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50 从李荣浩单依纯再看旭日阳刚,版权风波已经不再是同一个故事谁有空,聊两句

Vol.50 从李荣浩单依纯再看旭日阳刚,版权风波已经不再是同一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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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周末,单依纯和李荣浩的事闹得挺大。

单依纯在演唱会上唱了李荣浩的歌,没打招呼,没授权。李荣浩在多次沟通无果后,在微博发了声明。然后极端粉丝开始站队,舆论随着当事人的不断发言持续发酵。

两拨人操作太多,吃瓜吃不明白,脑子里突然蹦出十多年前的另外一件事:汪峰起诉旭日阳刚演唱《春天里》侵权。

那会儿我还在读初中,对版权没什么概念。但那场讨论,在我心里种下了一颗种子:原来唱歌这件事,不光是“唱得好就行”,还有“这首歌是谁的”这个问题。

现在十多年过去了,我自己也算是在做内容,这几年也逐步了解了版权的重要和维权的困难。说实话,我理解粉丝的心情——谁不希望自己喜欢的歌手被更多人认可呢?但我更感慨的是,怎么2026年了,大家对于版权的意识还是这么淡薄?

一、第一件事:2011年,汪峰vs旭日阳刚

先说说旭日阳刚是谁。

2010年,两个农民工,一个叫王旭,一个叫刘刚,在工地上光着膀子唱《春天里》,被室友拍下来传到网上。视频里,他们嗓子沙哑,背景杂乱,但唱得特别用力,特别真。

那个视频,一夜之间播放量破千万。很多人说,听哭了。为什么?因为他们是底层人,唱的是底层人的心声。“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这句话从他们嘴里唱出来,格外扎心。

后来他们上了《星光大道》,拿了年度亚军。再后来,上了春晚,唱的还是《春天里》。那首歌,成了他们的“标签”。那时候,旭日阳刚的商演报价,一场几十万。他们每场必唱《春天里》。或者说,大家只认他们唱《春天里》,也只认他们唱的《春天里》。这本身就是一种预警,对旭日阳刚和原作者汪峰都是警告。

然后汪峰出手了。

2011年2月,汪峰发了一篇五千多字的长文,说禁止旭日阳刚以任何形式演唱《春天里》。理由是:版权。

汪峰说,他一开始是支持的,还邀请旭日阳刚去他的演唱会合唱。但后来发现,旭日阳刚的团队一直在用《春天里》商演,从未沟通授权。他说:“我支持你们,但版权是版权。”他甚至透露,在旭日阳刚登台春晚后,自己还曾托央视把版权费转给他们,让他们买把好一点的木吉他。

那场讨论,特别朴素,但也特别专业。

当时的网民里主流声音是骂汪峰的。“人家农民工唱红了你的歌,你还起诉?”“没有旭日阳刚,谁知道你的《春天里》?”“你一个摇滚歌手,跟农民工计较什么?”

但也有一些声音,开始讨论“版权是什么”。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王迁当时接受《光明日报》采访,明确说:“如果旭日阳刚组合以营利为目的公开演唱这首歌,应当经过歌曲著作权人的许可。”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也表态,汪峰依法享有行使著作权的权利。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司长王自强更直接指出:汪峰的维权声明“有情有理”,旭日阳刚的道歉回应也反映出“朴素的感恩之情”和“较高的法律素养”。

还有法学专家从专业角度分析:旭日阳刚的演唱赋予了《春天里》新的内涵,属于“表演者权”范畴,但表演者权不能替代著作权人的许可。

那会儿我还在上学,对这些讨论似懂非懂。但我记住了一件事:唱歌这件事,不光是“唱得好”,还有“这首歌是谁的”。

那场讨论,在我心里积累了对版权的初步认知。后来我慢慢懂了:汪峰不是“计较”,是“维权”。旭日阳刚不是“忘恩负义”,是“侵权行为”。就像有人打的比方:“这事儿就好比有俩人跑你家去,借了辆车说接个亲戚,回头天天找你借了出去拉活儿,你不借了就变成你欺负穷人。”

