农民不可避免的命运。 我上面说的这些事情,也许会让你有一种感觉,镀金时代干坏事的都是有钱或者有权的人,对不起,你错了,在一个一切向钱看的社会,普通老百姓有了机会,并不比官员和商人们干的事情更高尚。 我是枫落白衣,我们下集再聊。
美国史话 37 镀金时代科技猛,八仙过海公司涌美国“第二次西进运动”;“镀金时代”的科技大繁荣,美国工业化背景下诞生的大公司、超级商业牛人们。 部分文稿 我们说1869年,贯穿美国东西部地区的太平洋铁路完工,随之而来的,就是美国在19世纪后30年狂奔式的发展,这段时间在历史上非常著名,也有一个专有名词,叫做“镀金时代”。 至于说为啥不叫真金白银,而是镀金,那也是有故事的,这事儿是这样的,如果你熟悉美国的文学,甚至只要你稍有了解,你就会听说过一个号称“连上帝都会喜欢”的老头儿,那就是马克吐温老先生。 这家伙在1873年和邻居一起写了一本小说,名字就是《镀金时代》,‘Gilded Age’,书的主要内容是描写美国在南北战争结束之后的资本主义飞速发展,以及在这个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丑恶现象,包括不择手段的商人和贪婪腐败的美国政府。 后来美国人在回顾这段历史的时候,觉得老马的小说写得忒好了,确实反应了当时社会的真实面貌,传来传去,小说成了名著,而“镀金时代”也成了一个专有名词。 实际上,我觉得老美也是懒得再为那个时期找另外一个名字,因为大多数美国人确实没时间,当时他们只忙着做一件事,赚钱。 之所以美国人突然有了大把的赚钱机会,一个主要原因是广阔无垠的西部得到了充分的开发,而开发西部的前提条件就是铁路。 我们前面提到过1877年美国国会调查中国人入境问题,有一个叫做威廉贺列斯特的西部大农场主,在国会上接受询问,他在解释了没有中国劳工为啥修不成铁路之后,还唠唠叨叨地说了另外一段话。 他说,“从前,在这一片土地上(他指的加州西部),除去少数几个游牧人放养一些牛羊之外,什么也没有,那时候谁也不能在这片没有生息的荒地上活下去......现在,这条铁路使这一大片地方有人定居,并且发展繁荣起来,这是用别的方法办不到的”。 这个农场主说的确实是实情,南北战争结束和铁路建成这两件事,让美国的社会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南方的奴隶主们以前因为种植园经济,掌握了大量的财富,个个看起来都是富翁,可是现在资本家们在机器和技术的帮助下,在西部地区动辄就能发展出了数百万英亩的农业基地,和有着无数牛群的牧场,美国人对此有一句形象的描述,“南方的那些土包子就好像是财主站在了皇帝的面前”。 随之而来的,就是大量人口涌入了西部地区,我们纵观历史,可以说有两个国家进行过这种大规模的国内人口迁移,除了美国,还有俄国,那群家伙曾经试图对蒙古北边大草原进行开发。 但是很可惜,俄国当年是用刺刀逼着人们迁徙到大草原上,那是心不甘情不愿地去垦荒。但美国人民在187几年对西部所展示出来的热情,就如同老鼠看见了大米,那是爱得要死,他们把这一次西部开发叫做“第二次西进运动”,断断续续,一直持续到二战开始。 我们今天看美国西部片,你会看到奔腾的牛群,纵马驰骋的西部牛仔,和劈里啪啦燃烧的篝火,所有这些,实际上反映的都是1870年到1890年之间的西部生活。 在此之前,西部哪里能有那么大规模的牛群,原因特别简单,没有铁路之前,运输那么困难,养那么多牛,整出来的牛奶和牛肉你卖给谁去? “第二次西进运动”当中,有两个事实我们必须给大家说明一下,第一个就是牛仔里面,实际上有四分之一左右是黑人,奴隶制废除之后,这些身体强壮,动作灵活的家伙很多都来到了西部,放牧这事儿也不需要多少技术含量,就这么着,他们变成了牛仔,可是今天的西部电影很少描写黑人牛仔的,那我就不知道为啥了。 …… 他和亚历山大贝尔一样,也移民到了蓬勃发展的美国,进了爱迪生的灯泡公司,可是干了一年之后,他不干了,因为他觉得爱迪生整的那个直流电没什么前途,那特斯拉要整啥? 也是三个字,交流电,就是我们今天大规模使用的电力,严格来说,交流电是人家法拉第发明的,可是商用的交流电发电机确实是特斯拉鼓捣出来的,而且他放弃了专利权,然后又去发明了很多机器设备,开始研究各种各样不靠谱的事情,比如无线传输电力,机器人,粒子束武器,还有读取别人脑袋里的意识等等。 你听到这些东西就知道,他是彻彻底底地超前人类,这些玩意到今天人类也不是很明白。我们现在也不知道他到底研究到了什么地步,因为他死了之后,一部分资料散失了,还有一部分被胡佛领导的美国FBI封存起来了。 我们只知道一件事,当时没人明白他的研究,以至于他穷困潦倒,欠了一屁股债。可是进入上个世纪90年代,就是199几年之后,全球都兴起了一股特斯拉热,原因就是大家突然发现,这哥们以前提出的一些东西并不是胡言乱语,而是带有巨大的前瞻性,换句话说,那些原来看起来如同上帝才能做到的事情,好像应该差不多可以实现。 我以前提到过一个穿越人,就是那个创建了罗德岛的罗杰威廉斯,那个人可能是现代社会穿越回去的,主要是政治理念和宗教理念超前。 但是对于特斯拉这个人,我觉得他到现在,就是公元2020年,应该还没出生,他属于未来的某一年,比如说公元2300年。所以你现在去维基百科查找他的资料,上面赫然写着,尼古拉特斯拉,未来学家,吓人不? 当然,特斯拉即使吓人,也吓不到‘镀金时代’的美国人,因为他们正在大无畏地把各种奇形怪状的科技转化为白花花的银子,那绝对是让人的胆子大上无数倍的事情。在人类历史上,这件事做得最好的,除了当今时代的中国人,那就是19世纪后期的美国人了。 比如说前面的爱迪生,人家可不仅仅是发明家,还是一个大个儿的资本家,开始只是创建了爱迪生电灯泡公司,后来觉得不过瘾,在1892年另外搞了一家公司,起了一个名字叫通用电器,你如果不知道这个公司,我觉得你可能是火星来的。 还有那个叫贝尔的家伙,他在1885年也弄了一个公司,叫贝尔电话公司。年轻一代可能不知道这个公司,但是AT&T,就是美国电报电话公司,那你还是应该听说过的,这就是它后来的名字,如果你搞通信,那你一定知道朗讯,也是它分出去的。 不仅仅是这两人牛,就连爱迪生的一个邻居也是牛人,这个比爱迪生稍微小一点的家伙,后来也学着爱迪生,在1903年用自己的名字开了一家公司,名字叫福特汽车。 三 除此之外,在钢铁业和石油业分别诞生了两位影响美国一直到今天的人物。 第一位叫卡耐基,如果你听到这个名字感觉很熟悉,那就对了,我这个年纪的人,年轻的时候,出去装13那是一定要熟读《人性的弱点》这本书的。很可惜,我们今天说的这个卡耐基,不是写《人性的弱点》的卡耐基,那个叫戴尔·卡耐基,属于鸡汤个体户;而我今天说的这个安德鲁·卡耐基,那是钢铁王国当之无愧的国王。 (安德鲁·卡耐基) 在影响美国的100个历史人物里,排名第20位,你要是说才第20位也不咋地这样的话,那是你不了解行情,爱因斯坦才排在32位,至于鸡汤专业户戴尔·卡耐基,是名落孙山,上不了榜的。 安德鲁·卡耐基从贫民窟长大,白手起家,一手创立了卡耐基钢铁公司,你之所以现在不知道这个名字,是因为他在事业巅峰之时,把这个钢铁公司卖给了开银行的摩根,当约翰·摩根把一张5亿美元的支票交给卡耐基时,他说,“恭喜,你现在是世界上最有钱的人了”。 就在大家都猜测卡耐基下一步要投资什么的时候,他开始撒钱,做了无数慈善事业,然后,这哥们说了那句名言,“一个有钱人如果到死还是很有钱,那就是一件可耻的事情”。 不要说在那个人人崇尚金钱的“镀金时代”,就是现在的美国和世界,这也是一件无比了不起的事,和无比了不起的人,美国人把他排在第20位,那是很有道理并且让人信服的。 另外一位要是论有钱,应该比卡耐基还有钱,如果说做慈善,那也不比卡耐基差,但是名声上,就差了很多。那就是美国石油大王,有史以来世界上除了君主之外最富有的人,约翰·洛克菲勒。 他一手打造的石油王国,标准石油公司,一度垄断了美国90%的市场,如果他今天还在世,把他的钱折合到2003年的水平,大概是2000亿,那一年比尔盖茨以407亿美元排在全世界第一位。 他得到这一切的制胜法宝就是一种叫做“托拉斯”的东西,这其实是英文trust的音译,就是信托组织,简单地说,就是在同一个行业内,其他小企业的老板都不用操心了,把企业交给一个超级老大就可以了,然后这些老板坐等分钱就是了。 说白了,就是超级垄断,他搞的这玩意几乎断了任何新人进入一个行业的门路,自己那是要怎么玩就怎么玩,凡是不愿意顺从他的,下场只有破产一条路。 而且洛克菲勒这个人后来还被人捅出来为了打击竞争对手,还干过炸毁人家装备这样下作的事情,我们前面说的他比卡耐基名声差一点,多数是因为这些不择手段发财的事情。 洛克菲勒的这种玩法对国家来说,那当然是祸不是福,所以,美国政府继《谢尔曼反垄断法》之后,后来又出台了一个《反托拉斯法》,直接把他的标准石油拆分了。 但是这不仅没有让他个人金钱受到任何损失,反而更多了,原因极其简单,人们相信即使这哥们的公司被分成37个,依旧比别的公司会赚钱,大家疯狂地购买这些分裂出来的细胞石油公司。 我们今天只能感慨一句,这才是自带buff的超级商业牛人,但更牛的是,他的家族现在依旧在美国政坛和经济领域里呼风唤雨,“富不过三代”这句话,在他们家族身上,那是不灵的。 洛克菲勒本人说过一句很拉仇恨的话,我们啥也不会,“赚钱是上帝给洛克菲勒家族的唯一技能”,当然,在无数仇恨的目光之下,也有无数人跪下苦苦相求,“大哥,俺放弃所有技能,只想要这个唯一技能”。 洛克菲勒在影响美国历史人物里,排名第11,顺便说一句,中国的北京协和医院和协和医学院,都是洛克菲勒基金会创立的。 在美国人创建的各种实体里,还有一个不是企业,也不生产任何产品的超级怪物,这里必须也要提一下。那就是J.P.摩根公司,简称摩根公司,后来的摩根大通,摩根斯坦利等等如雷贯耳的金融业大鳄们,都是它分出去,或者与它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这个摩根公司的创始人叫约翰·摩根,公司最开始叫德雷克希尔-摩根公司,我们也别管他叫啥,这里只算一笔账。 摩根公司在1890年左右,拥有控股权或者全部控股的公司有大概40几家,这里面包括了卡耐基创建的钢铁公司,贝尔的美国电报电话公司,爱迪生创建的美国通用电气,还有20几家包括大西洋铁路在内的铁路公司。 每次看到这个清单,我都倒吸一口凉气,这几乎包括了除了洛克菲勒的石油公司之外,所有“镀金时代”最牛的美国公司。 别忘了,前面我们说过,仅仅卡耐基的一家钢铁公司,摩根就开出去了5亿美元的支票。如果是这样,那么,创始人摩根本人的财富应该是多少?如果不是一个天文数字,怎么能控股这么多公司? 可是事实很诡异,我告诉你,一直到摩根去世时,他的财富只不过是区区8000多万美元,那这是为啥呢? 很简单,摩根公司不是约翰·摩根的,我查了一下,摩根公司的这个创始人只占公司很少一部分股份,其他股东都很低调,我只能说四个字,“神秘股东”,我不想传播阴谋论,但是这些“神秘股东”是谁,我确确实实不知道,而约翰摩根,这位只有8000万美元财富的人,他在影响美国100名人物里,名列第37位。 以上呢,就是镀金时代诞生的到今天为止还在影响我们的美国公司,他们的传奇故事一直到今天,还在激励着无数美国人去奋斗,可是,‘镀金时代’可不仅仅是生产这些高大上的公司,它还生产另外一种东西,那是什么? 我是枫落白衣,我们下集再说。
美国史话(36)一条铁路跨北美,千百华人枕木下美国“第二次西进运动”——西部大开发;“镀金时代”的科技大繁荣,工业化背景下诞生的大公司、超级商业牛人们。 部分文稿 1869年,贯穿美国东西部地区的太平洋铁路完工,随之而来的,就是美国在19世纪后30年狂奔式的发展,这段时间在历史上非常著名,也有一个专有名词,叫做“镀金时代”。 至于说为啥不叫真金白银,而是镀金,那也是有故事的,这事儿是这样的,如果你熟悉美国的文学,甚至只要你稍有了解,你就会听说过一个号称“连上帝都会喜欢”的老头儿,那就是马克吐温老先生。 这家伙在1873年和邻居一起写了一本小说,名字就是《镀金时代》,‘Gilded Age’,书的主要内容是描写美国在南北战争结束之后的资本主义飞速发展,以及在这个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丑恶现象,包括不择手段的商人和贪婪腐败的美国政府。 后来美国人在回顾这段历史的时候,觉得老马的小说写得忒好了,确实反应了当时社会的真实面貌,传来传去,小说成了名著,而“镀金时代”也成了一个专有名词。 实际上,我觉得老美也是懒得再为那个时期找另外一个名字,因为大多数美国人确实没时间,当时他们只忙着做一件事,赚钱。 之所以美国人突然有了大把的赚钱机会,一个主要原因是广阔无垠的西部得到了充分的开发,而开发西部的前提条件就是铁路。 我们前面提到过1877年美国国会调查中国人入境问题,有一个叫做威廉贺列斯特的西部大农场主,在国会上接受询问,他在解释了没有中国劳工为啥修不成铁路之后,还唠唠叨叨地说了另外一段话。 他说,“从前,在这一片土地上(他指的加州西部),除去少数几个游牧人放养一些牛羊之外,什么也没有,那时候谁也不能在这片没有生息的荒地上活下去......现在,这条铁路使这一大片地方有人定居,并且发展繁荣起来,这是用别的方法办不到的”。 这个农场主说的确实是实情,南北战争结束和铁路建成这两件事,让美国的社会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南方的奴隶主们以前因为种植园经济,掌握了大量的财富,个个看起来都是富翁,可是现在资本家们在机器和技术的帮助下,在西部地区动辄就能发展出了数百万英亩的农业基地,和有着无数牛群的牧场,美国人对此有一句形象的描述,“南方的那些土包子就好像是财主站在了皇帝的面前”。 随之而来的,就是大量人口涌入了西部地区,我们纵观历史,可以说有两个国家进行过这种大规模的国内人口迁移,除了美国,还有俄国,那群家伙曾经试图对蒙古北边大草原进行开发。 但是很可惜,俄国当年是用刺刀逼着人们迁徙到大草原上,那是心不甘情不愿地去垦荒。但美国人民在187几年对西部所展示出来的热情,就如同老鼠看见了大米,那是爱得要死,他们把这一次西部开发叫做“第二次西进运动”,断断续续,一直持续到二战开始。 我们今天看美国西部片,你会看到奔腾的牛群,纵马驰骋的西部牛仔,和劈里啪啦燃烧的篝火,所有这些,实际上反映的都是1870年到1890年之间的西部生活。 在此之前,西部哪里能有那么大规模的牛群,原因特别简单,没有铁路之前,运输那么困难,养那么多牛,整出来的牛奶和牛肉你卖给谁去? “第二次西进运动”当中,有两个事实我们必须给大家说明一下,第一个就是牛仔里面,实际上有四分之一左右是黑人,奴隶制废除之后,这些身体强壮,动作灵活的家伙很多都来到了西部,放牧这事儿也不需要多少技术含量,就这么着,他们变成了牛仔,可是今天的西部电影很少描写黑人牛仔的,那我就不知道为啥了。 另外一个要说明的就是印第安人被迫进行了第二次迁移。你可能还记得,四十多年前,安德鲁杰克逊总统用法律的形式把原来在东部的五大印第安部落赶到了西边。 可是现在不需要总统下令了,在西进的白人抢夺新牧场,新农田和新矿场的争夺中,这些可怜的土著或者被无情地消灭,或者再次被赶到几个异常荒凉的所谓的保护区里,任其自生自灭。 而且这一次,不仅不需要总统下令,也没有人在议会上为印第安人大声疾呼,因为我前面说过,大家真的很忙,都在忙着赚钱,没有人在意微不足道的印第安人。 实话实说,这时候的美国人并不像早期美国人那样,对印第安人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仇恨,他们只是简单地需要印第安人脚下的那块土地。 对此,一位美国作家曾经有过很形象的描述,他说如果一个印第安人一不留神站在了一块肥沃的土地上,却不愿意搬家。那我们的美国同学就不知道如何和这位“不识相”的印第安人相处,山姆大叔就会变得紧张,如果他的手指恰好在一杆枪的扳机上,那是避免不了走火这样的事情的,然后,他会虔诚地跪地忏悔,祈求主的原谅。 不过一段时间之后,当他站起来,看着这块土地上属于自己的成群的牛羊,他心里就会充满了对主的感激,感谢主的原谅,甚至赚了钱之后,还要给那位印第安人修一个纪念馆。 无论如何,美国西部得到了充分的开发,与此同时,东部的工业也得到了蓬勃的发展。