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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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整体公允性持保留结论时出具的审计报告类型,属于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范畴。

根据审计准则,当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时需出具保留意见:在获取充分审计证据后,认为财务报表错报单独或汇总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或无法获取充分审计证据,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且不广泛的影响。审计意见段需明确指明保留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措辞应区分错报和审计范围受限的不同情形。

该报告类型与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区别在于:只有当注册会计师认为财务报表整体公允但存在重大影响事项时适用,若问题影响极为严重则需出具其他类型的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

当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而导致发表审保留意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意见段中使用“除......可能产生的影响外”“除上述情况待定外”等措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