当预警变成事实,旭日阳刚离开了《春天里》之后,再也没有唱红过第二首歌。《光明日报》的评论一针见血:“有原创才是真正在‘春天里’。”

二、第二件事:2026年,李荣浩vs单依纯

再说说这两天的事。

单依纯,当红歌手,从《中国好声音》出来的,唱功公认的好。上周末,她在演唱会上唱了李荣浩的歌。唱得很好,现场反响热烈,粉丝疯狂尖叫。

然后,李荣浩方面发了声明。措辞很克制,大意是“感谢喜欢,但请尊重版权,商业演出需要授权”。没有点名,没有指责,只是表明态度。

但这场讨论,和十多年前完全不一样了。

先是单依纯的粉丝冲出来:“姐姐唱得好,李荣浩格局小了”“就是唱一下怎么了”“你当年不也翻唱过别人的歌吗”。

然后李荣浩的粉丝反击:“维权没毛病,单依纯粉丝别洗”“版权就是版权,跟谁唱没关系”“你们这是道德绑架”。

还有路人加入:“又是版权纠纷,汪峰当年也这样”“现在的粉丝真可怕,说都不能说了”。

两边开始翻旧账。有人说李荣浩当年翻唱周杰伦也没授权,有人说单依纯之前也翻唱过别人的歌。你来我往,好不热闹。

粉丝互撕见多了也没劲,我反倒是怎么2026年了还在吵这个事。

十多年前,那场讨论虽然朴素,但至少大家在聊“道理”。汪峰该不该维权?旭日阳刚该不该感恩?创作者和表演者之间,到底该怎么相处?

现在呢?讨论的不是“道理”,是“站队”。你支持谁?你站哪边?你说版权重要,他说你格局小。你说要尊重创作者,他说你当年也翻唱过。我说前门楼子,他说胯骨肘子,怎么办,人家不接招啊。

说实话,我理解粉丝的心情。谁不希望自己喜欢的歌手被更多人认可?谁不希望自己喜欢的歌手在舞台上发光?但是,理解和认同是两回事。你可以喜欢一个歌手,但不能因为她唱得好,就觉得版权不重要。

这让我想起一句话:“给乞丐一碗饭是善良,但教会他做饭才是慈悲。”可现实是,你想教人做饭,人家说你格局小。你想讲道理,人家说你计较。

那些专业从业者,应该比我更懂才对。李荣浩是创作者,他知道版权的重要性。单依纯是专业歌手,她也应该知道翻唱需要授权。两人也算是老熟人了,为什么还是闹成这样?

三、困惑:为什么专业的人,反而更不懂?

这个困惑,让我想了很久。

十多年前,那场讨论让我学会了“版权是什么”。那时候我什么都不懂,但那些朴素的声音,让我慢慢建立了认知。

现在呢?那些专业从业者,从小就在这个行业里,他们应该比我更懂才对。可为什么,还是会出现“没打招呼就唱”的事?

我想了想,可能有几个原因。

第一,粉丝文化,把“道理”淹没了。

十多年前,旭日阳刚的事,讨论的是“道理”。现在,单依纯和李荣浩的事,讨论的是“站队”。粉丝控评、翻旧账、人身攻击——真正的“道理”,被淹没了。

李荣浩说“请尊重版权”,没人听。单依纯说“我不是故意的”,也没人听。大家只听自己想听的,只看自己支持的。

第二,版权意识“进化”了,但“进化”成了武器。

十多年前,大家对版权没概念,所以需要启蒙。现在,大家都知道版权重要了,但版权被当成了攻击对方的武器。

李荣浩维权,有人说“他当年也翻唱过”。单依纯被维权,粉丝说“她是致敬,不是商演”。版权,从“保护创作者”的工具,变成了“粉丝互撕”的筹码。

第三,专业的人,反而更不敢说“对错”。

汪峰当年被骂,是因为“精英打压草根”。李荣浩这次被骂,是因为“你格局小”。专业从业者,反而更不敢说“这件事对还是错”。因为他们知道,说了就会被骂。说了就会被翻旧账。说了就会被粉丝围攻。

所以,他们选择沉默。或者,选择发一份措辞克制的声明,然后让粉丝去吵。

但最让我感慨的不是这些。最让我感慨的是,版权意识的淡薄,好像不只是粉丝的问题。

十多年前,大家对版权没概念,可以理解。毕竟那时候互联网刚起来,大家听歌都是下载的。可现在呢?我们已经到了2026年,音乐付费、视频会员、知识付费都已经普及了。大家愿意为内容花钱了,但为什么到了“翻唱要不要授权”这种事上,还是拎不清?