在我小时候,中国有一句很牛掰的口号,叫“超英赶美”,意思就是我们要超过英国,追赶美国,这主要指的是工业,这说明在我们父辈的那个时代,美国比英国厉害。 不过我们要是退后100年,在1871年的时候,美国还是远远不如英国这个老牌工业强国的,当时他的工业产值还不到英国的一半。 (“美孚公司”商标) 美国真正开始猛追英国,并且最终超越英国,其实就是19世纪末期几十年的事情,最后在1894年,开始全面超过英国。在此期间,美国诞生了很多到现在还响当当的大企业,比如美孚石油,摩根大通,美国钢铁,福特汽车等等。 可是我们不可能把美国工业变化全都叙述一遍,下面我尽量挑有代表性的给大家做一个总结。 首先是科技,当今社会,如果说除了你的男朋友或者女朋友,你最不能缺少的两样是什么,我想90%的人都会说电话和电灯,至于说剩下那10%,是宁可不要男女朋友,也不能不要电话的。我们说如此牛掰的两项发明,都是美国人在这个“镀金时代”里鼓捣出来的。 电灯的发明时间是1879年12月21日,发明者是托马斯爱迪生,其实确切地说,应该是爱迪生发现了钨丝可以更可靠地用作电灯的灯丝,不过虽然这样,现在一般也都还是把电灯的发明权给了爱迪生。 (爱迪生) 不仅仅是电灯,还有什么留声机,录像机,直流电等等全都算作是爱迪生发明出来的,一生专利超过1500项,虽然这个数字比日本的中松义郎少,但要是论质量,那可是比那个小日本要高出很多个档次。 我小时候,学校的走廊里挂着他老人家的照片,旁边还有一句话,“天才是99%的汗水加上1%的灵感”,后来我长大了,才知道,这句话还有下半句,“如果没有那1%的灵感,再多的汗水也只不过是汗水而已”,这话说的很实在,只不过不能让小学生听到。 爱迪生还创建了世上第一个专门用于技术革新和改善的机构,叫门洛帕克实验室,实际上,很多他的发明都来自于这个门洛帕克,但还是算到了他的脑袋上,谁让人家是领导呢?爱迪生在影响美国的100个历史人物里,排名第9,这是一个很高的荣誉。 如果我们说电灯的发明权仅仅是有点争议,那么电话的发明权基本就是一个颠覆。如果按照专利权,那是属于加拿大人亚历山大贝尔的,贝尔公司的大名在北美那也是人尽皆知。 可是,2002年,美国国会裁决,美国人安东尼奥穆奇为电话的发明人。这一次倒不是美国人耍赖,而是事实确实如此,穆奇这个人在1860年就发明了电话,只不过他后来交不起200美元的专利费,就让贝尔在1876年捡了一个大便宜。 那么,穆奇难道不会去找朋友借200美元吗?很可惜,他真的去找朋友了,但只借到20美元,因为那时候,几乎没人认为电话这玩意有一天会成为通信工具,大家一致认为电报已经足够好了,而电话只不过是贵妇人闲来无事的一种消遣。 说实话,这也很正常,新事物出现之后,凡人很难预测这东西将来有什么潜力,就像我们从来不能预测一个人的将来一样。 就因为这200美元,亚历山大贝尔就捡了一个大便宜,他在1870年从英格兰移民到加拿大之后,就申请了电话专利,1882年,他又移民到美国了,这个专利也就带到了美国,弄得现在加拿大和美国都把他当作自己人纪念。 美国人比较实在,直接给各种荣誉头衔,在100名影响历史的美国人物里面,亚历山大贝尔排名第24位,加拿大一看,这事儿俺也会啊,2004年,直接弄了一个‘最伟大的加拿大人’评选,把贝尔放在了第9位。 当然,最郁闷的是英格兰,这小子明明出生在俺们英格兰,是俺们一把屎一把尿地把他养大,咋就成了你们加拿大和美国人了? 这种抢夺人才归属权的事儿,我们也不好多说什么,还是继续我们的故事为好,‘镀金时代’除了成就各种科学家,推动社会巨大进步之外,还生产怪人和疯子,这里面有一个人特别出名,而且对今天的影响也堪称巨大。 他就是科技怪人,尼古拉·特斯拉,最近几年,市场上有一种豪车,名字叫特斯拉,之所以叫这么一个名字,就是为了纪念他。) (尼古拉·特斯拉) 这哥们本来是塞尔维亚人,据他对自己小时候生活经历的描述,他那时候经常经历各种幻觉涌入大脑的痛苦,而且对于任何一本书,基本上是看一遍,就能背下来,这样的人可以说是介于天才和怪物之间。 …… 而且洛克菲勒这个人后来还被人捅出来为了打击竞争对手,还干过炸毁人家装备这样下作的事情,我们前面说的他比卡耐基名声差一点,多数是因为这些不择手段发财的事情。 洛克菲勒的这种玩法对国家来说,那当然是祸不是福,所以,美国政府继《谢尔曼反垄断法》之后,后来又出台了一个《反托拉斯法》,直接把他的标准石油拆分了。 但是这不仅没有让他个人金钱受到任何损失,反而更多了,原因极其简单,人们相信即使这哥们的公司被分成37个,依旧比别的公司会赚钱,大家疯狂地购买这些分裂出来的细胞石油公司。 我们今天只能感慨一句,这才是自带buff的超级商业牛人,但更牛的是,他的家族现在依旧在美国政坛和经济领域里呼风唤雨,“富不过三代”这句话,在他们家族身上,那是不灵的。 洛克菲勒本人说过一句很拉仇恨的话,我们啥也不会,“赚钱是上帝给洛克菲勒家族的唯一技能”,当然,在无数仇恨的目光之下,也有无数人跪下苦苦相求,“大哥,俺放弃所有技能,只想要这个唯一技能”。 洛克菲勒在影响美国历史人物里,排名第11,顺便说一句,中国的北京协和医院和协和医学院,都是洛克菲勒基金会创立的。 在美国人创建的各种实体里,还有一个不是企业,也不生产任何产品的超级怪物,这里必须也要提一下。那就是J.P.摩根公司,简称摩根公司,后来的摩根大通,摩根斯坦利等等如雷贯耳的金融业大鳄们,都是它分出去,或者与它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这个摩根公司的创始人叫约翰·摩根,公司最开始叫德雷克希尔-摩根公司,我们也别管他叫啥,这里只算一笔账。 摩根公司在1890年左右,拥有控股权或者全部控股的公司有大概40几家,这里面包括了卡耐基创建的钢铁公司,贝尔的美国电报电话公司,爱迪生创建的美国通用电气,还有20几家包括大西洋铁路在内的铁路公司。 每次看到这个清单,我都倒吸一口凉气,这几乎包括了除了洛克菲勒的石油公司之外,所有“镀金时代”最牛的美国公司。 别忘了,前面我们说过,仅仅卡耐基的一家钢铁公司,摩根就开出去了5亿美元的支票。如果是这样,那么,创始人摩根本人的财富应该是多少?如果不是一个天文数字,怎么能控股这么多公司? 可是事实很诡异,我告诉你,一直到摩根去世时,他的财富只不过是区区8000多万美元,那这是为啥呢? 很简单,摩根公司不是约翰·摩根的,我查了一下,摩根公司的这个创始人只占公司很少一部分股份,其他股东都很低调,我只能说四个字,“神秘股东”,我不想传播阴谋论,但是这些“神秘股东”是谁,我确确实实不知道,而约翰摩根,这位只有8000万美元财富的人,他在影响美国100名人物里,名列第37位。 以上呢,就是镀金时代诞生的到今天为止还在影响我们的美国公司,他们的传奇故事一直到今天,还在激励着无数美国人去奋斗,可是,‘镀金时代’可不仅仅是生产这些高大上的公司,它还生产另外一种东西,那是什么? 我是枫落白衣,我们下集再说。
美国史话(35)党争种族三K党,贯穿东西是理想.“约翰逊的北极熊花园”给美国人带来巨大的后利;格兰特任内共和党开始迅速衰败;斗黑奴不忘开始工业化的进程,两大公司齐上阵修建太平洋铁路,中央铁路志在把加利福尼亚打造成合众国的西大门困难重重。 部分文稿 上一集我们说到美国在南北战争之后,因为南方的反动派旧势力心理还是有点儿不服,产生了很多党派和秘密组织,在那些黑社会性质的秘密组织里,以3K党最是出名。 (3K党图标) 这个组织最初是由几个南方退伍的老兵组建的,成立于1866年,所谓的三K,就是三个以K开头的希腊和英文单词,你要是直白地翻译,那就是圆圈家族。 这可能也是为啥他们举行仪式的时候,经常围成一个圆圈,听起来好像是家庭聚会,人畜无害,和种族主义毫无关系,可是他们的真正宗旨却是白人至上,也就是白种人天生就比其他种族优越,彻头彻尾的种族主义者。 既然秉持着这个理念,当他们看到黑人普遍获得选举权之后,那自然是相当滴不爽,就开始用暴力表达自己的不满,有时候,这种暴力也会扩大到共和党的白人身上。 因为他们认为是这些人的政策和唆使,才让黑人越来越猖狂。当然,那个时代,种族主义也不是什么孤立现象,在南方普遍存在,只不过3K党搞出来的动静最大。 就在这种乱哄哄的政治状态之中,美国人迎来了1868年的总统选举,约翰逊这个差点被弹劾的总统,那是注定要下台的,可是我们说,这世界上,不是所有人都有自知之明的。 在这位老哥的心里,无论是民主党,还是共和党,无论是激进派,还是温和派,那些家伙都是蠢货,谁也没有他约翰逊聪明。 此人骄傲地想创立一个新的政党,结局自然是不咋地,人家都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看着他,最后啥也没搞成,只能以无党无派的身份终老一生。 我们说历次美国总统排名,这个约翰逊都是前三名,不过要倒着数,美国人对他是相当地不待见,可就是这样一个人,也对美利坚做出了一个杰出的贡献,那就是在他的支持下,国务卿威廉斯沃德收购了阿拉斯加,给美国人留下的一笔巨大的财富。 (阿拉斯加州) 打开北美洲的地图,你会发现左上角有一块巨大的陆地属于美国,那个地方的名字叫阿拉斯加,它和美国的任何一块陆地都不相联,术语上叫做‘飞地’。 飞地这玩意儿一般都是殖民地的产物,可是美国人的这块巨大的飞地,却是正儿八经地买下来的,手续健全而且合法,只不过价格有点儿便宜。 事情是这样的,阿拉斯加这块地方原来属于沙皇俄国,1856年,英国佬和法国人从几百年的敌对中慢慢打出了感情,开始勾勾搭搭,在克里米亚战争中,两个家伙合起伙儿来,狂殴北极熊沙皇俄国。 俄国被揍趴下之后,他们的沙皇躺在地上一边擦着鼻血,一边就开始担心,如果阿拉斯加这地方被英法联军攻占,那样是既危险,还丢了面子,咋整呢? 他想出的主意就是趁着现在还在自己手里,能卖点钱赶紧卖了,如果能趁机拉拢一下美国,那就是一举两得的好事情。 这个想法其实和当年拿破仑卖掉路易斯安那的想法差不多,就这样,在俄国的一再让步之下,和美国国务卿斯沃德的坚持之下,两国最后以720万美元成交,相当于一英亩才花了2分钱。 可就是这么一个占了大便宜的买卖,当时的美国人也都不理解,为啥要买那么一块冰天雪地的地方,甚至大家一起嘲笑约翰逊和斯沃德,并给了那地方起了两个很形象的名字,“斯沃德的大冰箱”和“约翰逊的北极熊花园”。 可是谁能想到,当年这块看起来屁用也没有的土地,今天由于发现了海量的石油和天然气储存量,价值已经变得无法估量,但石油只是小事儿。 你仔细思考一下,如果后来美苏冷战的时候,苏联在阿拉斯加布置一批导弹,对美国那是什么样的威胁? 还有,美国因为这块地,居然摇身一变,顺理成章地拥有了北极圈主权国的权力,也就是可以合理合法地对如何开发北极有了发言权,这还没说他获得的巨大的海上航行便利。 所以啊,这块地现在超越了路易斯安那,当之无愧地成为了美国历史上,或者说世界历史上最划算的一笔土地交易,有时候,你不得不感慨,大国的崛起真的是有运气的成分在里面。 (尤里西斯·辛普森·格兰特) 接替约翰逊的新总统就是南北战争的功臣格兰特将军,他搞军事有一套,而且开始也确实挺强势,比如说1871年,他直接下令,取缔3K党,宣布它为非法组织,一天之内,几百名3K党成员入狱,几个黑社会分子,当然斗不过国家机器。 顺便说一句,因为这一事件,3K党消声匿迹了一段时间,但他们属于打不死的小强,后来又几次卷土重来,一直持续到现在。 前些日子,在特朗普还没当上总统的时候,3K党领袖发表声明,说支持特朗普当总统,特朗普虽然忙不迭地说“谢谢,谢谢了,这个真不用”,唯恐和这些家伙有什么瓜葛,但实际上他怎么想的,那就不知道了。 从共和党的死对头,变成支持共和党的总统候选人,3K党的这个巨大转变说明了啥?很明显,3K党本身没啥变化,还是白人至上理念,变化的是共和党。 实际上,美国共和党和民主党在二战前后在种族问题上的态度就发生了根本性的逆转,这事儿我们后面会说到。 二 书归正传,铁腕总统格兰特虽然打击黑社会有两下子,但是搞政治实在是外行中的外行,被他手下人是连哄带骗,弄得迷迷糊糊,到了后来,政府腐败横行,贪污受贿不断。 在1872年的大选中,如果不是身兼共和党党员和军队统帅这两大头衔,格兰特是绝对会被赶下台的,可是他在军队和既得利益集团的支持下连任了,但对于美国和共和党,却也不是什么好事,就在他的第二个任期内,共和党开始迅速衰败。 我们说共和党衰败,除了格兰特这个领导不咋地的原因,还因为南方白人奴隶主和富裕阶层们变得聪明了,他们改变了斗争策略,主动地靠近共和党,然后重新获得进入政府议会的资格。 并且暗地里和民主党人联起手来,停止批评共和党人的南方重建计划和黑人选举权问题,这样就麻痹共和党。 换句话说,这些美国当年的“地富反坏右”思路一变,钻进了共和党这个革命队伍内部,并且合理合法地开始猛烈抨击共和党的经济政策。 民主党获得了这些队友,那是相当滴高兴,他们也主动和这些原来的坏分子合作,转变思路,打出了一个口号,叫“重新开始”,并给自己这些人起了一个颇有宗教色彩的名字,叫“救赎派”。 以格兰特的政治水平,完全没有能力应付这种情况,他根本就搞不清楚对方的真正目的是啥,也闹不清楚谁是朋友谁是敌人。 雪上加霜的是,1873年的经济大恐慌和随之而来的经济衰退,让大家把吃不饱饭的怨气都强加在他这个总统的脑袋上。就这样,共和党在南方渐渐地失去了权威,在北方也开始失去号召力。 到了1875年,密西西比州州长选举的时候,一些民主党“救赎派”人居然带着枪支招摇过市,告诉共和党人,如果你们继续参加州长选举,小心小命不保。 密西西比州的州长,共和党的亚美斯一看自己没有能力控制这个州的状况,就请求格兰特派遣联邦军队进行还击。 可是神奇的是,格兰特,这位曾经的北方军队总指挥,思索了很久,拒绝了,他的说法是,人民对南方永无止尽的麻烦早已精疲力竭,换句话说,俺太累了,不想管了。 亚美斯这家伙听到自己敬爱的总统阁下这番解释,那反应是相当地快,二话不说,撒腿就跑,逃离了密西西比州,州长都撒丫子了,那还有谁能阻止民主党人? 他们成功地组建了州政府。这种暴力胁迫选举的事情在1873年到1877年的时间内,随时随地都在南方发生,也是历史上民主党和共和党真刀真枪死磕的高潮,战斗那是相当滴残酷。 这一场大戏到了1876年选举结束时,暂时落下了帷幕,共和党人海斯以微弱优势当选。 但是,为了争取南方各州的表面支持,海斯和民主党人达成了一个妥协方案,他从南方把最后一批联邦军队撤出来,结束军管,以换取南方人承认海斯这个总统的合法地位。 就这样,联邦的刺刀离开南方之后,民主党迅速掌握了大权,随之而来的,黑人的许多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被逐步削减,甚至早期通过的很多民权和人权法律几乎都被废除。 这也是为啥南北战争结束之后,奴隶制被废除了,可是美国黑人还是持续抗争了一百多年,一直到上个世纪60年代才算是真正获得了平等权利的根本原因。 至于说那几条标志着废除奴隶制的宪法第十三,十四和十五修正案,南方贵族们和民主党们只要绕着他们走就可以了,如果不顺便骂上几句,就算是尊重宪法了。 比如说1883年,衣冠楚楚的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们是这样解释宪法的第十四条修正案的,说它只赋予了国会管辖“公开的歧视”,但是对于非公开的歧视,国会则不得干涉。 那啥叫公开的歧视呢?看了几个案例之后,我明白了,如果大家站成一个圈,轮流往一个黑人脸上吐口水,这就算公开的歧视。 国会有权宣布为非法,追究责任,可是如果一个学校拒绝黑人孩子入学,公共汽车规定黑人白人必须分开等等,这就算作是非公开歧视,联邦宪法无权过问。 所以要是论扯淡这个技能,我枫落白衣面对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那是一定甘拜下风的。 除了围绕奴隶制和黑人的种种斗争,南北战争之后,美国的另一个巨大变化就是开始了工业化的进程。 中国人现在经常说一句话,“要想富,先修路”,这其实是一条放之四海皆准的道理,那么,美国人是如何修路的? 我们中国的南唐后主李煜曾经写过一首词,里面有一句千古名句,叫做“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他有多少愁,我不知道,和我们的关系也不大,但是我们这里不免就要问一句,他为啥说一江春水向东流? 咋不说向西,向南或者向北?有人就会说了,这是地理环境造成的客观事实,中国的滔滔江水,大河小溪,一般都是东流入海。 这个说法当然是对的,可是,是不是所有国家都这样呢?我们说不是的,至少美国就不是,美国的河流山川大多数都是南北走向的,也就是“一江春水向南流”。 你要是问,这和我们谈论美国历史有啥关系呢?这关系可大了去了,至少和美国19世纪60年代关系很大。 你现在要是出趟门,有飞机,火车,汽车等等选择,但是你想过没有,这些东西里面,飞机需要跑道和机场,火车需要铁路,汽车需要公路。 这些今天看起来几乎普及到乡村的东西,实际出现的时间距离我们还不到150年。以前大规模的运输只有依靠一样东西,那就是河道。 河道运输这玩意,基本上就是看老天爷的恩赐,中国的河流是东西走向的,那南北运输就是一个大问题,我们古代还有一个叫杨广的,这位后世被称作隋炀帝的哥们儿。 在公元7世纪,中国国力达到顶峰,并且经济的发展急需打通南北动脉的时候,抱着一种人定胜天的念头,拎着锄头铁锹想要开发南北大运河。 (隋唐大运河) 想让帝国的运输变得四通八达,可是最后运河开通之时,也是江山社稷和杨广的脑袋一起搬家的日子,为啥?工程巨大,臣妾做不到啊。 美国人是一直到了十九世纪后半叶,也就是185几年的时候,才遇到了和隋炀帝杨广同学一样的问题。 三 广阔的西部急需开发,但是从东部到西部,陆地上的交通几乎就是零,只有一样东西可以依靠,马车。 这玩意要是运大量的货物,那需要的时间长不说,关键是你还得带上马夫和马需要的粮食,一车货物半车粮食,因为他们路上也得吃饭。 中间还要跨过湍急的河流,穿过炽热的沙漠,爬过巍峨的雪山,平安那是没有任何保证的。这样的情况下,对于长途运输,商人们肯定不愿意选择陆路,那么河路呢? …… 至于说美国的工业化,那只能靠烧香请求上帝保佑了。在这种关键时刻,公司的二号人物克洛克提了一个建议,而这个建议最终改变了这种局面,那么,啥建议这么好使呢? 我是枫落白衣,我们下集再聊。
