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林肯遇刺身亡,他的死有何蹊跷?
2.副总统安德鲁·约翰逊临危受命宣誓就任第十七任总统。
3.约翰逊立场不坚定遭遇被弹劾,多条宪法修正案打击美国南方传统的权贵阶层。
各位朋友,大家好。
一
上文说到林肯堵在美国这个大班级的门口,对着那几个想退学的同学们就是一顿猛揍,最后把人家打服了,留在了联邦里。
毫无意外地,就在战争快要结束的1864年,他又以高票当选了总统,在第二次就职演说中,当说到南北双方在战争中的责任时。
这哥们是这样白话的,“双方都声称反对战争,但有一方宁愿发动战争也不愿让国家存留,而另一方则宁愿接受战争也不愿让国家灭亡,于是战争来临”。
这话说的是漂亮至极,至于说哪一方是那个发动战争想毁灭国家的王八蛋,很明显,谁先打炮,谁就是,南方人虽然一肚子委屈,可是一来这是事实,二来自己打败了。
那还能有啥办法,况且,就算是想争辩,也没人听,只能接受作为一个失败者必须接受的东西,承受物质和道德上的双重惩罚。
当然,除了给战争定性这句话,林肯的其他词句都展现了一幅和蔼可亲,人畜无害的面孔,表达了足够多的善意和宽容。
而且承诺,俺们大家齐心合力,一起重建家园,不过呢,遍体鳞伤的南方同学们还是对他充满了刻骨的仇恨。
1865年4月14日,南方统帅罗伯特李投降之后的第五天,林肯领着老婆来到了华盛顿的福特剧院看戏,想让紧张了四五年的神经放松一下。
晚上10点15分,就在舞台上的戏剧达到高潮的时候,一名叫做布斯的凶手潜入总统包厢,在距离林肯不到两英尺的后面,用一把大口径手枪向他的头部开了一枪,林肯中弹后倒向前方。
当晚的后半夜,就是1865年4月15日凌晨,亚伯拉罕林肯去世,享年56岁。
你要是问,堂堂美利坚合众国总统,看戏的时候身边难道没有几个保安?那也不是,只不过据说他的保安人员当时去了隔壁,和林肯的马车夫,也就是那时候的司机,一起在喝酒,这才给了凶手可趁之机。
总统被人干死了,这事儿搁在任何一个国家,任何时候,那都是一等一的大事,这个凶手被无穷无尽的联邦警察和警犬追赶,12天之后,在一场围捕战里,联邦警察的火力猛了一点儿,直接把凶手布斯打死了,没有留下任何一句口供。
不过根据官方公布的细节,这件事是极端恐怖组织干的,一共是五个人,凶手布斯是一名著名的演员,同时也是一名南方的间谍和一名极度仇恨林肯的种族主义者,负责刺杀林肯,他成功了。
(1865年美国政府处决刺杀林肯的同谋者)
还有其他四名嫌犯,分别试图刺杀副总统约翰逊,国务卿西华德,还有联邦军统帅格兰特,由于种种原因,都失败了,而且一个都没跑掉,全都被捕入狱,然后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我之所以说上面这是“官方消息”,是因为对于林肯的死,还有另外一种民间说法。如果你一直在听我的这个专辑,你就知道,对待一些重大历史事件,有可能的情况下,我一般都会给出不同的角度和观点。
当然,前提是这种角度和观点必须要有某些史料和一些专家的支持,然后你可以自己思考,再做出你的评判。
关于林肯的死,民间说法是这样的,你应该还记得前面说过的安德鲁先生那句著名的遗言,“我干掉了银行”。其实,就在安德鲁杰克逊逝世之后不久,美国的货币还是回到了老样子。
由私人银行发行,只不过没有了一个统一的银行机构,一般呢,都是政府发行债券给银行,然后某个银行印出来纸币给美国政府。
本来呢,林肯的总统生涯一直在忙着干掉南方,他没精力也没兴趣去干掉银行。但是,他却干了一件和这位安德鲁先生差不多的事情,就是推行国家货币。
客观地说,林肯也并不是主动去推行国家货币,而是迫不得已,身不由己。这事的起因也很简单,无论是谁,打仗都是需要钱的,林肯没钱,他就去找银行借。
美国,英国,和欧洲的银行家都相当的实在,面对着这么好的敲竹杠的机会,笑眯眯地看着他,直接给出了一个24%到36% 的利息要求。
惊得下巴都快掉下来的林肯同学立即让这些银行家们滚蛋。但生气归生气,拍桌子骂走银行家也是可以,钱的问题您还得自己解决。
这个时候,林肯就使用了手中的战争时期总统临时权力,绕开了银行,在1862 年,政府直接发行了2次一共3亿美元的货币,也就是直接印钱。
为了和当时流通的,私人银行家印出来的美元加以区别,这些美元的背面有绿色墨水的标志,请注意,这些美元虽然是美国债务,但是是不用付银行利息的。