四、一样和不一样

把两件事放在一起看,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

第一,人的身份不一样了。旭日阳刚是农民工,是“草根逆袭”的代表。单依纯和李荣浩都是专业歌手,没有“弱势滤镜”。

第二,舆论的表现形式不一样了。十多年前,大家聊“道理”。现在,大家聊“站队”。

第三,版权的“用法”不一样了。十多年前,版权是“需要被保护的东西”。现在,版权是“粉丝互撕”的筹码。

但也有一样的地方。

创作者和表演者的张力,永远在。旭日阳刚唱红了《春天里》,汪峰是创作者。单依纯唱红了李荣浩的歌,李荣浩是创作者。表演者需要好作品,创作者需要被看见。但“被看见”之后呢?利益怎么分?名气怎么算?这个问题,十多年前没解决,现在也没解决。

音乐人的困境,没变。汪峰当年说:“我支持你们,但版权是版权。”没人听。李荣浩这次说:“请按规矩来。”还是有人不听。音乐人的困境是:你维权,别人说你“小气”。你不维权,自己的东西被别人拿去用。怎么做,都是错。十多年前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

国家版权局当年的表态,放在今天依然适用:不能单靠创作者孤军维权,必须形成科学合理的维权机制。可十多年过去了,这个机制似乎还没建起来。

而版权意识的淡薄,更是一个老问题的新表现。十多年前,大家不懂,是因为信息不发达。现在,大家不懂,是因为不想懂。因为懂了,就不能理直气壮地说“唱一下怎么了”。因为懂了,就不能心安理得地站队。

五、一个更扎心的问题

这两件事放在一起,让我想到一个更扎心的问题:

为什么版权意识的淡薄,持续了这么久?

是因为大家真的不懂吗?还是因为“不想懂”?

说实话,我觉得是后者。

现在的年轻人,买视频会员不眨眼,买数字专辑不犹豫,为知识付费掏钱也爽快。他们不是没钱,也不是不愿意为内容花钱。但到了“翻唱要不要授权”这种事上,就开始含糊了。

为什么?因为“翻唱”这件事,太常见了。常见到大家都觉得“这不算事”。常见到大家都忘了,翻唱也是使用别人的作品,也是需要尊重的。

更让人无奈的是,那些专业从业者,也在犯同样的错。

单依纯不知道翻唱要授权吗?她知道。李荣浩不知道维权会被骂吗?他也知道。但他们还是走到了这一步。因为他们也觉得“这不算事”,或者觉得“沟通一下就行”,或者觉得“粉丝会理解的”。

结果呢?粉丝没有理解,舆论没有平息,版权问题被淹没在口水战里。

六、结尾:下一个十年,会好吗?

旭日阳刚的事过去十多年了。汪峰还在写歌,旭日阳刚早就淡出了公众视野。那首歌,还是叫《春天里》。

单依纯和李荣浩的事,过几天也会过去。热搜会下,粉丝会散,下一个“瓜”会上来。

但下一个十年,这样的纠纷还会发生。还会有翻唱,还会有维权,还会有粉丝站队,还会有“你格局小”“你当年也翻唱过”。

那我们要什么?要一个“谁对谁错”的答案吗?要一个“粉丝大战”的结局吗?还是要一个更健康的音乐环境——创作者被尊重,表演者被认可,听众讨论的是作品,不是站队?

当年有评论说:“真正的尊重不是施舍舞台,而是给予公平竞争的入场券。”

我不知道下一个十年会怎样。但至少,我们可以试着把“站人”的力气,分一点给“站理”。至少,我们可以试着让版权意识,从“知道”,变成“做到”。

毕竟,十多年前,那些朴素的声音教会了我版权是什么。现在,我们也可以试着,把那些朴素的声音传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