美国史话(34)不需竞选继大统,岂知转瞬被弹劾1.林肯遇刺身亡,他的死有何蹊跷? 2.副总统安德鲁·约翰逊临危受命宣誓就任第十七任总统。 3.约翰逊立场不坚定遭遇被弹劾,多条宪法修正案打击美国南方传统的权贵阶层。 各位朋友,大家好。 一 上文说到林肯堵在美国这个大班级的门口,对着那几个想退学的同学们就是一顿猛揍,最后把人家打服了,留在了联邦里。 毫无意外地,就在战争快要结束的1864年,他又以高票当选了总统,在第二次就职演说中,当说到南北双方在战争中的责任时。 这哥们是这样白话的,“双方都声称反对战争,但有一方宁愿发动战争也不愿让国家存留,而另一方则宁愿接受战争也不愿让国家灭亡,于是战争来临”。 这话说的是漂亮至极,至于说哪一方是那个发动战争想毁灭国家的王八蛋,很明显,谁先打炮,谁就是,南方人虽然一肚子委屈,可是一来这是事实,二来自己打败了。 那还能有啥办法,况且,就算是想争辩,也没人听,只能接受作为一个失败者必须接受的东西,承受物质和道德上的双重惩罚。 当然,除了给战争定性这句话,林肯的其他词句都展现了一幅和蔼可亲,人畜无害的面孔,表达了足够多的善意和宽容。 而且承诺,俺们大家齐心合力,一起重建家园,不过呢,遍体鳞伤的南方同学们还是对他充满了刻骨的仇恨。 1865年4月14日,南方统帅罗伯特李投降之后的第五天,林肯领着老婆来到了华盛顿的福特剧院看戏,想让紧张了四五年的神经放松一下。 晚上10点15分,就在舞台上的戏剧达到高潮的时候,一名叫做布斯的凶手潜入总统包厢,在距离林肯不到两英尺的后面,用一把大口径手枪向他的头部开了一枪,林肯中弹后倒向前方。 当晚的后半夜,就是1865年4月15日凌晨,亚伯拉罕林肯去世,享年56岁。 你要是问,堂堂美利坚合众国总统,看戏的时候身边难道没有几个保安?那也不是,只不过据说他的保安人员当时去了隔壁,和林肯的马车夫,也就是那时候的司机,一起在喝酒,这才给了凶手可趁之机。 总统被人干死了,这事儿搁在任何一个国家,任何时候,那都是一等一的大事,这个凶手被无穷无尽的联邦警察和警犬追赶,12天之后,在一场围捕战里,联邦警察的火力猛了一点儿,直接把凶手布斯打死了,没有留下任何一句口供。 不过根据官方公布的细节,这件事是极端恐怖组织干的,一共是五个人,凶手布斯是一名著名的演员,同时也是一名南方的间谍和一名极度仇恨林肯的种族主义者,负责刺杀林肯,他成功了。 (1865年美国政府处决刺杀林肯的同谋者) 还有其他四名嫌犯,分别试图刺杀副总统约翰逊,国务卿西华德,还有联邦军统帅格兰特,由于种种原因,都失败了,而且一个都没跑掉,全都被捕入狱,然后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我之所以说上面这是“官方消息”,是因为对于林肯的死,还有另外一种民间说法。如果你一直在听我的这个专辑,你就知道,对待一些重大历史事件,有可能的情况下,我一般都会给出不同的角度和观点。 当然,前提是这种角度和观点必须要有某些史料和一些专家的支持,然后你可以自己思考,再做出你的评判。 关于林肯的死,民间说法是这样的,你应该还记得前面说过的安德鲁先生那句著名的遗言,“我干掉了银行”。其实,就在安德鲁杰克逊逝世之后不久,美国的货币还是回到了老样子。 由私人银行发行,只不过没有了一个统一的银行机构,一般呢,都是政府发行债券给银行,然后某个银行印出来纸币给美国政府。 本来呢,林肯的总统生涯一直在忙着干掉南方,他没精力也没兴趣去干掉银行。但是,他却干了一件和这位安德鲁先生差不多的事情,就是推行国家货币。 客观地说,林肯也并不是主动去推行国家货币,而是迫不得已,身不由己。这事的起因也很简单,无论是谁,打仗都是需要钱的,林肯没钱,他就去找银行借。 美国,英国,和欧洲的银行家都相当的实在,面对着这么好的敲竹杠的机会,笑眯眯地看着他,直接给出了一个24%到36% 的利息要求。 惊得下巴都快掉下来的林肯同学立即让这些银行家们滚蛋。但生气归生气,拍桌子骂走银行家也是可以,钱的问题您还得自己解决。 这个时候,林肯就使用了手中的战争时期总统临时权力,绕开了银行,在1862 年,政府直接发行了2次一共3亿美元的货币,也就是直接印钱。 为了和当时流通的,私人银行家印出来的美元加以区别,这些美元的背面有绿色墨水的标志,请注意,这些美元虽然是美国债务,但是是不用付银行利息的。 这些纸币就是美国人所说的“绿币”,又叫“林肯绿币”,它们一直在美国市场上流通。 到了1863年,美国联邦政府又没钱了,林肯就还想再印一点儿。这一次国会不干了,很多人反对,最后双方互相妥协,林肯同学可以继续印一次钱,也是1亿5000万,但是他必须同意国会的一个法律。 那就是明确地以法律的形式授权银行可以用美国国债为基础,发行美元。这就是所谓的《国家银行法案》,这个法案,实际上是想把私人银行发行美国钞票这个模式,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 林肯也没办法,思来想去,最后只能答应了,因为他当时的处境,比当年的汉密尔顿和安德鲁还要差。 如果不答应,联邦很可能就输掉了这场战争,美国就彻底分裂了,林肯怎么可能看着这种事情发生,他只能答应议会老爷们和银行家们的集体要求。 这对于银行家们,当然是操纵国会议员老爷们取得的一次胜利,而且是一次巨大的胜利,因为当年的“美国经济之父”汉密尔顿都没给过他们这么大的特权。 不过到了1864年末,战争将要结束,林肯觉得这事儿不行,他就非常认真地和人讨论如何废止《国家银行法案》。 因为他觉得让政府继续发行他那个加了绿墨水的纸币看起来对国家和人民都是一个不错的主意,至少,不用给银行付那些巨额利息。 …… 这一派的原则很简单,就是和稀泥,比如说赦免南方联盟的领袖人物,让他们得以维持对州政府、南方土地和黑人的控制,但同时也加强立法,提升黑人的地位,总之,尽量让社会平稳有序地过渡。 在这段时间里,约翰逊和国会通过了宪法《第十三条修正案》,这条法案归根结底就一句话,除了罪犯之外,禁止一切强迫别人劳动的行为,换成通俗易懂的话就是以后谁也不能养奴隶了。 但是我们中国人经常说一句话,叫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老美也是如此,联邦政府虽然通过这个修正案,可是南方的各个州政府随即颁布很多条“黑人法令”。 这些法令当然不会明目张胆地和联邦宪法作对,但是,它限制了黑人所能从事的职业,拥有财产的种类。 明确规定了黑人不能和白人通婚,也不能随便搬到另外一个州居住等等,实际上,这些细小而繁琐的限制几乎堵死了黑人参与政治活动的一切可能。 比如说,一个黑人如果没有住所,那就是犯了流浪罪,这时候你可以选择交罚款或者找一个人雇佣你,黑人奴隶刚刚把手上的镣铐扔掉,那是既没有钱也没有住所,要啥没啥,一穷二白。 虽然看起来“仁慈”的政府给了你好几条路可以走,实际上,你只有一条路,那就是找个人雇佣你,因为这个总比进监狱强,往往这个有能力雇你的人就是你原来的主子,你还得千恩万谢的。 所以,在宪法第十三条修正案之后,黑人看起来是在法律上解放了,但实际上,就是把原来“奴隶”这个名字改为“长工”,而我们原来的奴隶主们,新的名字自然叫做“地主”。 共和党控制的联邦国会针对南方权贵阶层这种“阳奉阴违”的做法,就是准备再来一个平权法案,也就是后来的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用立法的形式确立黑人拥有和白人完全平等的权利。 它是这样说的,除了那些来美国旅游的游客和印第安人,其他所有美国境内的人都是美国公民,各个州必须给予所有公民一样的平等权利。 可是对于这一条法案,我们的约翰逊总统投了反对票,为啥?因为这个平权法案里面的第一款是这样写的,“在州管辖范围内,不得拒绝给予任何人以平等法律保护”。 约翰逊表面上反对的理由是,联邦政府不能对州政府指手画脚,制定这样一个侵害了州权的法律,他还义愤填膺地给国会扣了一顶大帽子,上面写了六个大字,“中央集权独裁”。 可是真正的原因是,这位老兄是一个白人至上者,如果你还记得前面我讲的,他这种人和林肯家乡那三个州的人有一样的思想。 就是我不奴役黑人,但是黑人想和我们白人拥有一样的地位,那就是做梦,实际上,林肯要是还活着,他也可能反对这一条修正案。 这样一来,约翰逊在共和党里就混不下去了,在代表北方势力的共和党眼里,他已经成了彻底的民主党人,和南方的权贵阶层站到了一起。 严格来说,美国今天的两大党派,民主党和共和党,也正是从这一年,1866年,才开始了殊死的政治搏斗。而倒霉的约翰逊同学就成了第一个牺牲品,为啥? 你别忘了,他这个总统的位置,是继承了林肯总统的,而林肯是共和党最骄傲的象征,咋地?现在你约翰逊拿到了总统,居然就不听俺们共和党的了,对不起,“叛徒”比敌人更可恨,俺们一定弄死你。 (安德鲁·约翰逊) 三 1868年,共和党领导的国会开始准备弹劾约翰逊。在美国政治里,弹劾总统是国会的一项特权,简单地说,就是众议院先以简单多数通过弹劾条款,这个弹劾条款就是一条条列举出来的,为啥要让这个总统滚蛋的理由。 一旦通过了,这位总统的脑袋上就多了一定桂冠,叫做被弹劾,然后呢,他和所有资料就会被送到参议院进行重审,接受参议院老爷们的讯问。 最后是表决,如果参议院超过三分之二的议员认为这个理由成立,那总统只能卷铺盖卷走人。 在美国历史上,一直到今天为止,这个机制只启动过三次,但是一次也没成功,约翰逊同学光荣地成为第一个被瞄准的对象,最后在参议院表决的时候,对他的弹劾以一票之差没有通过,约翰逊幸免于难。 第二次弹劾这个武器启动是在上个世纪90年代,瞄准的是比尔克林顿总统,因为那位老兄裤子拉链没系好,还在法庭上当着全国人民的面撒谎,非说自己的拉链系得好好的,但最后也是不了了之,总统当得还挺滋润。 最后一次就是前些天刚刚发生的特朗普弹劾案,他的罪名是滥用权力和妨碍国会,最后也是在参议院被驳回,安然无事,不过特朗普这次在参议院表决之前,全世界都已经知道结果了。 可以这样说,美国现在参众两院只有党派,其他啥也没有了。至于说那位辞职的尼克松总统,弹劾其实并没有启动,这个以后我们再说。 对约翰逊的弹劾虽然没通过,但从那个时候起,联邦国会基本上被共和党激进派控制。 这些家伙掌控了权力之后,马上就开始讨论两个宪法修正案,一个是刚才提到的《第十四条修正案》,给了美国领土上除去印第安人以外所有人以平等的联邦公民权。 如果你要是问我一个问题,那些居住在美国领土上的印第安人这时候算哪国人,我只能说,你的这个问题让我和所有美国人都十分头疼,因为我们都不知道。 除了这个修正案,另外一个宪法修正案就是《第十五条修正案》,明令投票权不得因种族、肤色或以前为奴隶而被剥夺,但是你要注意,这一条只是说种族和肤色,完全没说性别,所以,妇女们还是得在家里打扫卫生带孩子,依旧没有投票权。 并且,也没提投票权是一种绝对权力,换句话说,各个州依旧可以制定点儿别的法律来阻止黑人投票,比如说后来出现的,规定必须认识多少个英文单词才能去投票等等。 可是无论如何,美国宪法第十三,十四,十五条修正案都是一种巨大的进步,对美国南方传统的权贵阶层都是一种很大的打击。 而且这还没完,当时联邦国会为了贯彻法律的执行,还对原来属于美利坚联盟国的那些叛乱州实行了“军管”,就是军事管制。 往往就是北方的那些将军们带着大兵到了地方之后,第一步是解散州政府,然后在监督下,把原来那些叛乱的领袖分子排除在选举之外,再把黑人全部登记在选民本上,开始全民选举,这样,很多黑人进入了州的议会。 可以这样说,联邦国会当时是一只手举着道义这杆大旗,一只手拿着刺刀,强行在南方推行联邦法律。 这自然让原来的白人奴隶主们相当地不爽,其实不仅仅是他们,就是白人平民,对于刚刚从镣铐下面解放出来,获得权力的黑人也是十分的鄙视以及警惕。 在这样的心理下,他们成立了很多被叫做“保守派”的政党团体,最后,这些家伙统统站在了民主党的大旗之下。 不幸的是,除了增加了一些明面上的党派组织,南方还出现了一些地下的秘密组织,换一个词来说,那就是黑社会,大名鼎鼎的“3K党”就是这时候登上历史舞台的。 那么,3K党是什么,美国又将有哪些故事发生。 我是枫落白衣,我们下集再说。
