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人天生就是【政治】的动物 vs 白痴 小确幸/附近性
【哲学】
智术师/诡辩家vs爱智慧 苏格拉底 柏拉图 亚里士多德 轴心时代
灵魂:理性/激情/欲望 理想的城邦 护卫者 哲人王
世界的本源 表象vs本质 形而上学/本体论是第一哲学
【政治哲学】
【历史主义】/【政治思想史】剑桥学派 昆廷·斯金纳 波考克vs【政治哲学】施派
施特劳斯学派
最佳政体学说 什么样的政治是最佳的政治? 脱离不了思考的历史背景
【出生】
生命权 主体性
《自达尔文以来》 完全靠父母供养的婴幼儿 父母的照料/支配 亲亲
堕胎权 避孕 杀婴
母亲对胎儿婴幼儿的支配权pro choice vs 胎儿婴幼儿的生命权 pro life
生存权/生命权
生下来 命名 所有权 爹还是妈?
家国一体 化家为国 父权和皇权 父母官
儒家经典 基督教
《政府论》上篇菲尔麦的爹 到上帝
生命权的给予 【生命权本身是好的!】【翻/旧】反出生主义 (旧版本词条)
生命本身是一种礼物还是受难???
养育(权) 付出。
养育过程
童年、青春期、成年
小朋友vs成人
生理上可以性交,生育。【文明】头脑上/理性上还不能完全支配自己。保护伴随着压迫。
生育实在是很严重的事,因为我做过子女,知道做子女的苦。一面讲父母绑架了子女,一面又讲小朋友可以自戕,逻辑已经完全不通了。相对于父母的选择权,子女本身是无法选择出生与否的,无论是出于父母的选择还是社会对女性生育的压力,子女本身并没有压迫父母生育。生小朋友送去孤儿院当然是合法的,但这并非道德上的共识,也并非对女性的压迫,因为父亲养育也是在家养育而非送去孤儿院,认为在家养育即对女性的压迫和道德绑架,在实然层面有道理,但现在讨论的是应然
施特劳斯**《论柏拉图的<会饮>》**“实践事务中有一种先占者(first occupant)的权利,即已经确立的东西必须受到尊重。但在理论事务中却不能如此。换言之:实践的规则是“不要惹是生非”(let sleeping dogs lie),不要破坏已经确立的东西,但理论事务的规则却是“偏要惹是生非”(do not let sleeping dogs lie)。”
小孩听命于父母,是一种先占的权力。如果没有父母的小孩,变成狼孩和抚养机构中的小孩,又或者是更悲惨吃百家饭的小孩。他为什么要听命于这些支配他的机构,类似于家庭的变体,提供给了小孩保障,生命权和不受伤害的权力,恐惧的权力就因人而异,
打孩子。
在中国这样有着深厚家国一体传统的国家,服从这种“先占的权力”。似乎是非常顺理成章的。但我们依然可以问,那我是我父母的小孩,我上户口时,填写的其它信息,国籍、民族又是什么意思呢?母语又是什么意思呢?
父母的国籍即你的国籍。那父母的父母的国籍呢?父母不同国籍的人呢?如果我父母的父母,他的国籍就一样但更早更早是民国,是大清国吗?
假设有一位恰好生在转换节点的先祖。爸爸是民国人,小朋友是当朝人,他需要怎么去定位自己呢?又或者他一岁的时候是民国人,两岁就新了,又怎么办?
但往往交替的时代,版图和人口结构也会发生巨大的变化。
马华的情况。印度巴分家时,大迁徙的情况。
那为什么现在不可以呢?因为当时实际上并没有一个控制能力,而现在大家已经形成了对人口的有效治理。人口是国家的资源和国家统治的象征。
所以总而言之就是国家不让你跑,而你又无法反抗。
霍布斯的论述。霍布斯的主权者是明君/绝对君主,选择遵守法律。
m.douban.com“明君与虚君的区别:两者都受法律约束,但立宪制度下的虚君在制度上无法做出违背法律的事,而明君是绝对君主,他只是选择不违背公共利益而遵守法律;人民自愿服从均是两者统治的基石,然而社会契约理论认为人民的服从发生在政体形成以前,是政体形成的原因,绝对君主理论则认为人民的服从发生在政体形成以后,君主的强力征服才是政体形成的原因。由此看来,Fortescue并不是洛克的先驱,而是霍布斯的先驱。”
82 有病吃药丨“不太服”的中国女性堕胎小史 - 非马非牛(Famous Unknown) | 小宇宙 - 听播客,上小宇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