这些纸币就是美国人所说的“绿币”,又叫“林肯绿币”,它们一直在美国市场上流通。
到了1863年,美国联邦政府又没钱了,林肯就还想再印一点儿。这一次国会不干了,很多人反对,最后双方互相妥协,林肯同学可以继续印一次钱,也是1亿5000万,但是他必须同意国会的一个法律。
那就是明确地以法律的形式授权银行可以用美国国债为基础,发行美元。这就是所谓的《国家银行法案》,这个法案,实际上是想把私人银行发行美国钞票这个模式,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
林肯也没办法,思来想去,最后只能答应了,因为他当时的处境,比当年的汉密尔顿和安德鲁还要差。
如果不答应,联邦很可能就输掉了这场战争,美国就彻底分裂了,林肯怎么可能看着这种事情发生,他只能答应议会老爷们和银行家们的集体要求。
这对于银行家们,当然是操纵国会议员老爷们取得的一次胜利,而且是一次巨大的胜利,因为当年的“美国经济之父”汉密尔顿都没给过他们这么大的特权。
不过到了1864年末,战争将要结束,林肯觉得这事儿不行,他就非常认真地和人讨论如何废止《国家银行法案》。
因为他觉得让政府继续发行他那个加了绿墨水的纸币看起来对国家和人民都是一个不错的主意,至少,不用给银行付那些巨额利息。
……
这一派的原则很简单,就是和稀泥,比如说赦免南方联盟的领袖人物,让他们得以维持对州政府、南方土地和黑人的控制,但同时也加强立法,提升黑人的地位,总之,尽量让社会平稳有序地过渡。
在这段时间里,约翰逊和国会通过了宪法《第十三条修正案》,这条法案归根结底就一句话,除了罪犯之外,禁止一切强迫别人劳动的行为,换成通俗易懂的话就是以后谁也不能养奴隶了。
但是我们中国人经常说一句话,叫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老美也是如此,联邦政府虽然通过这个修正案,可是南方的各个州政府随即颁布很多条“黑人法令”。
这些法令当然不会明目张胆地和联邦宪法作对,但是,它限制了黑人所能从事的职业,拥有财产的种类。
明确规定了黑人不能和白人通婚,也不能随便搬到另外一个州居住等等,实际上,这些细小而繁琐的限制几乎堵死了黑人参与政治活动的一切可能。
比如说,一个黑人如果没有住所,那就是犯了流浪罪,这时候你可以选择交罚款或者找一个人雇佣你,黑人奴隶刚刚把手上的镣铐扔掉,那是既没有钱也没有住所,要啥没啥,一穷二白。
虽然看起来“仁慈”的政府给了你好几条路可以走,实际上,你只有一条路,那就是找个人雇佣你,因为这个总比进监狱强,往往这个有能力雇你的人就是你原来的主子,你还得千恩万谢的。
所以,在宪法第十三条修正案之后,黑人看起来是在法律上解放了,但实际上,就是把原来“奴隶”这个名字改为“长工”,而我们原来的奴隶主们,新的名字自然叫做“地主”。
共和党控制的联邦国会针对南方权贵阶层这种“阳奉阴违”的做法,就是准备再来一个平权法案,也就是后来的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用立法的形式确立黑人拥有和白人完全平等的权利。
它是这样说的,除了那些来美国旅游的游客和印第安人,其他所有美国境内的人都是美国公民,各个州必须给予所有公民一样的平等权利。
可是对于这一条法案,我们的约翰逊总统投了反对票,为啥?因为这个平权法案里面的第一款是这样写的,“在州管辖范围内,不得拒绝给予任何人以平等法律保护”。
约翰逊表面上反对的理由是,联邦政府不能对州政府指手画脚,制定这样一个侵害了州权的法律,他还义愤填膺地给国会扣了一顶大帽子,上面写了六个大字,“中央集权独裁”。
可是真正的原因是,这位老兄是一个白人至上者,如果你还记得前面我讲的,他这种人和林肯家乡那三个州的人有一样的思想。
就是我不奴役黑人,但是黑人想和我们白人拥有一样的地位,那就是做梦,实际上,林肯要是还活着,他也可能反对这一条修正案。
这样一来,约翰逊在共和党里就混不下去了,在代表北方势力的共和党眼里,他已经成了彻底的民主党人,和南方的权贵阶层站到了一起。
严格来说,美国今天的两大党派,民主党和共和党,也正是从这一年,1866年,才开始了殊死的政治搏斗。而倒霉的约翰逊同学就成了第一个牺牲品,为啥?