美国史话(33)宅地废奴战争完,葛底斯堡登神坛北方战局不利,林肯被迫面对奴隶制问题;《宅地法》的发布为联邦军队扭转战争局面增势;为什么说《解放奴隶宣言》是一个“跛脚鸭”;.南北战争的事实性结束——南方统帅罗伯利李向北方统帅格兰特投降;如何看待林肯废除奴隶制的意义? 部分文稿 我们前面说了,当1861年战争打起来的时候,林肯总统并没有考虑奴隶问题,这哥们当时专心致志地思考军事上的问题,包括征兵,调遣军队等等。 甚至发挥了爱学习的特点,跑到图书馆,借了一本叫做《军事艺术和科学元素》的书,每日里是刻苦攻读,你可以把这种行为称作美国版的“临阵磨枪”。 可是事实也证明,“临阵磨枪”大多数时候不好使,到了1862年,整个北方社会随着战局的不利,是越来越不稳定,这时候就有人开始呼吁,彻底解放奴隶。 为此,国会还通过了一项法案,给那些从蓄奴州逃出来并参加到北方军队的奴隶以自由人的身份。 林肯虽然签署了这项法令,但是执行得并不认真,也就是没有大肆征召黑人进入军队,因为他顾虑的还是那个问题。 当时还有好几个蓄奴州并没有脱离联邦,如果真的认真执行这个法案,这些州会不会彻底倒向南方?那对北方的打击将是巨大的。 可是他的这个良苦用心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看得见,远在德国的卡尔马克思,就是写出了《共产党宣言》那位,在报纸上批评林肯。 他说,美国“联邦政府从战争一开始便有着一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放过了敌人最怕受攻击的地方,也是他们罪恶的根源,奴隶制度本身”,这话的意思就是林肯大哥,难道您看不到奴隶制是南方的软肋吗?您还犹豫个啥? 同样,在美国国内,也有很多人不满,《纽约论坛报》主编格里利写了一封公开信,质疑林肯的决定,他在信里说道,“我们必须利用黑人当侦察兵、向导、间谍、厨子、矿工和伐木工……我请求你全面施行这个法案,决不能含糊”。 林肯没搭理马克思,因为那家伙毕竟是外国人,可是对于格里利的质问,林肯同学还是给予了回复,只不过是私人信件的方式,而且他的回复堪称经典,同时,也确切无疑地证实了美国这场内战的性质。 林肯是这样写的,“在这场战争中,我的最高目标既非挽救奴隶制度,亦非摧毁奴隶制度,而是拯救联邦。如果无需解放一个奴隶就能拯救联邦,那么我将不会解放一个奴隶;如果非得解放所有的奴隶方能拯救联邦,那么我将会解放所有的奴隶”。 这话听起来绕来绕去,其实就是一句话,俺林大统帅就是想维护国家统一,如果那些奴隶影响不到这个,他们就和我一毛钱关系也没有。 不过呢,虽然林肯在废除奴隶制上比较犹豫,但是他采用了另一个很有效的办法,那就是在1862年5月,他促使国会通过了一项法律,大名鼎鼎的《宅地法》。 这项法令宣布,凡是年满21岁,没有参加叛乱的美国人,都可以交10美元领到160英亩的土地,居住耕种5年之后,这块地就成为你的宅地而永久属于你。 如果你知道中国的一点历史,你就会明白,这就是美国版的“分田地”,此举一出,彻底打破了南方奴隶主以前对土地的垄断,相当于所有贫苦农民现在是无偿获得土地,间接地打了土豪。 熟悉“打土豪,分田地”这项运动的朋友还知道,给你土地是这一步,还有下一步,就是再往你手里塞上一杆枪,不用对你进行任何教育,你肯定拿着这杆枪和给你土地的人站到一起,对着原来的那些地主狂扣扳机。 林肯也是这样做的,在整个南北战争的过程中,西部那些分到了土地的农民伯伯们拼了老命干了两件事,为北方联邦军队输送了一半以上的战士,并提供了几乎所有的军粮。 所以,当时的战况就是,西边农民伯伯占了大多数的地盘上,联邦军队所向无敌,由格兰特将军指挥,占据了很多重要的据点,看起来形势一片大好。 可是东边那些重要的金融和工业地区,那就很惨了,几乎一个胜仗都没有,总体情况上,还是不利于北方的,因为西边都是荒凉地区,而东边都是举足轻重的大城市,那是美利坚诞生的摇篮。 在这个关键时刻,林肯那个高度发达的大脑终于又想出了一个办法,这个办法有效地达到了一个目的,那就是利用奴隶问题搞乱南方叛乱的蓄奴州,同时还不激怒依旧呆在联邦的北方蓄奴州。 在这个伟大的方针指引之下,1862年9月,林肯同学推出了他著名的《解放奴隶宣言》草稿,首先在内阁讨论,大家最后的意见就是,先发表一个临时的《宣言》,只是告诉全国人民。 到1863年1月1日的时候,政府将正式通过《解放奴隶宣言》,也就是在南方叛乱联盟下面所有的奴隶,都将被联邦政府赋予自由人身分。 对于这个《宣言》,我引用林肯的国务卿西华德先生说的一句话,“我们表达对奴隶制度的同情手法是,解放那些我们管不着的奴隶以及奴役那些我们能解放的人民”。 听明白没有,这个被后世无数次歌颂的《解放奴隶宣言》,实际上,它是一个“跛脚鸭”,主要内容就是一句话,凡是顺从我们北方政权的畜奴州,您老啊,可以消消停停地奴役你的奴隶,啥屁事没有,这里面包括马里兰州、特拉华州、田纳西州、密苏里州以及肯塔基州。 可是那些调皮捣蛋的,和俺们联邦作对的州,对不起,你们养奴隶那是滔天的罪恶,这样的州有10个。你要是说这不合理啊,对不起,国会通过了,就是合法的,你必须接受。 二 但无论如何,就算这个宣言是一个“跛脚鸭”,但它也是一个进步,仍旧受到了北方废奴主义者的支持,当时甚至有人说,提及林肯的名字“就唤起了整个群众自发的祝福”。 那个远在欧洲的马克思也发来贺电,说《解放奴隶宣言》是美国“联邦成立以来的美国史上最重要的文件”, 而且指出因为发表了这个宣言,“在美国历史和人类历史上,林肯必将与华盛顿齐名”。 1863年1月1日,《解放奴隶宣言》被执行之后,成千上万的奴隶从南方开始向北方逃亡,然后被组建成军队,开始调过头来,向南方猛烈开火,最后居然形成了20个黑人军团,每个军团大概一万人,那作战力,是杠杠滴。 林肯后来对《解放奴隶宣言》的评论是:“在一生中,我确信,我未做过比签署这个宣言更加正确的决定。” 这句话那是千真万确的,但是,你要是不了解这段历史或者懒得自己思考任何问题,你除了被感动的眼泪哗哗的,一定不知道林肯同学实际上表达的是什么。 有了《宅地法》和《解放奴隶宣言》,到了1863年6,7月间,胜利的天平渐渐地向北方倾斜,双方最后在葛底斯堡碰撞,爆发了一场大会战,这是一场被称为南北战争转折点的战役。 双方投入了大概16万人,其中北方8万5000人,南方7万5000人,兵力大概差不多。第一场战斗属于骑兵,以前骑兵作战的时候,那就几乎是南方人的天下,因为南方人从小就接受马上战斗的训练,并且经常在实战中检验各种战术。 相反,北方人打仗一直以步兵为主。但是,这一次,林肯的《宅地法》发挥了效力,新组建的北方骑兵军团很多都是西部广阔牧场上的农家子弟,从小和战马一起长大的。 现在家里分了160英亩田地,想想辛苦了一辈子的父母,还有邻居家的小芳,啥也别说了,为了这个家,和这些该死的南方佬拼了。 结果就是,南方虽然胜了第一次战役,但是骑兵团损失得极为惨重,远远超出了预期,为后面的失败埋下了伏笔。 在后来6月25日和6月29日的两次布局较量中,都因为南方骑兵团不能承担起预想中的责任,而使整个南方军相当地被动。 (葛底斯堡战役) 7月1日,葛底斯堡战役正式打响,南方联盟的罗伯特李将军开始进攻由乔治米德率领的联邦军在葛底斯堡的几个阵地。 战斗打到晚上的时候,北方军队在城北西边和北边据点都被攻陷,只好撤到城南的墓园岭高地。这时候,罗伯特李下了一道命令,让下属尤厄尔将军见机行事,尽量拿下墓园岭。 可惜的是,这个叫尤厄尔的家伙相当滴懒,没有做任何努力,如果这哥们当时积极一点儿,拼一下的话,是可以拿下墓园岭的。 那样的话,第二天的北方主力军团即使到了,也是无险可守,说不定南方就此取得这次关键会战的胜利,而历史就有可能被改写。 可是历史不容假设,北方军团还是从容地在墓园岭布置好了防御体系,7月3日下午1:00,南方联盟军在炮轰墓园岭两个小时后,开始冲锋,12000名南方官兵跨出工事,冲向千米之外的阵地。 此役极为惨烈,大概有4000多名南方士兵倒在了北方阵地的前沿,最后罗伯特李不得不停止了进攻,经过这一战之后,双方基本上都没有再战的欲望。 7月4日,美利坚合众国国庆日这一天,南方军团撤离了葛底斯堡,战役结束,从战略上讲,南方失败了。 你要是问,时间上如此巧合,是不是美国国父们在天上保佑,这个我就不知道了,我知道的是,这场战役双方伤亡大概50000人,是南北战争最惨烈的一场战争,没有之一。 重要的是,从此之后,南方丧失了战场主动权,被迫转入全面防守,一直到南北战争结束。 就在葛底斯堡会战的四个月之后,北方的联邦政府在葛底斯堡这地方建了一个国家公墓,用来纪念在这场关键战役中死去的军人。 11月19日,当地政府搞了一个仪式,并决定请林肯总统作为嘉宾。那林肯作为领导干部,既然来了,就要讲几句话。 主持人告诉林肯,您随便白话两句就行,因为主讲人是当时著名的演说家哈佛大学的艾佛内特校长,人家校长为了这次演讲已经准备了两个多月了。林肯也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只是在来的路上,稍微酝酿了一下,讲演稿只有200多个字。 纪念活动开始之后,艾佛内特校长讲了两个小时,吐沫横飞,慷慨激昂,轮到林肯上去,他只讲了2分钟,据说下来之后甚至懊丧地说,“这次演讲遭透了,但愿大家赶紧忘记”。 当时在场之人事后的回忆录里,都对一件事印象颇深,就是林肯讲完之后,现场几乎没有掌声,“稀稀落落,敷衍了事”是大多数人的看法。 我们以前说过林肯雄辩无敌,口才了得,但这次居然没有热烈到啪啪啪的掌声,估计他自己也有点儿接受不了,懊丧那也是很正常的。 民主党的报纸,《芝加哥太阳报》第二天更是用奚落的口气评价林肯的这次演讲,说“这位被有头脑的外国人指为美利坚合众国总统者,语言无聊、呆板、又蹩脚,美国人要是以这种语调演讲,必感面红耳赤”。 但事情的发展是谁也没有预料到的,校长两个小时的演讲已无人记得,而林肯同学一共只有10句话,272个字的《葛底斯堡演讲》却成为后来世界演讲史上历久不衰,声震寰宇的经典之作,被无数人,用无数种语言引用,可以这样说,任何一本关于演讲的书籍,如果不提到这篇演讲,那肯定是外星人写的。 尤其是其中的名句,“that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更是传扬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在中国,它被翻译成“民有民治民享之政府”,这个翻译来自中国革命领袖孙中山。 他在1921年题为《新三民主义之具体办法》的演讲中首次提到这句话,他说“林肯所主张的这民有,民治和民享主义,就是兄弟我所主张的民族、民权和民生主义!”。 三 这当然是天马行空的瞎白话,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和林肯的这个三民主义就算是从字面上理解,那也不是一回儿事。 可是因为人家孙大炮是革命先驱,领袖,他硬要把这两个东西扯到一起,我们也没办法,后来孙中山的粉丝自然也有很多人写论文,出版书籍,把这两个三民主义往一块拉的。 孙中山后期甚至偏向于人家林肯的这个三民主义,在他去世前的一年,1924年重新讲述三民主义的时候,就说过,“我们三民主义的意思,就是民有、民治、民享......就是国家是人民所共有,政治是人民所共管,利益是人民所共享”。 当然,他死之后,大家还是把他原来的那个民族,民权和民生奉行为正宗的三民主义。 其实在我看来,林肯在这篇演讲名作中,一个最伟大的贡献,或者说一个最伟大的诡辩,就是把本来一场防止分裂的“保卫联邦”战争,成功地演变为了一场为了实现“全体人民平等的民有民享民治政府”而奋斗的事业。 …… 可是南北战争之后,几乎所有美国正式文献,都开始这样说,The United States is great。用了单数,这个微妙的变化,表明了一件事,俺们美国是一群States的合体了,从此之后,一个国家的概念压制了一群States的联合,联邦政府的权力明显地超过州政府,这件事自然是有意义的。 在这种潜移默化教育之下长大的孩子,对国家的认同感强于对自己家乡的认同感,罗伯特李那种只认家乡弗吉尼亚,不认美利坚联邦的事情后来就少了很多。 无论如何,虽然死了很多人,美国人的日子还得过下去,林肯的命运如何?那些黑奴们真的自由了吗? 我是枫落白衣,我们下集再聊。
美国史话(32)南北战事激战酣,黑奴暂时不相干《莫里尔关税法案》通过;南方七州独立的深层原因是什么,南北开战,林肯派出的增援船为何隔岸观火; 林肯组织的志愿军打着“保卫联邦”的口号出征引发了什么后果;被奸商们利用的募兵制度。 部分文稿 各位朋友,大家好,上一集我们说林肯当上总统之后,南方有七个州要独立出去,成立一个什么美利坚联盟国,那是相当地不给林大总统面子。课本上写的原因是害怕林肯废除奴隶制,可是这些家伙之所以要独立,这里面其实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并且在我看来,应该算是主要原因,也不复杂,就两个字,那就是关税。 我们说当时美国南方的经济主要以种植园为主,主要的客户都在英国那三个小岛上,每年大概要向欧洲出口100万吨的棉花,用富得流油来形容南方一些大农场主,是毫不夸张的。 而北方是资本主义的工业经济,刚刚起步,他们生产的东西成本极高,但质量也就是中国今天拼多多的那个水平,想出口卖给海外的大客户,尤其是工业相当发达的英国,那是门儿也没有啊。 可以这样讲,当年美国北方那些工业资本家们,除了北方本地市场,只剩下南方这个市场了。问题是,人家南方人也不傻,同样的一口大铁锅,我去英国卖了棉花,顺便买一个回来,只花一美元,可以用半年;要是从本国北方佬那里买,花两美元,用两天半就漏底了,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两种人会买自己国家的工业产品,一种是宁可自己吃亏,也要为了国家工业起飞做出贡献的雷锋,第二种就是傻子。可是美利坚的国民既不是雷锋,也不是傻子,很自然地,大家谁也不买北方的工业产品。 在这样的情况下,北方工厂的资本家们就强烈要求增加进口的关税,关税一旦高了,进口的玩意儿就贵了,那南方人自然就买我们的东西了,这就是北方资本家的如意算盘。 实话实说,这也是今天关税的一个重要功能,保护国家民族产业,特朗普就特别热衷干这事儿。 可是当年北方的这帮奸商这么做,对南方的伤害却是远远大过多花几个美元的。因为你对欧洲加了关税,人家自然反过来报复你,对你出口的东西比如棉花增加关税,这样一来,南方奴隶主的棉花在英国市场上的价格自然就贵了,如果地球上只有你美国南方佬产棉花,那估计英国人也就捏着鼻子认了。问题是,中国,印度那也有不少棉花产地,你价格高了之后,我自然去别的地方买,所以,这是一个连锁反应,最后倒大霉的是整个南方的经济。 正因为如此,美国南北双方在关税这个问题上是针锋相对的,1859年的林肯正准备参加竞选,他很聪明也很敏锐地看到了一个事实,只要支持高关税和废奴,那么在北方,就会取得绝大多数人的支持,而北方的美国人口是2000多万,南方只有900万,其中将近400万还是奴隶。于是乎,林肯非常果断地定下了竞选方案,支持高关税。 当时林肯的经济顾问叫做亨利凯里,这哥们相当牛掰,曾经跟着德国的贸易保护理论之父李斯特系统学习过,后来被马克思称为是“北美唯一有创见的经济学家”,这个凯里在他的回忆录就说过这样一句话,“没有高关税的竞选纲领,就不会有林肯政府”,你可以说是他在自吹自擂,俺这个经济顾问当得好,出了这么一条妙计,但必须承认,这哥们也是在说大实话。 二 1860年5月,北方人操纵的众议院以高票通过了《莫里尔关税法案》,将关税从15%直接提升到37.5%,后来又上调到47%,而且还要增加收税商品的范围,多出来的这些关税,最终会由谁买单,南方人是心知肚明,但是,抗议看起来是没有任何作用的,在奴隶制上含含糊糊, 打着太极拳的林肯,在关税这个问题上,那是异常地强硬,在法案还没通过时,有人问他,如果《莫里尔关税法案》在国会通不过怎么办? 当时还不是总统的林肯毫不犹豫地回答“我会再提出一套类似的法案”。在私人场合,这哥们还这样宣扬,“我对关税知之甚少,但我知道,我在英国买一件上衣,我得到上衣,英国人赚了钱,而当我在美国买一件上衣,我得到上衣,美国人赚钱”,这个论调今天听起来依旧是无比熟悉,同样的配方,同样的味道。 可是南方人却哭了,确切地说,南方的庄园主们和所有依靠棉花出口生活的农民们简直就要哭死了,这那里是要征税,分明是想打劫。佐治亚州在脱离联邦的宣言里愤怒地谴责了新税法,罗伯特图慕斯非常干脆地说这个税法是“迄今为止最凶狠的关税法!”,并且斥责说“……强盗和纵火者合了伙,他们联合起来劫掠南方”。 愤怒的南方人搬出了《美国宪法》,找到了第一条第八款,上面这样写着。“联邦政府通过立法征得的各类税收用于偿付国债,支付国防开支,以及提供大众福利”。 南方人的问题是,为了保护北方工业而设立的高关税,这能算美国大众福利吗?这个问题,自然是无人能够回答,其实在我个人来看,答案显然是YES,没有工业化的美国,哪有今天世界第一的美利坚?只不过这个大众福利是一个长远计划而已。 但当时的南方人自然想不到这么远,既便想到,他们也不会去牺牲自己当下的巨大利益而去考虑虚无缥缈的未来。所以,当主张高关税和废奴的林肯当选之后,南方人认为自己只有两个选择了,或者呆在联邦忍受被剥削,进而被废除奴隶制,失去赚钱的手段,或者就简简单单脱离出去,他们选择了后者。 其实,这件事在当时的国际上,大家也基本都心知肚明,比如说英国人知道美国要内部分裂了,下议院的议员老爷们非常兴奋地召开会议,有些议员就问了,美国那帮家伙是因为奴隶制而闹成这个鬼样子的吗?当时英国自由党的领袖威廉福斯特大声地告诉他的同事们, “NO,NO!不是奴隶!是关税,关税!”。 南方的这些州之所以光明正大,理直气壮地要分离出去,除了对高关税的愤怒,对将来可能的废奴政策的恐惧,还有一个法律因素,就是他们完全认为从联邦分离出去,是他们的一项基本权利。 (杰弗逊·汉密尔顿·戴维斯) 杰斐逊戴维斯是新成立的“美利坚联盟国”的总统,我们现在说他是“伪总统”,但人家也是南方的老百姓一票一票选出来的。 这哥们从法律的层面上,回答了南方人的疑惑和北方人的质问,在宣布成立“美利坚联盟国”之后,他也把《美国宪法》搬了出来,打开之后,找到第十修正案,慷慨陈词,为自己和南方辩护,那条修正案是这样说的,“任何未被各州授予联邦政府的权力,宪法也不禁止各州拥有这些权力,将一如既往地是各州或人民的权力”。 如果我们都是实事求是的人,我们必须承认,他是对的。美国宪法没有明确说各个州是不是可以脱离联邦,但是,各州从未授权联邦政府限制各州脱离的权力,也没有给联邦政府镇压脱离行为的任何权力。 