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读者朋友新年好!“宪言闲语”公众号新年里将推出一档闲聊播客,也叫“宪言闲语”,在微信公众号和小宇宙app同步更新。目前第一季已基本录制完毕,暂定每周三上午八点更新,敬请读者朋友们多关注、多支持。
“宪言闲语”的播客,主题是一个“闲”字。既是闲聊,因此如果听众发现播客内容散漫、经常跑题,还请多包涵。万一听众在收听的过程中得到了一些新知或者启发,那就是意外之喜了。
另外,由于本播客是通过线上录制,因此音质参差不齐,也请对音质要求比较高的朋友们多包涵!
今天推出的是第1季第2期。我们的嘉宾是:
何永红,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著有《英国宪法讲义》(2024)等,译有《英国宪法研究导论》(2022)等。
黄涛,中山大学哲学系,著有《自由、权利与共同体——德国观念论的法权演绎学说》(2020,2025),译有诺尔斯《黑格尔与<法哲学原理>》(2025)等。
钱一栋,同济大学法学院,译有哈特《刑法的道德性》(2025)、《法律、自由与道德》(2021)等。
时间轴
04:34哈特《法律的概念》对道德的放逐?
11:51道德问题并非哈特研究的重心
15:29哈特法学思想的力量
23:12哈特书中为何要谈最低限度的自然法?
32:14哈特及其分析法学的古典哲学基础是什么?
41:06“恶法亦法”的实证主义倾向会倒逼对善法的追求
53:47哈特的实证主义是否不关注现实?
01:07:05哈特的理论是否具有普遍性?
01:25:27概念分析和历史研究是否对立,以及哈特为什么不更多地关注价值问题?
会议总结
这是一场关于哈特《法律的概念》的学术对话。会议围绕哈特法哲学中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自然法、分析法学的普遍性及其思想史背景展开深入讨论。三位法学学者从不同视角探讨了该理论的核心争议及其在当代法理学中的定位。黄涛老师对哈特的学说提出了批评,认为哈特在法律概念中对道德的放逐和对自然法的最低限度内容的处理存在问题。何永红老师和钱一栋老师则对哈特的观点进行了回应,认为哈特的法律概念具有普遍性,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此外,三位老师还讨论了概念分析和历史研究的关系,认为两者之间并非完全对立,而是可以相互补充。
1、哈特《法律的概念》的讨论
- 哈特的《法律的概念》是分析法学的标志性著作,但其后半部分关于法律与道德关系的讨论常被忽视。
- 哈特提出了“自然法的最低限度内容”,但将其视为自然事实而非道德,这一点引发了争议。
- 哈特的理论在英国背景下具有普遍性,但在其他法律体系中可能不适用。
2、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 哈特认为法律与道德可以分离,但实践中法律实证主义反而有助于警惕暴政。
- 哈特在刑法哲学中表现出强烈的自由主义立场,特别是在同性恋问题上的介入。
3、概念分析与历史研究的关系
- 概念分析不能脱离历史,特别是在涉及道德和政治议题时。
- 哈特的理论具有一般性,但这种一般性是通过功能性推理而非纯粹的概念分析实现的。
4、哈特的宪法观
- 哈特的法律理论隐含了对现代宪法问题的深刻洞察,尽管他并未直接撰写宪法著作。
- 哈特的理论比施密特的政治概念更为重要,因为它解释了现代社会法律的基础性作用。
相关阅读:黄涛:《法律的概念》与对道德的放逐
* 以上会议总结系由腾讯元宝自动生成,可能会有错漏之处,因此未必能够代表嘉宾观点。准确意思,请以录音本身为准。
* 时间轴整理:刘一禛
* 本期BGM: Bill Conti - Gonna Fly Now (Theme from Rocky).

