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尼各马可伦理学:自制

七、尼各马可伦理学: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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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七章核心围绕 “意志品质” 与 “快乐本质” 展开,聚焦自制、不能自制、兽性、软弱、坚强等介于德性与恶之间的品质,同时厘清快乐作为善的内涵与实践逻辑。

全书先明确需避开的三种品质:恶、不能自制、兽性,及其对应的正面品质:德性、自制、超人的神性德性。进而深入探讨不能自制的核心疑难:不能自制者是否具有知识?结论是,其拥有知识却未真正运用(类似睡着、醉汉的 “有知无行”),且仅针对与节制、放纵相关的肉体快乐,而非所有快乐。

书中区分了不同类型的不能自制:怒气上的不能自制因部分听从逻各斯,比欲望上的不能自制更易被谅解;冲动型不能自制(未经考虑而屈服于感情)优于孱弱型(明知正确却无法坚持)。同时明确自制与固执、放纵的边界:自制坚守正确逻各斯、抵抗坏欲望,不同于固执的 “拒听理性”;不能自制非恶(无恶的选择),而放纵是出于选择追求过度快乐,前者可改正,后者不可救药。

此外,卷中还回应了对快乐的三类批判,论证快乐是 “正常品质的未受阻碍的实现活动”,本身是善,且与幸福密不可分 —— 幸福的生活必然包含快乐,肉体快乐需适度,而高尚的快乐无过度之虞。最终,全书通过对意志品质与快乐本质的辨析,为德性实践提供了具体指引:坚守正确逻各斯、适度对待快乐与痛苦,是实现善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