因此,在1860年,从宪法上来说,脱离联邦是各州自己保留的权力。 除了这个第十修正案,另外还有一件事,当年弗吉尼亚、纽约和罗得岛三个州签署宪法的时候,明确附加了一个条款,说如果这个新政府变得具有压迫性,那么它们就可以从联邦中退出。正是有了这个条款,当年这三个州才同意加入联邦。 所以,弗吉尼亚州在1861年退出联邦的时候,它的底气很足,我们早就说好了,如果我们感觉受压迫了,我们有权退出啊。可是如果弗吉尼亚州有权退出联邦,那这事儿就麻烦了,因为《美国宪法》明确规定,所有的州在尊严和权力上是平等的,因此,你说弗吉尼亚这个州有了脱离的权力,其他州自然也有。 现在网上有一些大V,为了给美国北方,或者说林肯本人洗地,说美国有一部“反脱离联邦法”,这个呢,就是瞎扯,或者说以讹传讹,没影子的事情。最接近这个传闻的,就是纽约州议会在1861年通过的一个ANTI-SECESSION RESOLUTIONS,正确的翻译应该是纽约州《反脱离决议》,可是第一它不是法律,二来也只是纽约州自己弄的玩意儿,第三个,它在纽约州通过的时候,人家南方的国家都成立了。 所以,我们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来说,1860年到1861年,美国南方的那几个调皮捣蛋的同学都是对的,人家有权利不在你这里上课,而且这种权利甚至是在进入联邦这个大教室之前,就已经写到校规里了,用六个字来说,人家当时脱离联邦,是合情,合理并且合法。问题是,联邦和林肯政府会同意吗? 当然不会,无论是刚刚成立的共和党,还是林肯政府,都绝对不可能眼睁睁地看着南方那些富得流油的州分裂出去,这些家伙都走了,别的不说,北方那些“拼多多”的工业产品卖给谁去?当然,这个理由是不能说的,林肯有更加高大上的理由,那就是保卫联邦,他引用《圣经》,说“若一家自相分争,那家就站立不住”。 可南方州已经宣布脱离联邦了,你喊两嗓子高大上的口号,人家也不可能回来,所有人都知道,剩下的唯一选项就是武力解决了。但武力解决需要一个理由,一个不得不出兵南方的理由,哪怕是“戴帽子不戴帽子”这种小得不能再小的理由也是可以接受的,而这个理由,最终还是被林肯给找了出来。 那我们现在就来看看,双方是咋开战的,或者说,这次的第一枪是谁打的。我们说最早宣布脱离联邦的南卡罗来纳州上面,有一个属于整个联邦的要塞,叫萨姆特堡。 当时的情况是,要塞里的安德森少校领着70几个人在防守,南方脱离之后,这哥们就很着急,因为这意味着在要塞之外,就已经是另一个国家了,而且还是敌人。眼看着粮食和补给就快没有了,外面远处的南方军队已经架起了大炮,安德森少校是一天几个电报地催促北方的大佬们,俺到底应该咋办?即便就是龟缩在这个要塞里防守,那也得给点儿援助,至少,运两船粮食来吧。 在当时,林肯的内阁成员们没有人认为应该去增援,都主张联邦军队撤回来,然后和南方谈判。如果历史按照民主制度走下去,整个国会给这件事投票,那最后美国很可能就真的分裂了。但幸运的是,当时林肯正在当班长,他是坚决不同意,作为三军总司令,他对这件事进行了独裁,最后他派出了增援船。 事情到这里呢,看起来也都正常,但是别忙,从这时候开始,下面发生的事情,一个比一个不正常。 三 先是林肯的国务卿西华德通过各种渠道散发出信息,林肯就是一个软蛋,只要南方一进攻,他就会通知要塞的北方军队撤离;然后是林肯自己,大张旗鼓地宣扬联邦军队将大举增援这个要塞。 还有,要塞里面的安德森少校居然接到了一封莫名其妙,互相矛盾的电报,电报就两句话,第一句是为了美利坚联邦和你个人的荣誉,你要坚持下去,时间越长越好,第二句就是,如果情况不妙,你可以马上投降。安德森少校对着这封电报,有一种回去找小学英语老师算账的冲动,为啥你当年教我的英语让我完全看不懂总统发来的电报? 不过这哥们虽然看不懂电报,但是他却能清清楚楚地看见远方河面上的联邦军舰,那些林肯派来的增援船到了要塞附近之后,就远远地放下船锚,按兵不动,说好的增援,看起来就是坐山观虎斗,气得安德森在要塞里是破口大骂。 现在我们永远都不知道当时南方联盟国的总统戴维斯是如何思考的,但他最后还是看着北方的那些增援船,下达了命令,让南方军队夺取要塞。前方的将军博勒加德按照那个时代绅士的普遍做法,提前一个小时通知了安德森,我们将在4月12日早上4点30分对你发动攻击。 炮声响起的34个小时之后,安德森少校在没有任何增援,打完了所有炮弹之后选择投降,而大批的联邦增援船就在远处观望。双方在这场持续了30多个小时的大炮互轰中,创造了一个战争史上的奇迹,就是两边都表现得神勇异常,都是零伤亡,全体战斗人员毫发无损。 …… 剩下的钱,自然都落入了商人们的腰包,这种可耻的,赤裸裸的“贩卖人口”的行为很快地就被包括英国在内的国际社会强烈谴责,林肯只好发出通知,不再实行这样的募兵制度。 但是打仗没有士兵肯定不行,下一个方案就是征兵,强制北方各州必须按人口提供一定比例的士兵。不过既然制定法律的都是议员老爷们,花样自然是要有的,它规定,只要你家可以拿出300美元,那你就可以免除当兵了。 那时候的300美元,相当于现在的30000多美元,这样一来,很多没钱的民众那是相当滴不满,说好的“人人生而平等”呢?终于,在1863年的夏天,北方几个城市同时爆发了大规模的群众骚乱,虽然骚乱最后被镇压下去了,征兵也得以继续进行,但在纽约市,却是死伤了2000多人,这个伤亡人数记录一直到2001年911事件才被打破,史称“纽约征兵暴乱”。 现在看来,林肯先生的处境不咋地,那么,他是如何扭转战争不利局面的,奴隶问题究竟是以何种方式影响了这场战争?我是枫落白衣,我们下集再聊。
美国史话(31)几经浮沉一林肯,南方七州脱联邦“写了一本小说,引起一场大战的小妇人”是谁?林肯总统的幼年真的很贫穷吗?林肯的仕途经历和对奴隶制的真实态度;七个州宣布成立南方联盟是因为林肯的废奴主张吗? 部分文稿 各位朋友,大家好。我们说就在美国人为了养奴隶,还是不养奴隶吵成一团,甚至动手打架的时候,1851年6月,一位居住在缅因州的40岁中年大姐,开始在一本叫做《民族时代》的杂志上连载小说。这名中年文艺妇女绝不会想到,仅仅是因为这本小说,在一百五十年之后,她就会被《大西洋月刊》评为百名影响美国历史的人物之一,并且排名还比较靠前,是第41位,你要知道,前面我们说的那个为美国打下三分之一领土的总统波尔克才排在第50位上,还在她的后面。这是一个相当高的荣誉,虽然是在她去世100多年之后收到的,不过呢,也没关系,因为当这位妇女还在世时,她就接受到了另外一份荣誉,这个荣誉来自某个后来被无限拔高堪称圣人,百名影响美国历史人物排名第一的一个美国总统,此人亲自把这名文艺妇女迎进白宫,给她颁发奖章,然后握着她的手称赞她是“写了一本小说,引起一场大战的小妇人”。 这名美国大姐叫斯托夫人,她写的书是《汤姆叔叔的小屋》,而那个握着她的手的美国总统,名字叫做亚伯拉罕林肯。 林肯生于1809年2月12日,出生地是肯塔基州,他们家的祖上本来也是英国移民,到达北美的第一站也是马萨诸塞州,但到了他爷爷那一辈,就搬到了肯塔基州。如果你看一下地图,你就会发现,这个肯塔基是在阿巴拉契亚山脉的西边,也就是说,林肯的爷爷就是在美利坚合众国建国之后,第一批翻过那个山脉,来到西边寻找土地的冒险家。前面说过,老美的习惯是家族里面谁最牛掰,大家就喜欢用他的名字,所以,林肯的名字就成了亚伯拉罕,因为这正是他那个牛掰的爷爷的名字。 现在有人说林肯幼年很穷,那是不对的,在他出生的时候,他还是富二代,他爹拥有15座600英亩的农场,数块城镇的土地和很多牛马一类的牲畜,属于县上最富有的几个人之一,要是按照中国土改划分成分,那肯定是地主,而且是大地主。 (亚伯拉罕·林肯) 可是林肯7岁时,他父亲惹上了一场官司,结果一夜之间,失去了所有的财富,他们一家人被迫向北迁移,来到了印第安纳州,从那时候起,他们才过起了穷人的生活。九岁时,他的生母南希又因病去世,按照中国的一些迷信说法,这个林肯的命有点硬,既克爹也克妈。但林肯的后妈对小林肯还是相当不错的,教林肯认了很多字,读了很多书,等林肯21岁时,他们全家又搬到了伊利诺伊州。 从上面的经历你可以看出来,林肯这孩子基本没接受过什么正规教育,纯属自学成才,这一点上,和华盛顿华哥差不多。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林肯从10几岁开始,就干过很多职业,俄亥俄河上的摆渡工,木匠,种地的农民等等,但无论做什么,这哥们的口袋里总是有一本书,只要一有功夫,就静下来看书,中国有句古话,“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林肯最后从书里既没找到颜如玉,也没找到黄金屋,但是他找到了一个叫做美国总统的职业。 不过你要是以为林肯只是一个文弱书生那就错了,此人身高1米95,极其擅长摔跤,年轻时和别人摔过300多场,只输了一场,这个成绩让他现在成功地晋身为世界摔跤名人堂成员,也是里面在官场上职务最高的一个。 到了1836年,27岁的体育和学习双料优等生林肯取得了律师从业资格,可是他偏偏跑去当了一个商人,学习别人做生意,但学习好不代表就有赚钱的能力,也就是智商不代表钱商,人家经商是赚钱,他经商是送钱,干啥赔啥,后来这哥们用了15年的时间,才还清了这段时间在商场上欠的钱,可谓是教训惨痛。 同样,智商高也和爱情没啥关系,如果我们不忍心说他长得丑的话,那就只能说,长得比一般还要一般的林肯同学的爱情之路也很不顺,好不容易处了一个满意的对象,对方还早早地就死了,弄得他心灰意懒,以至于对后来的妻子也没啥感情,据说在1841年和玛丽小姐结婚前夕,别人问他啥感觉,林肯的回答是“我觉得下地狱不过如此”,而且这两口子婚后经常吵架,只是也没发展到动刀动枪的地步,大体上还算是幸福。 心理学家弗洛伊德一直都认为,人的幼年和青年时期对人的一生影响是最大的。在林肯身上,我觉得这个结论还是挺靠谱的。首先,母亲的过早去世,和家里面长子的身份让他养成了一种坚韧,不放弃,敢于承担的性格; 其次,如果我们考察他青少年呆过的肯塔基州,印第安纳州和伊利诺伊州,我们就会发现,这三个州对待奴隶制属于那种既不激烈反对,也不赞成的无所谓态度。 可这三个州对于种族问题是比较严厉的,就是绝对不能给予黑人和白人政治上平等的权利,换句话说,我觉得我是不应该奴役你,但我也不认为你和我是平等的。这样一来,那最好的相处模式就是老死不相往来,这也正是早期,甚至一直到内战中期的林肯对待奴隶和黑人的态度。 二 其实这种对黑人敬而远之的态度,从美国建国开始,就已经存在了。早在1816年,就有一名叫保罗库菲的黑人,提出了一个“黑人家园”的概念,这位保罗是黑人和印第安人混血的后代,而且是一名自由人,他的“黑人家园”理论指的是把美国所有不是奴隶的黑人都送回到非洲去。 当时的美国总统是宪法之父麦迪逊,他对保罗的这个建议投了赞同票,于是,1816年,保罗带领着38名自由黑人来到了非洲的“胡椒海岸”,这地方之所以叫胡椒海岸,就是300多年前,欧洲人思念胡椒发狂,看啥玩意都像胡椒,随便给起的一个名字,后来知道这里不产胡椒,但是名字也没法改了。可惜的是,到了胡椒海岸没几天,这个保罗就染上当地的黄热病,死了。 不过虽然他死了,他的理念却被一些美国精英继承下来, 1816年12月21日,一个叫做美国殖民协会的组织在华盛顿戴维斯大酒店成立,它的核心理想就是一个,把自由黑人送回给非洲。 你要是问,当时美国人对这个“黑人家园”理念啥态度,这样说吧,当时很多美国白人都支持这件事,为啥?美国历史学家专门总结过这个问题,把支持“黑人家园”理论的人分成三个群体,第一个群体是认为当时的社会因为自由黑人太多,引起了无数问题,比如说造成白人失业,城市犯罪率提升,而且“没有教养的黑人”会让“美国社会贬值”等等,他们相信“黑人家园”能解决这些问题; 第二个群体是那些家里有黑人奴隶的,他们的想法是,如果美国社会上自由黑人太多的话,那俺们家里的黑奴就不会老老实实地当奴隶干活,所以,自由黑人最好从美国消失,去哪儿无所谓; 第三个群体就是林肯和上面那三个州的人的想法,一方面他们觉得人人生而平等,可是另一方面又从骨子里认为,所谓平等只能是白人和白人之间,以及黑人和黑人之间的平等,而不是不同肤色之间一律平等,那还能咋办?只能眼不见心不烦,赶紧把黑人送到他们该去的地方吧,不管花多大代价。 就这样,美国殖民协会开始往非洲的“胡椒海岸”运送黑人,后来到了1847年,那个地方宣布独立,这就是今天非洲的利比里亚共和国,英文叫做Republic of Liberia,Liberia这个词在英文上,既有自由的意思,也有解放的意思,可谓是一语双关,相当滴给力。 而且,从成立的那一天开始,利比里亚的所有一切,都是从美国复制过来的,从国旗到宪法,再到各种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等等,全都照搬。 它的那个宪法,除了国名不一样,每一个字都和美利坚的宪法一样,国旗也是横条加星星,只不过横条改成了11个,星星只有一个,据说也是在美国殖民协会指导下制作的,那一个星星,不是代表着孤星共和国,而是说它是非洲大陆上唯一的主权国家。 当然,现在很多历史学家对这个说法不屑一顾,他们认为那时候的利比里亚就是一块不折不扣的殖民地,只不过殖民者不是来自“老欧洲”的白人,而是来自美国解放了的黑奴罢了, 他们手拿圣经,满嘴基督教词汇,和早期到达美洲的欧洲白人没啥区别,当地的土著黑人更是把这些家伙看成是黑皮白心的外来者,一直矛盾不断。 今天的利比里亚很不给力,贫穷,饥饿,疾病还有无穷无尽的内战,是世界上最不发达的国家之一。 所以呢,这就给那些制度论者敲响了一记警钟,制度这玩意儿并不是万能的,同样一套制度,在美洲就造就了世界第一强国,美利坚合众国,而在非洲的西海岸,却整出一个饭也吃不饱,安全也没有保证的穷国,这个问题值得好好思考。 书归正传,正是受到了“黑人家园”理论的影响,1837年的时候,林肯第一次对奴隶制发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说,“奴隶制是建立于不公正和糟糕的政策之上的,但施行废奴主义却将增强,而非缓和其罪恶”,也就是俺反对奴隶制,但是也不站在废奴派的那一边,最好的方式自然是把黑人送回非洲去,越快越好。 但实际上,这哥们也就是发表了一下看法而已,没啥实际行动,既没养奴隶,也没去鼓动奴隶造反,更没有加入“黑人家园”派,整一条船天天往非洲运送黑人。 那他去干啥了?两个字,入党。任何一个社会或者国家,你如果手里没权,那你就啥也做不了,所有大志向,大抱负的人走上社会要做的第一件事都是掌握权力,所谓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 三 而前面我们已经说了,自汉密尔顿和杰斐逊之后,在美国走上政坛的第一步肯定是入党。在考察了一番之后,林肯选择了当时的辉格党,成了党魁亨利克莱的信徒。 (亨利·克莱) 如果你还记得克莱这位爷,他就是前文我们提到的那个敢于开除第十任总统泰勒党籍的牛人,也是传说中谋杀了史上最短任期的,第九任总统哈里森的幕后黑手,对于这位狠角色,林肯在那段时间是非常崇拜的。 1846年,林肯以辉格党党员的身份,当选为国会众议员,就在那时候,他向当时的总统波尔克开炮了。你应该记得,波尔克当年为了墨西哥人的土地,在国会上说“墨西哥人入侵了美国,并且让美国人在自己的土地上流下了鲜血”。大多数议员对此都采取支持,或者默认的态度,但林肯这家伙死心眼,再加上脾气比较犟,一定要波尔克向国会说明,究竟美国人的血被洒在哪一个点上,并且让波尔克总统证明这个点是否位于美国的土地上。 波尔克总统哪里解释得清楚,本来就是扣在墨西哥人脑袋上的一盆浆糊,想给美国人弄点土地回来,你亚伯拉罕林肯这不是没事找事儿吗?理所当然地,没人回应林肯同学的质疑,也没人搭理他,国会的议员们彼此心照不宣,俺们就是拎着斧子上去抢劫的,你非要这时候和我们讲仁义道德,对不起,没时间。 这样的性格,在国会里干的自然不开心。两年之后,1848年,由于和同僚们相处得不好,没能在政府中获得理想的职位,林肯一气之下回到了家乡。原本想继续做生意,但是想想以前经商的经历,那就不敢再做了,怕把老婆也赔进去,于是,这哥们终于干回了他的专业,律师。 其实这个职业挺适合他,因为所有人都公认,他在演讲和辩论方面,有极高的天赋,有人甚至说林肯在这两方面有“超过整个人类的天赋”,“几乎能说服任何人”,当然,除了他老婆之外。这也很正常,如果两口子感情不是很好,丈夫想要说服自己老婆,那整个人类的智慧是远远不够的,需要的是超过整个银河系的智慧。 就这样,林肯整整蛰伏了六年,到了1854年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大事,就是前文我们说到的《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的通过,打破了《密苏里妥协案》规定的权力微妙平衡,美国北方陷入了一片声讨政府的声浪中。 在这样的背景下,林肯选择了重新登上政治舞台。我们前面说这段时间,因为反对《内布拉斯加法案》法案,出现了很多新的党派,很自然地,辉格党里面的一些人也坐不住了,他们不认同辉格党对奴隶制的态度,就决定成立一个新的党派,这个党就叫做共和党,创始人之一就是亚伯拉罕林肯。可以这样说,要是没有那个议员道格拉斯,和他的《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可能就没有林肯这位伟大的总统,也没有今天赫赫有名的美国共和党了。 …… 并且在国会之外,这哥们还有各种口头许诺,甚至在他的总统就职演说中,还特意强调自己不会触碰南方的奴隶制,他是这样说的,“我无意于直接或间接干涉那些仍在实行奴隶制度的南部诸州。那样做并不合法,况且我也不想那样做”。 那这样一来,事情就很奇怪了,废奴派的主张在美国已经存在了好多年,用我老家的话说,南方那些州的奴隶主们耳朵都听出了茧子,根本就不在乎。而且现在新的林肯政府还一再保证不废奴,不改变一国两制的基本国策,那么为什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南方各州依旧“王八吃秤砣,铁了心”要成立另外一个联盟?我是枫落白衣,我们下集再见。
