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读论文:什么是电影作者论?后电影时代

AI读论文:什么是电影作者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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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论”的核心概念最早由弗朗索瓦·特吕弗于1954年正式提出,目的是为了强化导演个性,将导演个人的理念与设想带入影片之中,主张导演应被视为影片的真正作者,像作家一样通过其所有作品表现他对生活的观点;其要义在于将文学的批评方法借用于电影,以探寻或讨论导演在作品中展现的鲜明的个人风格和视野。该理论发端于法国《电影手册》并随着新浪潮电影运动的兴起与发展而得到扩展,随后在传播过程中演变为一种电影的批评方法或策略、一种新的电影理论,甚至成为电影历史研究的新角度;其中,安德鲁·萨里斯在美国将其改造并正式命名为“作者论”,提出了熟练的电影拍摄技术、可辨别的个性以及内在意义等三个标准来衡量作者,而英国的彼得·沃伦等学者则进一步引入结构主义,形成了“结构主义作者论”,从而使“作者论”拥有了系统的理论框架。尽管将“电影作者”等同于导演这一单一作者的概念因电影的集体创作性质而遭到了理论界的质疑,且面临过度推崇导致“审美上的个人崇拜”的风险,但其背后揭示的却是对电影本体特性的确认,旨在将电影真正从西方以文字阅读为中心的传统中彻底解放出来,还电影的影像本位意义,从而有力地推动了电影作为一门独立艺术地位的确立,并对世界范围内的电影创作实践(如美国的“新好莱坞”)和后起国家的电影理论研究产生了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