你别忘了,他这个总统的位置,是继承了林肯总统的,而林肯是共和党最骄傲的象征,咋地?现在你约翰逊拿到了总统,居然就不听俺们共和党的了,对不起,“叛徒”比敌人更可恨,俺们一定弄死你。
(安德鲁·约翰逊)
三
1868年,共和党领导的国会开始准备弹劾约翰逊。在美国政治里,弹劾总统是国会的一项特权,简单地说,就是众议院先以简单多数通过弹劾条款,这个弹劾条款就是一条条列举出来的,为啥要让这个总统滚蛋的理由。
一旦通过了,这位总统的脑袋上就多了一定桂冠,叫做被弹劾,然后呢,他和所有资料就会被送到参议院进行重审,接受参议院老爷们的讯问。
最后是表决,如果参议院超过三分之二的议员认为这个理由成立,那总统只能卷铺盖卷走人。
在美国历史上,一直到今天为止,这个机制只启动过三次,但是一次也没成功,约翰逊同学光荣地成为第一个被瞄准的对象,最后在参议院表决的时候,对他的弹劾以一票之差没有通过,约翰逊幸免于难。
第二次弹劾这个武器启动是在上个世纪90年代,瞄准的是比尔克林顿总统,因为那位老兄裤子拉链没系好,还在法庭上当着全国人民的面撒谎,非说自己的拉链系得好好的,但最后也是不了了之,总统当得还挺滋润。
最后一次就是前些天刚刚发生的特朗普弹劾案,他的罪名是滥用权力和妨碍国会,最后也是在参议院被驳回,安然无事,不过特朗普这次在参议院表决之前,全世界都已经知道结果了。
可以这样说,美国现在参众两院只有党派,其他啥也没有了。至于说那位辞职的尼克松总统,弹劾其实并没有启动,这个以后我们再说。
对约翰逊的弹劾虽然没通过,但从那个时候起,联邦国会基本上被共和党激进派控制。
这些家伙掌控了权力之后,马上就开始讨论两个宪法修正案,一个是刚才提到的《第十四条修正案》,给了美国领土上除去印第安人以外所有人以平等的联邦公民权。
如果你要是问我一个问题,那些居住在美国领土上的印第安人这时候算哪国人,我只能说,你的这个问题让我和所有美国人都十分头疼,因为我们都不知道。
除了这个修正案,另外一个宪法修正案就是《第十五条修正案》,明令投票权不得因种族、肤色或以前为奴隶而被剥夺,但是你要注意,这一条只是说种族和肤色,完全没说性别,所以,妇女们还是得在家里打扫卫生带孩子,依旧没有投票权。
并且,也没提投票权是一种绝对权力,换句话说,各个州依旧可以制定点儿别的法律来阻止黑人投票,比如说后来出现的,规定必须认识多少个英文单词才能去投票等等。
可是无论如何,美国宪法第十三,十四,十五条修正案都是一种巨大的进步,对美国南方传统的权贵阶层都是一种很大的打击。
而且这还没完,当时联邦国会为了贯彻法律的执行,还对原来属于美利坚联盟国的那些叛乱州实行了“军管”,就是军事管制。
往往就是北方的那些将军们带着大兵到了地方之后,第一步是解散州政府,然后在监督下,把原来那些叛乱的领袖分子排除在选举之外,再把黑人全部登记在选民本上,开始全民选举,这样,很多黑人进入了州的议会。
可以这样说,联邦国会当时是一只手举着道义这杆大旗,一只手拿着刺刀,强行在南方推行联邦法律。
这自然让原来的白人奴隶主们相当地不爽,其实不仅仅是他们,就是白人平民,对于刚刚从镣铐下面解放出来,获得权力的黑人也是十分的鄙视以及警惕。
在这样的心理下,他们成立了很多被叫做“保守派”的政党团体,最后,这些家伙统统站在了民主党的大旗之下。
不幸的是,除了增加了一些明面上的党派组织,南方还出现了一些地下的秘密组织,换一个词来说,那就是黑社会,大名鼎鼎的“3K党”就是这时候登上历史舞台的。
那么,3K党是什么,美国又将有哪些故事发生。
我是枫落白衣,我们下集再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