美国史话(30)加州神话淘金热,废不废奴两难做1.美国的淘金热是怎么开始的?风靡至今的李维斯牛仔裤与淘金热有什么关系? 2.随着西进运动的深入,南北方关于蓄奴与否的争议愈演愈烈。 3.历史上著名的《密苏里妥协案》与北纬36度5分界线。 4.被压迫剥削的奴隶奋起反抗了吗?是谁喊出“只有用鲜血才能清洗掉这个邪恶国家的罪恶”? 一 我们说就在1848年,波尔克总统刚刚把加利福尼亚州收入美国版图的时候,这里发生了一件大事。一个叫做詹姆斯马歇尔的木匠,在他的老板萨特的要求下,想在亚美利加河的河岸附近建造一个木材加工产,很偶然地,他就发现河床上有一些暗黄色的东西,用小刀撬下来之后,这哥们确信那是金子,周围的工友有的相信,有的不信,到了最后,老板萨特也被吸引过来,他也认为那玩意就是金子,黄金的金,于是,萨特当场要求大家保密,至少,你们这些家伙也要保密到木材加工厂开工为止。 可是你想让一群人保守一个秘密,那怎么可能?就算是伟大的美国人也不行。很快地,加利福尼亚发现了金子,这个消息就从周围的小酒馆,或者妓院里向外开始传播。两年之后,1850年,加利福尼亚的人口增加了30倍还多,达到了近十万人,美国历史上著名的淘金热开始了。 说实话,一些来得早的人确实发了大财,因为加州当地一些河床和湖泊里面,确实是蕴含着大量黄金,但很快地,这些东西就被一扫而光,后面来的人只能空手而归。这里面有许多人是变卖了家产来到这里,老家那是肯定没脸回去了,只能在加利福尼亚干点别的,也就是改行了,在这些改行者里面,最出名的当属李维斯·特劳斯。 这哥们原来是一个裁缝,估计是听隔壁老王说,加州发现了金子,他也就收拾收拾铺盖卷,准备来发大财,离开家的时候,那也是豪情万丈,本以为至少能弄点金子,从此过上富翁的日子。 哪曾想,到了之后才发现,河谷里找金子的人比金子还多,而且一个个还穿得破破烂烂的,为啥?因为这些人每天都在石头上蹭来蹭去,那些纯棉衣裤几天就完蛋了。 李维这哥们找金子是外行,但你别忘了,这小子的本来职业就是一个裁缝,做衣服的。他就用别人做帐篷剩余的一些帆布给自己做了一条裤子,低腰,窄臀,直腿,到河谷里一试,那叫一个好,不仅耐磨,而且干活也很方便。 很快地,这种裤子就流行开了,李维同学品牌意识也不错,1871年,他把这种裤子申请了专利,注册商标为‘levis’,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李维斯,翻译成汉语就是“李维的”。这样的命名方式可以说是全世界通用,比如俺们中国也有王致和臭豆腐之类的。 顺便说一句,我们今天都知道,美国人对于专利那是相当滴重视,可是你未必知道他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保护专利,并且为此制定法律的,那是在1790年,华盛顿华哥当总统的时候,美国人就制定了第一部专利法。 我们中国当时是清朝的乾隆五十五年,专利保护还靠着传男不传女,传子不传婿,独家秘方的方式来维护,从这个小事情,你也可以意识到,中国和西方在现代工业格局上的差距,以及后来追赶人家的艰难。 书归正传,李维发明的这种裤子,后来被美国西部的牛仔普遍使用,所以就又有了一个简称,叫牛仔裤,一直风靡到今天,‘levis’这个牌子一直走的也是群众路线,今天依旧是一个很流行的牛仔裤品牌。 二 我们说美国人民和政府联手向西挺进,一路淘金的进程上,虽然现在看起来一切都是称心如意,实际上,这里面有一个巨大的问题,随着西进的深入,那是越来越严重。 啥问题?这事儿吧,要从西进的人员组成来说起。那么,都有哪些人去西边进行大开发呢?前面我们说过,首先就是东边没有土地,或者土地不足的农民伯伯,跟在他们后面的,还有两种人,一种是土地开发商,或者叫做投机商,还有就是南方的种植园农场主们。 农民伯伯很简单,找一块荒地,安顿下老婆孩子几条狗,扛起锄头就下地干活了;土地投机商也没问题,买一块地,或者建工厂,学校,或者啥也不干,坐着等升值;我们说的越来越严重的问题就出在最后一种人身上,南方种植园的农场主们。他们之所以出问题,因为他们不是一个人来的,不过呢,和他们带几个老婆,养几个儿子也是没有关系的,有关系的是,他们带来了大批的奴隶。 美国黑人奴隶这个事儿,在建国的时候,就不停地有人提出来,我们前面说过,到了1807年,托马斯杰斐逊总统还签署了一个法律,禁止进口奴隶。可是,我只能遗憾地告诉你,这条法律其实和废纸差不多。我可以用一个数字证明它是废纸,它被发表的1807年,美国有黑奴50万,到了南北战争前夕的1860年,也就是半个世纪过去了,黑奴达到了400万,增长了8倍。 有人争辨说,多出来这350万都是原来那50万生的,我觉得这就是狡辩了,50万每天要戴着镣铐干活的奴隶,在40年左右时间可以生出350万来,而且还是在女性奴隶极度缺乏的情况下,难道那些奴隶主的老婆也参与到这个生孩子的运动中来了?还是说这些奴隶每天啥活儿也不干,专门生孩子玩?如果是这样,那些奴隶主可能就会说,孩子们,你们歇着去吧,这活儿我来干。 所以啊,这些新增加的奴隶怎么来的,应该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事。他们当然是从非洲运过来的,只不过大部分都被送到了美国南方。这些州之所以需要大规模的奴隶人口,就是因为种植园经济,也就是大的农业庄园,开始的时候,烟草和蔗糖是主要产品。 1800年之后,因为古巴也开始大量种植这两样东西,烟草和蔗糖就逐渐的不怎么赚钱了,相对应地,南方的奴隶需要就开始放缓,这也是杰斐逊可以顺利推行禁止进口奴隶政策的一个主要原因,奴隶价格也降到了400美元一个。 但是,到了1815前后,另一样东西因为欧洲工业革命的发展,逐渐成为紧俏商品,而美国的南方恰恰又非常适合种植这种东西,那就是棉花。市场的需要就是上天的命令,马上,南方的种植园主们就行动起来,大量种植棉花,这玩意非常简单,不需要什么复杂的技术就可以下地干活,简直就是为了黑人们量身打造的劳动。 随之而来的,就是黑人奴隶的大规模使用,到了美国内战前夕的1859年,奴隶的价格已经是1600美元一个了,如果按照《宅地法》来算,这个价钱大概值25600英亩的土地,那是相当滴贵。 那么,北方为什么没有奴隶,或者说很少大规模使用奴隶呢?都是一个国家的人,思想觉悟咋就差别这么大呢?这事儿其实也很简单,在我看来,原因主要有三个。 第一个就是北方没有南方种植园那样的经济基础,它发展出来的是工业,对于工业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原材料,自由劳动者和市场,奴隶制度对这三者都只能起到限制的作用。比如说市场,你一家养了上千名奴隶,盖10排大瓦房就行了,奴隶们住这里面也不错,但如果都是自由人,就要单独成家,那就是上千个房子,至少,还需要1000个马桶呢,更别说生出来的孩子还要要吃要喝还要上学了,那对工业产品的需求绝对要大大超过1000名奴隶的购买力; 第二个原因就是北方刚刚开始的工业底子很薄,即使工厂里可以使用奴隶,那也是用不起的,一个奴隶1600美元,等于北方当时一个技术工人三年的薪水,你要知道,这还不包括奴隶的吃穿住行和生老病死,南方蓄养奴隶多年,那都是富得流油的主儿,所以就是从经济帐上算,工人也是比奴隶要划算,这个事实,资本家们每个人都清楚,但是没人说; 第三个原因就是道德上的原因了,北方这时候正在流行一种叫第二次大觉醒的玩意儿,有兴趣的可以自己去查一查。简单地说呢,就是大家又读了几遍《圣经》,然后觉得在这世上,是不能做坏事的,要做好事的,而且大家相信耶稣基督是会再次降临到人间的,天大地大,都赶不上耶稣大。 所以呢,大家要在他老人家的第二次降临之前赶紧纠正社会的罪恶,这里面当然包括不公正的奴隶制。可是在南方,当时大部分人还停留在对基督教原罪的认知上,他们认为,黑人奴隶,天生就该是奴隶。 …… 而且,这个《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等于是间接地废掉了《密苏里妥协案》,什么北纬36度5,以后就不好使了,那个条约可以当废纸扔掉了。但这个法案最后还是通过了,只有一个原因,当时国会里蓄奴派势力很大。 这一下子,就彻底玩大了,废奴派那是肯定不答应,结果到处都是集会,到处都是游行,各种组织如雨后春笋一样,什么人民党,联合党,自由党,不一而足,甚至还出现了一个叫做“一无所知”的党派,估计运动的范围要是再扩大一点儿,可能会出现“弱智党”。当然,这些新的革命群众组织里面,最出名的就是大名鼎鼎的共和党,我们后面很快就会说到。 废奴派这样一折腾,蓄奴派的人自然也坐不住了,开始了反击,他们涌入了堪萨斯,最终和废奴派发生了流血冲突,冲突持续了两三年,死伤了200多人,史称“血溅堪萨斯”,也叫做堪萨斯内战。 我们说,人民内部矛盾都闹成这副鬼样子了,总统在干啥?这话要这样说,如果总统腰杆子硬气,能镇住局面,美国也不至于整出“血溅堪萨斯”这样的事儿来。 在波尔克总统之后,一连三位总统,一共在台上只呆了八年,扎卡里泰勒在1849年接替波尔克当上总统,基本不管事,后来好不容易想要搞一个工程,给华盛顿华哥立一个纪念碑,又在奠基仪式上中了暑,几天之后就死了。 他的副总统菲尔莫尔临危受命,接任他的位置之后,对奴隶制也没啥好办法,只好对着日本人撒气,派东印度舰队去日本走了一趟,强行打开了日本封闭的大门,史称“黑船事件”,干完了这件事,这个菲尔莫尔的总统任期也就满了,连任失败不说,还欠下了一大笔债务。 最后是一个有钱的寡妇看中了他,两人结婚后帮他把债还清了,从这一点上看,菲尔莫尔在女人这方面,倒是有华盛顿的几分风采,可是他却没有华哥的那个政治能力。 五 从1854年到1858年这四年,美国的总统叫做富兰克林·皮尔斯。堪萨斯内战正好就发生在这四年,结果皮尔斯这个倒霉孩子,在历次美国总统排名中,因为这件事,他总是排在最后一名。 实话实说,他也不冤,首先是这哥们先签署了那个《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引起了冲突,其次作为一个总统,堪萨斯的这场混乱持续了几年都无法平息,那至少说明这家伙的政治水平实在是太low,甚至还不如一个村支书,排在最后一名也是理所当然的。 那么我们说作为当事人,那些黑人奴隶们,他们在这场因为奴隶问题的争论之中,是什么态度呢?四个字,没啥态度。这首先是因为他们没有话语权,你说啥根本就没人能听见,直接被无视,那就等于你没态度了。 而且比起拉丁美洲和南美洲的黑人奴隶,美国黑人奴隶当时的反抗并不激烈,如果你看过美国小说,那么有一部你肯定知道,就是米切尔女士在1940年代写的《飘》,那里面比较真实地再现了南北战争前后的南方奴隶庄园的生活,可以作为参考。 对于美国当时的黑人奴隶,如果觉得自己忍受不了了,逃亡比大规模的武装暴动其实更为切实可行,也更为普遍,有一个叫哈丽雅特的黑人女孩子,她15岁时逃出了奴隶庄园,后来成为美国“地下铁路”组织中最著名的交通员,此人一共组织了19次逃亡,带出了300多名奴隶。 如果放在今天,那简直就是中国那些传销组织的绝对克星。这位女孩总是随身带着一把手枪,经常说的话就是,“我们有权在自由和死亡之间选择,如果得不到这一个,我就会选择那一个,因此,没人能活着抓到我”,意思很简单,“不自由,毋宁死”,我觉得所谓的巾帼英雄,也不过如此了。 相比于黑人自己的零星反抗,有时候白人废奴派在反抗奴隶制上面,反而比黑人搞出来的动静更大,比如说上面说的堪萨斯内战,再比如说约翰布朗,一名北方的白人,此人就是一个激进的废奴派,在勇气和决心的驱动下,他来到了南方,并制订了一个庞大的计划,准备带领南方所有的奴隶起义。 可是这目标太宏大了,宏大到属于精神病范畴了,远远超出了约翰的能力,最后,起义在南方名将罗伯特李的打击下,刚一开始就失败了,约翰布朗被捕入狱。 (约翰·布朗) 1859年,在被绞死之前,这位布朗先生在狱中留下了最后的声明,“我,约翰布朗,坚信只有用鲜血才能清洗掉这个邪恶国家的罪恶”。我们不管这个人本身的行为是对还是错,但是他的这句咒语那绝对是超级正确,在另一位牛人出场之后,鲜血很快就流满了这个国家的每一个角落。 我是枫落白衣,我们下集再见。
【原创】美国史话(29)美墨战争添新州,西进运动增疆土“孤星共和国”是怎么回事; 美墨战争经过;西进运动给美国带来了哪些改变? 部分文稿 上一集我们说1844的时候有一个国家,哭着喊着要加入美利坚,这个国家名字叫做孤星共和国,你要是说没听过,那也很正常,因为它在历史上存在的时间并不长。 (孤星共和国) 我们打开世界地图,你往美国的下边一看,就能看见一个国家叫墨西哥,今天的墨西哥,地方也不大,差不多相当于美国四分之一左右,但那是现在,墨西哥1821年从西班牙独立出来,刚刚建国的时候,面积是现在两倍还多,和当时的美国差不多,今天美国西南方向大概七个州的地方,原来都是他们的。 这七个州里,就有一个叫做得克萨斯的,也就是姚明同学曾经呆过的休斯顿火箭队所在的州,这个得克萨斯,本来是墨西哥独立之后的一个省。但是自从1821年有了墨西哥这个国家之后,美国人就不断地往得克萨斯移民,带着一家老小,到墨西哥的这个省讨生活,原因也比较简单,当时墨西哥的北边几乎没有人烟,这里的土地比美国便宜大概十倍以上。 我们想想这事儿呢,还真是有意思,今天美国人严防死守,特朗普老先生花了大价钱建造边境墙,就是怕墨西哥人越过边境进入美国,谁能想到200年前,大批美国人为了过上美好生活,曾经扶老携幼,偷渡边境,去墨西哥混口饭吃呢。 当时随着越境的美国人越来越多,德克萨斯这地方最后居然演变成一种美国人比当地墨西哥人还多的状态。而且这些人还把一个非常不好的习惯带到了得克萨斯,那就是奴隶制,人家墨西哥当年是比较文明的,奴隶制在墨西哥全境之内都是被法律禁止的,美国人这样公开地在人家的地盘上搞奴隶制,再加上美国政府的背后怂恿,得克萨斯人和墨西哥政府之间的矛盾那是越来越深。 终于,1836年,美国人占大多数的得克萨斯省宣布独立,脱离墨西哥,正式成立了一个国家,就叫做“孤星共和国”。这块地方实际上比今天的德克萨斯州要大很多,还包括了新墨西哥州、科罗拉多州、怀俄明州、俄克拉荷马州和堪萨斯州的一些地方,所以,面积是不小的。 那墨西哥政府自然是不干,就派兵干预,但墨西哥政府军那战斗力实在就是一个渣儿,最后居然还干不过德克萨斯的民兵,那还能咋办?只能暂时放弃了,不管了,不过对于这个新成立的孤星共和国,墨西哥为了脸面那是死活不承认的。 得克萨斯美国人给自己起的这个名字“孤星共和国”,是很有讲究的,大家知道,美国国旗大部分都是红白相间的横条,那不是随便画的,横条一共13个,代表当年起兵造反时的北美13州,不能多也不能少。 同样,左上角上面的一大堆星星,也不是随便画的,星星的数量代表着美国现在的州数,到今天为止是50个。所以,1836年,当得克萨斯人把自己新的国家叫做孤星共和国的时候,那已经是一种强烈的信号,他们想把这颗星星画到美国国旗上去。 所以这个国家刚一成立,就在当年年底,向美国提出申请,要求并入美利坚联邦,这其实很好理解,他们本来就是美国人,你要说跑过去做卧底,那有点太夸奖他们了,当初只不过是贪便宜去买了几块地,现在地到手了,如果还能回到美国,地产肯定升值是一方面,另一方面,那也是有了一个强大的国家做后盾,总比呆在墨西哥这个弱鸡国家要强一点儿。 二 我们前面说过,1836年的美国总统是范布伦,这位“隔壁老范”琢磨了半天,没敢答应。原因一个是避嫌,孤星共和国刚刚成立,马上并入美国,那难免被人说自己是幕后黑手,虽然自己本来也是,但太明目张胆了,不仅仅是不好意思的问题,还要计算墨西哥和西班牙的恼羞成怒,万一翻脸,彻底打起来了,也不是那么容易收场的; 另一个原因就是得克萨斯的奴隶实在是忒多了,几乎所有移民过去的美国人都拥有大片土地和大量的黑奴,而范老先生是反对奴隶制的。 不过虽然没有马上收入版图,但是老范也立刻就承认了孤星共和国的独立身份,准备交给以后的总统解决,时间一晃儿,就到了1845年,前面说的波尔克同学当上了总统,强硬的性格,和对“显然天命”理论的绝对信仰,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接受得克萨斯作为美国联邦第28个州而并入了美国版图,我们今天真的要感谢这个决定,不然姚明可能就要去墨西哥打球了。 (德克萨斯州地图) 墨西哥政府对这件事当然是强烈抗议,不过嘴炮打了无数,最后也只能不了了之,打不过人家,有啥办法?但他们绝对没想到的是,在波尔克总统眼里,一个得克萨斯州那只是开胃菜,他要吃的是大餐,而且还是很丰盛的大餐。也就是说,墨西哥人现在的郁闷根本不算个事儿,因为过一段时间,他们会更郁闷。 在大餐开始之前,波尔克又喝了一杯红酒,那就是在西北部,强硬地和英国进行了谈判,最后以北纬49度划线,定下了和英属加拿大的边境。当时美国有一些更强硬的人要求以北纬54度划分,实话实说,那英国人是不可能答应的,如果那样划分,温哥华,这个北美到太平洋的门户港口就属于美国了,当时的大英帝国,还不至于真的怕了美国这个后起之秀。 在开胃菜和红酒都享用过之后,波尔克终于对墨西哥举起了刀叉。这是美国第二次对一个国家进行领土侵略,大家都知道,第一个被骚扰的是加拿大,但是人家除了背后有英国这个干爹撑腰,自己也是相当地给力,靠着民兵就和美国打了一个平手,所以啥事也没有,反倒是美国自己的总统府都被烧了。现在轮到苦逼墨西哥的时候,那就不一样了,自己一身病,虚弱的不行,表哥西班牙也是老迈不堪,喘气都费劲,一切的结局是从开始就注定了的。 不过波尔克还是很有礼貌的,他先派人去墨西哥道歉,说不好意思啊,得克萨斯就那样归了我们美国,让你们损失土地不说,还丢了一个大脸。墨西哥人一听,还以为美国人是来赔礼道歉的,结果美国这位特使下面一句话差点没气死墨西哥人。他说得克萨斯那事儿就不提了,我们现在看看能不能把你们的加利福尼亚也弄过来,为了不让你们再次丢脸,我们决定花点儿钱,买下来,你们看,这事儿咋样? 谈判自然是不成功的,波尔克也没犹豫,直接向墨西哥和美国有争议的领土格兰德河派兵,并且封锁了玛塔莫罗斯港口,这当然是赤裸裸的挑衅,我就是比你胳膊粗,就是欺负你,你能咋地?墨西哥人也没啥好办法,抗议了几次无效之后,就也派兵进驻该地区进行反封锁。然后,事儿就闹大了,双方“一不留神”就打了一架,美国死了11个人,被俘虏50多个。 对于波尔克来说,这就是天上掉下来的一个大馅饼,他马上就在国会发表演讲,称墨西哥人攻打“我国领土,并让美国人在自己的土地上洒下了鲜血”。于是乎,美国国会以压倒性多数做出决定,对墨西哥宣战。 我们说波尔克和美国人之所以敢于对墨西哥开战,原因就是两点,第一点就是“显然天命”理论的深入人心,美国人在当时已经以“天选之民”自居,扩张领土与势力,传播美国的价值观,在他们看来,那就是上帝的旨意,这天底下还有比上帝更大的boss吗?那肯定没有。既然这样,俺们就一定会胜利;第二个他们不怕墨西哥的原因就是墨西哥当时内部混乱,国内各派政治力量相互争斗,政变和叛乱不断发生,简直就是一团糟。 战争的结果当然是以美国人的胜利告终,在这场打了近两年的美墨战争中,大约1万3000名美国士兵死亡,其中约1700人直接阵亡,其他的,都是死于疾病或者受伤后感染,不过呢,墨西哥的死亡人数我们现在不清楚,估计大约有2万5000人左右。 三 其中有意思的一件事是,美国在战争中有一个主要由爱尔兰移民组成的圣帕特里克大队,这些家伙打着打着就叛变了,投奔了墨西哥,为啥? 不是因为墨西哥人打仗厉害,他们招架不住,而是因为这群家伙信仰天主教,在美军中被其他信仰基督新教的士兵嘲笑和侮辱了,因此决定投降到信仰天主教的墨西哥。可悲的是,他们大多数都死于战斗,剩下的少部分被美军俘虏之后挂在绞刑架上处死了,一直到今天,墨西哥人仍然怀念他们,墨西哥境内,还有一些历史遗迹是纪念这些爱尔兰人的。 美墨战争结束之后,两国就签定了一个《伊达尔戈条约》,条约规定,墨西哥割让包括后来的加利福尼亚州、新墨西哥州、亚利桑那州、内华达州、犹他州和科罗拉多州在内的一大片土地给美国,总计300多万平方公里。墨西哥的国土一下子没了一大半,而美国国土在北美洲西南方向增加了三分之一还多,今天我们耳熟能详的洛杉矶,旧金山,拉斯维加斯都在其中。不过美国人还是很绅士的,付给墨西哥1500万美元,所以在现在的课本里,这些土地那都是买来的。 我这里给大家讲一个小插曲,波尔克和墨西哥的这个《伊达尔戈协议》需要美国参议院批准,而参议院里当时很多议员都是反对波尔克的,但你用脚指头都能想到,反对归反对,协议那是毫不费力地就被批准了。 问题是,就是同样的一批人,在几个月之后的1848年总统大选时,众口一词地抨击波尔克,说他“滥用总统权力导致不道德的侵略战争”,从而给美国的名誉蒙羞了。我这个人愿意刨根问底,特别想问问这些道貌岸然的绅士们,你们如此厌恶总统波尔克的侵略行径,那么,你们侵占的墨西哥人的土地怎么办?是不是应该退回去呢?我想,肯定会听到一个响亮的,整齐划一的回答:那是俺们美国人的土地!所以,啥是真心实意地认错,啥是戴着伪善的面具瞎白话,只要看看实际行动,那就是一目了然。 在这场战争里,除了失去大片土地而产生了对美国的愤恨,墨西哥人也不是没有其他的收获。历史学家一致认为,他们获得了自从建国以来一直缺乏的民族主义。 啥意思呢?我们都知道,墨西哥人是西班牙,当地土著和黑人的混血民族,他们虽然在1821年建立了一个所谓的独立国家,但精神上一直都没有找到归属,俺到底是西班牙人,还是印第安人,或者黑人?这个问题其实挺严重的,从某种程度上,也是导致墨西哥内部混乱的一个巨大因素。 但是美墨战争之后,他们的精英阶层产生了一个统一的认识,那就是俺们就是墨西哥人,和北边的美国人一样,从此之后,俺们要作为墨西哥人生活下去,要对脚下的这块土地负起责任来。由这种精神催生出来的新一代墨西哥政客,就变得务实和负责,他们在1857年建立了一个自由共和国,然后迅速而大量地向北方空旷地区移民,这个举动也确实防止了墨西哥土地的进一步流失,这些是题外话了。 …… 至于说土地买卖的问题,虽然土地属于全美国人民,但是政府可以理直气壮地代表全体人民出售给某一个人,当然,是不是全体人民都同意,这事儿由议员老爷们组成的国会说了算。 具体地说,就是制定法律,1785 年的《土地条例》和1796年的《土地法》都曾经规定,美利坚合众国最小的土地出售面积是640英亩,也就是你想找政府买地,至少要买640英亩。这些既是议员,又是富豪的老爷们很快就发现,在他们眼里,值不了几个钱的640英亩土地,那些农民伯伯们却根本就买不起,都被大地主和土地投机商买去了, 很自然地,后来的法规就逐渐地缩小出售的土地面积,价格也一降再降,目的就是为了让大家基本都买得起地。到了1862年,我们的大英雄林肯出场,他更是慷慨,你拿出10块钱,160英亩地就给你了,你只需要在上面种5年地,然后那块地就归你了,这就是林肯同学著名的《宅地法》,后面我们会说到。 《宅地法》 我们说在这场西进运动中,美国政府让我觉得做的最好的,就是它对于教育的扶植。那是真的值得我们学习的,它规定,只要是你修学校,土地免费使用不说,联邦政府还给钱,后来,又把这些扶植政策扩大到了科研和大学,政府年年都拨出一些专款给这些机构,可以这样说,这些政策对于美国在工业革命后期的腾飞,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 因为它建造了很多蓝翔技校这类学校,培养了大批工业革命需要的技术工人和工程师,都说二十一世纪最宝贵的就是人才,实际上,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时代,人才都是最宝贵的,除非你全体国民混吃等死。 不过呢,我们说美国政府和美国人民在这场西部大开发里,并不仅仅都是美好的故事,还有一件让他们无比头疼的事情也伴随而来,这件事是什么,啥是西部大淘金? 我是枫落白衣,我们下集再聊。
【原创】美国史话(28)鸦片战争打秋风,望厦条约美欺中讲述平平无奇三总统那些事情,以及诡异“特科抹人的诅咒”;中美《望厦条约》的内容;人类第一封电报的诞生;詹姆斯·波克尔总统出场。 部分文稿 我们上集说到1836年,干满两届总统的安德鲁杰克逊心满意足地退休,回到田纳西州老家修身养性去了,接替他的马丁范布伦原来是他的副总统。所以,上任之后,也算是萧规曹随,对安德鲁总统的政策继续深入执行,前面说过的,用刺刀强迫印第安人西迁这事儿,有很多应该算是在范布伦的任内完成的。 (马丁· 范布伦) 我们说范布伦这位同学也创造了一个第一,他是第一个美国建国之后出生的熊孩子,独立战争和英美第二次战争那些事儿他没经历过,再加上小时候不好好学习,长大以后又没碰到我这样的,给他耐心地讲讲美国历史,结果就是当上总统不长时间,这哥们就办了一件既丢脸又窝心的事儿。 事情是这样的,范布伦上台的第一年,也就是1837年,加拿大的那群保皇派不知道怎么的,和英国闹了点别扭,后来还闹大了,当时加拿大的两个主要部分,英语区的上加拿大和法语区的下加拿大,都有群众起来造反,主要是反抗社会不公。 范布伦同学一看,加拿大的同志们有闹革命的趋势啊,说不定我们美国可以趁乱占点儿便宜,赶紧就张罗了一船物资,用一艘叫做凯洛琳的军舰送去了。但让这老小子没想到的是,加拿大民兵直接就把船扣住了,还打死了一名美国兵。 范布伦气得是破口大骂,称“这是最令人愤怒的暴行”,然后他就派兵去边界集结,琢磨着趁机侵占一点加拿大的地盘。在他心里也许是这样想的,你加拿大就那么几个人,胆子再大,也不敢同时和英美两国开战。 可是,他因为不好好学历史,没搞清楚加拿大的这群保皇派和英国是什么关系,那俩货就像小夫妻一样,人家偶尔拌个嘴,吵个架,那是增进感情,哪能轮得到你这个隔壁老范来搅和?英国的反应那叫一个迅速,立马调转了枪口,对准了美国。 范布伦这才知道,自己弄了一个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但这一次两国也没真打起来,小摩擦持续到1842年,重新划定了一下美加两国的边境。从此之后,一直到1867年,加拿大正式和英国离了婚,独立了,美国才重新和加拿大勾勾搭搭友好起来。 范布伦不仅是历史学得不咋地,政治经济学也不及格,他在任的这四年,美国经济一直都是处于严重衰退的状态,900多家州银行相继破产,这虽然和那个干死了银行的安德鲁·杰克逊有很大关系,但范老先生的僵化保守,毫无作为,也是美国经济当时不能从泥潭里爬出来的一个重要原因。 不过呢,这哥们倒是挺会甩锅的,他曾经很严肃地说过,“银行界的过量活动和商界的过度交易”是经济衰退的罪魁祸首,也就是你们要是啥也不干,咱们明天就都能吃香的喝辣的,过上美好生活。 我们说这样的总统自然是不能连任的,1840年,他竞选失败,下岗回家了,58岁的老范精力还很旺盛,闲来无事就写自传,结果这一下子,他发现了自己的文学天赋,一写起来,就收不住笔了,写了800多页。 但是很奇葩的是,在这本号称历史上最长总统自传里,他一个字也没提那个陪伴了他一辈子的老婆,这在欧美的绅士们看来,那简直就是不可思议,估计呢,范老先生当年可能是包办婚姻,对媳妇儿不太满意。 二 接替范布伦的第九任总统威廉·哈里森创造了一个记录,而且至今为止,无人打破。这事儿是这样的,哈里森在1841年的3月4日宣誓就任,老先生当时已经68岁了,那叫一个激动啊,用颤抖的声音在就职典礼上做了美国历史上最长的一次总统就职演说,1小时40分,当时还下着雨,结果就是他得了一场感冒,22天后严重了,当时美国的医生并不比华盛顿时期的医生高明,对着哈里森就是一顿传统疗法,包括鸦片、蓖麻油,还有那个治死了华盛顿的放血疗法,老先生被这么一折腾,感冒不但没好,反而转为了肺炎,在上任32天之后,就是4月4日去世了。 (威廉·亨利·哈里森) 所以,他创造的记录就是在位时间最短的总统,只有32天12个小时,迄今无人打破,我估计,也没人愿意去打破。从那以后,历任美国总统的就职演说都不长,这可是哈里森同学用生命换来的教训,必须铭记在心。 按道理说,这位32天总统应该没什么可说的,但你要是这么想,那你就错了。有关威廉哈里森的一件事,才是美国历史,乃至于世界历史上,最诡异的事件之一,这件事叫特科抹人的诅咒。 据说啊,哈里森早年的时候,打印第安人比较猛,也比较残暴,这就激怒了善于诅咒的印第安特科抹人,不知道他们是画符,念口诀还是跳大神儿,反正是下了一道咒语,原话是这样的,“我告诉你,哈里森将要死去。继他之后每隔20年,每个在尾数是0年份当选的总统都必须在任上死去”。我们无论是谁,只要他在红旗下读过几年书,听到这句话都会一笑了之,甚至斥之为封建迷信,要严格批判的。 但是,我想告诉你的事实是,美国总统们足足奋斗了140年,一直到1980年里根总统上台,才算是勉强打破了这个咒语,因为里根也差一点被刺身亡,只不过现代医学发达了,最后他才捡回一条命。在里根之前,只要是尾数是0年份当选的总统,都死在了任上,包括伟大的林肯和罗斯福,还有花心的肯尼迪。 不过呢,看过《死神来了》这个系列电影的人都知道,即便这是一个很灵验的诅咒,那也因为里根没死而被破除了,看来它的有效期就是到1980年,那个2000年当选的小布什也平平安安地干了两届总统,中间只被扔了一次皮鞋。现在2020年总统大选马上就要开始了,想参选的应该不用害怕了。 关于哈里森的死因,还有另外一种说法,就是宋鸿兵的《货币战争》里提到的, 是被阴谋家用砒霜杀死的,仅仅是因为哈里森想改革美利坚合众国的金融系统,这个我也不置可否,大家感兴趣可以去看《货币战争》。但是,有一点是很明确的,那就是哈里森坚决不支持设立私有的中央银行,并且坚定地认为联邦政府应该自己管钱,他把这个称为“独立财政”,既是他的竞选纲领,也完全体现在他那篇超级长的就职演说里,可谓铁一样的事实。 下面出场的这位是第一个捡到天上掉下来大馅饼的同学,1841年4月4日,当时的副总统约翰·泰勒宣誓就任美国第十任总统,原因只有一个,哈里森归天了,按照组织原则,他直接上台升任为总统。 (约翰·泰勒) 但凡是这个第一次,人们的感觉总是有点别扭,泰勒自己呢,也很不自然,总觉得自己这个总统来路不正,不是选出来的,时时刻刻担心别人瞧不起他,甚至背地里笑话他。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一个人往往越是自卑,外表看起来就越是骄傲自大,蛮横无理,这是一种不太正常的心理防御机制,叫做反向,我们的泰勒总统上台之后,就启动了这个反向心理防御机制,当然,他自己是不知道的。 这种心理让他对“副总统”和“代总统”这样的字眼特别反感,甚至发展到不叫总统都不好使了,凡是给他写信不写总统阁下的,退回;凡是报告不提总统阁下的,不听;搞到最后,他所在的辉格党党魁,就是传说中害死哈里森的那位,把他当精神病开除出党。 所以呢,泰勒是第一个在位时被开除党籍的总统,不过这个并没有影响他继续以无党派人士,坐在总统的位置上,顺便说一句,这个辉格党就是美国现在共和党的前身,后面我们还会说到。 三 在泰勒任职期间,发生了一件和中国有关的事情,我们这里不得不说一下。大家都知道,1840年的时候,中国和英国爆发了鸦片战争,这场战争的直接后果就是中英签订了《南京条约》,然后又加了一个《虎门条约》。 中国人当时不知道的是,签订这样丧权辱国,屈辱无比的条约,就好比是在深山里碰到一只狼,你拿出刀子来,开始割自己的肉,一块块地喂狼,希望那只狼赶紧吃饱了走开。这种行为可以称为傻X,后果就是,不仅这只狼不走,血腥味会把附近所有的狼都吸引来,最后的结果只能是你被撕碎。 现实也是如此,中英《南京条约》一签,所有欧洲的这些狼都被吸引过来了,怎么着?还能这么签合约?这也太不要脸了,当然,这里的不要脸是同时指清朝和英国。 清朝的不要脸是为了所谓的和平,全面答应英国的要求,啥讨价还价都没有;而英国的不要脸是,如此肆无忌惮地欺压没玩过签条约游戏的清朝同学。然后,欧洲这群狼就开始行动了,从1844年开始,法国,比利时,瑞典,荷兰还有美国全都强迫清政府签订了合约。 我们现在就来看看这个中美之间的第一个条约,《望厦条约》。顺便说一句,其他国家和当时清政府签订的条约无论是过程,还是内容,也都差不多。 《望厦条约》 我们说本来1840年中英鸦片战争打起来的时候,由于当时和中国的贸易进行得不错,美国并没有站在英国一边,甚至美国国内还出现一股反英的舆论,认为这场战争“是违反独立美国精神的”,当时的《亨特氏商人杂志》还撰文称,英国对华战争是“明显地违反国际法”。 所以呢,美国政府的最终决定是“在战争期间避免与中国发生正面冲突”,也就是采取观望的态度。可是1843年5月,当泰勒同学听说英国在中国弄了个《南京条约》,再一打听内容,那两眼是烁烁放光,马上就派了一个叫顾盛的官员,赶到了中国,他也要签个约。 大清王朝当时就是一脸懵逼,咱俩也没打仗,你们美国人连个脚趾头都没伤到,为啥要签条约?美国的这个特使顾盛当时就耐心地解释,我们两国如果不签条约的话,我保证咱俩很快就要打仗了。就这样,1844年6月,清朝派出钦差大臣耆英,和顾盛在澳门的望厦村进行所谓的谈判,那还有啥可谈的,耆英这样的八旗子弟,早就被英国打怕了,最后是全盘接受了美国人的条件。 这个条约重要的有四点:第一点就是协定关税,条约规定:“倘中国日后欲将税率变更,须与合众国领事等官议允”,啥意思?就是你清朝要改变关税,要俺们美国人先点头同意; 第二点是所有美国人在中国享受治外法权,无论这些家伙干什么,杀人强奸放火抢劫,中国的官员和法律都无权过问,必须由美国自己的官员来捉拿审讯,按照美国法律与惯例处理; 第三点是美国的舰队可以随时随地到中国的港口“巡查贸易”,清朝港口官员必须“友好”接待,同时,停靠在中国码头的美国商船,清朝没有权利查看或者管理; 最后一点就是以后清朝要是给其他国家任何优惠,美国人也自动获得这些优惠。 我不知道你们听完了这个条约是啥反应,反正我的第一个感觉就是,这样的条约一签,说清政府是美利坚的一个州政府,都是抬举他了。比如说,一个纽约州的美国人要是在加利福尼亚犯了事儿,当地警察是可以逮捕,起诉这名罪犯的,但按照《望厦条约》,美国人在中国犯了法,那就是屁事没有,所以,你还不如一个美国的州政府呢,差不多只相当于一个殖民地,这也是为啥后来中国的革命先驱们说鸦片战争后的中国是“半封建半殖民地”。 最有讽刺意味的就是《望厦条约》的第一句,它是这样写的,“以后大清与大合众国及两国民人,无论在何地方,均应互相友爱,真诚和好,共保万万年太平无事”,这简直就是一句最经典的讽刺,我们对此也只能是哀叹一声,最多说一句,这两个不要脸的东西! 《望厦条约》的签订,还标志着早期中美关系的结束,也就是从1784年“中国皇后号”驶入广州以来,60年的中美平等相处现在变成了一个是爹,一个是儿子。 这一点美国人自己也是认账的,比如说美国作家丹涅特,在他的名著《美国人在东亚》这本书里说,美国在“望厦条约中,对着中国第一次披上了几件帝国主义的衣服”,再比如美国学者迈克尔谢勒也在《二十世纪的美国与中国》一书中写道,“美国或许没有介入鸦片战争,但在分赃方面则毫不迟疑”。 …… 就这样,因为安德鲁的赏识,波尔克走上了政坛,一直到1844年,民主党自己内部为了一个总统候选人的名额,打得不可开交,在安德鲁的暗箱操作之下,平时不太引人注目的波尔克走到了前台,替代那名已经声名狼藉的政客,作为民主党候选人参加总统角逐。 在波尔克竞选期间,一个重要话题是,要不要批准南边一个新成立的国家加入美利坚合众国?这事儿今天来看,是毫不稀奇,总有那么一些人,哭着喊着要把自己所在的地区加入美国,为啥?因为今天的美国国力强大,排名世界第一。可是1844年的时候,美国比起欧洲强国,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的,为什么有人也一定要加入他们呢? 我是枫落白衣,我们下集再见。
【原创】美国史话(27)显然天命向西部,印第安人血满路印第安人被迫往西迁移,美利坚总统开空头支票;美国人提出“显然天命”理论,印第安人“血泪之路”诞生;安德鲁总统的去世。 部分文稿 各位朋友,大家好,前文我们说印第安人和美国人之间的土地矛盾,在安德鲁杰克逊的任上越演越烈,最后安德鲁总统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就签署了一个《印第安人迁移法案》,它的核心思想只有一个,授权美国各级政府可以和印第安人谈判,购买土地,这是书面上的语言,翻译成通俗易懂的就是,俺们给你们印第安人一点儿钱,你们搬到西边去吧,那里呢,也是美国的领土了,虽然荒凉贫瘠了一点。 美国国会的白人老爷们自然没啥意见,这个法案顺利地在两院通过了,那么,我们说印第安人自己愿意搬家吗?当然不愿意,这些印第安人既没有发大财的“开拓”精神,也没有这一辈子别白活的冒险精神,只想种点儿地,打个猎,过一种悠闲自在的生活,搬家这种事,印第安人是丝毫没有兴趣的,更何况,要搬去的地方还不咋地。 但就在安德鲁当总统期间,这些不愿意搬家的印第安人却和美国白人签订了九十多个土地买卖契约,所有的契约都符合法律,具体地说,是符合白人老爷的这个《印第安人迁移法案》,那么,不愿意搬家的印第安人为啥要签署这些契约?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这里以一个印第安人族群为例,来描述一下发生了什么。 上个世纪,美国的克莱斯勒公司有一款著名的吉普车,牌子叫做切诺基,也曾经风靡中国。这个牌子的名字,实际上来源自美国印第安人的一个族群名称,叫做切罗基人。安德鲁掌权的时代,他们就居住在阿巴拉契亚山脉以西不远的地方,而且在很早之前,他们就努力地向欧洲人学习,并且尽力地美国化,也算是相当滴成功,至少,他们曾经和安德鲁的前任小亚当斯达成过一个协议,也就是可以在佐治亚州西北部保留自己的领地。 (jeep切诺基) 但就在1829年,也就是《印第安人迁移法案》通过的前一年,很不幸的事情发生了,他们所在的领地发现了金子。你要是问,家里后院的地下发现了金子咋还能说是不幸呢?原因是这事儿白人老爷们也知道了,于是,大家蜂拥而至,如果你还记得我在前面说的那个杰克和卡拉的故事,那你就知道,这些白人老爷们又一次玩起了土地“居住权”和“拥有权”的把戏,他们声称对这片土地具有拥有权,证据当然就是当年英国国王的那张土地开发证,而世代居住在此的印第安人只拥有居住权。 以前碰到这种事,一般州政府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白人和印第安人们自己解决,最后自然是谁的拳头大,谁说了算。可是这一次,因为地下发现了金子,佐治亚州政府的两只眼睛全都睁开了,在一片金光照耀之下,他们制定了法律,切罗基人的土地要充公,他们不能有自己的议会组织,不能在法庭上提供不利于白人的证据,并且禁止开采任何金矿。 像绵羊一样孱弱的切罗基人在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向联邦政府上诉,他们是这样说的,“......合众国以前和我们签订了条约,并且制定了履行这些条约的法律,规定了我们的住所和基本人权,保护我们免受侵略,我们现在唯一的要求就是:执行这些条约和法律”。 安德鲁这哥们号称“人民总统”,那是毫不含糊,派来了联邦的军队,赶走了那些强盗一样的白人。可是,接下来,总统的特使就对切罗基人的头领说了,酋长们啊,这事很麻烦,我们联邦的军队以后没有办法经常过来,继续这样保证你们的安全,因为根据法律啊,州政府有权制定自己的法律,而且联邦也不能对州的事物进行过多干涉。不过呢,最近我们通过了一个法案,只要你们同意搬走,你们将在西边得到一块土地,然后,他以美利坚合众国总统的名义保证,“只要青草在生长,只要河水还在流淌,你们就将永远拥有那块土地”。 切罗基部落在这种诱惑之下,内部发生了分化,1835年,安德鲁政府绕开了一些强硬的切罗基人领袖,找到了一些对于迁移摇摆不定的酋长,通过买通的手段,让他们在搬迁文件上签了字,然后说这就代表所有切罗基人同意搬迁了。 二 虽然说这件事遭到了大多数切罗基人的抗议和反对。但美国政府坚持依法治国,你们一些酋长已经代表你们签了字,白纸红字,已经生效了,你们必须搬走。 最后在1838年,安德鲁的继任者范布伦下令按照法律,执行所谓的契约合同,军队挥舞着刺刀,开始帮助切罗基人搬家,15000名切罗基人被强行光着脚迁徙到2000公里以外的俄克拉荷马地区。 你要知道,那个时候,这个俄克拉荷马在行政上并不属于美国的任何一个州,它是专门为安置印第安人所规划出来的区域,就连俄克拉荷马这个词都是新创造出来,它是把两个印第安语里面的词汇糅合在一起,形成的一个新的美式英语单词,意思是红色的人,实际上也就代指了印第安人。 说到这里呢,我想插播一个关于英语的小插曲,我们学习过英语的人都知道,这个世界上至少有两种英语,一个叫英式英语,就是人家英国人现在说的英语,自然,伦敦郊区的也算。我小时候就是学习的这种英语,后来去了一趟美国,一开口就蒙了,这里的人说的是英语吗? 很显然,美国人说的是另外一种英语,叫美式英语。虽然美国人和英国人之间互相交流,谈个恋爱什么的没有大问题,但对于我们这种半路出家的人,有时候还是有很大困难的。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也比较简单,两边隔着一个大西洋,各自发展几百年,那肯定会造成发音,使用习惯和语法的差别,就比如说俄克拉荷马这个词,美国人都知道是红人的意思,可是面对英国佬,你就要解释半天。 也就是在安德鲁总统掌权的时候,1828年,一个叫韦伯斯特的美国人结合多年的教学经验,出版了一本字典,名字叫《美国英语词典》,如果你考过托福,你应该知道,它也叫做《韦氏大辞典》,这是一个伟大的里程碑,从某种意义上,美国人现在之所以能叫做美利坚民族,这本词典也是功不可没。所以,后世给了韦伯斯特一个极其荣誉的称号,“美国文化和教育之父”。 (韦伯斯特) 顺便说一句,对于英语的这种变化,人家英国人是不屑一顾的,2012年的时候,英国女王伊丽莎白在twitter上说了,根本没有什么美式英语,只有英语,剩下的都是错误。 这话是霸道至极,当然,美国人听了之后也只能一笑了之,总不能因为这个和人家伊丽莎白老太太翻脸。不过有意思的是,据科学家研究,美国内陆地区的英语反而更加接近17世纪的英语,也就是说,有一些美式英语反而可能比现在的伦敦腔更加正宗的。 书归正传,这些切罗基人被迫迁往俄克拉荷马地区之时,正值隆冬季节,一路上缺衣少食,婴幼儿几乎全都冻死,倒毙在路上的印第安人大概有4000余人,也就是四分之一多的迁移人口根本就没走到地方,直接死在了西迁的路上。而且无法避免的是,军纪败坏的押送队伍时不时地抢掠这些印第安人手里仅有的一点财物,并且毫不隐讳地,明目张胆地强奸印第安妇女。 那么,这些“人形动物”到了俄克拉荷马之后,就安居乐业吗?很可惜,几十年之后,美国白人老爷们再一次感觉地方不够住了,家里人口多了,对不住啊,红人们,你们还要再挪挪地方。于是乎,已经搬迁过一次的印第安人,包括俄克拉荷马的切罗基人再一次被迫交出大部分土地,然后被圈养在一块块贫瘠的小的不能再小的保留地里,一直到今天。 三 后来有一位越战老兵,是一个印第安人,立了功之后呢,别人让他发言,这哥们上台之后,说出了100多年前安德鲁政府承诺的那句话,“只要青草还在生长,只要河水还在流淌,你们就将永远拥有那块土地”,然后是泪流满面,泣不成声,所谓美利坚合众国总统的保证,其实就是一个屁。 切罗基人的遭遇当然不是个别现象,当时几乎所有阿巴拉契亚山脉附近的印第安部落都有着类似的情况,这些部落包括了乔克托部落,切卡索部落,塞米诺尔人,克里克人等等。前面我说过,我绝对不是有历史洁癖的人,我也从不轻易下断言谁对谁错。 可是我们这里有必要探讨一个问题,究竟是什么让一向在道德上自律的清教徒美国人毫无愧疚,甚至义正辞严地让印第安人从他们的土地上滚蛋? 在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看两个小故事。 1845年7月,《美国杂志和民主评论》创刊人兼主编奥沙利文在他的杂志上这样写道,“上帝为了我们逐年都要成百万繁衍的人民的自由发展,指定我们把显然天命的任务延伸到北美大陆”。这是美国人“显然天命”的理论第一次正式提出,但是追究它的历史,可以追朔到国父本杰明富兰克林和约翰亚当斯的身上,他们都曾经鲜明地表示,我们美国人是命中注定要扩张到“西半球的整个北部”。 显然天命这个词,英文叫做Manifest Destiny,汉语上有很多翻译,比如昭彰天命,美国天命论,昭昭天命,天赋命运等等,其中以昭昭天命最流行,可是我觉得,还是显然天命更靠近英文的原来意思。 这里面有两个原因,第一,manifest作形容词的时候,一般的意思都是明显,只有作动词的时候,才是昭示的意思; 第二,你翻遍美国文献,最后得出的结论就是,他们恰恰是用这个词来表明一件事,那就是我们这些欧洲人来到北美,站稳脚跟,创建国家,发展壮大,难道不是很明显的上帝旨意吗?否则我们怎么可能这么强大?我们的扩张,很明显就是上帝他老人家亲自安排的,目的就是教化你们这些野蛮人,推广美国价值。 一句话,俺们美国人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天赋使命去教化其他民族。这就是manifest destiny这个美国惯用词的真实含义,是十九世纪美国人所秉持的最重要的一个信念,甚至到了今天,也没有消亡。 我想说的另外一件故事呢,和一个法国人有关,这个人也很出名,那就是法国历史学家托克维尔。1831年的时候,此人正好在美国游历。回国后,他写出了闻名于世的著作《论美国的民主》。 在这本书里,他用了一种比较的方法形容美国人是如何对待印第安人的,对比的对象是西班牙人。他写道,“西班牙人冒天下之大不韪,使自己遭受奇耻大辱,道德蒙羞,以史无前例的残酷手段,最终也没有完全消灭印第安人。而美国人用奇妙的办法,不慌不忙,通过合法手续,以慈悲为怀,不流很多血,不被世人认为是违反了伟大的道德,最后竟然达到了双重目的。” 这里所谓的双重目的,托克维尔解释说,就是既消灭了印第安人,又“获得了欧洲最富有的君主都买不起的土地”。最后,托克维尔总结道,“以尊重人道的法律的形式去消灭人,这正是美国人的一绝”。 我认为,上面这两个缘由也许就是我那个问题的答案。在“显然天命”的理论之下,获得更多的土地就是上帝的旨意,而不用去管那些土地属于谁,因为这事儿是上帝他老人家安排,甚至命令我们去做的,那就必须去做,至于说为啥上帝要让我们去从那些印第安人手里抢土地,对不起,这事儿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那是上帝和印第安人之间的问题。 …… 安德鲁总统曾经被评为美国十大杰出总统之一,头像被印在了新版20美元上。在现在的美国中小学课本里,他被描写成开拓疆土者,民主战士,人民的代言人,而不是奴隶所有者,分赃制度创始人和印第安人灭绝者。这些呢,已经成为历史,不重要了,对我来说,印象最深的还是他写给自己的墓志铭,那上面只有一句话,“我,干掉了银行”。 你可能要问了,美国人在向西挤占印第安人地盘的同时,难道就没有想过往南或者往北去骚扰一下墨西哥和加拿大?那是用脚趾头都可以想得到的,一定会的,至于他们做了什么,我们下一节再聊,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